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七 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七 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晴,陳妍寫的 財產保險業務員高分速成(含9章牛刀小試+精選試題共1024題)(三版) 和廖乃麟的 【最新試題全面更新+法令修訂對照】人身保險業務員證照 速成(增修訂七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保險業務員請勿代保戶簽名投保! -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也說明:二、而根據A保險公司的調查,業務員小吳因為便宜行事,逕行代老張在要保書及信用卡繳費簽帳單簽名後送件,違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第1項第7款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羅俊瑋所指導 曲書澔的 保險業務員法律地位之研究 (2021),提出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七 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保險業務員、從屬性、釋字740號解釋。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葉啟洲所指導 黃勝勇的 論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間之勞務契約類型 -以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0號解釋出發 (2021),提出因為有 保險業務員、從屬性、僱傭契約、承攬契約、釋字第740 號、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的重點而找出了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七 條的解答。

最後網站「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法規預告則補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已完成「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下稱本管理 ... 二、 鑒於第七條第八款規定保險業務員違反第十九條規定受停止招攬或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七 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財產保險業務員高分速成(含9章牛刀小試+精選試題共1024題)(三版)

為了解決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七 條的問題,作者張晴,陳妍 這樣論述:

  ★各章前備有「老師提醒學習重點」,研讀該章內容事半功倍!   ★大量圖表歸納,統整繁雜內容,準備考試更有效率!   ★各章間關鍵處備有「老師叮嚀」有效解決考生疑惑,研讀時不再一知半解!   ★各章統整相關重點,各重點結束皆有牛刀小試共220題,各章末另備有精選試題共804題,全書共收錄1024題,並針對難題解析,即時驗收學習成效,讓盲點無所遁形!   ★收錄110年最新修正法規相關內容,包括保險法、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不怕讀到過時的法條!   【適用對象】   這本《財產保險業務員高分速成》適用於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

測驗資訊】   保險業務員係指為所屬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及銀行從事保險招攬工作的人員,根據現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保險業務員非依本規則辦理登錄,領得登錄證,不得為其所屬公司招攬保險。而登錄的資格便是要參加各有關公會舉辦之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因此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可說是保險業務員在保險業界發展的入門磚。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考科資訊如下:   (一)專業科目:包括「財產保險實務」及「財產保險法規」2科。   財產保險實務100題(每題1分,測驗時間80分鐘),財產保險法規50題(每題2分,測驗時間50分鐘),均以單選題方式為之。   (二)共同科目:金融市場常識與

職業道德。   以100題採單選題(每題1分,測驗時間80分鐘)。   (三)合格標準:   1.專業科目:2科應合計140分以上,任何1科不得低於60分始為合格。   2.共同科目:以70分(含)以上為合格,成績可保留5年。   ※應試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本書特色   本書專為時間不多、希望速成的考生編寫,依考試科目分別整理出考試重點與關鍵字,每個章節篇幅都不會太多,考生可以利用空檔時間,迅速閱讀一下章節重點,再搭配各重點後的牛刀小試及各章末的精選試題驗收學習成果,並把錯題和比較沒把握的題目抓出來,考試前只需要加強這些題目和相關觀念便可以最少的時間達到輕鬆拿分的效果。全書特色

如下:   一、老師提醒快速掌握學習重點   全書各章前都有老師提醒該章的學習重點,幫助考生在研讀時快速及有效率地掌握該章學習重點,將寶貴的準備考試時間花在刀口上。   二、大量圖表歸納統整繁雜內容   針對實務及法規內容,老師均貼心整理成各類圖表進行歸納,將較為繁雜的內容加以統整以提高學習效率。在閱讀完架構內容後,考生可直接熟讀並熟記老師標記的關鍵字,再搭配老師所設計的試題進一步練習,使考生印象更加深刻持久。   三、老師叮嚀有效釐清考生疑惑   針對內容中考生較容易產生疑問及困惑之處,本書另外以「老師叮嚀」進行補充說明,讓考生輕鬆釐清內容,不再陷入死背硬記的漩渦中。   四、各章精

選試題驗收學習成效   本書分為理論法規及實務兩部分,共9章,各章均為考生統整數個重點,各重點後有「牛刀小試」共220題,各章末並有「精選試題」共804題,全書共收錄1024題,並針對難題解析,讓考生在每一章節研讀完畢後可立刻進行自我測驗,以收打鐵趁熱之效。   五、最新修正法規研讀事半功倍   研讀法規相關內容最怕讀到過時的法條,本書特別為考生收錄110年新修正法規,包括保險法(110年5月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10年1月修正)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0年1月修正),讓考生研讀時可以省下查閱的時間,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保險業務員法律地位之研究

為了解決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七 條的問題,作者曲書澔 這樣論述:

潤成集團在2011年7月14日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後,以21.5億美元(約台幣648億)的成交價正式取得南山人壽97.57%股份,並於2011年7月27日正式掛牌上市,但在同年8月,因南山人壽未替改選勞退新制的保險業務員提撥退休金,而遭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開罰。據勞保局表示,南山人壽符合提撥勞退金的業務員約為五千人左右,須提撥的金額約為新台幣200億,假設可以發現若加上這筆提撥資金,潤成集團的購買成本便來到28億美元,因此南山人壽不服遂而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尊重行政機關判斷兩造間成立勞動契約因而判南山人壽敗訴,南山人壽也於民事法院提起訴訟,但民事法院認為兩造間多為承攬契

約。基於兩個截然不同的見解,南山人壽申請大法官釋憲,因而誕生了大法官釋字740號解釋,本文將以釋字740號解釋出發,從相關法律以及判決案例探討勞務契約的種類,並以自身十年的保險從業經驗探討現今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勞務契約的從屬性相關部分作為說明及分析。並研究勞動部所公布之從屬性檢核表,及美國平台經濟盛行的加州政府所公布之就業法展部勞動關係從屬性判斷指引,希望可以為長久以來影響數萬保險從業人員生計的勞動關係問題找到一個客觀的評判標準。本文認可勞動關係須按照個案契約內容做實質權利義務認定,但對於學說及法院判決等相關實務應儘量採取相同見解,給出一個客觀的裁量標準及制定一套勞動契約法都是迫在眉睫的重要

議題,亦希望透過本文能夠讓教育單位重視相關的法規宣導與教育,儘量消除勞資雙方的資訊落差,讓整個社會都能進行夠有效率及理性的認知與溝通。

【最新試題全面更新+法令修訂對照】人身保險業務員證照 速成(增修訂七版)

為了解決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七 條的問題,作者廖乃麟 這樣論述:

★全新增修訂第七版:法令修訂+全書試題對應最新壽險公會題庫★   本次全書改版重點在於針對近期與考試相關之法令修訂進行「全文對應最新修法」,主要更新法規諸如:   1.保險法第107條、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 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相關規定。   2.所得稅法: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3.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業務員資格、註銷登錄、撤銷登錄之相關規定。   4.優體壽險、微型保險商品、小額終老保險、保單活化、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具體措施、公平待客原則政策、登錄期間年度教育訓練、投資型保險商品專業課程訓練。   本版新增第三篇之重點整理,本篇搜集近期常考的熱門100題,考

前務必要看,有看有保佑,看了就過關!每題附上的解析和每章節常考的重點整理,更是考前20分鐘一定要再翻一遍背一遍。魔鬼真的藏在細節裡,除掉魔鬼才能順利從地獄逃脫,順利考試過關喔!   全書收錄試題「已全數更新對應壽險公會最新版題庫」,並新增許多「變向複選題」,大幅提升本版內容之「擬真性」;讀者使用後實際上考場將有高度「似曾相識」之感,作答把握性更高。   全書寫作仍維持廖老師一貫的「口語化教學」特色,編排亦保有「圖文講解」與「分類速記整理」,與精美雙色編印,整體閱讀舒適性更佳,絕對能幫助您在最輕鬆舒適的閱讀環境下有效學習,高分考取證照!   本書根據中華民國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最新版之「人身保

險業務員資格測驗統一教材」為本,將內容依考試科目分為「保險實務」和「保險法規」兩大篇。   第一篇保險實務是我們介紹保險的開端,藉著本篇讓讀者認識保險、了解保險,知道如何運用保險和銷售保險。   第二篇保險法規除了介紹保險的法源基礎外,最重要的是讓我們了解法律的基本精神與常識,尤其是民法和稅法上的規範,更是對我們未來的工作有很大的助益。   法規條文居多的考試,準備方向當然是背多分!但是經過有系統、表格化的重點整理,會讓讀者更容易理解與記憶。尤其是編者特別想出來的一些別出心裁的口訣與理解方式,雖然有些幼稚和無意義,但可是我們用心的編寫,絕對讓你看過就難忘。   最後是題目的蒐集與整理,

我們把考題分門別類地整理,讓我們在練習時更有脈絡可循。同時還有精闢的解析,這可是編者多年的解題技巧與精華!利用觀察法、從題目找答案法,以抽絲剝繭的方式輔以幽默風趣的文字幫你解析題目中隱藏的密碼,讓你記得六分,就可以考出十分的好成績喔!最後祝各位讀者考試順利過關,事業飛黃騰達!  

論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間之勞務契約類型 -以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0號解釋出發

為了解決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七 條的問題,作者黃勝勇 這樣論述:

有關於保險公司與其保險業務員之勞務契約爭議,民事法院認為兩造間契約關係非屬勞動基準法之勞動契約關係;但行政法院之判決卻認定為勞動基準法之勞動契約關係。有鑑於民事法院與行政法院見解歧異,因此南山人壽申請大法官統一解釋,並作出釋字第740號解釋。釋字740號指出保險業務員為其所屬保險公司從事保險招攬業務而訂立之勞務契約,基於私法自治原則,有契約形式及內容之選擇自由,保險招攬業務契約不必然一定為勞動契約,仍應就個案事實及整體契約,按勞務契約之類型特徵,依勞務債務人與勞務債權人間從屬性程度之高低以斷,並提出「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與「自行負擔業務風險」二項判斷標準。解釋理由書另強調,保險業務員管理

規則係依保險法第177條之規定所訂定,目的在於強化對保險業務員從事招攬保險行為之行政管理,並非限定保險公司與其所屬業務員之勞務給付型態應為僱傭關係,不得逕以該管理規則作為保險業務員與其所屬保險公司間是否構成勞動契約之認定依據。不過釋字第740號解釋出現後,勞雇雙方仍對於其契約關係呈現各不同認知。爰本論文就保險公司與其保險業務員間之契約屬性爭議始末、爭議狀態問題難解之癥結等爭點,蒐集行政機關函釋、學說、法院判決及比較法文獻整理相關見解,進行剖析保險公司與其保險業務員間勞務契約類型,並從司法實務判決及學者論述之立論基礎,突顯實務對於保險業務員勞務契約類型的差異,以試圖從其中發現實務判決間歧異及可能

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