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法修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健保法修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秀玲寫的 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修訂二版) 和曾育裕的 醫護法規(9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督保盟盼藥價差15% 入健保法也說明:(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31日電)健保局標榜為縮小藥價差而砍藥價,但督保盟今天表示, ...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30日電)二代健保的健保法修法快馬加鞭,衛生署健保監理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五南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陳榮隆所指導 應念容的 全民健保變遷下精神醫療支付制度影響之研究 (2015),提出健保法修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精神醫療支付制度、二代健保、醫病關係、社會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法。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政治學系 藍於琛所指導 陳盈志的 全民健康體系的發展歷程:台灣與新加坡的比較 (2009),提出因為有 全民健康體系、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儲蓄帳戶、路徑依循、國家權力。的重點而找出了 健保法修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衛福部擴大罕病病人照顧與保障! 「罕病防治及藥物法修正案 ...則補充: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對於健保法依法未能給付之支持性及緩和性照護,衛生福利部將給予適當的補助外,並協助罕病病人取得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健保法修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修訂二版)

為了解決健保法修法的問題,作者吳秀玲 這樣論述:

  本書以根植法治觀念為先,回顧法律ABC基本概念,針對醫事人員的專業法規、醫療與護理機構的法規範、健保體制與困境、長照法律問題、傳染病和愛滋防治、器官移植、安寧緩和醫療議題等,加以介紹分析。第2版新增禍害全球的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防治、紓困振興特別條例、2022年醫療爭議新法、健保資料庫供學術研究憲法法庭判決等,增修幅度逾二分之一。   全書分十章:總論、醫療法與行政管制、醫師法與醫學倫理、護理人員法與專科護理師、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與醫療訴訟、全民健康保險法與健保財務平衡策略、長期照顧服務法與日本介護保險制度之借鏡、傳染病防治法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

染防治、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最後探討病人自主權利法和安樂死合法化。本書側重於前開醫護健保長照管制法規、實務運作之論述,並檢討現行法規之缺失、法執行偏差,提出修法建議,以維民眾醫療權益。

健保法修法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今年 12 月 31 日下午司法院大法官即將針對「性侵犯強制治療」宣示解釋是否違憲,無論釋憲結果如何,我希望相關部會都已做好相應的準備。而因為本次釋憲的結果也和未來保安處分修法的方向有關,我也想在此就現行監護處分的執行,討論一下實務上會遇到的困難。

保安處放的制度需要通盤檢討
一般來說,精神病患者不論有無犯罪,理論上都要接受治療,但病患要接受治療到什麼程度,那治療病患究竟是誰的責任?聽到病人多數人都會覺得是醫生,但如果他有犯罪的狀況,主管機關應該是法務部、或者是法院。
過去曾發生過的案例,包括患者在強制就醫過程中攻擊警察、或在火車上和列車長爭執,結果警察被刺傷過世,對社會大眾來說這都會覺得很不公平、很不捨。除了牢獄的處分外,患者應該也要接受保安的處分,但現行保安處分的執行上也遇到一些困難。
像高雄凱旋醫院是台灣第一個有司法精神病床的醫院,收治很多病患,但曾發生醫事人員遭受恐嚇,甚至轉院的病患寫信威脅醫生、或是在院內發生衝突的,也有的評估報告建議病患不能繼續留在這裡,但最後無法變更執行處所,只能繼續留在那裡治療。

責任都在醫事人員身上
這等於我們把入監服刑的壓力,包含醫療的責任,全部放在醫事人員這方身上,部分犯罪者,也因為無法負擔醫療費用,變成醫院自己想辦法負擔。
我在這會期也提出了《保安處分執行法》的修正草案,希望未來的條文能包含幾個重點 :
1) 提供執行彈性:檢察機關成立評估小組,經評估、鑑定後由檢察官按受處分人情形,指定其中一款或數款執行方式。比如這間醫院真的不適合患者了,是否有個評估的機制,能讓患者轉換。
2) 評估續執行否:由評估小組每年鑑定、評估繼續執行或變更受處分人監護處分執行方式之必要。
3) 復歸社區銜接:檢察機關應於監護處分執行結束前 2 個月,召集受處分人戶籍所在地網絡單位,召開社區處遇銜接會議。
4) 補足戒護人力:由法務部於監護處分執行機構派駐戒護人力;另由檢察機關監視受處分者之社區行動。這某種程度來說,已進入民防或社區鄰里之間的守望相助了,當然最重要的是把戒護的人力補足。
5) 執行所需費用:執行監護處分所需費用,由法務部編列預算支應。支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法務部會同衛生福利部定之。以及包括健保還有住院所需的相關費用,希望可以透過立法,讓行政部門一起來補全這個部分。
希望未來類似狀況的新聞可以越來越少,減緩社會大眾的焦慮,補全我們的社會安全網!3Q!

2020-12-22,總質詢,行政院 蘇貞昌院長,法務部 蔡清祥部長。
===============================
【烏日服務處】
地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525號
電話|(04)2337-738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沙鹿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沙鹿區中山路537號
電話|(04)2662-091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霧峰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霧峰區文化巷57號
電話|(04)2330-56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大肚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大肚區自由路148號
電話|(04)2699-890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龍井區中央路三段169號
電話|(04)2639-11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新庄聯絡處】
地址|434-006 台中市龍井區新庄街一段138號
電話|0917-191-058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周四 19:00-21:00
沙鹿─每週三 09:30-12:00、每周五 19:00-21: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龍井─每週三 19:00-21:00
霧峰─每週五 19:00-21:00

【免費長照 2.0 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週三 16:00-18:00
沙鹿─每週二 16:00-18: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3Q聽你說 委員服務時間】 (需事前預約)
大肚─週二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龍井─週三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烏日─週四 19:00-21:00(每週委員時間)
沙鹿─週五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霧峰─週五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
◆ 訂閱3Q的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c/3QChen
◆ 追蹤3Q的FB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
◆ 訂閱3Q的Podcast → 3Q陳柏惟
◆ 追蹤3Q的IG → wondachen
◆ 追蹤3Q的噗浪 → wondachen
◆ 追蹤3Q的推特 → @3QTan
===============================
◆ 台灣基進官網 → https://statebuilding.tw/
◆ 訂閱台灣基進官方Youtube → https://pros.is/L8GNN
◆ 追蹤台灣基進官方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Statebuilding.tw/
◆ 捐款支持台灣基進 → https://statebuilding.tw/#support

全民健保變遷下精神醫療支付制度影響之研究

為了解決健保法修法的問題,作者應念容 這樣論述:

全民健保自開辦以來,首度將全民納為保險對象的公辦公營健康保險制度,在贏得高滿意度與國際聲譽的同時,已經成為我國醫療保健體系主幹,消除了民眾就醫之障礙,提高就醫之便利性及可近性,一般民眾對於如何利用全民健保所提供的各種給付也漸漸習慣,在分配醫療資源的社會制度也持續地修正再修正,由於社會快速、劇烈明顯的變遷下,絕大多數的人都能體會到或意識到這個社會環境、型態和內容的多變性、多元性及複雜性。中央健康保險署、被保險人及醫事機構三角關係中,中央健康保險署及被保險人均高度肯定全民健保制度,但是長期以來,提供醫療照護之醫療機構及醫療人員,對於健保長期以來不合理的制度設計多所抱怨,特別是全民健保施行之後

,醫療人員所受到的壓榨與不合理的工作環境,產生所謂的醫療崩壞,造成醫界五大皆空的現象。而因目前中央健康保險署對於支付予醫療機構不合理制度而導致醫病雙方的信賴關係產生變化,而是逐漸形成一個重要的社會制度,介於醫療的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欲合理地分配有限的資源。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至今二十幾年,對整個台灣的醫療生態,造成很大的影響。在精神醫療支付制度方面,精神科主要以合理量,論量計酬〈門診〉、論日計酬及治療費等為主要支付方案,本論文先以社會保險為出發,復再進一步探究精神醫療院所對全民健保變遷下精神醫療院所支付制度的看法,最後則進入全民健保變遷後支付制度,產生醫病關係之變化,並詳細分析醫療生態之影響相關因

素。 最後,希由本文的研究,藉以提出適當之建議,俾利充實我國之實務及健保署對於精神醫療支付制度等完整建構。

醫護法規(9版)

為了解決健保法修法的問題,作者曾育裕 這樣論述:

  本書主要針對醫護人員切身法律問題加以介紹分析。全書共分七章,從生死的法律觀、安樂死、自然死、安寧緩和醫療等問題出發,進而論述醫護人員的權利義務與業務分際,再進入醫護糾紛的主軸即醫護人員法律過失責任的探討,個論層面包含臨床及公共衛生等各類法律問題,並伸及新醫學科技的發展與法律倫理的關連,最後則研析醫護機構的相關法律問題以及全民健保法制等。全書除學理的論述外,亦側重相關實務運作、判決的兼顧,故引用不少實務案例,以方便讀者參照法規範內涵之解析。尤其,區別醫護臨床與公共衛生常見的法律問題,予以分類探討,體系分明,內容豐碩,深入淺出,行文簡潔,可供授課研究之用。

全民健康體系的發展歷程:台灣與新加坡的比較

為了解決健保法修法的問題,作者陳盈志 這樣論述:

全民健康系統已經成為目前先進國家的公共支出中最大花費之項目,平均花費占GDP達11.2%。因此,全民健康體系對於國民與國家的重要性是相當顯著。當然,不同的國家確實呈現出不同的健康體系,而這些差異也受制於一個國家的民族與政治經濟等多方面的影響,而產生顯著的差異性。但是,台灣與新加坡在許多政治經濟的發展過程是非常相似的,卻也呈現出截然不同的差異性。因此,本研究企圖以歷史制度論中的路徑依循來解釋台灣與新加坡在全民健康體系的發展過程中的變化與差異,以同中求異的方式來解讀台灣與新加坡全民健康體系的發展變化。全民健康體系的發展顯然影響最初的制度形態,並且促使往後的制度發展產生既定的路徑選擇與限制,而導致

往後制度不同的發展與政策結果的差異。路徑依循不僅解釋了台灣與新加坡在全民健康體系發展上的變遷過程,更說明了路徑依循解釋了台灣與新加坡全民健康體系的相互反轉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