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如何查詢繼承人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羅揚寫的 2022民法概要(鐵路特考、營運人員適用)100%題題擬答/詳解(贈年度模擬考試卷)(八版) 和保成法學苑的 基本小六法-56版-2021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家人留下的債務,可以不用掏錢來還?拋棄繼承真能一筆勾銷嗎?也說明:吳挺絹律師建議,如果有搞不清楚的情況,可以在被繼承人過世的三個月之內,去向國稅局查調被繼承人的財產清冊,再陳報給被繼承人最後戶籍地的管轄法院,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新保成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方嘉麟所指導 彭忠義的 論遺囑信託之執行─以不動產信託財產為中心─ (2013),提出債權人如何查詢繼承人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遺囑信託、不動產信託財產、特留分、追索、登記、對抗。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林秀雄所指導 郭賡揚的 論我國繼承法之修正及對金融業債權之影響與因應 (2011),提出因為有 全面限定繼承的重點而找出了 債權人如何查詢繼承人的解答。
最後網站拋棄繼承應注意事項則補充:辦理完成後,法律上就當作從被繼承人死亡時起,沒有這位繼承人,所有財產及所有債務都與其無關,即使後來發現有其他財產,該繼承人也不能再繼承,被繼承人的債權人當然也不 ...
2022民法概要(鐵路特考、營運人員適用)100%題題擬答/詳解(贈年度模擬考試卷)(八版)
為了解決債權人如何查詢繼承人 的問題,作者羅揚 這樣論述:
★使用淺顯易讀文字,剖析條文內涵,輕鬆掌握得分關鍵! ★收錄108-110年歷屆試題共18份,100%題題擬答與詳解! 【常見問答】 Q: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8-110年相關試題共18份,100%題題擬答與詳解。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修正法規。 【本書適用】這本《民法概要》適用於: .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員級運輸營業 .鐵路營運人員考試(營運員、營運專員、服務員) 【本書優勢】 本書採同時兼顧申論題型與選擇題型之方式編寫。 .坊間民法書
籍又重又厚,考前真的看得完嗎? .實務見解千千萬萬個,哪些才會考?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選擇題要怎麼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判斷出正確選項?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老師說」、「簡單記」解釋專有名詞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總則編、債編總論、債編各論、親屬編、繼承編的內容,深入淺出。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說」與「簡單記」進行說明,讀者可隨時用來記憶內文。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 二、「
舉例言之」、「精選試題」掌握重點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複雜的民法條文後附有「舉例言之」,用淺顯的例子幫助讀者記憶條文。每章附有精選試題,可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成效。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最精要的部分,縱使民法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 三、100%題題擬答和詳解 本書收錄108-110年司法人員(司特)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行員、執達員)、普通考試地政士、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員級、鐵路營運人員考試(營運員、營運專員、服務員)、普通考試(普考)財稅行政、地政試題,並由作者題題親解。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選擇題教讀者如何
判斷條文選對選項。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一)選擇題解答方式 可從試題分析表得知哪一些章節為命題委員較常出題之範圍,判斷法規重要性後著重研讀。另應記憶條文之關鍵字,搭配比較表格,提昇作答速度,避免錯選相似選項。 (二)申論題解答方式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 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
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考生上榜心得】鐵路特考上榜生:劉發元 國文:39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76分 民法概要:62分 鐵路法概要:89分 企業管理概要:52分 鐵路運輸學概要:54分 當完兵之後第一份工作只做了兩個月,但做得並不是很理想,算是被公司炒魷魚,那時認為自己的能力要從事本科系相關的工作,是無法獨立作業的,仍然有很大的學習空間,但要找到願意慢慢培養新人的公司並不容易。之後又努力了一年,期間面試了多家公司都沒有著落,後來爸爸建議我參加國
家考試,原本我是很排斥的,畢竟與本科系完全沒有關係,就好像大學白讀了一般,最後是聽取了各方建議後才想開,選擇了報考鐵路特考員級考試。 鐵路特考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國文是我花較少時間準備的科目。選擇題的部分,因為歷屆試題以及這次的考試,有一半以上的題目都是閱讀一篇短文,並回答主旨之類的題型,而文章幾乎都是沒看過的,幾乎沒考國學常識或書信用語那些,所以我覺得不用花時間去背,但平時閱讀文章還是需要的,畢竟有文言文,如果自己文言文方面較弱的話,務必多練習文言文的題目。 公文的部分,聽完補習班的公文課,接下來就是不斷練習考古題,而公文都會有一些固定的寫法,多練習就能熟練,考前一、兩個月
再開始練習也可以,大約一週一到兩篇,考試時間有限,務必多寫多練習,才能寫得快。 作文的部分,應該是最難的部分了,就連我每週練習一篇,練了十幾篇,最後成績還是很慘。不過,一定要提前練習,因為我剛開始練習的第一篇作文,寫得非常慢、非常久,畢竟平常很少寫文章,之後幾篇慢慢熟練,構思的時間與書寫的時間逐漸縮短,這樣才能在有限的考試時間內,寫到一定的字數,讓分數不會因為字數太少而低分。老師也有建議我們要多看課外讀物,也許能加強作文能力,但要建立在自己其他科目非常有把握的狀況下。 【法學知識】 法學知識包括憲法、地方法規、民法、刑法、財經相關法律、勞動法、社會法等,可以說是內容最龐大的科
目之一,而題目分成十五題憲法、十五題法學緒論。 憲法的部分也包含大法官釋字,因為題數佔了二分之一,所以非常重要,但不用把憲法條文和釋字背得滾瓜爛熟,只要看到題目能選出正確答案即可。憲法條文以人民的權利尤為重要,釋字也是一樣,關係到人民權利的部分很常考,歷屆試題常常出現類似的題目,所以多做考古題是必須的。法學緒論包含法律淵源的部分,只要讀過有印象即可。民法、刑法或其他法律,不用每個條文都背起來,因為考題常出現的就是那幾個重要條文,.即使有時候出現冷門條文,也不會太多。補習班的法典收錄各種考試出現過的條文,我相信只要讀熟就沒有問題,加上老師的講解,法學知識這一科不會太難。 【英文】英文
也是我時間花最少的科目。今年的題目意外沒出現閱讀測驗,照理來說題目會分成單字題、克漏字、閱讀測驗三個部分。單字題的部分,因為我平常沒有背英文單字,而是利用做考古題時,把錯的或是不會的單字記下來,因為歷屆試題很常出現重複的單字,所以多做考古題絕對有幫助。克漏字的部分,可能會出現一些文法,把上課的內容記下來基本上沒問題。閱讀測驗的部分,可能要多練習看英文文章的速度,也可以先看題目,再從文章內找答案。總的來說,如果有多餘的時間,可以每天拿著單字書背單字,如果想花時間在其他科目,像我就沒有每天背單字,請務必多做考古題,把錯的和不會的地方弄清楚。 【企業管理概要】企業管理看似內容很多,但顏回老師把
這麼多的內容整理成一張圖,讓企業管理瞬間變成一科不會讓人退避三舍的科目。企業管理可以分成規劃、組織、領導、控制、企業功能這幾個大項目,歷屆試題中常出現的重點很清楚,老師上課的內容把每個章節串聯起來,讓我們不用東背一個重點,西背一個重點。老師每年都會猜題,但不能只看老師猜的題目,畢竟考題有時候就會出乎意料,所以老師講過的內容都要記起來,基本的東西要記熟,並把老師畫的圖印在腦海裡。老師上課的內容都是精簡再精簡,只要再加上多練習考古題,這個科目基本上不會太低分。 【鐵路運輸學概要】運輸學的範圍也很廣,很難說那些內容必考,只能把老師上課的筆記記下來。老師的筆記非常詳細,也會增加實務的題目,讓我們
充分了解運輸學的精隨,因此不用特別找其他的書,老師上課的內容就非常足夠了。因為我不太能融會貫通這個科目,所以我是把老師的筆記背下來,再針對題目,把背的內容寫出來,這個方式需要背很多東西,而其中也有很多題目共用一組答案的情況,所以用背的還是可行的。運輸學常常出現時事題,像是普悠瑪事件、前瞻計畫、最近流行的輕軌運輸等,這些大重點都要熟記或熟悉,還有各種鐵路系統的比較,這些都是常考題型,當然考古題也要練習,這樣運輸學應該能保住基本分數。 【鐵路法概要】鐵路法是最容易拿高分的科目,條文少,依照老師的方法,背起來非常輕鬆,雖然有時候會考鐵路法以外的相關條文,但老師都會幫我們整理好,只要把重點條文背
起來即可。因為我的手機有下載查詢法律的app,所以平常要看鐵路法非常方便,我沒事就會拿起手機,尤其是坐車的時間,通常都在背鐵路法。我發現背法條時唸出聲音,會更容易記下來。 鐵路法分成罰則與罰則以外的條文,背的時候務必對應著背,例如觸犯某條文,就會受到哪個罰則的處罰。因為鐵路法條文很少,每個條文都背下來是基本,但最後幾個罰則不常出現,可以先看過就好,出現的機率不高。 【民法概要】民法一直都是我很害怕的科目,因為條文高達一千多條,而且又有申論題,導致我一開始不怎麼看民法,拖到很後面才慢慢碰這個科目。題目分成選擇題與申論題,所以條文有看熟的話,即使申論題寫得不高分,也能靠選擇題把總分拉上去。民
法分成總則篇、債篇、物權篇、親屬篇、繼承篇,其中債篇是重點中的重點,務必把重點條文背熟,總則篇則是民法的基礎,也要把重點條文背熟。而物權篇非常繁雜,條文背不起來沒關係,但觀念一定要弄清楚。最後是親屬與繼承篇,常常出現計算的題目,所以條文務必背正確。選擇題的部分靠多做考古題加強,除了歷屆試題,老師也有準備很多題目,題目做多就會發現,類似題目其實很多,所以多練習考古題是必須的。申論題的部分,絕對無法急就章或是看老師的詳解就會寫的,一定要提早練習,剛開始可以抄老師的詳解,體會正式的書寫方法,慢慢地變成不要看老師的詳解自己寫寫看,這樣才能加強申論題的部分。因為是申論題,法律條文要寫出來,所以各篇的重要
條文一定要背下來,無法一字不漏沒關係,內容差不多即可。申論題有一個有趣的地方,近年來喜歡出時事題,所以平常多看新聞,多少有些幫助。
論遺囑信託之執行─以不動產信託財產為中心─
為了解決債權人如何查詢繼承人 的問題,作者彭忠義 這樣論述:
土地登記係為維護人民不動產交易安全,確保土地權利的重要工作,其因社會進步,經濟快速發展,人口增加,土地利用度提高,造成交易頻繁,因應土地登記涉及高權公權力的行使,權利人義務人法律行為及意思表示法律關係之確認,惟地政機關以信託私契條款事項屬私權範圍之非登記事項,不屬實質審核範圍,而應由委託人自負其責,與地政登記機關無涉 為由,往往因為信託實質內容認知上落差,在解決信託制度執行的角度下,如何建立穩定的登記制度,保障交易的安全,而更顯重要。 此外,遺囑信託 有委託人生前毋需將財產移轉於受託人,然仍得就收益與使用保留極大權利之便,父母對其主要資產之所以保留於遺囑中處分,多因其生前不願放棄對
自己財產管理處分及享受收益之權利。父母倘以遺囑處分遺產,其存活期間對自己財產自仍保有完整之財產權,亦即全面之管理支配能力,此亦財富世代傳承仍大致依繼承(而非贈與)為之的原因,信託具極大彈性空間可使委託人死後其意旨仍得藉信託予以貫徹,以及信託較能配合節稅規劃,故本文以遺囑信託為例,說明遺囑信託在遺囑執行銜接過程的處理方案。 按不動產信託財產獨立性等法律關係下,限縮從信託登記之角度探討,首先分析國內所具備要件有何缺漏,再提出不動產信託所應增修訂地政士法、土地登記規則等相關法令,俾地政士在辦理不動產信託業務時,有建全之法律體系,以維護當事人之權益。而辦理不動產信託,需要有計畫的培育人才,規劃作
業辦法,建立不動產交易資訊公開相關制度,使大眾獲悉資訊,進而有效率地利用不動產。
基本小六法-56版-2021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
為了解決債權人如何查詢繼承人 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基本小六法》 隨書加值「補教名師的法典筆記術」線上課程 由東吳法學碩士x執業律師x保成補習班名師 陳介中老師 運用一堂課60分鐘的時間,教您將法典製作成考前總複習最佳工具 讓您查考x總複習一次搞定,大幅提昇學習效率 本課程教導您: 1.法條對於國家考試的重要性 2.如何將法典製作成考前總複習最佳工具 3.如何運用法典查考,達到事半功倍的複習法 備註: 1.課程兌換領取,請參考法典折封口 2.課程兌換及觀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09月20日 嘿!你注意到了嗎? 最近大法小法修不斷,法典都塞便條塞到快爆炸, 嗯,該是換一本法
典的時候了! 相信每個讀法律的人都有一本小六法, 而既然是必備工具書,當然要使用最新版的才不會出糗啊! 像是考試時引用錯誤條號,或者寫出已被刪除所以根本不存在的條文……等, 全都是會被扣分的小錯誤! 又不可能時時上立法院查詢最新修法,或是明明已經查詢了,卻漏掉沒有改過去…… 這時該怎麼辦呢?該怎麼避免這些錯誤發生呢? 答案就是帶走這本最新的基本小六法 在紙張價格大幅攀升、印製成本越發高昂的情況下,小編仍舊堅持收錄學習上需要查閱的法規群,只要是重要法規,就一鼓作氣全都網羅進手上雕琢的小六法中,同時,在普遍性常用的法規詳列新舊條文、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也收錄了
國考的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不只找得到該有的法規演進資訊,還能更加了解考試重點。 新保成基本小六法絕對是你的最佳戰友! 改版差異 修訂國籍法、工會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程序法、所得稅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集會遊行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法、證券交易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施行法、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官法、檢察官倫理規範 適用對象 各類考試.在校生.實務工作者 ※想要查閱主要大法且能了解修法內容(新舊條文對照、立法理由)、考試重點法規(命題紀錄),並且整理條文
與條文間、條文與大法官解釋間關聯性(相關條文)者。 本書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立法沿革:明瞭立法時程 條文要旨:洞悉立法要義 命題紀錄:指引考試重點 相關條文:追蹤相關概念 相關釋字:結合實務觀點 草案理由:掌握修法脈動 附錄釋字:涵蓋各號爭點 壹、憲法類 ‧中華民國憲法(36.01.01)/壹- 3 第一章 總綱/壹- 3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壹- 3 第三章 國民大會/壹- 5 第四章 總統/壹- 6 第五章 行政/壹- 8 第六章 立法/壹- 9 第七章 司法/壹- 10 第八章 考試/壹- 10 第九章 監察/壹- 11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之
權限/壹- 12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壹- 13 第十二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壹- 14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壹- 15 第十四章 憲法之施行及修改/壹- 17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94.06.10)/壹- 18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08.07.24)/壹- 24 ‧反滲透法(109.01.15)/壹- 47 ‧國籍法(109.12.29三讀)/壹- 49 ‧中央法規標準法(93.05.19)/壹- 52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99.02.03)/壹- 54 ‧行政院組織法(99.02.03)/壹- 58 ‧立法院組織法(105.12.0
7)/壹- 59 ‧司法院組織法(109.06.10)/壹- 65 ‧考試院組織法(109.01.08)/壹- 68 ‧監察院組織法(109.01.08)/壹- 70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09.05.06)/壹- 7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9.05.06)/壹- 88 ‧公民投票法(108.06.21)/壹-111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07.11.21)/壹-119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108.01.04修法前條文)/壹-127 ‧憲法訴訟法(原名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108.01.04)/壹-131 ‧法院組織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8.01.04
)/壹-194 第一章 總則/壹-194 第二章 地方法院/壹-195 第三章 高等法院/壹-198 第四章 最高法院/壹-199 第五章 檢察機關/壹-207 第六章 司法年度及事務分配/壹-211 第七章 法庭之開閉及秩序/壹-212 第八章 法院之用語/壹-216 第九章 裁判之評議/壹-216 第十章 司法上之互助/壹-217 第十一章 司法行政之監督/壹-217 第十二章 附則/壹-218 ‧行政法院組織法(109.06.10)/壹-219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原名稱: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9.01.15)/壹-227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10
3.01.29)/壹-239 ‧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105.05.23)/壹-244 ‧預算法(105.11.30)/壹-246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106.07.07)/壹-256 貳、國際法類 ‧聯合國憲章(United Nations Charter)(1945.06.26)/貳- 3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1969.05.23)/貳- 15 ‧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1961.04.18)/貳- 27 ‧公
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1966.12.16)/貳- 34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1966.12.16)/貳- 42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98.04.22)/貳- 47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
ion Aqainst Women)(1979.12.18)/貳- 48 ‧領海及鄰接區公約(Convention on the Territorial Sea and Contiguous Zone)(1958.04.29)/貳- 54 ‧公海公約(Convention on the High Sea)(1958.04.29)/貳- 58 ‧捕魚及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Convention on Fishing and Conservation of the Living Resources of the High Seas)(1958.04.29)/貳- 62 ‧大陸礁層公約(Conven
tion on the Continental Shelf)(1958.04.29)/貳- 65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1982.12.10)/貳- 67 參、行政法類 ‧行政程序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參- 3 第一章 總則/參- 3 第二章 行政處分/參- 13 第三章 行政契約/參- 20 第四章 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參- 22 第五章 行政計畫/參- 23 第六章 行政指導/參- 23 第七章 陳情/參- 24 第八章 附則/參- 24 ‧行政罰法<含新舊條文對
照暨理由>(100.11.23)/參- 26 ‧行政執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99.02.03)/參- 42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99.06.15)/參- 50 ‧請願法(58.12.18)/參- 54 ‧訴願法(101.06.27)/參- 55 ‧行政訴訟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9.01.15)/參- 65 第一編 總則/參- 65 第一章 行政訴訟事件/參- 65 第二章 行政法院/參- 68 第三章 當事人/參- 72 第四章 訴訟程序/參- 76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參- 86 第一章 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訴訟程序/參- 86 第二章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簡易訴訟程序/
參-114 第三章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參-119 第四章 收容聲請事件程序/參-122 第五章 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參-126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參-132 第四編 抗告程序/參-146 第五編 再審程序/參-147 第六編 重新審理/參-151 第七編 保全程序/參-152 第八編 強制執行/參-153 第九編 附則/參-155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09.01.15)/參-156 ‧國家賠償法(108.12.18)/參-163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109.04.21)/參-165 ‧環境影響評估法(92.01.08)/參-168 ‧刑事
補償法(100.07.06)/參-173 ‧提審法(103.01.08)/參-178 ‧政府採購法(108.05.22)/參-180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108.11.08)/參-197 ‧政府資訊公開法(94.12.28)/參-213 ‧國家機密保護法(109.06.10)/參-217 ‧個人資料保護法(104.12.30)/參-222 ‧公務人員保障法(106.06.14)/參-230 ‧公務員服務法(89.07.19)/參-243 ‧公務人員考績法(96.03.21)/參-246 ‧公務人員任用法(108.04.03)/參-250 ‧公務員懲戒法(109.06.10)/參-258 ‧公
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3.11.26)/參-269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07.06.13)/參-271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10.01.20)/參-275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106.08.09)/參-279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106.08.09)/參-292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106.08.09)/參-316 ‧地方制度法(105.06.22)/參-343 ‧行政法人法(100.04.27)/參-365 ‧勞動基準法(109.06.10)/參-371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108.02.14)/參-386 ‧勞動事件法(107.12.05)/參-394
‧性別工作平等法(105.05.18)/參-402 ‧全民健康保險法(110.01.20)/參-407 ‧勞工保險條例(104.07.01)/參-422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107.03.28)/參-436 ‧勞工退休金條例(108.05.15)/參-450 ‧勞資爭議處理法(106.01.18)/參-459 ‧團體協約法(104.07.01)/參-467 ‧就業服務法(107.11.28)/參-471 ‧工會法(110.01.20)/參-484 ‧國民年金法(109.06.03)/參-490 ‧戶籍法(104.01.21)/參-500 ‧警察職權行使法(100.04.27)/參-508
‧社會秩序維護法(110.01.20)/參-513 ‧集會遊行法(109.12.29三讀)/參-52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0.01.20)/參-525 ‧財政收支劃分法(88.01.25)/參-550 ‧稅捐稽徵法(109.05.13)/參-555 ‧所得稅法(110.01.20)/參-566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06.06.14)/參-606 ‧關稅法(107.05.09)/參-620 肆、智財法類 ‧專利法(108.05.01)/肆- 3 ‧專利法施行細則(109.06.24)/肆- 28 ‧商標法(105.11.30)/肆- 40 ‧商標法施行細則(107.06
.07)/肆- 55 ‧著作權法(108.05.01)/肆- 61 ‧營業秘密法(109.01.15)/肆- 79 ‧公平交易法(106.06.14)/肆- 82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04.07.02)/肆- 89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103.06.04)/肆- 94 伍、民法類 ‧民法 第一編 總則<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13)/伍- 3 第一章 法例/伍- 3 第二章 人/伍- 3 第三章 物/伍- 11 第四章 法律行為/伍- 11 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伍- 17 第六章 消滅時效/伍- 17 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伍- 20 ‧民法總則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
由>(110.01.13)/伍- 21 ‧民法 第二編 債<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伍- 24 第一章 通則/伍- 24 第一節 債之發生/伍- 24 第二節 債之標的/伍- 31 第三節 債之效力/伍- 33 第四節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伍- 39 第五節 債之移轉/伍- 41 第六節 債之消滅/伍- 43 第二章 各種之債/伍- 46 第一節 買賣/伍- 46 第二節 互易/伍- 52 第三節 交互計算/伍- 52 第四節 贈與/伍- 52 第五節 租賃/伍- 54 第六節 借貸/伍- 59 第七節 僱傭/伍- 61 第八節 承攬/伍- 62 第八節之一 旅遊/伍-
65 第九節 出版/伍- 67 第十節 委任/伍- 68 第十一節 經理人及代辦商/伍- 71 第十二節 居間/伍- 72 第十三節 行紀/伍- 73 第十四節 寄託/伍- 74 第十五節 倉庫/伍- 77 第十六節 運送/伍- 78 第十七節 承攬運送/伍- 82 第十八節 合夥/伍- 83 第十九節 隱名合夥/伍- 86 第十九節之一 合會/伍- 87 第二十節 指示證券/伍- 89 第二十一節 無記名證券/伍- 90 第二十二節 終身定期金/伍- 91 第二十三節 和解/伍- 92 第二十四節 保證/伍- 92 第二十四節之一 人事保證/伍- 95 ‧民法債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10.01.20)/伍- 97 ‧民法 第三編 物權<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1.06.13)/伍-101 第一章 通則/伍-101 第二章 所有權/伍-104 第三章 地上權/伍-127 第四章 (刪除)/伍-133 第四章之一 農育權/伍-134 第五章 不動產役權/伍-137 第六章 抵押權/伍-141 第七章 質權/伍-159 第八章 典權/伍-168 第九章 留置權/伍-174 第十章 占有/伍-177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99.02.03)/伍-184 ‧民法 第四編 親屬<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10.01.20)/伍-191 第一章
通則/伍-191 第二章 婚姻/伍-192 第三章 父母子女/伍-204 第四章 監護/伍-217 第五章 扶養/伍-232 第六章 家/伍-234 第七章 親屬會議/伍-235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13)/伍-238 ‧民法 第五編 繼承<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4.01.14)/伍-243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伍-243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伍-244 第三章 遺囑/伍-255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2.01.30)/伍-260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108.05.22)/伍-263 ‧祭祀公業條例(96.12
.12)/伍-266 ‧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伍-273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104.12.31)/伍-282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105.12.28)/伍-285 ‧信託法(98.12.30)/伍-292 ‧土地法(100.06.15)/伍-299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106.12.01)/伍-318 ‧土地登記規則(108.12.09)/伍-322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05.11.16)/伍-342 ‧動產擔保交易法(96.07.11)/伍-352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99.05.26)/伍-356 第一章 通則/伍-356 第二
章 權利主體/伍-358 第三章 法律行為之方式及代理/伍-360 第四章 債/伍-361 第五章 物權/伍-367 第六章 親屬/伍-370 第七章 繼承/伍-373 第八章 附則/伍-374 陸、商事法類 ‧公司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7.08.01)/陸- 3 第一章 總則/陸- 4 第二章 無限公司/陸- 15 第三章 有限公司/陸- 21 第四章 兩合公司/陸- 27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陸- 29 第六章 (刪除)/陸- 99 第六章之一 關係企業/陸-100 第七章 外國公司/陸-102 第八章 登記/陸-107 第九章 附則/陸-110 ‧有限合夥法(104.06
.24)/陸-111 ‧證券交易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09.12.29三讀)/陸-118 第一章 總則/陸-119 第二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及買賣/陸-125 第三章 證券商/陸-137 第四章 證券商同業公會/陸-141 第五章 證券交易所/陸-141 第五章之一 外國公司/陸-150 第六章 仲裁/陸-151 第七章 罰則/陸-152 第八章 附則/陸-161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101.11.23)/陸-163 ‧企業併購法(104.07.08)/陸-166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109.06.10)/陸-179 ‧銀行法(108.04.17)/陸-186
‧票據法(76.06.29)/陸-210 第一章 通則/陸-210 第二章 匯票/陸-212 第三章 本票/陸-222 第四章 支票/陸-223 第五章 附則/陸-225 ‧票據法施行細則(75.12.30)/陸-226 ‧海商法(98.07.08)/陸-228 第一章 通則/陸-228 第二章 船舶/陸-228 第三章 運送/陸-232 第四章 船舶碰撞/陸-237 第五章 海難救助/陸-238 第六章 共同海損/陸-239 第七章 海上保險/陸-240 第八章 附則/陸-243 ‧保險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9.06.10)/陸-244 第一章 總則/陸-245 第二章 保險契約
/陸-250 第三章 財產保險/陸-253 第四章 人身保險/陸-257 第五章 保險業/陸-263 第六章 附則/陸-299 ‧保險法施行細則(97.06.13)/陸-30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0.01.20)/陸-303 柒、民訴法類 ‧民事訴訟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柒- 3 第一編 總則/柒- 4 第一章 法院/柒- 4 第二章 當事人/柒- 10 第三章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柒- 17 第四章 訴訟程序/柒- 26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柒- 44 第一章 通常訴訟程序/柒- 44 第二章 調解程序/柒- 69 第三章 簡易訴訟程序
/柒- 74 第四章 小額訴訟程序/柒- 78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柒- 80 第一章 第二審程序/柒- 80 第二章 第三審程序/柒- 84 第四編 抗告程序/柒- 87 第五編 再審程序/柒- 90 第五編之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柒- 91 第六編 督促程序/柒- 92 第七編 保全程序/柒- 95 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柒- 99 第九編 (刪除)/柒-102 第一章 (刪除)/柒-102 第二章 (刪除)/柒-105 第三章 (刪除)/柒-107 第四章 (刪除)/柒-113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柒-116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109.03.25)/柒-120 ‧強制執行法(108.05.29)/柒-146 第一章 總則/柒-146 第二章 關於金錢請求權之執行/柒-152 第三章 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柒-165 第四章 關於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柒-165 第五章 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柒-166 第六章 附則/柒-167 ‧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108.05.31)/柒-168 ‧非訟事件法(107.06.13)/柒-186 ‧非訟事件法施行細則(102.06.19)/柒-198 ‧公證法(108.04.03)/柒-200 ‧仲裁法(104.12.02)/柒-214 ‧提存法(96.12.12)
/柒-220 ‧破產法(107.06.13)/柒-224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07.12.26)/柒-235 ‧家事事件法(108.06.19)/柒-254 ‧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101.05.11)/柒-281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109.07.23)/柒-283 捌、刑法類 ‧中華民國刑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捌- 3 第一編 總則/捌- 4 第一章 法例/捌- 4 第二章 刑事責任/捌- 8 第三章 未遂犯/捌- 10 第四章 正犯與共犯/捌- 11 第五章 刑/捌- 14 第五章之一 沒收/捌- 16 第五章之二 易刑/捌- 20 第六章 累犯/捌-
23 第七章 數罪併罰/捌- 23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減/捌- 25 第九章 緩刑/捌- 29 第十章 假釋/捌- 31 第十一章 時效/捌- 33 第十二章 保安處分/捌- 35 第二編 分則/捌- 42 第一章 內亂罪/捌- 42 第二章 外患罪/捌- 42 第三章 妨害國交罪/捌- 45 第四章 瀆職罪/捌- 45 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捌- 48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捌- 51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捌- 52 第八章 脫逃罪/捌- 55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捌- 55 第十章 偽證及誣告罪/捌- 56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捌- 57 第十二章 偽造貨幣罪/捌- 66 第十三
章 偽造有價證券罪/捌- 67 第十四章 偽造度量衡罪/捌- 68 第十五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捌- 69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捌- 70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捌- 73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捌- 74 第十八章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捌- 76 第十九章 妨害農工商罪/捌- 76 第二十章 鴉片罪/捌- 77 第二十一章 賭博罪/捌- 79 第二十二章 殺人罪/捌- 80 第二十三章 傷害罪/捌- 82 第二十四章 墮胎罪/捌- 85 第二十五章 遺棄罪/捌- 86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捌- 88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捌- 91 第二十八章 妨害祕密罪/捌-
92 第二十九章 竊盜罪/捌- 94 第三十章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捌- 95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捌- 97 第三十二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捌- 98 第三十三章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捌-101 第三十四章 贓物罪/捌-103 第三十五章 毀棄損壞罪/捌-103 第三十六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捌-104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8.12.31)/捌-106 ‧陸海空軍刑法(108.11.20)/捌-111 ‧貪污治罪條例(105.06.22)/捌-119 ‧家庭暴力防治法(109.12.30三讀)/捌-12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04.12.23)/捌-133 ‧性騷
擾防治法(98.01.23)/捌-138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07.01.03)/捌-141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110.01.20)/捌-14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09.06.10)/捌-17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09.01.15)/捌-179 ‧懲治走私條例(101.06.13)/捌-188 ‧人口販運防制法(105.05.25)/捌-190 玖、刑訴法類 ‧刑事訴訟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09.01.15)/玖- 3 第一編 總則/玖- 4 第一章 法例/玖- 4 第二章 法院之管轄/玖- 4 第三章 法院職員之迴避/玖- 6 第四章 辯
護人、輔佐人及代理人/玖- 8 第五章 文書/玖- 15 第六章 送達/玖- 18 第七章 期日及期間/玖- 19 第八章 被告之傳喚及拘提/玖- 20 第八章之一 限制出境、出海/玖- 27 第九章 被告之訊問/玖- 30 第十章 被告之羈押/玖- 32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玖- 42 第十二章 證據/玖- 48 第十三章 裁判/玖- 63 第二編 第一審/玖- 63 第一章 公訴/玖- 63 第二章 自訴/玖- 90 第三編 上訴/玖- 93 第一章 通則/玖- 93 第二章 第二審/玖- 96 第三章 第三審/玖-109 第四編 抗告/玖-122 第五編 再審/玖-125 第六編 非常
上訴/玖-130 第七編 簡易程序/玖-130 第七編之一 協商程序/玖-134 第七編之二 沒收特別程序/玖-137 第七編之三 被害人訴訟參與/玖-144 第八編 執行/玖-149 第九編 附帶民事訴訟/玖-154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09.01.15)/玖-157 ‧國民法官法(109.08.12)/玖-160 ‧刑事妥速審判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8.06.19)/玖-208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09.06.15)/玖-213 ‧軍事審判法(108.04.03)/玖-251 ‧少年事件處理法(108.06.19)/玖-273 ‧通訊
保障及監察法(107.05.23)/玖-286 ‧羈押法(109.01.15)/玖-293 ‧監獄行刑法(109.01.15)/玖-310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109.07.15)/玖-333 拾、法律倫理類 ‧法官法(110.01.20)/拾- 3 ‧法官倫理規範(101.01.05)/拾- 27 ‧律師法(109.01.15)/拾- 29 ‧律師倫理規範(98.09.19)/拾- 47 ‧律師懲戒規則(108.01.29)/拾- 51 ‧檢察官倫理規範(110.01.13)/拾- 54 拾壹、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含解釋爭點暨解釋文>/拾壹-3 拾貳、法規索引表/拾貳-
3 五十六版 修訂序 「基本小六法」出版至今已二十年有餘,能立於如此漫長歲月於不墜,首要衷心感謝廣大讀者長久以來的建議與支持! 為使本書更具便利與實用,本次修訂乃參酌考生、實務工作者及在校生之寶貴建議,並由深具專業與資深經歷之學界及實務界多位老師予以監修,對於監修老師的熱忱付出,於此,聊表謝忱! 本版主要增修法規列舉如下: 一、 修訂法規 行政程序法(110.01.20)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10.01.20) 全民健康保險法(110.01.20) 工會法(110.01.20) 社會秩序維護法(110.01.2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10.01.20) 所得稅法(110.01.20) 民法第二編債(110.01.20) 民法債編施行法(110.01.20) 民法第四編親屬(110.01.20)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0.01.20) 民事訴訟法(110.01.20)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110.01.20) 中華民國刑法(110.01.20)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110.01.20) 法官法(110.01.20) 民法第一編總則(110.01.13) 民法總則施行法(110.01.13)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110.01.13) 家庭暴力防治法(109.12.
30立法院三讀通過) 國籍法(109.12.29立法院三讀通過) 集會遊行法(109.12.29立法院三讀通過) 證券交易法(109.12.29立法院三讀通過) 國民法官法(109.08.12)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109.07.23) 二、新增釋字 釋字第793~799號 三、法規增補 www.eyebook.com.tw (本網站「法規補給站」收錄最新修正法規及理由、釋字、草案,歡迎下載更新) 2021保成法學苑
論我國繼承法之修正及對金融業債權之影響與因應
為了解決債權人如何查詢繼承人 的問題,作者郭賡揚 這樣論述:
中文摘要 晚近鑑於工商交易發達,家庭型態及社會經濟的轉變,民法繼承編之部分條文已不合時宜,並由於原本我國繼承制度採行概括繼承制度為原則,若繼承人未於法定期限內聲請限定或拋棄被繼承人之財產,就必須概括承受被繼承人所有債權債務,如此恐造成不利繼承人之情形,而產生大家所熟知「父債子還」之不正義結果。然我國民法之立法精神之一,在於保護經濟上之弱者,又其最高指導原則亦為誠信原則,每當我們翻開報章雜誌,屢見不鮮又是某某未成年人,因未辦理限定或拋棄繼承,導致小小年紀已負有千萬元之債務,然法官審判時,雖同情繼承人,但也無法改變原本繼承法之規定。由於此類事件層出不窮,造成國家社會輿論嘩然,遂不得不正
視此一問題,因此對於此有違公平正義及誠信之繼承制度,實有必要加以檢討及修正。立法院於民國98年5月22日三讀通過修正繼承法有關繼承制度之部分條文,修正之條文於同年6月10日由總統公布並於同年6月12日生效,而將原本我國採行概括繼承制度修定改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繼承制度」而以拋棄繼承為例外,此一制度帶來之影響,雖可保護繼承人之利益,但另一方面,對於債權人(尤其是以放款業務為重心之金融機構)債權之保障可謂是強制減損,因此面對我國繼承制度此一重大變革,債權人(尤以放款為業務之金融業者)該如何因應?此一課題,將牽動國家經濟整體發展,實不容小覷。關鍵詞:概括繼承制、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法定期間、拋棄繼
承、限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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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如何查詢繼承人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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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之原則為何?(0343)
繼承發生於98年6月11日以前,債權人申請查調債務人之繼承人固有財產及所得資料時,債權人須取具該等繼承人不符合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之3第2項至第4項所定要件之相關 ... 於 www.etax.nat.gov.tw -
#2.100年版稅捐稽徵法令彙編 - 第 19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八10持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裁定尚不得查調債務人之其他財產資料·174 八11持假扣押 ... 該等繼承人所得及財產資料釋疑·······178 八22因民法繼承編施行法修正債權人查調 ... 於 books.google.com.tw -
#3.家人留下的債務,可以不用掏錢來還?拋棄繼承真能一筆勾銷嗎?
吳挺絹律師建議,如果有搞不清楚的情況,可以在被繼承人過世的三個月之內,去向國稅局查調被繼承人的財產清冊,再陳報給被繼承人最後戶籍地的管轄法院, ... 於 lohas.edh.tw -
#4.拋棄繼承應注意事項
辦理完成後,法律上就當作從被繼承人死亡時起,沒有這位繼承人,所有財產及所有債務都與其無關,即使後來發現有其他財產,該繼承人也不能再繼承,被繼承人的債權人當然也不 ... 於 www.vac.gov.tw -
#5.繼承人本身負債累累,是否該拋棄繼承? - 富恆代書地政士事務所
《最高法院七十三年度第二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債權人得依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行使撤銷訴權者,以債務人所為非以其人格上之法益為基礎之財產上之行為為 ... 於 www.richever-realty.com -
#6.臨櫃申請案件流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線上查調
查詢 申請人或其被繼承人財產, 申請查調個人財產 ...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加附身分證影本備查)。 ... (3)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於 tpctax.gov.taipei -
#7.債務人有債務纏身,要如何拋棄繼承?才不會遭到指控"隱匿 ...
債務人在申請更生或清算前三個月,遇到家人逝世,有繼承遺產問題,應在三個月內到法院依法辦理拋棄繼承,千萬不要為躲避 債權人 ,私下訂立協議, ... 於 www.youtube.com -
#8.退稅管理– 2021退稅時間– Sacinus
並查無欠稅且非已核退或核退中案件。 4,填妥「退稅核定書」二聯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球資訊網-申辦櫃檯-退稅查詢服務 ... 我的E政府-申辦服務-繼承人代領退稅款. 於 www.swdnetz.co -
#9.債務人於取得執行名義後死亡怎麼辦?<br> - 常見問題
如債務人名下查有財產可供執行,則債權人可向管轄法院民事庭以書面形式發文函查 ... 若全體繼承人查無辦理拋棄繼承,且債務人查有財產可供執行者,債權人可攜帶執行 ... 於 www.acgf.org.tw -
#10.申辦服務-查詢被繼承人財產、金融遺產、死亡前二年內 ... - E政府
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辦理遺產稅申報,可申請查詢被繼承人財產、金融遺產、死亡前二年度贈與及所得資料暨申請遺產稅稅額試算服務。 申辦資格. 於 www.gov.tw -
#11.如何查詢繼承人有無「拋棄繼承」?| 你不知道的歷史故事-2022年7月
民眾可至司法院「家事事件公告」專區查詢,連結. ... 2021-06-08 債務人死亡後,其繼承人將繼承其權利、義務,所以債權人仍可向債務人的繼承人訴請清償、強制執行,但 ... 於 historyslice.com -
#12.繼承人可否代被繼承人查調債務人財產 - 現代地政聯盟
(臺中訊)民眾電話詢問,執行名義上之債權人死亡,是否可以由繼承人持被繼承人為債權人執行名義之確定判決證明,申請查調債務人之財產呢? 於 blog.landagent.com.tw -
#13.Page 366 - 銀行催收個案精選
... 執行債權人應先持債務人死亡之除戶謄本及利害關係證明文件(諸如:執行名義或契約、借據等) 向債務人死亡時住所地之地方法院家事庭進行查詢該債務人之繼承人有無向 ... 於 ifinbook.tabf.org.tw -
#14.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 繼承案件戶籍謄本申請
另倘申請人提供被繼承人不動產標的者,得由受理機關透過地政資訊網路系統查並查證屬實者,得免上傳。 3個月內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需用機關開立之補正通知 ... 於 www.ris.gov.tw -
#15.繼承人陳報遺產清冊後應行之程序 - 宏景國際法律事務所
三、應提出聲請狀─聲請狀可至下列網頁查詢參考範例:「司法院網站/訴訟協助/書狀參考範例/ ... 繼承人違反清算程序,致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受有損害者,須負賠償責任。 於 law.actionip.com -
#16.繼承人沒搞清楚這件事,恐得自掏腰包300萬元來墊償| 個人理財
其目的是讓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報明債權,這樣繼承人才能正確清算遺產扣除 ... 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但若是在一般民間借貸或擔任保證人,被繼承人 ... 於 money.udn.com -
#17.法學論著與【遺產分割】相關的查詢結果 - 法源法律網
論繼承人之債權人撤銷拋棄繼承及撤銷遺產分割協議. 作者譯者:張韻琪. 出版日期:2022.03. 授權者: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3. 再探生前特種贈與超過應繼分. 於 www.lawbank.com.tw -
#18.全功能櫃檯常用書表-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全球資訊網
債權人查 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委託書. (odt檔). (pdf檔). 授權書(限5月份申報期間使用). (odt檔). (pdf檔). 單一受理窗口申請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委任書. 於 www.ntbk.gov.tw -
#19.綜稅所得資料線上查調 -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一)查詢申請人或其被繼承人所得 ...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3)代理人: ... (3)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於 cyhtax.cyhg.gov.tw -
#20.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受理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作業要點
肆、作業說明: 一、申請人資格:債權人(含債權人之繼承人)。 二、受理查調之機關: (一)所得、財產資料:依申請人之方便,可向分局、稽徵所申請。 (二)申請查調 ... 於 www.rootlaw.com.tw -
#21.我已於債務人死亡前取得執行名義,現查繼承人並未拋棄繼承
繼承人 提出財產清冊後,按照民法1157條之規定,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命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於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這時候一定要記得向法院申報債權。 如果沒有向法院 ... 於 www.law110.com.tw -
#22.遺囑繼承專區》》最新重要判決
對被繼承人的遺產的強制執行,應先分配予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分配而有剩餘時,始得分配予繼承人之債權人.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985號判決:「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依 ... 於 lawyers.idv.tw -
#23.債權公告簡易Q&A - Q1:來電者無法於公告上看到自己的名字?
請問債權人姓名及身份證字號,我為您以電腦查詢。若查詢後公 ... Q3:原華山產險債權人已死亡,來電者為原債權人之繼承人? A3:請繼承人檢附下列資料,俾便清理人據以憑辦:. 於 www.tii.org.tw -
#24.討債首部曲——財產流向追追追作者: 吳奎新 - 永然文化出版
基此,債權人欲查詢債務人之財產所得及營業資料,可經由兩種途徑,其一是向法院請求調查債務人財產;其二為逕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調查債務人財產等資料。然前者因:1.法院 ... 於 book.law119.com.tw -
#25.如何查被繼承人遺產明細?不知被繼承人生前財產內容如何申報 ...
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繼承人可提供身分證及被繼承人除戶謄本(或 ... 由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申報或債權人代位申報者,應檢附遺囑或經法院 ... 於 key88.net -
#26.4.4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查詢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全功能櫃台服務介紹 · 全功能櫃台服務地址及服務時間 · 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 ... 之姓名)為身分證明文件,申請查詢被繼承人(本國配偶)之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 於 www.ntbna.gov.tw -
#27.【遺產繼承】拋棄繼承要知道的十三件事 - 律師真心話
民法修正後雖採「法定限定責任」原則,但為平衡繼承人與債權人之利益,於繼承人依法申報遺產清冊並經法院實施清算程序者,始著重保障繼承人權益,但是 ... 於 chehan0310.pixnet.net -
#28.親人過世,遺產如何清查?律師:國稅局一站式查詢
但現實上仍可能以遺產賠償某債權人後,又遭其他突然冒出來的債權人追償債務而陷於訴訟紛爭的風險。 比較一勞永逸的方式是拋棄繼承:繼承人應於知悉其 ... 於 www.fiftyplus.com.tw -
#29.遺產管理人權力– 如何查詢遺產管理人 - Aiosizz
債權人 不得代位請求分割共有建物. 民法EN, 第1184 條,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條所定之期限內,有繼承人承認繼承時,遺產管理人在, 繼承人承認繼承前所為之職務上行為,視為 ... 於 www.aiosizz.me -
#30.為何陳報遺產清冊這麼重要? - Smart自學網- 財經好讀- 輕理財
其目的是讓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報明債權,這樣繼承人才能正確清算遺產扣除 ... 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但若是在一般民間借貸或擔任保證人,被繼承人 ... 於 smart.businessweekly.com.tw -
#31.實用強制執行法精義 - 第 7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繼承人 未辦理繼承登記,應命債權人查報全部繼承人,並代辦繼承登記將繼承人列為所有權人後, ... 為免代辦繼承發生錯誤,執行法院應向法院民事庭查詢繼承人是否拋棄繼承, ... 於 books.google.com.tw -
#32.過世債務查詢的情報與評價,FACEBOOK、MOBILE01、PTT
也提醒大家,不要心存僥倖隱匿或私下處分財產,若造成債權人的權益受損,除私下 ... 遺產查詢國稅局所提供的被繼承人資產/所得資料是上一個年度的資料,與繼承發生會 ... 於 money.mediatagtw.com -
#33.線上申辦-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2)繼承人為外國人或外籍配偶無身分證者,應檢附內政部核發之身分證明 ... 二、債權人查詢債務人財產 ... (3)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於 www.citax.gov.tw -
#34.戶政法令彙編
三)戶政、警察機關若因勤、業務需要以電話查詢戶籍資料或口卡資料,則應設立警用電話 ... 如債權人釋明與被繼承人即債務人有利害關係,得向該管轄法院查詢債務人之 ... 於 mlhr.miaoli.gov.tw -
#35.民事聲請狀(詢問有無聲請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
之繼承人○○○等,有無聲請拋棄繼承或陳報. 遺產清冊,請查覆。 二、聲請人是上開繼承人之債權人,執有, 借據. 本票. 其他:. ○紙為證。 此致. ○○○○○○法院公鑒. 於 www.6laws.net -
#36.全面限定繼承!不想「父債子還」 注意1動作- 工商時報
因此,若債權人得知欠錢的債務人已經死亡,為確保債權能受償還,也可依據《民法》第1156-1條規定直接向法院聲請,請求法院命令繼承人於三個月內提出遺產 ... 於 ctee.com.tw -
#37.稅目 - 財政部- 函釋
債務人死亡其繼承人於繼承開始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債權人得否查調該等繼承人所得及財產資料釋疑. 於 www.ttc.gov.tw -
#38.Q6:記得推派一人辦理[限定繼承]
2‧公示催告後,會有申報權利期間,依民法地一千一百五十七條規定,該申報期間不得在三個月以下。被繼承人之債權人須於前開之申報權利期間內申報債權,如未申報者,則只能 ... 於 hocom.tw -
#39.業務法規-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管理辦法
公布修正日期: 104-01-20. 首頁 > 法令查詢 > 法規命令 > 所有條文 ... 三、聲請法院對大陸地區以外之繼承人、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為公示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或受遺贈 ... 於 esvc.fnp.gov.tw -
#40.淺談繼承之方式-拋棄繼承、限定繼承及無限繼承責任之比較
繼承人 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 該繼承人也不能再繼承,被繼承人的債權人當然也不可以向其追償。 於 sf-familyheritagelawyer.com -
#41.人生大小事- 高雄市戶政資訊服務網
土地建物繼承、法定繼承、拋棄繼承、存款繼承、金融遺產查詢) ... 同法第1156條及第1156條之1課予繼承人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之義務,倘未為之,依同法第1162條之1及 ... 於 household.kcg.gov.tw -
#42.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長輩過世,需要辦理限定繼承 ... - Facebook
然而,實務上還是經常發生被繼承人死亡好幾年後,債權人突然跳出來說被 ... 要查詢被繼承人的遺產有多少並不難,可以透過向國稅局調閱財產清冊、所得 ... 於 www.facebook.com -
#43.債權人申請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有關債權 - 台北市記帳士公會
又依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故遺產債權於分割前,繼承人中之一人持法院民事判決及其確定證明書得申請查調 ... 於 www.taipeicpb.org.tw -
#44.法規內容-繼承人持以被繼承人為債權人執行名義之確定判決 ...
二、按稅捐稽徵機關受理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作業,有關對債權人檢附證明文件之審核,係僅就程序上作審查,原則上仍以所附證明文件上所載之債權人、債務人姓名為 ... 於 law-out.mof.gov.tw -
#45.蒲公英慈愛社-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iLms數位學習系統
法院受理強制執行時,是否會先命債權人去查詢繼承人是否已陳報遺產清冊(亦即辦理限定繼承)? 否則,債權人如「惡意的」強制執行繼承人之固有財產. 於 ilms.ouk.edu.tw -
#46.如何辦理限定繼承?陳報遺產清冊不可少! - 大揚代書事務所
辦理完成後,法律上就當作從被繼承人死亡時起,沒有這位繼承人,所有財產及所有債務都與其無關,即使後來發現有其他財產,該繼承人也不能再繼承,被繼承人的債權人當然也不 ... 於 www.bigyang.com.tw -
#47.遺產有哪些?怎麼找?-《高年級法律課》 - 愛長照
如果被繼承人的債務大於財產,依民法繼承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 ... 但現實上仍可能以遺產賠償某債權人後,又遭其他突然冒出來的債權人追償債務而 ... 於 www.ilong-termcare.com -
#48.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標準作業流程說明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 ...
債權人查 調債務人課稅資料(臨櫃)作業. 作業流程. 步驟說明 ... 二)債權人為營利事業組織. 者,應檢附中央(或地 ... 人之繼承人固有財產及所. 得資料時,債權人須取具 ... 於 www.iltb.gov.tw -
#49.【該拋棄?還是繼承?】不想繼承家人債務?萬一還有剩下財產!2 ...
未來如果被繼承人的債權人(例如銀行),向拋棄繼承的繼承人要求還錢,拋棄繼承的繼承人是可以出具「法院准予備查函」來保護自己的財產。 於 howsoul.io -
#50.「非知不可」--限定繼承Q&A
繼承人 有數人時,其中一人已依第一項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其他繼承人視為已陳報。 三、民法第1156條之1規定:債權人得向法院聲請命繼承人於三個月內提出遺產清冊。法院 ... 於 www.shenlin.tw -
#51.如何查詢繼承人有無「拋棄繼承」?
如何查詢繼承人有無「拋棄繼承」? · 法院別:代表被繼承人戶籍地法院,不過也可以不選。 · 類別:選擇01繼承事件。 · 姓名:輸入被繼承人(死者)的姓名。 於 www.lawyerli.tw -
#52.繼承法
行,一併增修繼承清算程序,使被繼承人. 的債權人就遺產能確實獲得應有的清償。 法務部關心您 ... 繼承人之債權人,再依繼承人查到之債. 權,按其數額,比例計算, ... 於 w3fs.tainan.gov.tw -
#53.繼承時不知道家人有欠債,也得「父債子還」嗎?
這麼做的好處在於,若是繼承人不小心遺漏了被繼承人的債務,且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已就遺產為分配清償,導致債權人受有損害的話,繼承人才不會有《民法》 ... 於 www.thenewslens.com -
#54.如何查詢債務人之財產資料﹖ - 法律職人- 痞客邦
(三) 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三、申請時應注意事項. 1.必須要知道 ... 於 truthjustice.pixnet.net -
#55.土地登記─法規與實務 - 第 41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第1項第1款之戶籍謄本,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 (12)債權人代位申辦繼承登記,如部分繼承人未在台設籍,無從領取身分證明者,可依法院判決書所列之繼承人及 ... 於 books.google.com.tw -
#56.20項讓你最成功辦理法院拋棄繼承/限定繼承流程的應備文件
已逾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期間後,債權人才『突襲』繼承人向其求償 ... 查詢的方法為提供身分證給法院,告知辦理的案號,電話中就會知道拋棄繼承辦理的案件進度了。 於 landtw.com -
#57.查詢繼承人是否拋棄繼承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數位感-2022年7月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書狀範例-家事-家事聲請狀--詢問有無...書狀名稱, 家事聲請狀--詢問有無聲請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 相關條文, 家事事件法. 使用說明, 債權人 ... 於 timetraxtech.com -
#58.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投資人及外部單位查詢 ...
或其受託人申請查詢其本人、被繼承人之開戶參加人明細資料、有 ... 專屬收費帳號,執行債權人應依本公司繳費通知單所載之收費帳. 號辦理繳費. 於 m.tdcc.com.tw -
#59.拋棄繼承文件、時效FAQ,限定繼承辦理流程-FirstLaw
常見的不動產、車輛、贈與紀錄都可以向國稅局查得,也可以一站查詢各金融 ... 陳報遺產清冊的目的是讓被繼承人的債權人盡快報明債權,才能正確清算 ... 於 www.firstlaw.com -
#60.債權人查調債務人之財產或所得資料,不包括房屋稅籍證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8款規定,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得查調債務人之財產或所得資料。旨在協助債權人 ... 於 tytax.tycg.gov.tw -
#61.「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 - 禾禮地政士事務所
不過當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對繼承人提起清償債務的訴訟,債權人還是可能取得 ... 申請地籍總歸戶清冊、向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查詢被繼承人的 ... 於 heliland.com.tw -
#62.查詢拋棄繼承 - Dallfsst
這時,如果要查詢繼承人究竟有無拋棄繼承,需要向管轄法院(被繼承人生前戶籍地 ... 以保護債權人之利益,爰增設第七項,規定此種繼承人如為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均應 ... 於 www.hokpink.co -
#63.遺產清冊
遺產清冊. 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時,清冊編列的參考寫法。. 由該等清單可查知被繼承人有哪些土地、房屋(主要在財產清單出現辦理「拋棄繼承」或「陳報 ... 於 mehr-stimmig.ch -
#64.繼承法制之研究(一) - 第 18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況繼承人已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清償之債務,不得請求返還,除可確保債權人之權益外, ... 並定期公告死亡登記之結果,供公眾查詢,以兼顧繼承人與債權人之權益。 於 books.google.com.tw -
#65.怎麼不夠的我還要掏腰包?律師談繼承3誤區:限定 ... - 今周刊
若要進行有效之查詢與確認,可依民法繼承篇相關規定辦理遺產清算程序,並聲請法院公示催告命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於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參見民法第1157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66.父母親過世後留有債務,子女千萬別立刻拋棄繼承
是否可以在期限內先調查被繼承人留有遺產或是負債? ... 負債的部分,可以向聯合徵信中心查調記錄,也可以從父親的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是否有設定抵押權 ... 於 www.glorylaw.com.tw -
#67.遺產清冊是什麼
您要申請個人財產清冊或是個人薪資所得清單查詢有兩個方式,教您用3分鐘5 ... 陳報法院,假如不陳報,被繼承人的債權人也可以聲請法院命繼承人陳報。 於 kuosmasenpojat.fi -
#68.遺落何方:如何搜尋遺產資訊 - 熟年誌
如果被繼承人的債務大於財產,依民法繼承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現實上仍可能以遺產賠償某債權人後,又遭 ... 於 www.lifeplus.com.tw -
#69.如債務人已死亡,債權人應如何聲請強制執行? - 林明侖律師
如債務人已死亡,債權人應如何聲請強制執行? · 一、概括繼承情形:債權人可以繼承人為相對人,就被繼承人之財產及繼承人之財產,對繼承人全體或一人或數人 ... 於 mll.tw -
#70.【該拋棄還是繼承?】5步驟查繼承到多少財產,不再繼承龐大 ...
民法第1174 條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 ... 於 coffeebanker.com -
#71.查詢作業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贈與人已死亡,由繼承人提出申請查詢者,須另檢附贈與人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死亡日期 ... 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查詢 ... 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查詢. 於 www.ntbt.gov.tw -
#72.辦理繼承登記Q&A - 樹林地政事務所
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有已登記土地、建物或他項權利等遺產,就必須由繼承人於6 ... 當法院收到繼承人的呈報後,應依職權,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命被繼承人的債權人,須於 ... 於 www.shulin.land.ntpc.gov.tw -
#73.遺產分配前,這些步驟你完成了嗎? - 天使律師吳挺絹
依新聞報導:「自109年7月1日起,各地區國稅局同步實施「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資料」便民措施,被繼承人如有金融遺產,民眾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跨局 ... 於 www.brightgracelaw.com -
#74.查詢線上拋棄繼承
... 債權人向法院查詢,已死亡債務人的繼承人有沒有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 ... 線上查詢地政房地產解釋函令新訊- 申請繼承登記如有繼承人拋棄繼承,得提出司法院 ... 於 bebortigia.siracusa.it -
#75.繼承遺產小心債務惹上身!律師曝家人分配前,4程序缺一不可
而如果是「被繼承人重病期間的舉債,則要向國稅局說明這筆債務發生的原因,並且提出用途的證明」,才可以扣除。 2.民法第860條規定:「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 ... 於 www.storm.mg -
#76.若無法確定被繼承人之財務狀況時, 要如何處理? - 天秤座法律網
法院受理後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 命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在一定期間內報明. ... 小叮嚀: 向法院聲請應提出聲請狀, 聲請狀可至司法院網站-書狀參考範例查詢; 或逕向各地方 ... 於 www.justlaw.com.tw -
#77.親人留債離世什麼情況下該拋棄繼承?保險理賠歸誰? - 康健雜誌
面對女兒這樣的說法,債權人不甘示弱,主張女兒既然已經拋棄繼承,就不是繼承人,也就不能說自己是法定繼承人來請領保險金。 大中與小花投保的保單上, ... 於 www.commonhealth.com.tw -
#78.家事聲請狀--詢問有無聲請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 - 司法院
書狀名稱, 家事聲請狀--詢問有無聲請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 相關條文, 家事事件法. 使用說明, 債權人向法院查詢,已死亡債務人的繼承人有沒有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 ... 於 www.judicial.gov.tw -
#79.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 地政法規 - 地政司
查詢. 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符合條件的條文共有19 筆. 沿革與前言查詢結果匯出友善列印 ... 第8 條地政機關辦畢繼承登記後,應通知繼承人及債權人。 於 www.land.moi.gov.tw -
#80.繼承法
行,一併增修繼承清算程序,使被繼承人. 的債權人就遺產能確實獲得應有的清償。 法務部關心您 ... 繼承人之債權人,再依繼承人查到之債. 權,按其數額,比例計算, ... 於 www-ws.pthg.gov.tw -
#81.104年版稅捐稽徵法令彙編 - 第 22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 181 八、債權人已取得執行名義者八1 載有不得上訴之民事判決得據以查調債務人之 ... 等繼承人所得及財產資料釋疑·······189 八23因民法繼承編施行法修正債權人查調 ... 於 books.google.com.tw -
#82.有關遺產查詢的問題 - 圓滿禮儀社
若有疏漏,債權人一般不會主動通知繼承人辦理債權繼承! 9. 債務銀行或金融機構等貸款或債務,銀行或金融機構會主動催討。一般私人債務依憑證求償。 應 ... 於 www.075611388.com.tw -
#83.【高雄-帝謙法律事務所/遺產繼承行政函釋(2)】三七五租約之 ...
二、關於債權人得否向法院查詢債務人之繼承人是否辦理拋棄繼承一節,本院93年10月27日秘台廳家二字第0930025811號秘書長函中,除原引之非訟事件法第77條之1因家事事件 ... 於 dclaw.tw -
#84.辦理拋棄繼承時間有限,別讓拋棄繼承期限過了! - 法律010
律師這邊幫您整理好關於拋棄繼承線上查詢的常見問題,幫助您對拋棄繼承有更全面的 ... 繼承人只要沒有拋棄繼承債務,可能就有機會被債權人告上法院! 於 laws010.com -
#85.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查詢指南(文字+音檔) - 方格子
我相信他遇到了一個特別nice的承辦人,畢竟在法律上,限定繼承確實不用特別列出「所有的繼承人」,法院最在意的是遺產清冊,跟債權人如何去分配遺產。 於 vocus.cc -
#86.臺灣殯葬資訊網-有關遺產查詢的問題
目前,透過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的財產歸戶清單,家屬可以查詢到已故親人名下的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股票 ... 若有疏漏,債權人一般不會主動通知繼承人辦理債權繼承! 於 www.taiwanfuneral.com -
#87.稅捐稽徵-申請查調債務人之財產及所得等資料(三 ... - 隨意窩
主旨:債務人死亡,其繼承人於繼承開始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且未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者,債權人申請查調該等繼承人之所得及財產資料,稅捐稽徵機關宜如何處理 ... 於 blog.xuite.net -
#88.查詢作業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查詢. 1.繼承人為中華民國國民, ... 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本 ... 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查詢. 於 www.ntbca.gov.tw -
#89.如何辦理陳報遺產清冊
1. 法院會寄公示催告裁定給繼承人,收到後,請依照裁定或法院. 的指示辦理,例如登報等(民法第1157 條)。 2. 公示催告裁定期間屆滿後,對於已知或在期間內陳報的債權人,. 於 www.hxitun.taichung.gov.tw -
#90.本票債權人於裁定後死亡,繼承人是否可以繼受其債權來申請查 ...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回覆: 債權人持有本票准予強制執行之裁定,得向稽徵機關申請查調債務人之所得財產資料,惟債權人若於 ... 於 www.lawtw.com -
#91.重要事項公告 -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另自110年9月1日起,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統一由國稅局單一窗口回復,本中心同時會將往生者信用報告寄予申請人! 更新日期:2022/04/15. 申請人(包含法定 ... 於 www.jcic.org.tw -
#92.債務人的繼承問題?債權人撤銷權? - 常見問答- 新聞訊息
其內容可由全體繼承人一齊協議,或交給法院決定。 債務人分配到的遺產若被債權人知曉,便極易被強制執行用以償還債務,要是遺產中 ... 於 www.cda.com.tw -
#9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全功能櫃台受理納稅義務人查詢項目一次告知單
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查詢. □ 2.財產歸戶資料查詢. □ 3.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查詢. □ 4.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查詢. □ 5.納稅、欠稅及退稅資料查詢. 於 www.ntbsa.gov.tw -
#94.若債務人死亡,該如何討債-全國專業應收帳款公司
如繼承人未向法院聲明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者,繼承人當然成為債務人,不需債權人為任何表示。 2. 但在繼承人有為限定繼承時,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法院在繼承人 ... 於 www.alldebt.com.tw -
#95.如何查詢繼承人 - Perceptia
如何查詢繼承人有無「拋棄繼承」? 2021-06-08 債務人死亡後,其繼承人將繼承其權利、義務,所以債權人仍可向債務人的繼承人訴請清償、強制執行,但 ... 於 perceptia.de -
#96.如果無法確定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時
如果繼承人不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就. 必須自己辦理清算程序,自己查詢所有被. 繼承人之債權人,再依繼承人查到之債. 權,按其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償還。 於 www.moj.gov.tw -
#97.法規名稱 -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二、繼承人、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查詢被繼承人之開戶參加人明細資料、有價證券及 ... 一)民事執行處以電子方式查詢債務人資料者,每人次向執行債權人收費三百元。 於 www.selaw.com.tw -
#98.論債權人繼承被繼承人債務之給付
註16:參閱王甲乙、洪惠慈、鄭健才,同註13,頁79。 註17:民事訴訟法第87條立法理由謂:「查民訴律第一百二十八條理由謂訴訟費用 ... 於 www.twb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