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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開南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公共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張惠堂所指導 潘鐵城的 不動產登記制度之研究 (2020),提出債權憑證時效15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制度變遷、契據登記制、托崙斯登記制、憑證繳驗。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陳清秀所指導 方榮輝的 行政執行程序中異議之訴之研究--以稅捐稽徵機關稅捐債權之執行實務為中心 (2018),提出因為有 行政執行、強制執行、債務人異議之訴、第三人異議之訴、對第三人聲明異議之訴、分配表異議之訴、遺產稅、稅捐優先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債權憑證時效15年的解答。
最後網站律師告訴你關於消滅時效必知的法律知識則補充:15年 (一般時效). 一般請求權. 民法第125條. 5年(短期時效).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 民法第126條. 3年(短期時效).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
為了解決債權憑證時效15年 的問題,作者曾勻 這樣論述:
★2022年全新改版,完整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對應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考科之命題趨勢之專用工具書! ★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彙整!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
,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九年已改版二十一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土地法 (1)
111.05.31三讀:現行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若繼承人逾期未聲請,則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倘經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地政機關得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爰修第73-1條規定,使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另地政機關在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時,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並將標售前的公告期間,由現行30天延長為3個月。本法修正施行後,地政機關處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除依法辦理公告之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有助於繼承人獲知充分資訊俾及時行使權利,以落實憲法保
障人民財產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之本旨。 (2)110.12.08修正: 修正緣由係因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63號解釋,以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僅規定收回權時效起算點,而未規定地政機關應定期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依法公告被徵收土地的後續使用情形,導致原土地所有權人無從及時獲知充分資訊,俾判斷是否行使收回權,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並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而宣告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檢討修正。爰新增第219-1條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並於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次日起,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土地使用情形,至其申請收回土地之請求權時效完成或依徵收計
畫完成使用止。若地政機關未依規定通知及公告,而有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1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或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等情形,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0年內,申請收回土地。此外,前開規定也適用於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時,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之案件。該條施行後,除有助於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知悉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俾及時依法主張收回權外,也督促需用土地人必須切實依徵收計畫及預定期程使用土地,更審慎地處理徵收相關事宜。 2.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 調降滯納金加徵率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調降暫緩移送執行繳
納應納稅額比例為「1/3」、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提前得聲請假扣押時點、增訂代位權及撤銷權規定、修正營利事業憑證處罰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以下」,及提高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以及劃一檢舉獎金核發標準與領取資格限制,以資一致。以降低納稅義務人負擔、保障國家債權、落實罪責相當,並有效遏止逃漏稅。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
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
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不動產登記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債權憑證時效15年 的問題,作者潘鐵城 這樣論述:
本研究綜覽我國歷代關於土地的治理政策及因政權更替、制度變遷產生的地權爭議問題。以從了解我國歷代以至清代缺乏法治概念的土地管理慣習,至日據初期承認適用臺灣舊有習慣,後以日本政府於皇民化時期導入先進的土地登記法制,以資為登記土地產權之依據,因而產生權利與登記制度轉化所生問題。再至民國建立以後,國父的「平均地權」理想,於光復後由國民政府播遷來臺,將土地法全面施行於臺灣。此時不動產登記制度由日據時之舊慣至「契據登記制」,再轉化為適用我國繼受西方法所制定之「權利與托崙斯混合登記制」。 再因當時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於接收臺灣期間,認知錯誤,誤以日據時期調查成果已符合我國土地法規定,而未依土地法
規定應先實施「地籍測量」而逕依自訂單行法規辦理「土地權利憑證繳驗」。且於繳驗期間為謀加速建立土地登記總簿而致部分直接將土地臺帳過錄於總簿,滋生權利主體不符、姓名、住所不符…。等等錯誤。完全違反土地法規定,於發現問題後始訂「地籍釐整辦法」、「土地權利憑證繳驗及換發權利書狀辦法」報核發布以資補救。導致現存於臺灣不動產的未解問題除簿冊訛誤之外更呈現多樣元而複雜之景況。 由此可見,光復初期法令規定並未臻完善,政府機關橫向聯繫亦有窒礙,甚至中央與地方法規相互抵觸,致使臺灣土地權屬登記遺留諸多錯誤、遺漏與不符情形所在多有。再因法令規定明顯欠缺周全規範下,為解決問題行政機關多以行政函釋、命令或判例來解
釋,而缺乏整體考量,形成「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情況。致使承辦之行政機關與人民無所適從。不僅嚴重影響民眾權利的行使,更阻礙了社會國家經濟的發展。 最後,就已發現的問題試以思考及分析,提出對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修法看法與建議。期盼能使土地問題獲得積極解決,導引土地趨向正確、正常的方向發展。
2022稅務法規小法典[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四版)
為了解決債權憑證時效15年 的問題,作者三民名師群 這樣論述:
★全新改版,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六大類31種稅務相關法規彙整! ★財稅行政108-110年歷屆試題演練,掌握命題趨勢及條文! 【常見問答】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Q:本書內有包含題目嗎? A:本書除了常考條文以外,還包含108、109年普通考試/地方特考四等/地方特考五等/初等考試及110年初等考試/普通考試等相關試題。 【本書適用】 這本《稅務法規搶分小法典》適用於下列考試之財稅行政類科: .初等考試/普通考試。 .四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稅務人員考
試(稅務特考)/原住民族特考。 .五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 【財稅行政類科簡介】 財稅行政類科主要工作是處理國家賦稅收入,與一般會計事務所不同,除了需要處理帳務會計,依分發單位不同,也會涉及到管理運用甚至是訂定稅率。每日主要業務是處理帳務,需要對數字有敏銳度。每年開缺名額多且穩定,錄取率更常是一般行政類科的2倍以上。普考、地方特考、稅務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原住民族特考都有財稅行政類科,一次準備,多次機會,何愁難以上榜。由於財稅行政要考著重大量繪圖跟圖形分析的財政學,若是四等還會遇到會計學,這些都是一般非商科背景考生較難以跨越的檻。咱們商科背
景的考生理應選擇具有主場優勢的類科,迴避不必要的紅海競爭,才符合孫子兵法「避實擊虛」的作戰策略。 最新修法 本社秉持著要呈現給讀者最新暨蒐羅齊全法規的使命,由三民名師群根據初等考試(初考)/普通考試(普考)/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之考試命題範圍,特別設計出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參酌命題大綱與我國稅務法律體系,將蕪雜法規匯集整理,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年年更新條文,隨時為讀者掌握最新修法趨勢,不用再怕念到舊法條,做到舊法題目。稅務法規所涉及的法規縱使再繁雜,只要擁有本書,就可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精選法條+重點標示
+試題演練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稅務法規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108~110年初等考試(初考)/普通考試(普考)/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相關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坊間小六法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
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公布) 為適切保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簡化稽徵程序,保障國家債權並切合實務需要,修正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其重點說明如下: (1)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 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捐加徵滯納金之方式,由按滯納數額「每逾2日」修正為「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率由15%降為10%;放寬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之條件;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強制執行發生不能恢復損害,調降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由「半
數」修正為「1/3」,以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兼顧確保稅收。 (2)適切保障政府租稅債權 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以保障納稅義務人行政救濟權益;96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重大欠稅案件,考量仍具執行實益及為符合社會期待,再延長執行期間10年至121年3月4日;另就妨害稅捐執行之欠稅案件聲請假扣押時點提前至稅單送達時,並增訂稅捐稽徵機關得行使代位權及撤銷詐害債權行為之規定。 (3)處罰合理化 為使稅捐稽徵機關就違反憑證義務案件得視違章情節輕重予以裁罰,避免過苛,將營利事業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由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罰鍰修正為「處5%以下」;為有效遏
止逃漏稅,提高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包括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罰金由「6萬元以下」修正為「1,000萬元以下」、刪除拘役或單科罰金,另對於逃漏稅額情節重大者,增訂加重處罰規定,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及配合提高教唆、幫助他人逃漏稅刑罰,罰金由「6萬元以下」修正為「100萬元以下」。 (4)切合實務需要 基於法律關係安定性,並兼顧人民相較於政府機關處於訊息劣勢,為保障民眾權益,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期間,參照民法第125條規定,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修正前因政府機關
錯誤致溢繳稅款案件,得申請退稅期限為自本法修正施行日起算15年。 2.統一發票給獎辦法(110.12.07修正發布) 統一發票給獎係為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杜逃漏稅捐,卻有少數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刻意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以領取中獎獎金,與給獎目的不合,為防杜是類取巧行為,保障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維護社會公益。故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增訂第2項及第3項,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具函追回其獎金。 3.證券交易稅條例(110.12.29修正公布)
為提升我國股市流動性,106年4月26日增訂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自106年4月28日起1年內,證券商受託出賣之當沖現股減半課徵證券交易稅;為穩定股市交易動能,於107年4月27日修正延長實施上開減稅措施至110年12月31日,並將證券商自行買賣當沖現股納入優惠稅率適用對象。110年修法後,自111年1月1日起3年內,當沖現股續按1.5‰稅率課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表示將持續關注證券市場違約風險,加強宣導現股當沖投資風險及交易相關控管措施。 【考生上榜心得1】普考財稅行政上榜生:鄭慧英 國文:61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74分 財政學概要:63分 會計學概要:
72.5分 民法概要:64分 稅務法規概要:89分 三個月就上榜 成就輝煌人生 由於本身就讀財金系的關係,畢業後便從事於金融業務工作,但努力了三年之後還是嚮往一份穩定收入、固定的上下班時間,最好還享有公保的福利待遇,因此下定決定考取公職。 由於當時過於倉促,距離普考時間非常緊迫只剩三個多月,與其選擇當一年個全職考生來說,我不想中斷收入太久,所以這次抱著必上的決心、專心準備考試!以下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和英文】 選擇題基本上沒有很多時間做題目,都是靠以前的基礎,作文、公文則是完全靠李仁老師的公式和國考猜題方向,從小作文一向是我最弱的科目,沒想到最後卻
成了我的上榜關鍵。 【憲法和法學緒論】 因為選擇題的關係,所以就沒有特別花心思,再加上我的時間緊迫,所以只複習過一遍就開始做歷屆考古題,考前只挑重點看。 【民法概要和稅務法規概要】 除了背還是背,連吃飯洗澡時都在心裡默背好幾遍,老師給的民法題庫本也全部做過了一遍,上考場時才能體會:考試是在比誰忘得少,而不是誰讀得多。 【財政學概要】 對我來說是最難的一科,因為沒有個體經濟學的基礎,剛開始有些力不從心,後來發現歷屆考古題重複性質很高,所以就開始勤做考古題和幾個重點圖形,由於這科比較偏向理論性質,不像法條隨時都在更新,準備起來感覺比較有範圍性,理解之後就沒有想像
中那麼難了。 【會計學概要】 之前曾經學過,雖然大部分都忘光了,但經過老師一講就能稍微有些印象,厚厚的講義裡每一道題目我都做過,還複習了兩三遍以求速度越來越快,降低粗心算錯的機率,是非常講求快狠準的科目。 【考生上榜心得2】地方特考財稅行政上榜生:柯嘉宏 國文:57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62分 財政學概要:55分 會計學概要:66.5分 民法概要:72分 稅務法規概要:81分 民間金融業非興趣 考公職換取好生活 由於大學念財金系,在學時就在思考金融業未來出路,加上自己大四時在保險公司實習過,但覺得不管是銀行、保險或證券業都不是自己想要的工作
,經過一番思考後覺得稅務人員是一項具有挑戰性、專業性的工作,且對大學新鮮人來說起薪高、上班時間彈性、福利又好,且比較不會要假日加班,會有比較好的生活品質。以下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 最重要的就是作文,平時可以多看一些文章或書籍,公文的話要多看範例如何寫,且格式一定要記熟。 【法學知識與英文】 多寫考古題,有空就背一些英文單字來擴大自己的單字庫。 【會計學概要】 上課時要認真把觀念聽懂,會計是需要細心與耐心的科目,該背的會計科目一定要背,老師上課教的每個題目最好都能重複算幾次,直到自己下次看到類似題目都能輕鬆解出來為止,另外就是考古題一定要多做練習!
【財政學概要】 這科很注重邏輯觀念,如果有經濟學底子念起來會比較輕鬆,因為需要大量的繪圖跟圖形分析,且都是經濟學念到的基礎觀念。而重要的名詞解釋一定要背,每個圖形都要反覆練習畫好幾次直到自己的圖,可以畫的很漂亮為止。 【民法概要】 這科最主要的就是請求權依據,一定要熟記,且基本的條號一定要熟記,例如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第179條的不當得利等等,其他較少用到的條號如果記不起來也沒關係,但內容一定要寫得出來,申論題我習慣用看的,看過之後就把課本蓋起來自己默背,不斷的反覆練習;而選擇題多做考古題真的幫助很大。 【稅務法規概要】 這科主要就是背,法條會時常更新要特
別注意。選擇題幾乎都跟考古題差不多,所以考古題也很重要;申論題的部分要把各個稅的主軸抓出來多加反覆練習去寫,且如果有修法時新舊法的差異就很容易成為當年的考題,所以要熟記新舊法的差異。 【總結】 其實各科最重要的準備方法就是勤能補拙,不會的題目就問老師問到會為止,另外要做一本自己看得懂的專屬筆記,筆記就是幫助自己回想常常做錯的題目要如何解決,也可以和其他同學一起交流互相幫忙,達到最大的經濟效益。 本書特色 由記帳士考照用書第一品牌「三民輔考」所推出的財稅行政專用法典! 沒有法學基礎的我也能看懂條文嗎? 稅務法規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別擔心!三民輔
考特別設計出一般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本書由三民輔考名師群根據財稅行政類科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彙整分為「稅捐稽徵相關法規、所得稅相關法規、財產稅相關法規、銷售稅相關法規、租稅收入劃分相關法規、其他重要法規」六大類共31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如再搭配本社出版的《稅務法規(概要/大意)》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實力倍增。
行政執行程序中異議之訴之研究--以稅捐稽徵機關稅捐債權之執行實務為中心
為了解決債權憑證時效15年 的問題,作者方榮輝 這樣論述:
稅捐稽徵機關就稅捐債權居於公法上債權人的地位,於配合行政執行程序中,對於債務人異議之訴、第三人異議之訴、對第三人聲明異議之訴及分配表異議之訴,皆係訴訟之相對人,故對於實務的瞭解與操作,在維護租稅債權及確保稅捐有效執行徵起之目標上,乃一重要課題。義務人於行政執行程序中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之依據及事由,行政執行法並無明文規定,應如何適用,實務上與學者各有見解,影響稅捐行政執行程序之進行。並探討目前稅捐債權之徵收期間及執行期間相關問題,有無修正改善之處,確保租稅債權實現及保障義務人權益。執行實務上,第三人主張不動產執行標的係借名登記,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稅捐稽徵機關如何因應?又義務人如對第三人有金錢
債權,行政執行分署對第三人核發執行命令執行後,第三人對於行政執行分署之執行命令有無聲明異議,其效果如何?稅捐稽徵機關為公法上之債權人對於第三人之聲明異議該如何處置?程序上有何規範?進而使稅捐之行政執行能順利進行並確保稅捐債權之實現。實務上,義務人對第三人之人身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是否得以執行有不同之見解,致稅捐稽徵機關就義務人人身保險契約解約金之執行,如第三人提出聲明異議,是否要對第三人之聲明異議提起訴訟,產生疑惑,藉由實務判決歸納分析爭點問題所在,以學者及實務見解加以探討,作為日後行政執行之參考。強制執行法對於分配表異議之處置有相當嚴謹之規定,如漏未注意,有導致喪失聲明異議權及訴訟權之風險,目
前於遺產稅執行實務上,行政執行分署就執行拍定被繼承人遺產之價額作成分配表,將遺產稅稅捐債權分配順序列於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之普通債權之後,影響遺產稅之徵收與執行,實有探究之必要,維護稅捐債權之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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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斷時效換發債權憑證 - Healthy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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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債權憑證多久要換發一次? - 嵐川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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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文章】支付命令修法後不可不注意的時效規定---以支票 ...
但修法後,支付命令既然已經不具有確定判決效力,則原本之1年之支票債權時效,重行起算也只有1年,亦即,債權人必須在每次取得債權憑證後1年內, ... 於 www.giant-group.com.tw -
#4.律師告訴你關於消滅時效必知的法律知識
15年 (一般時效). 一般請求權. 民法第125條. 5年(短期時效).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 民法第126條. 3年(短期時效). 於 hungerlawyer.pixnet.net -
#5.民事追訴期多長?不同類型的民事賠償追朔期限一樣嗎?
也就是說,除非法律有另外規定,一般債權的消滅時效原則上是15年。 2. 特別時效期間: ... 請注意,必須每5年聲請換發債權憑證,才能保持自己的債權有效喔! 於 www.howlawyer.com.tw -
#6.欠債過幾年可以不用還?必懂法律消滅時效,別讓權利睡著了!
原本依據「返還借款」的請求權提告,獲得勝訴判決。 而原本請求權是15年時效,債權憑證也是時效15年。 原本依據「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請求 ... 於 www.edh.tw -
#7.淺談帳款催收
檢視債權文件—契約書、本票、支票,是否. 為有效文件 ... 債權憑證」的時效. (1) 原請求權時效為15年,依舊維持15年, ... (5) 支付命令換發的債權憑證,以該請求權時. 於 web.sanlien.com.tw -
#8.債權憑證多久換發才不會消滅失效? @ 陽陽與布痞 - 蘋果健康 ...
民國104年7月修正民事訴訟法後,雖然仍可以強制執行,但沒有和確定判決相同的 ... , 一般債權的時效確實是15年,但債權憑證所載的原來執行名義有可能是判決、支付命令 ... 於 1applehealth.com -
#9.2022年債權憑證不可不知的事!律師用這則案例講給你聽!
1.債權憑證多久換一次? · 以支票申請支付命令的人,支付命令債權憑證時效為1年,故債權憑證1年更換1次。 · 以本票申請本票裁定的人,本票裁定債權憑證時效 ... 於 laws010.com -
#10.什麼是債權憑證?債權憑證多久要換發? | 方格子
其他執行名義的時效需要視執行名義種類、債權請求權時效而定: (1) 假設持確定判決請求返還借款,借款返還請求權雖為15年,但依照民法第126條規定, ... 於 vocus.cc -
#11.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的債權憑證已超過15年,請問這樣還有法律 ...
一般債權的時效確實是15年,但債權憑證所載的原來執行名義有可能是判決、支付命令或是本票裁定。執行名義如果是確定判決、支付命令,其內容是請求清償借款 ... 於 win23118190.pixnet.net -
#12.【法律】債權憑證是什麼?時效多久要換發?如何聲請換發債權 ...
債權人所持法院核發之債權憑證已逾15年,是否就不能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債權人持債權 ... 於 arielhsu.tw -
#13.時效中斷 - 玉鼎法律事務所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對債權人承認債務,對該債務人債權之消滅時效雖因而中斷,但對 ... 為15年,特別時效期間則以法律規定之,例如民法第126、127條另訂有五年及2年之 ... 於 www.we-defend.com.tw -
#14.請求權之消滅時效完成後,債務人行使抗辯權之效果 - 智丞法律 ...
又消滅時效完成後,如債權人依原執行名義或債權憑證聲請法院再行強制執行 ... 系爭債權憑證之債權請求權既已罹於十五年時效,被上訴人並已行使抗辯 ... 於 www.attorneytsai.com -
#15.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使用補償金應收款項及債權憑證管理注意事項
(三)強制執行結果如未完全受償,應即聲請法院就未獲償部分發給債權憑證。 (四)以前年度決算所列應收款項未結清數之執行成果,依<表二>格式填列由辦理機關於次年二 ... 於 www.rootlaw.com.tw -
#16.Q01. 債權憑證有沒有時效問題?幾年要再聲請換發?
1.債權憑證也有時效問題,其時效計算,跟原來執行名義一樣,但是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5年者,因中斷而 ... 於 tyd.judicial.gov.tw -
#17.110年度重訴字第155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 iLaw 判決書
被告自系爭支付命令確定之時起,至被告所執系爭債權憑證,已逾越15年時效期間,其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消滅。 爰依強制執行法第14條第1、2項規定,請求 ... 於 ilaw.tw -
#18.第一章授信與民事訴訟
九、經核(換)發法院債權憑證後,債權請求權消滅時效之認定. 以原所取得執行名義種類以及所主張之法律 ... 關係,則其時效依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規定為十五年;如所請. 於 www.boaf.gov.tw -
#19.強制執行拿到債權憑證,接下來呢?注意時效問題 - 法律生活頻道
如果沒特別規定,一般時效規定是15年(民法第125條),例如請求借款返還的時效,就是適用15年的一般規定。 至於特別規定的短期消滅時效,臚列較常見者如下:. 於 lu-lawyer.com -
#20.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11.12.一百零四年度訴字第2997號民事裁定
14726號(下稱96年債權憑證)及91年債權憑證,均非適用 15年時效,並已罹於時效,故被告雖取得歌林公司對原告之債權,惟該債權請求權業已罹於時效,原告自得依民法第 於 taiwanopendata.com -
#21.[問題] 民事強制執行- 看板LAW - 批踢踢實業坊
手上有一張民國92年判定的"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債權憑證" 但當初對方手邊無財產 ... 推lokazdszone: 借錢的民法上消滅時效是15年,你民國92年拿到債權憑 ... 於 www.ptt.cc -
#22.法律不保護,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談消滅時效-天使律師吳挺絹
1.原本依據「返還借款」的請求權提告,獲得勝訴判決。 而原本請求權是15年時效,債權憑證也是時效15年。 於 www.brightgracelaw.com -
#23.債權憑證多久換發才不會消滅失效? @ 陽陽與布痞 | 健康跟著走
當作從未行使本票,仍是從到期日(如沒寫到期日就從發票日)開始算三年的時效。 , 一般債權的時效確實是15年,但債權憑證所載的原來執行名義有可能是判決、支付命令或是 ... 於 info.todohealth.com -
#24.【借貸系列文3】債務人脫產怎麼辦? - 駿騰法律事務所
在這個狀況下,通常法院會發給債權人債權憑證,只要債權人定期聲請換發債權 ... 權時效則是5年,所以我們要記得,本金、利息的債權憑證聲請換發也是每15年、5年一次。 於 law.qik.com.tw -
#25.寄售債權民法年
五年短期時效期間民法第一二六條規定:「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 ... 一般債權的消滅時效為15年(如買賣契約、借貸契約). 於 attivastudiintegrati.it -
#26.債權憑證時效的評價和優惠,PTT和商品老實說的推薦
其次,對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之後,如果執行不到財產,法院發給「債權憑證」,債權憑證在法律上就和原本的執行名義相同。若原本時效為15年,依舊 ... 於 pxmart.mediatagtw.com -
#27.讓律師教你_強制執行程序的6大概念【2020】 - 健怡法律事務所
一般常見,債權憑證的時效為五年的說法,五年換發一次,這是指大部分的情形【有更長的15年,也有更短的3年(例如執行名義為本票裁定)】,詳細上還是要看你取得的執行 ... 於 jilaw18.com -
#28.是不是躲過15年追溯期就沒事了?6 個你不可不知的還錢眉角
1.欠銀行錢多久可以不用還? · (1)消滅時效和債務追溯期差別在哪裡? · (2)為什麼過了債務追溯期,還是要還錢? · (3)債權憑證是什麼? 於 houseloan.tw -
#29.債權憑證有效期限
故,債權憑證係債權人針對金錢(種類之債)而生之請求權,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後, ... 一般和解契約,其債權消滅時效為15年;但若為侵權行為的債權,被害人提出附帶民事 ... 於 skyhorse.pixnet.net -
#30.關於債務超過15年的時效,事情大概是這樣..因為家母過世而我 ...
但我只有看到民事裁定書..至於5年換發債權憑證可能沒有.. 是不是這樣就機會渺茫了? 另外,綜合上述~我的理解是 ... 於 www.law110.com.tw -
#31.債務追溯期是什麼?消滅時效過後可欠錢不還? - 法律關懷輔導 ...
一般買賣契約、金錢消費借貸的債務,時效是15年。 ... 對債權的管理很謹慎,通常每5年就會更換一次債權憑證,更換後,追溯期的計算又可以重新開始了。 於 www.cda.com.tw -
#32.原來,債權有消滅時效、追債有時限!淺談請求權時效∣盛惠
債權 的消滅時效分為二年、五年、十五年,1一般的債權消滅時效是15年,譬如契約請求權(EX:借款契約、買賣契約、卡債等 ... 於 www.shenghuilaw.com.tw -
#33.卡債只要過了15年就可以不用還款嗎? - 法律關懷輔導協會
五年短期時效期間民法第一二六條規定:「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本條係指於 ... 於 www.dot.org.tw -
#34.債權憑證時效– 債權憑證換發 - Campohy
也就是說,除非法律有另外規定,一般債權的消滅時效原則上是15年。 2, 特別時效期間,. 一、所謂「債權憑證」,是指當強制執行無結果時,由法院執行處所發給債權人之公 ... 於 www.campohy.co -
#35.使用本票的生活案例解析/廖婕汝實習律師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 ...
PS:本票裁定與債權憑證是執行名義,就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他人財產的 ... 從未行使本票,仍是從到期日(如沒寫到期日就從發票日)開始算三年的時效。 於 www.laf.org.tw -
#36.立即LINE諮詢
... 法院發的債權憑證,上網查了一下還是不太清楚是要3年還是5年要換新的債權憑證? ... 所核發之債權憑證,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三年,並非五年,而15年時效 ... 於 fortfu.com.tw -
#37.消滅時效
於二十年後,A 欲向B 請求返還消費借貸金錢債權,是否已罹於消. 滅時效?B 可為時效抗辯嗎? ... 一般時效期間為十五年,除法律明定較短期間外,均應適用一般時效. 於 web.ntpu.edu.tw -
#38.消滅時效的規定~為什麼大家常說五年要換債證@ 這是 ... - 隨意窩
也就是說,如果銀行取得確定判決後,時效又重行起算15年。 那為何大家都說5年要換發債權憑證呢?原因是執行名義上除了本金之請求外,尚有利息的請求權,再依民法第126 ... 於 blog.xuite.net -
#39.法院債權憑證有效期限 - Jolieper
一般債權的時效確實是15 年,但債權憑證所載的原來執行名義有可能是判決、支付命令或是本票裁定。 執行名義如果是確定判決、支付命令,其內容是請求清償借款,其時效 ... 於 www.jolielper.co -
#40.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二、本要點所稱債權憑證,指民事執行事件,經強制執行無效果,由執行 ... 倘已建置債權憑證資訊系統,且可按時效屆滿日妥為控管者,得以取得債權憑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41.標籤: 債權憑證有效期限 - 翻黃頁
淺談「消滅時效」法律問題. 2011年1月15日- 可以想像請求權有一個「保存期限」,一般的保存期限是15年,超過15年, ... 依法律規定,拿到債權憑證以後,銀行的請求權重 ... 於 fantwyp.com -
#42.債權憑證是什麼?如何聲請?律師:合法討錢就看2訣竅- 金貝殼
一般金錢債權時效為15年,但會因為借款原因與事實不同而有其他的債權時效。 「律師,如果對方要我履行的債權實際上並不存在,我該怎麼處理呢?」. 於 moneyback.co -
#43.本票權利逾期了嗎? - 劍無鋒律師事務所
例如:對借款債務人有15年、對本票發票人是3年、對支票發票人1年、對侵權行為加害 ... 以本票准予強制執行裁定為執行名義所取得之債權憑證,時效仍只有3年,並非5年。 於 www.i-law.com.tw -
#44.從支付命令於104年修法後不再具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論債權 ...
民法請求權消滅時效,一般為15年,亦有5年或2年短時效之特別規定(民法第125 ... 債權憑證時效是依據原來債權請求權時效而定,只是依據民法第137條第3項規定,原來不滿5 ... 於 law103.pixnet.net -
#45.房市情報- 支付命令的時效問題-中信房屋網
而聲請強制執行,在執行程序終結,也就是法院核發債權憑證時,時效將重新 ... 支付命令,而不要以支票為理由,因為買賣價金請求權是一般15 年時效; ... 於 buy.cthouse.com.tw -
#46.民事各種請求權時效、聲請強制執行時效總覽 - 天秤座法律網
執行完畢取得債權憑證後聲請執行或換發時效 ... 本票裁定確定後三年內(最高法院83年度台上字第2675號民事判決) ... 判決、支付命令確定後十五年內應聲請強制執行. 於 www.justlaw.com.tw -
#47.編號019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退學賠款,終因憑證檔案資料散失、未循法律途徑積極求償債權逾請求權時效,肇致 ... 追償將屆15年之債務,惟仍未重新檢視退學賠款將逾請求權時效之辦理情形,93年7 ... 於 www.dgbas.gov.tw -
#48.本票裁定的時效問題|賴鴻齊律師
三、執行無效果而取得債權憑證後,付款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仍為3年而非5年. (一)民法第137條第3項規定,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 ... 於 www.skslaw.co -
#49.支付命令債權憑證時效 - Appolice
一般債權的時效確實是15 年,但債權憑證所載的原來執行名義有可能是判決、支付命令或是本票裁定。執行名義如果是確定判決、支付命令,其內容是請求清償借款,其時效 ... 於 www.appolice.me -
#50.怎麼辦!? 債務逾追溯期,為什麼仍可追討利息?
債權人對債務有「15年追溯期」,為民眾的一般概念. ... 到,會立刻向法院聲請更換債權憑證,法院也會通知債務人,也就是說,「就算過了追溯期,不代表 ... 於 yuyu0244.pixnet.net -
#51.Re: [問題] 債務人異議之訴我犯了什麼錯
5 F →deann:記載不能推定為支付命令原始聲請之請求 04/28 08:25. 6 F 推ROCKMANX6:換發債權憑證也可以中斷時效。 04/28 09:15. 7 F 推gadoma:卷皮案由記載跟本沒有法律效力. 於 ptthito.com -
#52.債權時效債權憑證的時效-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 Mtlpe
如果你負擔一筆債務,紅利,此本條所由設也。」 3. 二,將有礙社會經濟的發展」。因此,原則上為十五年。但是《民法》上仍設有較短之以支付命令取得之執行名義,債權人 ... 於 www.groupcspsp.co -
#53.糾正案文 - 監察院
款,終因憑證檔案資料散失、債權逾請求權時效,肇 ... 時效完成前加. 速移請法院訴追退學賠款或取得債權憑證,追償成 ... 任何催理作為者,致使債權逾民法規定15 年請. 於 cybsbox.cy.gov.tw -
#54.CILO -- 中華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論債權憑證之時效
(二)依上開規定,該借款請求權之時效,因小美對小明請求清償債務而中斷,受確定判決後,重新起算15年時效,嗣又因小美持該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而中斷,於核發債權 ... 於 www.cilo.com.tw -
#55.本票時效是3年,但已經超過3年,有救濟方法嗎? - 張思涵律師
雖然票超過3年,但只是不能依票據法去行使權利而已,借款在民法上的時效是15年, ... 半年以上,相當不經濟,所以民眾對於手上的本票,仍應即早行使權利,以確保債權。 於 www.chaohsin.com -
#56.債權憑證買賣
其次,對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之後,如果執行不到財產,法院發給「債權憑證」,債權憑證在法律上就和原本的執行名義相同。 若原本時效為15年,依舊維持15年,取得債證 ... 於 www.cathybreenforstatesenate.me -
#57.有人欠我錢,多久之後他就不用還了?法律不保護讓自己權利睡 ...
因此,借款的本金,時效是15年;而本金衍生的利息,每一期的時效是5年。 ... 而原本請求權是15年時效,債權憑證也是時效15年。 於 thebetteraging.businesstoday.com.tw -
#58.欠債可以不用還?淺談「消滅時效」法律問題
依法律規定,拿到債權憑證以後,銀行的請求權重新起算,所以100萬的本金重新算15年,但拿到債權憑證後每年一樣可以計算利息,利息的時效是5年。 於 cnhlaw2010.blogspot.com -
#59.經濟部工業局債權憑證及執行憑證管理作業要點 - 經濟部主管 ...
(一)債權憑證:指民事執行事件,經強制執行無效果,由執行法院發給之憑 證。 (二)執行憑證:指 ... 漏列情事,於債權憑證時效屆滿六個月前,應通知業務單位辦理聲請 於 law.moea.gov.tw -
#60.卡債協商的注意事項 - 宥勝法律事務所
3、時效是否消滅:此部分要區分本金和利息:本金時效15年,利息是5年。閱卷時必須檢視從判決確定到換發債權憑證是否在時效內,利息部分罹於時效是比較常見的情形,至於本 ... 於 yeslaw104.com.tw -
#61.債務整合,債務協商,二次協商,債務更生,前置協商,卡債整合,強制 ...
債權人對債務有「15年追溯期」,為民眾的一般概念,但事實上並非只要過了15年, ... 立刻向法院聲請更換債權憑證,法院也會通知債務人,也就是說,「就算過了追溯期, ... 於 www.lla885.com.tw -
#62.Q.欠債不用還錢?談消滅時效期間洪幼珍律師
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也就是請求權的時效原則上是15年,是法律特別 ... 條規定:「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 ... 於 www.ks-lawyer.com.tw -
#63.債權憑證時效性和求償期限-全國專業應收帳款公司
借款或替借款人保證,債權人的請求權是十五年,是依民法第一二五條規定。如果是借款或借款保證,對方取得債權憑證的話,對方的時效尚未超過年限,可以強制執行。 於 www.alldebt.com.tw -
#64.債權憑證15年– 台灣公司行號
債權人所持法院核發之債權憑證已逾15年,是否就不能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A:. 債權人所持執行名義記載的實體請求權雖已經罹於消滅時效期間,但執行名義的執行 . 於 zhaotwcom.com -
#65.【債權人篇】強制執行的完全攻略– 擺渡律師-債務諮詢平台
所以如果本來債權的時效有短於5年者,如以本票聲請的本票裁定,或是以支票聲請的支付命令,其時效各依本票與支票的規定,分別為3年及1年,則本票裁定的債權憑證時效為3年; ... 於 debt.huanhailaw.com -
#66.債權憑證時效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 露營資訊懶人包
其次,對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之後,如果執行不到財產,法院發給「債權憑證」,債權憑證在法律上就和原本的執行名義相同。若原本時效為15年,依舊維持15年 . 於 camping.reviewiki.com -
#67.民法總則授課大綱(4) -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
原則:15 年,§125 ... 後B 於109 年5 月5 日持該債權憑證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有查 ... (三) 比較:公法上之請求權過了5 年時效期間就不存在。 於 www.ouk.edu.tw -
#68.當債務人購屋消滅時效15年-免費諮詢 - 法律輔導協會
另若已強制執行程序拍賣房子,仍不足清償,此時法院應已另行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除非債權人連續15年沒提出再次執行,否則債權不會消滅,該筆債務基本上只屬於讀者, ... 於 nlca.com.tw -
#69.什麼是強制執行? - 免費法律諮詢
例如,甲欠你錢,你就享有一筆「債權」,你可以透過強制執行程序來實現你的債權 ... 第14年的時候判決確定,這時候時效就要重行計算,也就是從第14年開始再算15年,這 ... 於 www.sinsiang.com.tw -
#70.拍賣抵押物 - 永然文化出版
嗣後吳世仁以該本票為債權憑證,向法院聲請裁定准許拍賣抵押物,進而聲請拍賣抵押 ... 本票的付款請求權已因三年時效期間屆滿而消滅,但是依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項 ... 於 book.law119.com.tw -
#71.法律信箱:當債務人購屋消滅時效15年
另若已強制執行程序拍賣房子,仍不足清償,此時法院應已另行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除非債權人連續15年沒提出再次執行,否則債權不會消滅,該筆債務基本上只屬於讀者, ... 於 www.god777.com.tw -
#72.【法律問蘋果】手握債權憑證要注意5年要換1次
讀者您說是支票的借款,所以假設您是經過確定判決得到執行名義而換發債權憑證的,依《民法》第137條規定,原本請求的時效已經因起訴而中斷,後判決確定後 ... 於 tw.appledaily.com -
#73.相關行政函釋 -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又行政程序法施行前成立之行政罰鍰債權,倘據以作成之法律並無有關消滅時效之特別 ... 權時效即得因臺北地院於86 年9 月15 日核發系爭債權憑證而重行起算15 年,該請求 ... 於 mojlaw.moj.gov.tw -
#74.http://win23118190.pixnet.net/blog/po... - Facebook
請問: 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的債權憑證已超過15年,該如何辦理,15年內之5年也沒有換發,這樣還有法律效力嗎? 該如何辦理? 大大您好: 一般債權的時效確實是15年,但 ... 於 www.facebook.com -
#75.債權憑證問題- 法律
債權人銀行債務人甲保證人乙因保證人有被假扣押土地銀行便以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 ... 憑證送出後不久剛好離上次換發債證滿五年因為今天聽到有人說對保證人中斷時效對 ... 於 legal.faqs.tw -
#76.支付命令時效問題 - 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若互助社往後都未對我採取任何法律程序,依民法消滅時效為15年,意思是 ... 如果有向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並且於法律規定的固定時間即一年(每年換 ... 於 law.moeasmea.gov.tw -
#77.Page 103 - 銀行催收個案精選
證人。債權人B 銀行雖持上揭債權憑證分別於90、95、100 年向法院對甲聲請強制執行中斷時效,惟並未對其繼承人行使請求權,依上述說明,B 銀行對繼承人乙不因民法第747 ... 於 ifinbook.tabf.org.tw -
#78.債權憑證時效性和求償期限-聯邦應收帳款部
借款或替借款人保證,債權人的請求權是十五年,是依民法第一二五條規定。如果是借款或借款保證,對方取得債權憑證的話,對方的時效尚未超過年限,可以強制執行。 於 www.debt885.com -
#79.別讓你的權利睡著了~談支票與本票之請求權時效~ (楊世安 ...
惟應注意者,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十五條規定法院發支付命令如三個月內不能送達債務人 ... 而疏於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換發債權憑證,致該五年時效屆滿而消滅影響其債權。 於 www.taie.com.tw -
#80.理債問與答Legal Knowledge - 中華民國全民法律關懷輔導協會
當債務人購屋消滅時效15年 ... 另若已強制執行程序拍賣房子,仍不足清償,此時法院應已另行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除非債權人連續15年沒提出再次執行,否則債權不會 ... 於 law-v.com.tw -
#81.債權憑證之時效都是五年嗎? - 法律事務所
民法第137條第3項規定:「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故債權人 ... 於 bg0501.pixnet.net -
#82.支付命令時效問題 - 法律圈
若互助社往後都未對我採取任何法律程序,依民法消滅時效為15年,意思是只要 ... 債權憑證,應該僅有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那這支付命令證明書會有時效 ... 於 www.lawchain.tw -
#83.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註釋-時效抗辯行使及限制 - 碩豐法律 ...
已屆期之利息債權,因具有獨立性,而有法定(五年)請求權時效期間之適用。而主權利因時效消滅者,其效力及於從權利,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定有明文。此從 ... 於 shuofeng.com.tw -
#84.本票票據債權之時效中斷、 消滅與重行起算
設若取得債權憑. 證後,是否應如民法第一三七條第三項五年內. 申請重新換發債權憑證以延長時效?債務人是. 否得以時效抗辯為提起抗告?抗告法院應循. 「形式審查論」予以 ... 於 www.twba.org.tw -
#85.債權憑證時效 - Ffriss
二、債權憑證之時效,原則上依原來之債權性質而定(民法125條以下及相關特別法參照) ... 債權憑證時效只有5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債務逾「15年追溯期」仍可追討銀行 ... 於 www.ffrisi.co -
#86.債權憑證多久換發才不會消滅失效?
其次,對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之後,如果執行不到財產,法院發給「債權憑證」,債權憑證在法律上就和原本的執行名義相同。若原本時效為15年,依舊 ... 於 sunrisetaipei.pixnet.net -
#87.債權憑證時效性和求償期限 - Traevltml
本票裁定換發的債權憑證,因為本票裁定沒有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所以消滅時效 ... 民法上每個權利都有時效: 如果沒特別規定, 一般時效規定是15 年(民法第125條), ... 於 www.traveltml.co -
#88.時效,因承認重行起算
說,債務發生在十八年前,請求權已因超過十五年而消滅,所以拒絕還錢,還說自己得. 了失智症,欠條是在脅迫下所書寫。總而言之,就是不想還這筆錢!法官對這些賴債. 於 www.fsc.gov.tw -
#89.強制執行該如何聲請?所有疑問一次解答!
例如一般買賣契約、金錢消費與借貸的債務,法律時效為15年。 ... 可以再向執行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債權憑證可以中斷債權時效,等到債務人有財產時再強制執行, ... 於 www.bigyang.com.tw -
#90.債務逾「15年追溯期」仍可追討...銀行大多會每5年就一併更換 ...
債權人對債務有「15年追溯期」,為民眾的一般概念,但事實上並非只要過了15年,就債務一筆勾銷,銀行透過換證手續就可維持債權的延續,至於連帶保證人部分, ... 於 www.sla.org.tw -
#91.違約金債權,於約定之原因事實發生時,即已獨立存在,非屬從 ...
... 即已獨立存在,非屬從權利,且非定期給付之債務,其時效為15 年而非5 年 ... 消滅時效完成後,如債權人依原執行名義或債權憑證聲請法院再行強制 ... 於 buebee.blogspot.com -
#92.本票債權之消滅時效問題 - 聲威法律事務所
試問:甲公司於108年3月1日再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乙得否主張「時效抗辯」拒絕 ... 執行,該本票債權重新起算之請求權時效,依債權憑證發給日期只能重新起算3年。 於 www.shengwui.com.tw -
#93.債權憑證的作用 - 柯南阿信的歡樂窩
借款或替借款人保證,債權人的請求權是十五年,是依民法第一二五條規定。如果是借款或借款保證,對方取得債權憑證的話,對方的時效尚未超過年限,可以強制執行。 於 cyc622.pixnet.net -
#94.債權憑證時效 - 工商筆記本
2018年1月14日- 一般債權的時效確實是15年,但債權憑證所載的原來執行名義有可能是判決、支付命令或是本票裁定。執行名義如果是確定判決、支付命令,其內容是 . 於 notebz.com -
#95.債權憑證強制執行 - Mycork
請問: 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的債權憑證已超過15 年,該如何辦理,15 年內之5 年也沒有換發,這樣還有法律效力嗎? 該如何辦理? 大大您好: 一般債權的時效確實是15 年, ... 於 www.mycorkndglss.co -
#96.債權憑證過期百萬泡湯- 地方 - 自由時報
其實,法院核發的債權憑證會因為「和解」的性質不同而有不同時效,大致來說,如果是一般和解契約,其債權消滅時效為15年;但若為侵權行為的債權, ... 於 news.ltn.com.tw -
#97.什麼是『債權憑證』?如何把憑證換現金? - 恩典法律事務所
原則上有分短期的時效最短1年,最常長期的時效最長可達15年。哪一種是1年呢?比如說如果是用支票的方式去跟債務人做一個支付命令的請求,那麼因為支付命令 ... 於 www.glory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