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退休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勞保局退休申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馬翠華寫的 法律與生活 和鄭正一的 勞保實務教戰100%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勞保退休金)之比較也說明:每月工資總額2%至15%. 雇主:≧6%勞工工資. 收支保管單位. 臺灣銀行. 勞工保險局. 年資計算方式. 工作年資須在同一事業單位. 退休金之提繳年資毋須在同一事業單位.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文京 和永然所出版 。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羅俊瑋所指導 曲書澔的 保險業務員法律地位之研究 (2021),提出勞保局退休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保險業務員、從屬性、釋字740號解釋。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交通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陳鋕雄所指導 許芳庭的 以房養老之風險規避:逆向抵押比較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以房養老、逆向抵押、房屋淨值轉換抵押貸款制、終身抵押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保局退休申請的解答。

最後網站勞工退休金條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則補充:雇主應於勞工書面選擇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檢附申請書向勞保局及保險人申報。 第36 條. 雇主每月負擔之年金保險費,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保局退休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法律與生活

為了解決勞保局退休申請的問題,作者馬翠華 這樣論述:

  本書內容淺顯易懂,各章均有豐富且生活化的案例,引導讀者以最簡單、最容易理解的方式,了解法律對生活各種層面的影響,適合做為大專院校法律通識課程教材。   全書共有11章,第1章介紹憲法,第2到4章闡述行政法、刑事法、民事法,第5到7章探討性別平等與性騷擾、海洋法、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事件法等,第8章介紹與台灣較為相關的東協國家法規,第9到10章討論消費者保護及職業災害相關法律,第11章是綜合的案例探討。   各章先整理法律重點,建立概念,接著進入案例探討,每個案例先帶領讀者釐清案件問題所在,再進一步從法律層面分析此案例是否觸法?以及為何觸法?   章末均有習題,並於書末

提供各章習題解答及部分習題解析,不僅適合做為大專院校課程教材,也方便自學讀者。有志參加國考的考生,可藉由本書完全實務面之案例作為引導,結合理論與實務,達到考用合一之成效。  

勞保局退休申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八月中我發布了一支
『勞保繳24年,給付卻被充公』的影片

開始有人意識到
有很多權益其實會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不見

其實還有一些勞保給付也即將消失
不只未來無法申請一次請領
就連其他的給付也連帶受影響

而勞保費每兩年調高一次的機制
改革後更可能一年調高一次

所以年輕勞工接下來很長的一段時間
也要繳更高的勞保費

到底實際有哪些給付正在消失?
面對這些情況,有沒有因應作法?
又是誰的這些給付是直接被消失的?
該怎麼彌補這些被消失的缺口?

我把整理出來的資訊全部放在這支影片
請記得要看到最後

00:00 勞工正在面對有些給付被消失?
01:07 被消失的三大給付
01:56 至少被消失72萬的保障
03:31 年金沒領完,差額被消失?
05:35 被影響最大的勞工族群
06:08 因應做法
07:35 Q&A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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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員法律地位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保局退休申請的問題,作者曲書澔 這樣論述:

潤成集團在2011年7月14日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後,以21.5億美元(約台幣648億)的成交價正式取得南山人壽97.57%股份,並於2011年7月27日正式掛牌上市,但在同年8月,因南山人壽未替改選勞退新制的保險業務員提撥退休金,而遭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開罰。據勞保局表示,南山人壽符合提撥勞退金的業務員約為五千人左右,須提撥的金額約為新台幣200億,假設可以發現若加上這筆提撥資金,潤成集團的購買成本便來到28億美元,因此南山人壽不服遂而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尊重行政機關判斷兩造間成立勞動契約因而判南山人壽敗訴,南山人壽也於民事法院提起訴訟,但民事法院認為兩造間多為承攬契

約。基於兩個截然不同的見解,南山人壽申請大法官釋憲,因而誕生了大法官釋字740號解釋,本文將以釋字740號解釋出發,從相關法律以及判決案例探討勞務契約的種類,並以自身十年的保險從業經驗探討現今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勞務契約的從屬性相關部分作為說明及分析。並研究勞動部所公布之從屬性檢核表,及美國平台經濟盛行的加州政府所公布之就業法展部勞動關係從屬性判斷指引,希望可以為長久以來影響數萬保險從業人員生計的勞動關係問題找到一個客觀的評判標準。本文認可勞動關係須按照個案契約內容做實質權利義務認定,但對於學說及法院判決等相關實務應儘量採取相同見解,給出一個客觀的裁量標準及制定一套勞動契約法都是迫在眉睫的重要

議題,亦希望透過本文能夠讓教育單位重視相關的法規宣導與教育,儘量消除勞資雙方的資訊落差,讓整個社會都能進行夠有效率及理性的認知與溝通。

勞保實務教戰100%

為了解決勞保局退休申請的問題,作者鄭正一 這樣論述:

  勞工保險條例、各項給付標準與請領手續複雜多端,常使得勞工在難以理解的情況下,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勞工保險的社會救濟功能從而大打折扣。本書作者教授勞工保險業務經驗豐富,以上課精闢的內容為基礎,將勞工保險法律規定分成六章,依序為:導論、勞工保險概論、勞工保險給付、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就業保險法,並蒐集大量實例深入解說,以淺顯文字配合完整的圖表、證明書、申請書、行政函釋,幫助讀者突破法條深奧的外殼,實地運用,爭取自身權益。

以房養老之風險規避:逆向抵押比較研究

為了解決勞保局退休申請的問題,作者許芳庭 這樣論述:

近年來,台灣因高齡少子化嚴重,2018年已經步入高齡社會,預計在未來五年,將進入超高齡社會,老人經濟問題值得關注,因此,立法院於104年12月9日修正通過「老人福利法」第14條第 2項規定,強調:「金融主管機關應鼓勵信託業者及金融業者 辦理財產信託、提供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服務。」藉此引導民間業者開辦商業型「以房養老」商品,以與公益型「以房養老」制度並行,透過貸款滿足老人經濟、居住暨照護需求,並落實「在地老化」。本文擬先自不動產逆向抵押在物權法領域發展之推動出發,介紹逆向抵押風險與之連結,以以房養老為目的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試辦方案作業規定」內容,以初步了解此辦法之架構。觀察此辦法

之修正理由中多次提及美國、日本相關法令之規定,可知修法過程中,立法者曾援引美國、日本就逆向抵押之規定與精神,為能更準確掌握新法修正之精神與修法方向,擬併初步探勘美國與日本有關不動產逆向抵押之管制規定,以期釐清我國修正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試辦方案作業規定」與比較法例同異之處。然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試辦方案作業規定公布之後,僅萬分之一的老年人口來申請,成效不如預期,發現承貸銀行案件數有極大落差,一來為政府限制之貸款人資格嚴苛,偏公益型逆向抵押,二來為金融機構在此方面所承擔的風險非常高,若時間過久而使債務到期時比房屋價值高,將使銀行虧損而影響後續的施行,故有關公益型逆向抵押風險管理,本文擬藉

由英、美兩國成功案例為法規參照,而日本與我國皆採取雙軌制,在相似民情中研究此制度可能發生之問題,並以故實證研究質性訪談結果,作為未來逆向抵押建構之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