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繳費證明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勞保繳費證明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鄭正一寫的 勞保實務教戰100% 和優渥客的 66張圖讀懂法律通識課:不花錢找律師,職場、租屋、消費……等 50個疑難雜症都能自己搞定!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報稅期間可利用多元管​道申請勞保及國保繳費​證明 - 台北市 ...也說明:網路報稅的民眾可直接在報稅系統下載查詢,有勞保或國保保費繳費證明需求的民眾,也可以利用自然人憑證到勞保局全球資訊網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na/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大樂文化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勞工研究所 王惠玲所指導 李媛婷的 勞工保險暫行拒絕給付爭議問題之研究 (2020),提出勞保繳費證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社會保險、勞工保險費、雇主連帶責任、暫行拒絕給付、請求權時效。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藍科正所指導 鍾昀樺的 勞保失能給付申請爭議之探討:以胸腹部臟器為例 (2017),提出因為有 勞保、失能給付、合理治療期、胸腹部臟器失能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保繳費證明的解答。

最後網站3 分鐘搞定勞保、勞退、健保繳費單據 - Simpany Blog 公司 ...則補充:列印勞保繳費證明 · 先登入勞保局的「e 化服務系統」. 若您是第一次使用勞保局,可以先參考Simpany 之前的文章:「4 步驟搞定註冊工商憑證及指定經辦人」.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保繳費證明,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保實務教戰100%

為了解決勞保繳費證明的問題,作者鄭正一 這樣論述:

  勞工保險條例、各項給付標準與請領手續複雜多端,常使得勞工在難以理解的情況下,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勞工保險的社會救濟功能從而大打折扣。本書作者教授勞工保險業務經驗豐富,以上課精闢的內容為基礎,將勞工保險法律規定分成六章,依序為:導論、勞工保險概論、勞工保險給付、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就業保險法,並蒐集大量實例深入解說,以淺顯文字配合完整的圖表、證明書、申請書、行政函釋,幫助讀者突破法條深奧的外殼,實地運用,爭取自身權益。

勞工保險暫行拒絕給付爭議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保繳費證明的問題,作者李媛婷 這樣論述:

勞工保險條例基於民法概念制定,以暫行拒絕給付作為追繳保險費之手段,但行政程序法施行後,勞工保險費之公法上請求權罹於時效後,權利本權即消滅,法院認勞工保險局無權利再對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現行法院對於勞工保險之法律適用及解釋,陷入從傳統的私法與公法二分法中擇其一解釋的現象,但以此解釋屬社會法的勞工保險條例是否能符合社會保險基本內涵,實有探討餘地。本文從勞工保險條例暫行拒絕給付規定之立法沿革出發,先分析勞工保險費追繳實務作業,並以裁判理由為中心,歸納實務運作上之爭議,探討現行暫行拒絕給付對象中以投保單位欠費為由對於法人之負責人暫行拒絕給付,以及勞工保險費消滅時效後,欠繳保險費之被保險人可與繳納保

險費者領取相同標準之保險給付之兩大爭議問題。首先,勞工保險制度兼具「社會性」及「保險性」,非可比擬商業保險,解釋勞工保險條例不應偏離勞工保險之內涵及基本原則。其次,而從勞工保險基礎法律關係釐清三方權利義務關係,投保單位有為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義務且身為勞保費扣繳單位,但保險關係存在於勞保局與被保險人之間,被保險人始為保險給付請領權利人,致生「有義務者無權利,有權利者無義務」之錯置現象。再者,勞工保險費屬租稅或是保險費,影響得否對欠費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是以,本文將依次探討勞工保險之財源籌措方式、勞工保險費之特性以及勞工保險費在我國公課體系之定位,並著重探討雇主應負擔保險費之理由。最後,本文就

我國勞工保險暫行拒絕規定應如何修正以及是否有必要針對勞工保險費請求權時效作特別規定,提出建議,以期對我國勞工保險法制有所貢獻。

66張圖讀懂法律通識課:不花錢找律師,職場、租屋、消費……等 50個疑難雜症都能自己搞定!

為了解決勞保繳費證明的問題,作者優渥客 這樣論述:

  ★2021最強法律防身術★   江湖走跳你早晚相堵ㄟ丟,   你需要這本超簡單,   蒐集各種有趣案例的工具書。   ◎別說你用不到!這年頭職場、買賣、人情上的陷阱無所不在   本書將最常見的生活糾紛,分為5大面向,以有趣的故事及圖表介紹相關法條。不管你是被告還是告人,越早懂就越能防身自保。   ◆工作職場面:老闆的規定不是聖旨,不懂法律就等著被「拗」很大。   ◆消費糾紛面:懂得消費法條,才能買得安心、不當冤大頭。   ◆租屋房事面:自己的家自己罩,就算遇到惡房東、惡鄰居也不怕。   ◆交通車禍面:不管誰撞誰,掌握證據最重要。   ◆親友財務面:不論多麻吉都要寫借據,免得翻

臉不認人。   ◎ 66張圖表和插畫& 50則一問一答,清楚好記   ◆加班費、資遣費應該怎麼算?勞基法的請假扣薪是怎麼規定?   ◆網路購物退貨的4原則是什麼?買禮劵該注意哪些事?   ◆遇到旅遊糾紛該怎麼蒐證?購買的商品真的「售出概不退還」嗎?   ◆遇到惡房東該如何反擊?新家裝潢完工,發現建材有瑕疵怎麼辦?   ◆朋友借錢不還,要怎麼追討?借錢給朋友要怎麼算利息?   這些糾紛就在你我身邊,要遇到很容易,要解決卻不太容易。好好利用本書的66張圖和50個Q&A,就能輕鬆看懂看滿,並且case by case學到解決之道。保證不用花錢請律師,不用鑽研法典來「苦毒」自己,就

能搞懂生活中的基本法律問題。     ◎這是一本超好懂得法律工具書,讓你少花一點律師費!   雖然新聞上常報導恐龍法官、黑心律師,台灣其實有很多暢通的調解管道、公益法律單位。先有基本認識,真的遇到事情才不會求助無門,甚至被人坑。律師費也是依照案件複雜程度而定,不用先做最壞打算。   ◆有糾紛一定要花錢、花時間跑法院打官司嗎?     可優先考慮和解及調解,省事、省時更省錢,真的解決不了再打官司。   ◆不懂法條,又沒錢請律師,就只能等死嗎?   台灣政府和民間,有許多免費的法律資源供民眾利用,許多規模較大的法律事務所,甚至設有免費的律師諮詢服務。   ◆請律師打官司,至少得花多少錢?  

 律師費並沒有公定的標準,依案件的複雜程度,會有不同的收費。 名人推薦   勞動部認證勞資爭議調解人 張宏彬

勞保失能給付申請爭議之探討:以胸腹部臟器為例

為了解決勞保繳費證明的問題,作者鍾昀樺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胸腹部臟器失能請領爭議為例,探討申請過程。研究方法以質性訪談為主,受訪者有被保險人、勞保經辦人、醫師、勞保局與勞動部等共13位,於2016年12月起至2017年5月進行訪談;主要發現如下:胸腹部臟器之合理治療期合理性、實務執行、法令間競合等對被保險人有不利對待。其次失能診斷書與標準表之胃全切規定不一,致醫師認知有誤使其延後診斷書開立,申請者權益受損。再者請求權之有效有不同解讀,形成請領時點與申請者之生命存續產生競賽。又年金實施後產生競合,被保險人權益行使面臨程度之約束。最後因爭審流程之過程繁複,勞保業務經辦人會因自身立場之不同,進而產生協助處理態度也不同。本文建議被保險人多接觸勞動法

規,權益行使要積極應對。醫事機構與其人員強化勞保智識之涉取,失能診斷書開立之期間宜縮短與盡速交付。勞動部宜動態檢討政策與實務之矛盾,對於業務經辦者工作養成宜深入且持續,與醫療主管機關衛福部共同推動跨部會合作並培養長期夥伴關係。勞保局應立即修正診斷書使與給付標準呈一致性,診斷書發放宜採使用者付費,採用電子診斷書與醫事單位定期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