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同繼承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第十五屆聯合盃全國作文大賽優勝同學,心岱,吳鈞堯,張耀仁,須文蔚,周昭翡,馬翊航寫的 舞文倡議 寫出思想影響力 和PeterJackson的 蒙古帝國與伊斯蘭世界:從征服到改宗的歷史大變局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已辦妥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再由全體繼承人依協議辦理 ...也說明:近來接獲民眾林小姐電話詢問,其先生死亡時,留有土地、房屋一幢,因當時子女尚未成年,故先於地政機關辦理公同共有登記。現因子女已成年,欲協議辦理分割遺產,要不要申報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聯合報-教育事業部 和廣場出版所出版 。
逢甲大學 中國文學系 鄭慧如所指導 廖秀春的 齊邦媛、簡媜之老年與死亡書寫 (2021),提出土地共同繼承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齊邦媛、簡媜、老年、死亡、老年學。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史學系 陳清香所指導 龍玉芬的 唐宋元明城隍信仰的建構與詮釋 (2021),提出因為有 城隍信仰、城隍、民間信仰、正祀、祀典的重點而找出了 土地共同繼承的解答。
最後網站Q10: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處分共有土地應如何辦理提存?_1253則補充:受取權人若為未成年人,應以其父母共同為法定代理人;若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應加註 ... 他共有人已死亡者,以其繼承人為提存對象時(即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謄本上 ...
舞文倡議 寫出思想影響力
為了解決土地共同繼承 的問題,作者第十五屆聯合盃全國作文大賽優勝同學,心岱,吳鈞堯,張耀仁,須文蔚,周昭翡,馬翊航 這樣論述:
本書收錄第十五屆聯合盃全國作文大賽總決賽首獎、優選及各區初賽第一名文章。 名家看聯合盃:邀請作家心岱、吳鈞堯及張耀仁撰文。 作家心岱談及參加競賽是與自我挑戰,也是小我與大世界對話的方式,寫作者會因創作能量而發現「自我」的價值;小說家吳鈞堯則從時間、傳統、歷史演進看聯合盃,建議同學們回望自己的作品,或可作為自己長大後的約定;小說家張耀仁則言:故事之「有用」與「無用」,端看自我如何運用。鼓勵學子,掌握敘事能力,勇於陳述、持續創作。 高中職、國中小學生 提升寫作力必讀 總決賽評審 須文蔚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副院長 周昭翡 聯合文學出版社總編輯 馬
翊航 作家 縣市首長專文推薦 新北市長侯友宜、桃園市長鄭文燦、臺中市長盧秀燕、南投縣長林明溱、雲林縣長張麗善、嘉義市長黃敏惠、臺南市長黃偉哲、花蓮縣長徐榛蔚、宜蘭縣長林姿妙、金門縣長楊鎮浯 名家推薦 (依姓氏筆畫) 汪淑珍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系主任/邢小萍 中華民國兒童文學學會理事/ 周德良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系系主任/官廷森 板橋高中國文科教師/ 侯淑娟 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系系主任/董恕明 臺東大學華語文學系系主任/ 歐陽宜璋 北一女中國文教師 專家老師推薦 心岱 知名作家 吳鈞堯 知名小說家 張耀仁 知名散文家 ■時間是母土
,意志作為繼承,許多傳統、歷史的誕生,本來就是一趟「無中生有」的里程。聯合盃全國作文大賽進入第十五屆,儼如一排排大浪,沖刷了、但也累積世代交遞時,與社會的一起演進,而今閱讀,不僅是「作文」內涵,而是一整個世代的思考都在裡頭了。──吳鈞堯(知名小說家、散文家、詩人) ■當我透過這些獲獎作品,看到的是當前校園教育與尖端科技接軌的努力,作品內容雖然以虛擬、想像延伸,但學生對於資訊的理解、應用,對社會議題的關懷、參與,都一一表現了思辨能力與分析素養。 寫作不一定要成為作家,但接近文學,可以拓展心靈,擁有書寫能力,能充分的表達自我,文字是最初的老師,教導我們開發思維深度,使生命的空間更廣闊。
—心岱(知名作家、報導文學作家) ■只看結果,忽略學習歷程,反映在坊間諸多名為創作的作文書,恰是徹底曝露「除了公式別無其他」的這類心態,愈發凸顯本書的可貴,一方面回應新課綱的素養力與永續觀,一方面則展現了相對於定型心態的「成長心態」,不僅實踐了STS向來秉持的科技反思,也完成所謂科學傳播、科學敘事,更重要的是,勇於嘗試的勇氣,在在使我們對於新世代的敘事力、想像力以及批判力,充滿希望與想像。—張耀仁(小說家、國立屏東大學科學傳播學系副教授)
土地共同繼承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00個租舖陷阱: 第1個 - 住宅契或商業契?
如果物業是住宅契,從事商業活動的話:
- 出唔到牌
- 影響業主業權
- 違反大廈公契
- 可能要負責第三者責任
可查閱政府租契(包括任何批地條件)、佔用許可證(由屋宇署發出)、核准建築圖則(由屋宇署核准)及/或分區計劃大綱圖(由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批)以核實法律准許的用途。
#租舖陷阱
香港大學法律諮詢網站
住宅物業用作商業用途。此等行為會否影響業主的權益或使負上任何責任?
物業若被用作未經許可的用途,可能為其擁有人(即業主)帶來麻煩及/或法律責任,包括:-
違反政府租契
香港所有的土地(除現今聖若翰座堂所座落的一塊土地外)均為香港政府所擁有,而地主只是向政府租用土地。一般大廈單位的擁有人其實只是(政府的)租客及擁有該大廈所座落土地的業權的共有人。政府把土地租給一位「擁有人」的時候,當然會簽立契約。這份契約一般稱為政府租契,內裡包括對「擁有人」及其所有權繼承人的各種限制。其中一項常見的限制就是「擁有人」必須遵守政府租契所載的土地使用規限。假若有人違反有關限制,例如在指定為住宅用物業內進行商業活動,政府即有權重收該物業,並收回該物業的佔有權。雖然政府極少採用此等較為極端的措施,但地政總署可要求「擁有人」申請臨時豁免及繳付豁免費,以換取政府暫時寬免其重新進入有關物業的權利。
雖然這種極端措施很少使用,但若佔用人公然無視警告而繼續違規,在嚴重的情況下,地政總署會毫不猶豫地重收該物業。政府有權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政府重收土地文據註冊摘要。一經註冊,該土地會被視為已經由政府重收,業主立即停止成為該土地的擁有人。在這種情況下,根據上述條例第8條,前業主只可向行政長官申請救濟(如果承認已發生違規行為),或在發生爭議時向原訟法庭提出申請。
違反大廈公契
大廈公契乃一份對一幢樓宇內所有單位的擁有人均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基本上,它列出與管理該大廈有關的規條。
標準的大廈公契都會列明,單位擁有人必須遵守有關的政府租契,並只能夠把物業用作已獲准許的用途。單位擁有人一般也須確保租客或佔用人沒有違反有關條款。因此,即使租客違反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業主仍須就管理公司或大廈其他單位擁有人提出的法律行動負上責任。
對第三者的責任
標準的大廈公契都會列明,單位擁有人必須遵守有關的政府租契,並只能夠把物業用作已獲准許的用途。單位擁有人一般也須確保租客或佔用人沒有違反有關條款。因此,即使租客違反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業主仍須就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如有的話)或大廈其他單位擁有人提出的法律行動負上責任。
對第三者的責任
假若住宅用物業被用作商業用途,自然也出現比預期為多的訪客。訪客遇上與該物業有關的意外,並因而對業主作出申索的風險也會相應增加。
妥善草擬的租約可能會列明,租客若違反該文件的條款,則須就因之而起所有對業主的申索及責任作出補償。但若業主面對一份草率的租約,可能發覺其並未就有關責任作出清楚闡釋。在這種情況下,業主或許會因由其佔用人在物業內的未經授權的使用或事故而捲入完全未有預計的訴訟糾紛。
刑事責任
假若租客僅是把物業用作未獲准許的用途,業主可能面對的最壞境況也只限於金錢損失及賠償。但如果業主知道租客在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例如經營賭場或賣淫場所,而不聞不問,業主可能會須負上刑責。
任何非法使用物業的行為,如上所述,亦可能引致地政總署對業主執行政府租契或其他共同擁有人對業主執行公契。
大部分租約都會清楚規定有關物業的用途,例如住宅、零售、工業等。假若租客違反有關條款,可能引致業主行使其沒收租賃的權利。不過,業主應諮詢專業法律意見,以便清楚了解業主的權利和責任,包括可能申請禁制令。例如,即使租客把住宅用物業用作家庭辦公室,可能只不過把該物業的地址用作通訊地址,而所有商業活動也只不過是在電腦上進行。雖然可以說物業的使用可能包括商業元素,但這類行為根本不會損害該物業,也不會對業主有負面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租客可能在技術上違反了租約的條款,業主可能不會有當然權利獲得禁制令 (無論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
齊邦媛、簡媜之老年與死亡書寫
為了解決土地共同繼承 的問題,作者廖秀春 這樣論述:
摘 要本文以齊邦媛、簡媜之老年與死亡書寫為主題,討論這兩位作家作品中的老年與死亡議題。爬梳文本集中於齊邦媛、簡媜書寫的散文,包括齊邦媛之《巨流河》、《一生中的一天:散文‧日記合輯》、《洄瀾》,簡媜之《誰在銀閃閃的地方,等你》及其他創作。「老年」與「死亡」議題,是近年文學研究的熱點。齊邦媛、簡媜兩位作家對於真實的生命情境,直接以作品回應生老病死的現場,書寫「老年」與「死亡」切入當代社會議題。齊邦媛在戰爭顛沛流離中目睹死亡,又在典範中驗證人生價值,而投入生命書寫。簡媜從質疑、抵抗人世間對性別與生命的歧見,到超越生命藩籬而書寫生命之歌。本文探看兩人的生命歷程與文學志業,探討來自於不同世代,出生於
不同地域及成長背景的文學交會。本文解析齊邦媛、簡媜的老年與死亡書寫,比較兩人觀點之異同,扣緊兩人作品中的終極關懷,呈現生老病死的主題。試圖自齊邦媛、簡媜之老年與死亡的感悟中,建立一套書寫老人的典範,完整「老年學」中的老年文學,並討論兩人作品中的老年與死亡書寫在台灣文學的定位。關鍵詞:齊邦媛、簡媜、老年、死亡、老年學
蒙古帝國與伊斯蘭世界:從征服到改宗的歷史大變局
為了解決土地共同繼承 的問題,作者PeterJackson 這樣論述:
看見文明交會的真實圖像,解答世界史開端的重大轉折────── 蒙古西征建立了四大汗國,有三個最終同化成穆斯林。 所向披靡的游牧民族,為什麼成了真主的信徒? 第一本跳脫漢文與西方中心,以「伊斯蘭視野」重新書寫的蒙古帝國史。 波斯文獻 × 阿拉伯史料 × 穆斯林觀點 = 理解近代世界史全貌的必讀之作! 【專文導讀】深圳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助理教授.蔡偉傑 【專業審訂】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李鳴飛 【豐富詳實】7種語言.8種文化傳統史料 + 15張地圖與繪畫.6張統治者世系表 「有史以來最傑出的蒙古帝國著作……引用多達八種宗教
文化傳統、七種語言史料。」──梅天穆(Timothy May),《世界歷史上的蒙古征服》作者 蒙古帝國不只征服中國,也控制了歐亞大陸的伊斯蘭世界。 要理解這段歷史如何塑造現代世界,就得看見元朝之外、伊斯蘭眼中的蒙古。 蒙古西征:伊斯蘭文明衰退的元兇? 公元1221年,蒙古軍隊擊潰稱霸伊朗的花剌子模帝國,震動了內亞世界。1258年,成吉思汗之孫旭烈兀進軍巴格達,終結了阿拔斯王朝已經名存實亡的哈里發政權。蒙古軍隊的屠殺、戰爭對城市與農田的毀壞,成為中東穆斯林揮之不去的恐怖記憶。蒙古征服甚至被認為是伊斯蘭文明衰退的元兇。然而,近年學界對蒙古軍隊已有不同的
看法。本書指出,蒙古軍隊不僅掌握了當時最先進的攻城器械,也擅長利用間諜、謠言與情報作戰,屠城與殘忍的殺戮手段,也往往具有威嚇周邊城市的戰略目的。不過,作者指出,即便我們對蒙古征服者採取同情的理解,也不該忽視征服戰爭所帶來的破壞與人命的犧牲。 蒙古治世:歷史的實像與虛像 為了統治廣大的疆域,蒙古大汗建立了廣泛的驛站與交通系統,令跨大陸的貿易與技術、文化交流成為可能。許多學者也認定這段時期為蒙古治世(Pax Mongolica),甚至視為「世界史的開端」。然而,本書作者指出,帝國「分裂」可能比「治世」更接近歷史的實像。1260年後,由於汗位繼承問題,蒙古分裂成四大汗國。汗國之
間的內戰,不僅拖累了經濟復元的進程,也令陸路交通不時中斷,並讓貿易與文化交流侷限在同屬托雷家族統治的伊朗與中國。儘管如此,在伊朗地區,穆斯林學者在天文、醫學與科學領域,仍然產出了可觀的成果。 伊斯蘭眼中的蒙古:阿拉伯─波斯文獻的視野 蒙古帝國的統治者大量起用前朝的官僚階級,包括西亞地區的穆斯林。這些穆斯林,如同在元帝國底下的漢人官僚,留下大量的史書紀錄,成為日後研究蒙古帝國史重要的資料來源。本書作者透過解讀大量穆斯林留下的阿拉伯─波斯語文獻,重建蒙古西征與帝國建立的過程,並進一步討論蒙古汗國如何透過穆斯林藩屬進行統治、蒙古君主與穆斯林文官的君臣關係,以及蒙古人皈依伊斯蘭教
的歷史意義。蒙古人最終被伊斯蘭「同化」了嗎?還是伊斯蘭世界最終繼承了蒙古帝國的政治遺產?從穆斯林的文獻視角,將帶我們看見蒙古帝國史相當不同的風景。 【本書關鍵議題】 ‧蒙古帝國為何能在短時間內征服廣袤的穆斯林世界? ‧蒙古人究竟是恐怖屠夫還是文明統治者? ‧蒙古汗王與將士們為何接受伊斯蘭信仰? ‧帝國分裂如何改寫歐亞大陸與伊斯蘭世界的政治格局? ‧穆斯林君主、臣僕與庶民等不同階層如何受蒙古統治?他們如何看待游牧征服者? ‧蒙古的伊斯蘭化如何改變近代中亞與中東、甚至中國與東亞的歷史發展? 本書特色 ▲ 7種語
言.8種文化傳統史料.最詳實呈現 ▲ 收錄15張地圖與繪畫 + 6張統治者世系表.充分掌握蒙古帝國的歷史動態 ▲ 波斯文獻 × 阿拉伯史料 × 穆斯林觀點 = 理解近代世界史全貌的必讀之作! ▲ 全球唯一中譯本 好評推薦 【專文導讀】 蔡偉傑|深圳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助理教授 【專業審訂】 李鳴飛|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共同推薦】 孔令偉│中研院史語所助研究員 朱振宏│中正大學歷史系教授兼系主任 苑默文│自由譯者、伊斯蘭藝術研究者 張育軒│「說說伊朗」創辦人
蔣竹山│中央大學歷史所副教授 鍾子寅│故宮博物院助理研究員 ★梅天穆(Timothy May)|《世界歷史上的蒙古征服》作者: 「有史以來最傑出的蒙古帝國著作……過去從未有研究在如此大的時空範圍內討論這個題目──直到彼得.傑克森的大作《蒙古帝國與伊斯蘭世界》橫空出世……光是參考書目便十分驚人,引用了來自八種宗教文化傳統、七種語言的資料……他的專業能力短時間內無人可以超越。」 ★彼得.梵科潘(Peter Frankopan)|《絲綢之路》作者、牛津大學歷史學教授: 「彼得.傑克森是全球傑出蒙古權威,他在本書重新評估成吉思汗及歷任統治者
的征服如何影響伊斯蘭世界。這是本充滿嶄新觀點的重要著作,讓我們理解蒙古人如何建造和維持包含數百萬穆斯林居民的龐大帝國。」 ★傑克.魏澤福(Jack Weatherford)|《成吉思汗:近代世界的創造者》作者: 「我們終於有本全面審視蒙古征服到衰亡的學術分析。要了解蒙古對中亞與穆斯林世界的影響,彼得.傑克森的《蒙古帝國與伊斯蘭世界》肯定是重要的參考著作。任何想瞭解穆斯林或蒙古史的人絕對不能錯過此書。」 ★大衛.摩根(David Morgan)|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歷史系榮譽教授: 「研究深入淺出,書寫鞭策入裡,洞見更是精闢,是多年來最重要的蒙古帝國
史巨作。」 ★彭曉燕(Michal Biran)|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亞洲研究、中東與伊斯蘭學系教授: 「本書充分顯現了彼得.傑克森的淵博學識,這來自於他長年對歐洲與穆斯林文獻中的蒙古史料的鑽研。此書對任何對蒙古帝國有興趣的學者或學生而言,都是不容錯過之書。」 ★蔡偉傑│《從馬可波羅到馬戛爾尼》作者: 「作者運用大量的波斯文、阿拉伯文與拉丁文史料,並借助了察合台文、蒙文、中文、敘利亞文與俄文史料的西文譯本,才得以完成這部鉅作……對於蒙古帝國史與伊斯蘭教史有興趣的讀者不應錯過。」 ★張育軒│「說說伊朗」創辦人: 「過去我們對蒙古征服
的理解是片面和二元的:要不是殘忍的破壞,不然就是功利主義式地促進貿易。但在作者考據大量阿拉伯語與波斯語文獻下,我們對於蒙古帝國有了更多視角、更有深度的理解,同時認識到歷史上穆斯林是如何看待這場入侵、並最終讓各大汗國統治者都歸信伊斯蘭。」
唐宋元明城隍信仰的建構與詮釋
為了解決土地共同繼承 的問題,作者龍玉芬 這樣論述:
城隍信仰的發展,就是一個南方祠神與中原文明相遇,從衝突到調和,再到接納與尊崇的一個歷程。城隍這個原生於南方的城市土地神,因受有德者配食觀念的影響,從一開始就被民間詮釋為人格神的屬性。最晚從六世紀中葉開始,官方領域與城隍神的相遇就有了正式的文字記錄,當時官方對城隍的定義是等同社稷、固護城池的自然神。這個詮釋,奠定了一千多年官方領域對城隍的基礎定義。在唐代,來自北方的長吏帶著中原正統文明的優越感到南方任職,他們即使尊重地方傳統祝禱於城隍,也以異於民間的觀點,將自然神城隍的詮釋引入地方,反映了中原文明對南方祠祀文化的排斥。到了北宋,即使神的合法性被國家所認可。但是在儒家領域並非如此,南方土地神城隍
與中原正統土地神社稷因兩者屬性相同,職權重疊,城隍侵犯到社稷在地方上至尊的地位,引發了士大夫的不滿。宋室南遷之後,許多士大夫們自幼生長在城隍信仰圈內,他們積極為建構城隍的正統性而努力,甚至試圖消弭官方自然神與民間人格神城隍解釋的鴻溝,調和中原與南方文化對土地神的信仰差異。蒙元統治時期,國家直接定義城隍為人格神,並將神在民間掌理冥判的職能引進官方領域中,使原本輔佐農功、固護城池的城隍,開始參與了陽世司法案件的偵辦。 另一方面,唐代民間的城隍神,在原生地發展出審判官員、追求尊卑平等的思想,但在兩大制度性宗教與士大夫的形塑下,逐漸將不符合主流文化要求的叛逆元素泯除,將城隍神導向勸善教化及服從科
層體制規範的形象,也讓以卑犯上的城隍審判故事,沉寂了近三百年的時間。但是,慶喜與陸小連報仇兩則故事的偶爾出現,說明了唐末城隍審判故事裡的精神並未完全消失,只是暫時隱藏在地域社會中,以非文本的形式進行傳承,為小民主持公道、追求尊卑平等的城隍並未消失。 從六世紀中至宋元時期城隍信仰的發展來看,官方與民間(非官方)有著兩條延續數百年的解釋傳承,明太祖朱元璋繼承了這兩個截然不同的解釋傳承,以國家權威,將城隍神符號予以標準化。洪武三年改制,與其說是朝臣慣習派與理念派的內鬥,或是道教與儒教的競爭,還不如說是朱元璋和他的大臣們,希望透過禮制的改革,凸顯政權之於元朝及元末割據勢力的文化正統;再以被儒家改
造後的城隍神,取代於禮為瀆的三皇神。朱元璋用古典儒家義理標準化城隍神,使之通祀於南北地域,從而在精神層面上,樹立大明帝國的正統性;再由全中國共同的祭厲儀式,形塑出由鄉至府、縣,再至國家的信仰序階,建構帝國一統的隱喻。
想知道土地共同繼承更多一定要看下面主題
土地共同繼承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
#1.請問3兄弟持分繼承之土地,如要變更為其中一人所有時
台端詢問3兄弟持分繼承之土地,如要變更為其中ㄧ人所有時,應如何申請ㄧ事,茲答覆如下: 一、台端得以「買賣」或「贈與」方式辦理移轉登記。 於 www.hl-land.gov.tw -
#2.公同共有所有權可以拋棄嗎? - 禾禮地政士事務所
文│黃景揚代書/地政士20年前因母親過世而繼承了她名下的土地,因為當時3名子女都未成年,也和爸爸一起繼承,當初繼承時也沒分割,到現在還是「公同共有」的情況之下。 於 s982320.pixnet.net -
#3.已辦妥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再由全體繼承人依協議辦理 ...
近來接獲民眾林小姐電話詢問,其先生死亡時,留有土地、房屋一幢,因當時子女尚未成年,故先於地政機關辦理公同共有登記。現因子女已成年,欲協議辦理分割遺產,要不要申報 ... 於 www.mof.gov.tw -
#4.Q10: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處分共有土地應如何辦理提存?_1253
受取權人若為未成年人,應以其父母共同為法定代理人;若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應加註 ... 他共有人已死亡者,以其繼承人為提存對象時(即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謄本上 ... 於 pcd.judicial.gov.tw -
#5.【新手必看】土地繼承好複雜?帶你一次讀懂常見疑問!
土地繼承 事關重大,在準備接收這份資產的同時,你也有這些煩惱嗎? ... 另外要注意的是,配偶是與以上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 ... 於 park24.com.tw -
#6.遺產法律故事》媽媽生前說房子留給我,身後其他人搶著分 ...
「吳律師,我是想請教您:關於繼承房子的問題!」 ... 我心想:「其實這位女士的疑問,是許多遇到遺產分配紛爭問題的家庭中,許多人的共同疑問。 於 smart.businessweekly.com.tw -
#7.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531號民事判決
A過逝時,留有數筆土地,由八位繼承人共同繼承,該數筆土地由八位繼承人全體公同共有。其中一位繼承人丙未得其他繼承人全體同意,私自將部分土地規劃停車格,出租停車 ... 於 www.tba.org.tw -
#8.兄弟共同繼承持分房屋可以賣嗎?首先必須了解的 ... - 長璽代書
許多人從上一代手中繼承房屋或不動產時,會是以「共同持分」的形式來繼承。所謂的共同持分,意思即為你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一棟房屋、一片土地等不動產。 於 www.changsi.com.tw -
#9.共同共有繼承 - Sennis
許多人從上一代手中繼承房屋或不動產時,會是以「共同持分」的形式來繼承。 所謂的共同持分,意思即為你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一棟房屋、一片土地等不動產。 於 www.sennispodcst.co -
#10.認識土地共有制度 - 黃代書部落格
即所有權人按其應有部分之比例,共同持有同等土地所有權,並對共有物之全部,按 ... 一般常見之土地公同共有型態,常發生於繼承遺產、合夥財產、祭祀公業財產或夫妻 ... 於 alfa946156.pixnet.net -
#11.尚未辦理土地繼承嗎?小心遭政府強制拍賣 土地產權問題處理 ...
若你有土地繼承問題,包括祭祀公業土地(宗祠土地)或神明會土地,公同共有土地或是祖先留下來的土地等,都有可能是政府清查的範圍。別擔心,『土地產權 ... 於 www.888civil.com -
#12.共有人死後沒辦繼承登記-能夠分割嗎? - 陽陽與布痞
豬太郎、豬二郎共同擁有一塊土地的所有權,豬太郎死後財產全部由獨子小小豬繼承,但是因為還沒繳遺產稅所以還沒有對土地辦繼承登記,這時豬二郎想要對 ... 於 sunrisetaipei.pixnet.net -
#13.共同繼承可興訟分割遺產-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小伍:請問,如果有一筆土地分割為4份,由4個人繼承,但有1人要另3人買下他所屬的那一份土地,如不買就不能如期辦理過戶。這樣的情形可否尋求法律上來 ... 於 news.ltn.com.tw -
#14.拒絕辦理繼承登記可以處分土地嗎?實習律師陳宇瑩
IV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3.即使在公同共有的情況下,為了能夠兼顧共有人權益之範圍內, ... 於 zoomlaw.pixnet.net -
#15.【法律文章】公同共有之遺產能否強制執行?
【案例】:- -老李過世後留下一筆精華地段土地由三名子女平均繼承,後來小兒子經商失利在外積欠大筆債務,債主能否對該土地為強制執行? 於 giant-group.com.tw -
#16.繼承人間不睦,賭氣不處理遺產稅,恐吃大虧
三、依土地法第73條、第73條之1規定,繼承人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逾期地政機關將依法裁處罰鍰等。 該局呼籲,繼承人間或許因長久不睦,無法短 ... 於 www.jwcpas.com.tw -
#17.因繼承而分割不動產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且繼承遺產時亦無需繳納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遺產包括動產及不動產,僅不動產分割,無法審究是否與應繼分相當。 於 www.etax.nat.gov.tw -
#18.內政部110年11月3日台內地字第1100266318號函 - 中華民國 ...
被繼承人所遺不動產辦竣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後,部分繼承人復死亡並已就該公 ... 徵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及契稅;不論此間是否因繼承辦竣數次公同共有繼承 ... 於 www.land.moi.gov.tw -
#19.「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差別為何?如何辦理持分貸款?
民法中規定,「共同共有」有兩個分類: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 ... 例:兩兄弟一起繼承1000坪土地,兩人都擁有甲地1000坪的所有權。 分別共有:共有人” ... 於 www.loan0857.com -
#20.房屋共同持有貸款懶人包:1篇搞懂公同共有/分別共有貸款優 ...
而在利用共有房屋或土地辦理貸款前,我們必須先了解這裡的「共同繼承」所有權是怎麼樣的「共有」形式。 內容目錄 顯示. 於 banks.com.tw -
#21.民法§1151 相關判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至於土地之繼承登記,依照土地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 ... 共同繼承之遺產在分割以前,應為各繼承人公同共有,如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或數 ... 於 law.moj.gov.tw -
#22.【新房地產法律問題59】為什麼共有土地,沒分割也能賣?
土地 登記規則第120條也規定「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 ... 於 gs803501.pixnet.net -
#23.遺產 應繼分vs.特留分 - 郭彥廷地政士事務所
應繼分是什麼? 應繼分是在共同繼承中,共同繼承人就遺產所得繼承的比例。法律若明定繼承人應繼承之比例,為法定應繼分,若許由被繼承人變更法定應繼 ... 於 andy29577943.pixnet.net -
#24.如何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爭家產?先辦登記吧!
因此,土地登記規則第三十一條即規定,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的 ... 於 glen0yang.pixnet.net -
#25.遺產繼承快問快答:三分鐘秒懂問到爛的常見問題! - 領航地政 ...
網羅了常見的繼承相關問題,以及大家最關心的:遺產可以不分給女兒嗎? ... 土地建物權狀正本 ... 配偶與其他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時,可參考以下法條,不在此贅述。 於 vanguardland.blogspot.com -
#26.繼承共有土地不做這件事恐遭強制執行
父親已過世10年以上,最近收到法院執行署公文說父親有繼承土地,4年未繳地價稅,部分將強制執行。國稅局說土地是共同共有,我們希望只繳自己持分部分,國稅局回應要先 ... 於 toplaw.com.tw -
#27.共同繼承人間的特留分扣減與繼承回復請求最高院103台上880 ...
任配偶離婚,系爭遺囑並未分配任何遺認其他共同繼承人之繼承權,並排除其. 產予乙。 ... 最高法院不但將「繼承回復請求| 有A、B、C三筆土地各價值300 萬元,. 於 homepage.ntu.edu.tw -
#28.【法律問蘋果】手足繼承了一大塊土地該如何變為「分別共有」?
讀者小夫問: 小弟在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有一塊繼承自母親而來的公同共有土地(共有人共有大哥、二哥、二姊以及我),現小弟及二姊有意將公同共有 ... 於 tw.appledaily.com -
#29.唐傳青地政士事務所- 『一般繼承』與『分割繼承』的差異
公同共有人對於公同共有物,並無所謂應有部分。 3. 土地辦竣『公同共有』繼承後,若欲將遺產關係變更為『分別共有』關係,依民法第 ... 於 www.facebook.com -
#30.繼承登記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範例
(5)標示及申請權利內容, 詳如□ 契約書 ˇ登記清冊 □ 複丈結果通知書 □ 建物測量成果圖 □. (6), 1.繼承系統表一份, 4. 土地所有權狀一份, 7. 於 ws.www.gov.tw -
#31.依據我國民法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
土地 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 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 ... 於 www.hxitun.taichung.gov.tw -
#32.(繼承)公同共有登記程序 - 板橋地政事務所
(繼承)公同共有登記程序 · 1、 登記申請書。 · 2、 登記清冊。 · 3、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與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 · 4、 繼承系統表。 · 5、 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 ... 於 www.banqiao.land.ntpc.gov.tw -
#33.共有人死亡期間繼承人不願繼承之共有物處置方式--土地法第34 ...
共同 共有土地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 ... 於 bill080.pixnet.net -
#34.未辦繼承公告 -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六、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辦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 ... 於 www.landhc.gov.tw -
#35.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房子,意見喬不攏怎麼辦?賣給他人 - 遠見雜誌
簡單來說,當共有人當中有過半數的人同意,且其總持分也超過一半時,就可以合法將房產、土地賣給他人。例如,小明、小華想變賣掉老家,但小美不願意。由於 ... 於 www.gvm.com.tw -
#36.劉韋德:共同繼承糾紛多多人聯合較有利 - 工商時報
共同繼承土地 但繼承人對於土地處份意見不同,容易產生糾紛,如果一狀告上法院,法律上也見解各異,很難說哪一方勝算大,比較建議是繼承人多數人聯合 ... 於 ctee.com.tw -
#37.關於遺產繼承分割問題 - 威盛法律事務所
問: 兄弟姐妹七人要繼承父親土地及土地上之二棟房子(分前後二棟,皆為二層樓, ... 請問我們繼承土地是每人1/7, ... 我可以主張前棟由女兒三人共同繼承嗎? 於 win23118190.pixnet.net -
#38.共同持有土地,沒有權狀卻轉賣他人 - 法律圈
姐妹共同持有土地,土地權狀由妹妹保管,姊姊擅自將自己持有的土地轉賣 ... 繼承.贈與 其他 444 次瀏覽 分享至Facebook. 姊妹共同持有土地,土地權狀 ... 於 www.lawchain.tw -
#39.繼承代書及平均繼承(一般繼承)、分割繼承、公同共有繼承之差異
一筆土地及一筆建物為一件,每增加一筆建物或一棟建物加收1,000元. 3.含遺產稅申報. 4.收集被繼承人所有的財產(不動產、存款、有價證券等). 分割繼承 ... 於 www.lystudio.com.tw -
#40.繼承土地分割- 民法演習教室 - Google Sites
最近考題解析. 鐵路員級升高員. 二、甲乙為共同繼承人,共同繼承其父土地一筆,甲乙因如何分割土地意見不合,一直未辦理繼承登記,甲即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問於辦理繼承 ... 於 sites.google.com -
#41.公同共有及分別共有的差別為何?能否辦理持分貸款? - 全城地產
如果共同共有任一不動產,我可能辦理持分貸款嗎? ... Ex:兩姊妹繼承甲地,兩人將土地持分50%,各持有一半的土地所有權。 公同共有 ... 於 loanagency.tw -
#42.申辦繼承登記流程圖 - 中壢地政事務所
均分繼承(係全體繼承人均會同蓋章,並按其法定應繼分申辦之繼承):土地登記申請書、登記清冊、全體繼承人印章(便章)、繼承系統表、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狀正本(如無權狀 ... 於 www.zhongli-land.tycg.gov.tw -
#43.在還沒辦理繼承登記時,繼承人可以請求分割遺產嗎? | 高雄律師
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 於 www.wlaw.tw -
#44.辦理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繼承登記注意事項 - 植根法律網
五、繼承人就被繼承人之部分遺產土地或建物,申請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不得拒絕受理。 六、土地或建物之繼承,應依全體繼承人共同一致之意思,可申請為公同共有 ... 於 www.rootlaw.com.tw -
#45.分割繼承填寫範例 -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
3.所有權狀. 2 份6. 份9. 份. (7)委任. 關係. 本土地登記案之申請委託. 代理。 複 ... 於 www.kl-land.klcg.gov.tw -
#46.《案例4》縣長A因繼承祖產與兄弟姊妹共同持有不動產之情形 ...
本院認定縱使縣長因繼承而與兄弟姊妹共同持有土地,仍為土地之所有權人,況依土地登記簿資料,縣長所有之土地價值不菲,縣長設籍於此也自承為居住使用,從而認定申報人所稱 ... 於 sunshine.cy.gov.tw -
#47.遺產分割
遺產分割方式遺產分割係指遺產之共同繼承人以消滅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為目的之法律行為。而遺產分割自由原則是指繼承人得 ... 至於繼承登記,土地豋記規則第八章設有規定。 於 sf-familyheritagelawyer.com -
#48.兄弟共同繼承持分房屋可以賣嗎?首先必須了解的 ... - 代書貸款
許多人從上一代手中繼承房屋或不動產時,會是以「共同持分」的形式來繼承。所謂的共同持分,意思即為你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一棟房屋、一片土地等不動產 ... 於 www.loan-feng.com.tw -
#49.法律常識-談「土地分割」與「遺產分割」 - 張思涵律師
共有物分割中實務上最重要的是「土地分割」,這裡的「共有」指的是分別共有,法律 ... A、B、C雖然可隨時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但若A、B、C是共同繼承一塊土地,對土地 ... 於 www.chaohsin.com -
#50.什麼是公同共有土地買賣? - 田明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一)分別共有:數人對於人對於同一土地土地共同享有所有權而各共同享有所有權而各有其應有其應有部分〈實務上稱為持分〉 ... 未辦繼承登記依繼承人數而形成公同共有。 於 tenmings.com -
#51.立法院-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未辦繼承登記之法制問題研析
由全體繼承人共同申辦繼承登記有助於消弭遺產分割登記之錯誤疑慮,並使土地登記免於失真。但現實生活中,卻可能因部分繼承人(1)有無不明(包括戶籍資料不備),或(2) ... 於 www.ly.gov.tw -
#52.繼承登記實例研習,許文昌老師,許文昌/曾榮耀不動產全制霸專欄 ...
許文昌,繼承登記,甲死亡後遺留一筆養殖用地,由其子女乙、丙二人共同繼承,乙之應繼分四 ... (三)乙可否依土地法第34條之1採多數決辦理分別共有登記? 於 real-estate.get.com.tw -
#53.【繼承/家產】共有土地,沒有大家同意怎麼賣?土地分割?
如果父親死亡,幾名子女共同繼承了土地(辦理完繼承手續了),其中有人想要 ... 雖然每個個人對土地的應有部分應該要被保護,但共有人如果太多,法律又 ... 於 chehan0310.pixnet.net -
#54.祖傳土地,結果家族後輩全共同繼承了怎麼辦? - 永樂代書
相信很多人都有類似的困擾,就是繼承了一筆土地,原以為自己發了,卻因為土地傳了數代,整個家族後輩已有太多人共同持分土地,根本難以利用或處分, ... 於 xn--mnqy00dw9bx0c.tw -
#55.被課稅心好痛!贈與稅、遺產稅不可不知的三件事
新北市新莊有一戶賴姓人家,子女共同繼承總值上億元的土地與房屋,但6名子女對繼承方式無法取得共識,最後這些不動產只能交由法拍來解決,從原本上億 ... 於 www.edh.tw -
#56.18 甲乙共同繼承土地一筆。甲常年居住國外 - 阿摩線上測驗
18 甲乙共同繼承土地一筆。甲常年居住國外,乙乃在該土地上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建築房屋使用達20年。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甲喪失該土地之共有權 於 yamol.tw -
#57.遺產稅要繳多少、房產繼承分配怎麼處理?一張表解決各種疑問
不想努力了?隨著房價高漲,加上高齡、少子化警鐘敲響,不動產繼承數量持續激增,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2010年國內繼承房屋僅3.9萬棟,到2020年已飆升 ... 於 www.storm.mg -
#58.遺產須先辦理公同共有之繼承登記才能分割 - 台北律師事務所
繼承人將公同共有之遺產,變更為分別共有,係使原公同關係消滅,另創設繼承人各按應有部分對遺產有所有權之新共有關係。其性質應仍屬分割共有物之處分行為。 於 www.legalpro.com.tw -
#59.因為沒有得到全部繼承人同意,導致不能辦理遺產分割登記
多位繼承人中有人不同意依民法繼承編應繼分規定來分割遺產,而使得全體繼承人不能 ... 之「全部」遺產為遺產分割,包括不動產(土地、建物)、動產、存款、股票、債權… 於 www.legis-pedia.com -
#60.房產繼承學問大2大關鍵點請留意!
針對房地產的遺產,在繼承階段,要注意共同繼承人的房產持有意願、使用情況 ... 如果繼承人對於是否出售房屋意見分歧,則回歸到《土地法》第34-1條的 ... 於 blog.hamibook.com.tw -
#61.買賣過戶可以嗎?3招破解共同繼承房屋問題
民間持分借貸管道:當您名下有房屋或土地共同持分,不需要其他產權所有人的同意就可以辦理持分貸款,不會看個人條件與財力狀況,也不需要知會其他持分人, ... 於 loan588.com -
#62.繼承→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的差異? - 阿綦.土地諮詢教室
... 實務上常因共有人數太多,而形成共有財產處分困難;在處分共有不動產時,也常因多數決的相關規定造成爭端。共有財產之成因有三:繼承、夫妻共同財產制、合夥關係, ... 於 shaochiwu.pixnet.net -
#63.公同共有權利(應繼分)辦理查封登記後,再依全體繼承人協議 ...
又查封登記為限制登記之一種,其目的既係限制債務人為處分其土地權利之行為,則於 ... 爰土地登記規則第141條第1項第3款所指之「繼承」,應指無涉及權利變動之繼承案件 ... 於 land.hsinchu.gov.tw -
#64.如果繼承人因遺產分配始終無法達成協議或被繼承人之權狀尋覓 ...
... 先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由部分繼承人檢附辦理繼承登記應備文件及切結無法檢附被繼承人之所有權狀之事由,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於 land.gov.taipei -
#65.繼承人共同繼承資產, 繼承人間須負共同連帶責任 - 永然地政士 ...
所謂「連帶責任」,是依《民法》規定,債權人得向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的給付。故公同共有人對共有土地應納稅捐未全部繳清者,稅捐 ... 於 law23956989.com -
#66.共同繼承的房屋買賣問題 - 天秤座法律網
土地 法規定公同共有不動產之處分,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所以假使公同共有人有2人,1 ... 於 www.justlaw.com.tw -
#67.公同共有繼承買賣的評價費用和推薦,EDU.TW
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 共同申請繼承登記,由一人或數人為. 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不動. 產申請公同共有。 被繼承人. 土地持分1/4,. ... <看更多> ... 於 edu.mediatagtw.com -
#68.繼承而來的公同共有土地,如何轉為分別共有? - 李郁霆律師 ...
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繼承人申報遺產稅完畢後,即可就不動產辦理繼承登記,但仔細 ... 於 www.lawyerli.tw -
#69.坐擁億元土地卻淪為街友?一筆土地幾十人繼承 - 今周刊
專家揭露,其實有不少坐擁土地,卻因產權複雜與面臨高額土增稅金,難處分的案例。 建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劉坤圖表示,以配偶繼承角度來看,假若屬於先生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70.繼承土地持分如何處理? 專家這樣說 - 好房網News
繼承 上一代不動產時,常會遇到共同持有土地,日前有網友在網路論壇發問,自己和兄弟姊妹共同持份,若想出售個人持份,卻不知如何做? 於 news.housefun.com.tw -
#71.繼承共有土地未繳清欠稅,全體共有人小心被強制執行 - 屏東縣 ...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雖辦竣繼承登記而土地持分未分別持有者,均屬公同共有地,依稅捐... 於 www.pthg.gov.tw -
#72.不動產繼承登記不動產繼承登記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答:土地建物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 內為之。 ... 繼承人若不於限期內申辦繼承登記,會喪失. 其權益嗎? ... 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1. 於 landp.kcg.gov.tw -
#73.權狀上寫公同共有是什麼 - MJ貸款
一般常見之土地公同共有型態,常發生於繼承遺產、合夥財產、祭祀公業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制之共同財產中。 ○兼具分別共有及公同共有常見之狀況即為起先為 ... 於 zhengxin133149.wordpress.com -
#74.姐弟4人繼承父房成惡夢弟爽獨住、姐只能默默繳稅金 - 三立新聞
繼承 父母遺留房產乍看之下受益,但真的是這樣嗎? ... 其實共同持有房產、土地,最理想的方式,就是出售後均分價金,但倘若真無法達成共識,且當事人 ... 於 www.setn.com -
#75.土地共同持分繼承 - 法律諮詢家
土地共同 持分繼承 ... 你好: 如果子女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就不是繼承人,土地會由父親繼承,子女之債權人無權對土地主張權利,頂多只會 ... 於 www.law110.com.tw -
#76.關於繼承登記及遺產分割
壹、案例:. 某甲與乙、丙、丁為兄弟,共同繼承父親之遺產土地十筆,針對該十 ... 於 www.dzlaw.com.tw -
#77.如何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爭家產?先辦登記吧! 作者
因此,土地登記規則第三十一條即規定,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的利益,就被繼承人的 ... 於 book.law119.com.tw -
#78.繼承分產就算談不攏?也要去辦『公同共有』登記!-蘇家宏律師
阿公的遺產,孫子跟國家共同繼承? 有人以為公同共有的土地不去辦理分割繼承,權利也不會跑掉,剛才有個朋友問我一個問題,讓我發現遺產分割還是早早 ... 於 www.glorylaw.com.tw -
#79.免費法律諮詢 - 繼承及不動產律師網
你好,我們家日前收到法院傳單,故有問題須請教背景:爺爺奶奶皆過世共有7名子女共同繼承一棟透天厝(含其土地) , 目前實際居住在該處者為老二內容:老五告其他6名兄弟姊妹, ... 於 lawyers.idv.tw -
#80.土地繼承難資產公司嗅出商機 - 聯合報
台灣有許多土地無人繼承,內政部2008年實施「地籍清理條例」, ... 民間資產公司通知,才知自己的外曾曾祖父在台南精華地段,與他人共同持有1筆土地; ... 於 udn.com -
#81.繼承權益知多少 - 中正社區大學
共同 申請繼承登記,由一人或數人為. 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不動. 產申請公同共有。 被繼承人. 土地持分1/4,. 全部繼承人共有5人. 於 www.zzcc.tp.edu.tw -
#82.繼承共有物共有人不願意出售時可聲請強制分割@ 探討 ... - 隨意窩
... 但該房屋是父親留下的財產,屬於兄弟共同繼承,為兄弟公同共有,若自行僱工拆除,弟弟可以控告毀損。 二、土地法笫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 於 blog.xuite.net -
#83.什麼!沒人繼承的土地,法院可公開標售? | 房事QA - 賣厝阿明 ...
小華因與共有人產生土地糾紛而未辦理繼承登記,某天接到通知,法院將列冊管理他的土地,令小華震驚不已。 以上情形發生在被繼承人往生後,無人繼承 ... 於 54aming.com -
#84.繼承登記您可以有不同的選擇
按土地法73-1條可以知道,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將會被列冊管理,當列冊管理15年之後會 ... 條):每個共有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持分,然後大家共同持有一物。 於 u8561961.blogspot.com -
#85.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之流程如下 - 所轄地政事務所
其他依法律或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二)申請登記時申請人應依不動產價值(土地:以死亡當時遺產之申. 報地價。 於 landoffice.chcg.gov.tw -
#86.房產繼承學問大須留意2大關鍵點 - 愛長照
計算遺產稅時,房產的價值為房屋評定現值加上公告土地現值減去房貸餘額, ... 群宜法律事務所協理李季鴻表示,房地產在繼承階段,要注意共同繼承人的 ... 於 www.ilong-termcare.com -
#87.遺產分割協議書需要公證嗎?2大重點務必掌握! - 法律010
這時候,阿財與他的2位弟弟就可以根據民法第1164條所述:「繼承人可以隨時提起遺產分割」,讓房子、土地分割繼承分配能更有效完成。 於 laws010.com -
#88.不動產繼承登記公同共有實務問題之研究
然如選擇辦理繼承登記公同共有,因有公同關係之約束,須受民法及土地登記規則有關遺產分割之限制。依現行制度不動產繼承登記公同共有後,共同繼承人想要處分個別財產或處分 ... 於 ndltd.ncl.edu.tw -
#90.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常見問題 - 嘉義市地政處
Q1:未辦繼承登記土地被徵收,如有部分繼承人拒絕會同或無法會同之情形,其地價補償費應如何領取? 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繼承登記者, ... 於 eland.chiayi.gov.tw -
#91.處分遺產可以用多數決嗎? - 雋理法律事務所
甲乙丙丁戊等五人繼承先父所遺留土地一筆,已辦妥繼承登記而共有該土地。 ... 贊成變賣的共有人於出賣其應有部分時,反對的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於 www.jl-law.com.tw -
#92.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條規定註釋-遺產公同共有 - 碩豐法律事務所
至於土地之繼承登記,依照土地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 ... 此有最高法院民事判例37年上字第7302號要旨: 共同繼承之遺產在分割以前 ... 於 shuofeng.com.tw -
#93.雙向溝通>留言板回覆 - 太麻里地政事務所
二十幾年前因母親過世而繼承了她名下的土地, 因為當時三名子女都未成年,也和爸爸一起繼承. 當初繼承時也沒分割,到現在還是四人"共同共有"的情況之下請問:我要如何放棄 ... 於 www.taimali-land.gov.tw -
#94.[問題] 土地共有人不繼承的問題- law | PTT學習區
因土地尚未繼承,而親戚又擺爛不繼承,我們應該先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 ... 辦理繼承後,為共同公有,在其他人不願意辦理過戶情況下,是否可以向國 ... 於 pttstudy.com -
#95.得否由其法定繼承人共同具名提出申請該土地鄰接公有畸零地合併
主旨:有關土地未辦理繼承登記,其法定繼承人得否以檢具繼承順位明細表等證明文件,共. 同具名提出該土地鄰接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申請疑義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96.Q17 我要辦理繼承登記,可是有部份繼承人不願會同辦理
如有繼承人不願意會同時,部分繼承人或繼承人之一在申報並繳清遺產稅後可依土地登記規則相關規定,提出申請書、登記清冊、繼承系統表、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被 ... 於 ilanland.e-land.gov.tw -
#97.已繼承的土地(共同持有)要如何放棄? - 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 ...
因先生過世,個人從先生家族繼承部份土地(共同持有)業已完成過戶,現考慮放棄(拋棄)該土地之所有權利,請問應如何辦理? 日期:2021-07-04. 於 beigang.land.yunlin.gov.tw -
#98.祖傳土地,結果家族後輩全共同繼承了怎麼辦?虹展建設教你權 ...
張志誠分析,通常土地共同持有人不願意賣土地會有三種狀況,第一種,土地為祖產,不願意賣掉,就算一堆人共同持分也無所謂。地主很有錢,權狀留著作紀念也 ... 於 tw.stock.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