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有哪些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地方稅有哪些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峰寫的 回到古代打官司:護食安,拆違建,抓色情,防舞弊……打擊犯罪,古人自有好方法(暢銷新版) 和三民名師群的 2022稅務法規小法典[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四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財政部- 國稅與地方稅大不同資料來源也說明:究竟哪些稅目屬於稅捐處業務?哪些稅目屬於國. 稅局業務? 稅捐處負責地方稅的徵收,包括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印花. 稅、娛樂稅及契稅,至於田賦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漫遊者文化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財政稅務系 羅正忠所指導 黃淑娟的 囤房稅之探討—以高雄市為例 (2021),提出地方稅有哪些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囤房稅、房屋稅、房價、非自住房屋稅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財政稅務系 羅正忠所指導 沈怡君的 地方財政與印花稅存廢及轉型之探討 (2019),提出因為有 地方財政、印花稅、國稅、直轄市及縣(市)稅、財政收支劃分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地方稅有哪些的解答。

最後網站房地產的「地方稅」有哪些? 一張表搞懂房地產7種地方稅!則補充:一般來說, 「高級住宅 」(豪宅) 給人的印象除了本身建物使用豪華建材之外, 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座落地段絕佳」, 但是高級住宅課稅的評價標準竟然與一般房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地方稅有哪些,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回到古代打官司:護食安,拆違建,抓色情,防舞弊……打擊犯罪,古人自有好方法(暢銷新版)

為了解決地方稅有哪些的問題,作者劉峰 這樣論述:

  誰說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違法行為自古就有,看古代法律怎麼防,怎麼治!   黑心商人在食品裡摻假混毒,山老鼠盜採林木,蓋違建侵佔公有土地,釘子戶拒絕拆遷開發,隨地亂丟廢棄物,商販聯合哄抬物價,偽造劣幣假鈔,官員假藉公務名義喝花酒、非法報銷公帳,國家考試夾帶舞弊……打擊犯罪,古人自有好方法。   滴血認親,訟師鬥法,上告御狀,   古代訴訟名堂還真不少,笑看古人的法律智慧!   古代鑑別親子關係真的靠滴血認親嗎?電影《九品芝麻官》裡的狀師方唐鏡真有其人?古代訟師賺的錢竟然比現在的律師多?古代的訟師竟然是以刁鑽、鬼點子多出名?法官的判決書竟然可以是一首詩?古人受了冤屈要如何陳情上告?

中央大員視察地方要做好哪些功課?   房屋仲介,計畫生育,徵稅保險,   古今對照比一比,到底是現代好還是古代強?   古代委託成屋仲介要找兩人,一個類似民間經紀人,一個類似官方監察員;古代開徵房屋稅,竟然是因為國家打仗缺錢;古人也懂得實施社會保險?古人如何計畫生育?色情業既然無法禁絕,乾脆轉為公辦國營增加GDP?古人如何應付性騷擾?古代的名人竟然也懂得當廣告代言?   打擊不法,原來古人是這樣幹的!   ●唐朝法律規定:出售有毒的肉,造成他人食物中毒的,要判一年有期徒刑;導致他人死亡,後果嚴重的,判處絞刑;應當焚毀的肉沒有焚毀,他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食用後中毒身亡的,按照過失殺人論處。

  ●宋朝法律規定:肉販故意出售變質肉,則要處以流放一年;造成嚴重後果,致人死亡的,絞刑。在肉裡面灌水,宋朝的法律規定要杖六十,明朝要杖八十。   ●古代為了防科舉考試作弊,最早進考場要徹底搜身。扒光衣服,解開頭髮,甚至掏耳朵,挖鼻子。後來,大家覺得搜身實在有辱斯文,又想出了一個變相搜身的辦法。考生進考場之前,先統一安排洗澡,再換上統一的衣服,既避免了夾帶作弊,又讓要在考場裡連呆幾天的考生提前搞好個人衛生。   ●古代科舉考試不光是作弊要罰,答卷的時候字跡潦草、文理不通、知識點出錯、犯了忌諱等等也要罰。南北朝的梁武帝蕭衍,就對答卷出錯的人罰喝墨水,隋朝也是。不過,梁武帝是罰喝一斗,隋朝是

罰喝一升。   ●宋朝首都開封,有一個機構叫做「街道司」,專門負責街道管理,包括街道衛生、交通秩序,制止侵佔街道、妨礙交通的行為。當時的城管隊伍戰鬥力是很強的,由五百名士兵負責城管執法監察。北宋的皇帝對城管工作都比較重視,宋真宗和宋仁宗都做過批示,要求不分官民,凡是侵佔街道的違章建築,一律限期拆除。   ●早在大禹當政的時候,就頒佈了春天封山、夏天休漁的禁令。《管子》中也有這樣的記載,破壞封山的人,一律處死,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違反禁令,闖入禁區的,邁左腳砍左腳,邁右腳砍右腳。   ●在秦朝,遇上強盜當街殺人,如果路人距離現場一百步之內的話,見死不救要罰兩副鎧甲。漢朝的法律規定,有人打架

鬧出了人命,如果鄰居能夠制止而沒有制止,冷眼旁觀,那麼這個明哲保身的鄰居是要被抓起來治罪的。   ◆   【全書精彩內容】   收入高,風險大──古代律師不好當   古代法律對律師行為作出了諸多限制。例如,訴訟的時候當事人必須親自出庭,禁止委託他人代理。如果當事人是官員或者年老、殘疾、病重的人,可以由家人代理,其他人是不能代理的。   筆能殺人,亦能活人──訟師也有正能量   古代訟師身上的正能量是從兩個方面體現出來的,一個是他們在訴訟中懲惡揚善,鋤強扶弱,匡扶正義;另一個是他們超乎常人的聰明才智。   官司也風流──那些漂亮的訴狀和判詞   古代的法官們處理糾紛的時候比較靈活,不拘泥

於法律條文,而是從事實出發,遵從聖賢的教誨,酌情處理,追求一個公正的結果。正是這一點,讓我們可以在古代的判例中領略他們不群的風采,看到很多精彩絕倫的判詞。   見義勇為與見死不救──古代賞罰分明   古代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那是實打實的,不像今天,獎勵若干萬元,授予英雄稱號,披紅戴花就完了。那時,對於見義勇為者是可以直接授予官職的。   擊鼓、攔駕、上書──古人如何陳情上告   據說,早在歷史的傳說時代,也就是堯舜的時候,就建立了陳情上告的管道:「進善旌(提合理化建議)」、「誹謗木」(提批評意見)、「敢諫鼓」。以後的歷朝歷代,都建立了陳情上告的制度,讓民間的冤情可以直達天聽。   御史一出

,地動山搖──古代的巡視工作   「御史出使,不能動搖山嶽,震懾州縣,為不任職。」也就是說,御史出巡的話,如果不搞得地動山搖,官員們好像大難臨頭,心驚肉跳,就不算稱職。   路標背後的故事──古代的舉報箱   從戰國的李悝到漢代的趙廣漢再到南北朝梁武帝,舉報箱經歷了從陶到竹再到木頭的材質演變,從偏僻角落走上通衢大道、城門鬧市,成為人們舉報不法行為的重要途徑。   吃掉廣廈千萬間──古代如何治理公款消費   古代公務招待的名目非常多,比如升官了要招待,稱之為「燒尾宴」;從虛職轉入實職要請客,叫做「開印宴」;參加科舉考試考中了也要喝酒慶祝,叫做「瓊林宴」。   從喝墨水到腰斬──古代如何處罰

考場作弊   古往今來,考試作弊的手段就那麼幾種,反作弊也就那麼幾招,雖然隨著科技的發展形式會有變化,但本質上還是那「三板斧」。   從官辦妓院到禁娼──古人如何對待色情業   管仲開歷史先河之後,到秦漢時期,國營妓院漸漸制度化,形成了「樂戶制度」、「官妓制度」。到了唐代,性服務業興旺發達,機構完善、制度健全,從業人員的素質和服務水準都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後果很嚴重──古人如何應對性騷擾   現實中,古代的法律對性騷擾的行為懲處是非常嚴厲的,在今天,可能就是治安拘留加罰款,在古代,則可能是人頭落地、小命不保。   滴血認親──古代的DNA鑒定   古代的科技不發達,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只

能採用滴血認親這種原始的親子鑑定手段。從現在的科學觀點來看,滴血認親是不可信的。   保增長是主流──古代的計劃生育   中國古代的計劃生育與今天是截然相反的,主流是鼓勵生育,刺激人口增長。根據歷史文獻的記載,這種人口政策在西周的時候就開始推行了。   少林也當釘子戶──古往今來話拆遷   宋神宗頒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拆遷補償法規。補償的方式跟我們今天差不多,分實物補償和貨幣補償兩個部分。   求四鄰,托仲介──看古人如何買賣房產   在古代,對於待售房產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是親屬、四鄰。這種規定在宋朝的時候就有了,出賣房產要「先問房親,房親不要,次問四鄰,四鄰不要,他人並得交易」。也就是

說,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不是租房子的,而是親屬和四周的鄰居。   應急的房產稅──古代如何對房產徵稅   房產稅在古代主要是一種財政應急的臨時稅種,從宋朝以後,漸漸有了常態化的趨勢,而且是作為一種地方稅,主要是用來解決軍費開支激增、維護地方治安等問題。   抓衛生、拆違建、治理占道經營──古人如何維護市容   《周禮》這本書裡介紹了兩種公職人員,一個叫「司市」,一個叫「胥」,這兩種政府工作人員的職責中就有管理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治理不法攤販、占道經營等內容。其中,「司市」可以視為城管大隊隊長,「胥」則是城管隊員。   「火門」──古代的貨幣戰爭   在古代,造假鈔的行當有一個別稱,叫「火門

」。這是因為古代的貨幣以金屬貨幣為主,在造假的時候需要冶煉,後來,「火門」就成了造假鈔的代稱,包括偽造紙幣的行為。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品安全三千年   在古代,食品安全也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例如有唐一代,就有多位皇帝因為飲食問題丟掉了性命。一國之主的食品安全尚且不能保障,平民百姓就可想而知了。   砍手砍腳打屁股──古人如何抓環保   在古代,很早就設立了自然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的機構。當初,舜接受堯的禪讓,登上帝位,在組閣的時候,任命伯益為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部部長,官名叫「虞」。   鰥寡孤獨皆有所養──古代的社會保障   為了救濟社會的弱勢群體,例如鰥(老而無妻)、寡(

老而無夫)、孤(少而無父)、獨(老而無子),古代的官方和民間都付出了很多努力,採取了種種措施。   伯樂一顧,其價十倍──古代名人廣告   古代名人廣告雖然不像今天這麼普遍,但三教九流、各色人等都有參與,皇帝、宰相、詩人、書法家都在有意無意之中充當了代言某種商品的名人。   廣告一路走來──古代廣告面面觀   看過《清明上河圖》的人一定對北宋都城汴梁街道的繁華和商家的雲集印象深刻,店鋪門前形形色色的招牌就是廣告的一種,也就是今天的戶外廣告。  

地方稅有哪些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針對防疫工作,市議員謝美英提出:母親節表揚延後,與父親節合併辦理;人民團體牽涉改選事宜,因應防疫,會議可以展延,但是目前很多人民團體不清楚。3月28日中華職棒開幕賽在桃園,這是平均每場上千名球迷的重要賽事,市政府應該提前因應。

20200310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3次定期會【市長施政報告及說明】
中壢區市議員 謝美英質詢市長,針對防疫工作提出四點建言、兩點請教:

一、母親節將屆,依期程,現在已經進入相關前置作業階段,美英建議市府研議母親節表揚活動延後,在八月時與父親節活動合併辦理。
二、針對受到疫情波及,損失慘重的相關行業,如旅館及娛樂業,地方稅若有可以減免的,希望市府積極協助、主動告知。
三、 人民團體牽涉改選事宜,因應防疫,會議是可以展延三個月,但是目前很多人民團體不清楚訊息,有的已經展開前置作業。美英建議市府主動行文通知,或是公告周知。再者,社區區權會如果可以延後或彈性處理,建議透過民政體系公告通知。
四、成立縣市聯盟拚觀光,以北北桃、桃竹苗為區塊,聯手拚觀光,團結力量大,結合橫向、縱向力量,降低觀光產業所受衝擊。
另外,兩點就教市長:
第一、3月28日中華職棒開幕賽在桃園,這是每場平均上千名球迷的重要賽事,桃園市政府應該提前因應。
第二、防範第二波感染,市府異地辦公計畫有五大原則,其中「替代辦公場所」有規劃是哪些地方嗎?再者,適用「居家辦公」的有哪些業務及人員?預計什麼情況之下會啟動異地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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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之探討—以高雄市為例

為了解決地方稅有哪些的問題,作者黃淑娟 這樣論述:

  2020年初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主要經濟大國採行寬鬆貨幣政策,再加上台灣長期處在低利率水準,原物料、地價、人力工資皆上漲等原因推升房價,使得政府為抑制高房價提出許多相關的打房政策。2021年以來,六都陸續表態研擬課徵囤房稅,針對非自用住宅課徵差別稅率,提高房屋持有的成本,期望能抑制房價高漲,並促使囤房者將閒置房屋釋出。高雄市因為有台積電設廠議題,再加上房價長期處在低基期,吸引許多投資客購屋促使房價大幅上揚,為避免房屋持有成本偏低,易致囤房及炒作房價,乃於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囤房稅。  本研究就高雄市囤房稅制提出以下建議:1.應徹底重新檢討評定房屋稅現值方式。2.自住用房屋難以實際認定

,使得囤房稅無法對真正有囤房行為之人發揮效用。3.應提高起造人之優惠稅率及縮短待銷售期。4.對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之租賃住宅課優惠稅率,因其難以避免租稅轉嫁行為,應排除優惠稅率適用。對於抑制房價上漲之措施提出以下建議:1.房屋稅之稅率與稅基要一併調整,房屋標準價格縮短評定時程為2年或逐年調整。2.建議囤房稅制之戶數採全國合併計算。3.增加社會住宅的供給量以及加速都更危老改建的速度,以增加供給方式抑制房價。4.修正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調整自然人購置一般住宅戶數由3戶降為2戶的貸款成數,以及適當的升息。5.修訂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讓列舉扣除額中的房屋租金支出以特別扣除

額認列,並提高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24萬元為限。

2022稅務法規小法典[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四版)

為了解決地方稅有哪些的問題,作者三民名師群 這樣論述:

  ★全新改版,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六大類31種稅務相關法規彙整!   ★財稅行政108-110年歷屆試題演練,掌握命題趨勢及條文!     【常見問答】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Q:本書內有包含題目嗎?   A:本書除了常考條文以外,還包含108、109年普通考試/地方特考四等/地方特考五等/初等考試及110年初等考試/普通考試等相關試題。     【本書適用】   這本《稅務法規搶分小法典》適用於下列考試之財稅行政類科:   .初等考試/普通考試。   .四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稅務人員考

試(稅務特考)/原住民族特考。   .五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     【財稅行政類科簡介】   財稅行政類科主要工作是處理國家賦稅收入,與一般會計事務所不同,除了需要處理帳務會計,依分發單位不同,也會涉及到管理運用甚至是訂定稅率。每日主要業務是處理帳務,需要對數字有敏銳度。每年開缺名額多且穩定,錄取率更常是一般行政類科的2倍以上。普考、地方特考、稅務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原住民族特考都有財稅行政類科,一次準備,多次機會,何愁難以上榜。由於財稅行政要考著重大量繪圖跟圖形分析的財政學,若是四等還會遇到會計學,這些都是一般非商科背景考生較難以跨越的檻。咱們商科背

景的考生理應選擇具有主場優勢的類科,迴避不必要的紅海競爭,才符合孫子兵法「避實擊虛」的作戰策略。     最新修法     本社秉持著要呈現給讀者最新暨蒐羅齊全法規的使命,由三民名師群根據初等考試(初考)/普通考試(普考)/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之考試命題範圍,特別設計出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參酌命題大綱與我國稅務法律體系,將蕪雜法規匯集整理,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年年更新條文,隨時為讀者掌握最新修法趨勢,不用再怕念到舊法條,做到舊法題目。稅務法規所涉及的法規縱使再繁雜,只要擁有本書,就可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精選法條+重點標示

+試題演練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稅務法規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108~110年初等考試(初考)/普通考試(普考)/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相關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坊間小六法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

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公布)   為適切保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簡化稽徵程序,保障國家債權並切合實務需要,修正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其重點說明如下:     (1)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   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捐加徵滯納金之方式,由按滯納數額「每逾2日」修正為「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率由15%降為10%;放寬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之條件;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強制執行發生不能恢復損害,調降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由「半

數」修正為「1/3」,以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兼顧確保稅收。     (2)適切保障政府租稅債權   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以保障納稅義務人行政救濟權益;96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重大欠稅案件,考量仍具執行實益及為符合社會期待,再延長執行期間10年至121年3月4日;另就妨害稅捐執行之欠稅案件聲請假扣押時點提前至稅單送達時,並增訂稅捐稽徵機關得行使代位權及撤銷詐害債權行為之規定。     (3)處罰合理化   為使稅捐稽徵機關就違反憑證義務案件得視違章情節輕重予以裁罰,避免過苛,將營利事業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由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罰鍰修正為「處5%以下」;為有效遏

止逃漏稅,提高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包括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罰金由「6萬元以下」修正為「1,000萬元以下」、刪除拘役或單科罰金,另對於逃漏稅額情節重大者,增訂加重處罰規定,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及配合提高教唆、幫助他人逃漏稅刑罰,罰金由「6萬元以下」修正為「100萬元以下」。     (4)切合實務需要   基於法律關係安定性,並兼顧人民相較於政府機關處於訊息劣勢,為保障民眾權益,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期間,參照民法第125條規定,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修正前因政府機關

錯誤致溢繳稅款案件,得申請退稅期限為自本法修正施行日起算15年。     2.統一發票給獎辦法(110.12.07修正發布)   統一發票給獎係為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杜逃漏稅捐,卻有少數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刻意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以領取中獎獎金,與給獎目的不合,為防杜是類取巧行為,保障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維護社會公益。故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增訂第2項及第3項,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具函追回其獎金。     3.證券交易稅條例(110.12.29修正公布)

  為提升我國股市流動性,106年4月26日增訂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自106年4月28日起1年內,證券商受託出賣之當沖現股減半課徵證券交易稅;為穩定股市交易動能,於107年4月27日修正延長實施上開減稅措施至110年12月31日,並將證券商自行買賣當沖現股納入優惠稅率適用對象。110年修法後,自111年1月1日起3年內,當沖現股續按1.5‰稅率課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表示將持續關注證券市場違約風險,加強宣導現股當沖投資風險及交易相關控管措施。     【考生上榜心得1】普考財稅行政上榜生:鄭慧英   國文:61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74分   財政學概要:63分   會計學概要:

72.5分   民法概要:64分   稅務法規概要:89分     三個月就上榜 成就輝煌人生   由於本身就讀財金系的關係,畢業後便從事於金融業務工作,但努力了三年之後還是嚮往一份穩定收入、固定的上下班時間,最好還享有公保的福利待遇,因此下定決定考取公職。     由於當時過於倉促,距離普考時間非常緊迫只剩三個多月,與其選擇當一年個全職考生來說,我不想中斷收入太久,所以這次抱著必上的決心、專心準備考試!以下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和英文】   選擇題基本上沒有很多時間做題目,都是靠以前的基礎,作文、公文則是完全靠李仁老師的公式和國考猜題方向,從小作文一向是我最弱的科目,沒想到最後卻

成了我的上榜關鍵。     【憲法和法學緒論】   因為選擇題的關係,所以就沒有特別花心思,再加上我的時間緊迫,所以只複習過一遍就開始做歷屆考古題,考前只挑重點看。     【民法概要和稅務法規概要】   除了背還是背,連吃飯洗澡時都在心裡默背好幾遍,老師給的民法題庫本也全部做過了一遍,上考場時才能體會:考試是在比誰忘得少,而不是誰讀得多。     【財政學概要】   對我來說是最難的一科,因為沒有個體經濟學的基礎,剛開始有些力不從心,後來發現歷屆考古題重複性質很高,所以就開始勤做考古題和幾個重點圖形,由於這科比較偏向理論性質,不像法條隨時都在更新,準備起來感覺比較有範圍性,理解之後就沒有想像

中那麼難了。     【會計學概要】   之前曾經學過,雖然大部分都忘光了,但經過老師一講就能稍微有些印象,厚厚的講義裡每一道題目我都做過,還複習了兩三遍以求速度越來越快,降低粗心算錯的機率,是非常講求快狠準的科目。     【考生上榜心得2】地方特考財稅行政上榜生:柯嘉宏   國文:57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62分   財政學概要:55分   會計學概要:66.5分   民法概要:72分   稅務法規概要:81分     民間金融業非興趣 考公職換取好生活   由於大學念財金系,在學時就在思考金融業未來出路,加上自己大四時在保險公司實習過,但覺得不管是銀行、保險或證券業都不是自己想要的工作

,經過一番思考後覺得稅務人員是一項具有挑戰性、專業性的工作,且對大學新鮮人來說起薪高、上班時間彈性、福利又好,且比較不會要假日加班,會有比較好的生活品質。以下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   最重要的就是作文,平時可以多看一些文章或書籍,公文的話要多看範例如何寫,且格式一定要記熟。     【法學知識與英文】   多寫考古題,有空就背一些英文單字來擴大自己的單字庫。     【會計學概要】   上課時要認真把觀念聽懂,會計是需要細心與耐心的科目,該背的會計科目一定要背,老師上課教的每個題目最好都能重複算幾次,直到自己下次看到類似題目都能輕鬆解出來為止,另外就是考古題一定要多做練習!  

  【財政學概要】   這科很注重邏輯觀念,如果有經濟學底子念起來會比較輕鬆,因為需要大量的繪圖跟圖形分析,且都是經濟學念到的基礎觀念。而重要的名詞解釋一定要背,每個圖形都要反覆練習畫好幾次直到自己的圖,可以畫的很漂亮為止。     【民法概要】   這科最主要的就是請求權依據,一定要熟記,且基本的條號一定要熟記,例如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第179條的不當得利等等,其他較少用到的條號如果記不起來也沒關係,但內容一定要寫得出來,申論題我習慣用看的,看過之後就把課本蓋起來自己默背,不斷的反覆練習;而選擇題多做考古題真的幫助很大。     【稅務法規概要】   這科主要就是背,法條會時常更新要特

別注意。選擇題幾乎都跟考古題差不多,所以考古題也很重要;申論題的部分要把各個稅的主軸抓出來多加反覆練習去寫,且如果有修法時新舊法的差異就很容易成為當年的考題,所以要熟記新舊法的差異。     【總結】   其實各科最重要的準備方法就是勤能補拙,不會的題目就問老師問到會為止,另外要做一本自己看得懂的專屬筆記,筆記就是幫助自己回想常常做錯的題目要如何解決,也可以和其他同學一起交流互相幫忙,達到最大的經濟效益。   本書特色     由記帳士考照用書第一品牌「三民輔考」所推出的財稅行政專用法典!   沒有法學基礎的我也能看懂條文嗎?   稅務法規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別擔心!三民輔

考特別設計出一般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本書由三民輔考名師群根據財稅行政類科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彙整分為「稅捐稽徵相關法規、所得稅相關法規、財產稅相關法規、銷售稅相關法規、租稅收入劃分相關法規、其他重要法規」六大類共31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如再搭配本社出版的《稅務法規(概要/大意)》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實力倍增。

地方財政與印花稅存廢及轉型之探討

為了解決地方稅有哪些的問題,作者沈怡君 這樣論述:

印花稅自民國二十三年制定立法,實施迄今對國庫之財源挹注貢獻良多,然隨著時代轉換、經濟環境變遷、交易型態多元等影響,印花稅在執行上偶有爭議,時常被外界認為不合時宜,歷次賦稅改革皆提出適時廢止印花稅之建議,立法機關亦曾以該稅不合時宜為由提案廢除。依照我國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印花稅劃為直轄市及縣(市)稅,其稅收完全歸屬於地方政府,在地方財政困難之情況下,此稅收對地方政府而言,係屬重要。故若廢止印花稅,不但對地方稅收有直接衝擊,同時可能造成地方施政及建設發展之影響,故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規定,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這對中央及地方財政財源皆非寬裕處境而言,廢止印花稅

與否尚有爭議空間。本論文針對印花稅稅制目前存在哪些缺失與問題?廢止或保留印花稅之意見為何?廢止或保留印花稅之替代方案為何?其他國家對於印花稅之實施是否有我國應可借鏡參考之處?是以探討分析,並提出結論與建議。研究結果發現,印花稅之稅收逐年穩定成長,且係地方政府重要之財源,目前政府所提出之替代方案採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補助,後續年度則由財政部編列計畫型補助款,但此皆非長久之計,中央應審慎評估,印花稅宜修不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