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配偶離婚訴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外籍配偶離婚訴訟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韋廷寫的 律師今天不開庭,說法律之外,人性的糾結無奈:狼父伸魔爪竟嫁禍兒子、老婆被當性奴 隸、搶骨灰奪遺產、小三狀告強制性交、死亡女子現身喊冤……這不是八點檔,這是真實 人性! 和馬翠華的 法律與生活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大陸籍或外籍配偶離婚事件【廣告360】也說明:二、判決離婚: 雙方當事人皆得向大陸籍配偶戶籍所在地提起離婚訴訟,大陸之婚姻法關於離婚之部份,相關規定:大陸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須到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凱信企管 和新文京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施慧玲所指導 張瑋庭的 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之研究 (2021),提出外籍配偶離婚訴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新住民、離婚、親權行使、會面交往、家庭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組 徐慧怡所指導 申孝慈的 論婚姻制度下女性之法律地位-以我國涉外越南籍配偶婚姻案件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婚姻制度、父權體制、女性法律地位、女性主義、國際私法、移民法制、婚姻移民的重點而找出了 外籍配偶離婚訴訟的解答。

最後網站家事婚姻-外配惡意離家訴請離婚勝訴,法院判准兩造離婚則補充:夫妻離婚的方式,分為「協議離婚」、「判決離婚」及「和(調)解離婚」。當夫妻一方欲採取判決離婚方式時,必須具備民法第1052條第1項所列各款之法定離婚事由,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外籍配偶離婚訴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律師今天不開庭,說法律之外,人性的糾結無奈:狼父伸魔爪竟嫁禍兒子、老婆被當性奴 隸、搶骨灰奪遺產、小三狀告強制性交、死亡女子現身喊冤……這不是八點檔,這是真實 人性!

為了解決外籍配偶離婚訴訟的問題,作者劉韋廷 這樣論述:

  訴訟,不光是為了打贏官司,爭得利益,   更多的是,為了不想讓當事人抱憾終身。   即使只有一絲勝算,我也想和他們站在一起!   我是劉韋廷律師,   或許你常在電視媒體上看到我說故事,分享法律常識、提供建議,   但這一次,我想透過文字,藉由這些真實案例,讓你理解,   當不幸發生類似事件時,如何尋求幫助、自保,同時也不失去人性本善的那一面。   讓我們珍惜身邊的良善之人,期待「訴訟」能成為你的護身符,而不是唯一手段,   並將有限的人生時間,放在更值得的事物上!   ◎真實人生比八點檔還精彩   •狼父為脫罪,對哥哥屈打成招   •七姐妹為奪遺產,出手搶骨灰  

 •夫妻離異,搶兒子不要女兒   •小三狀告強制性交,男主為愛入獄   •遭詐騙抑鬱而終的老婦   ……   別以為這些荒謬、誇張的戲碼,只在八點檔連續劇裡上演,   其實,在現實人生裡,有更多的荒誕無稽,更令人不可思議!   自私、無知與貪婪,無不時的在考驗著人性,   在利益相爭的法庭裡,往往能看到這些最真實的一面。   18個包括親情、愛情、友情而衍生與金錢、感情、利益相爭的真實案件,   請你和我一探人心的暗黑世界,   每個訴訟案件的背後,都是一個人性的省思,一個對社會現象的探究。   ◎律師不止是律師   •磨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愁苦到臉上長瘤,健康亮紅燈   •被股東們誣陷,

憤而喪志的軍工廠廠長   •遭詐騙抑鬱而終的母親,情緒岔恨難平的家人   •因著愛,甘願為小三受勞獄之苦的醫師   •遺囑爭奪戰,商場霸主失望寒心   ……   透過本書,你看到的不僅僅是一個個令人揪心的案例,更能從中感受到,   作者如何在他們面臨天人交戰時,透過同理與傾聽,   陪伴他們克服心理痛苦,從低谷中,再鼓起勇氣高飛!   讓你即使感覺心情沉重之餘,也能對人性有另一番的體悟、對未來仍能充滿希望的期待,   同時為你帶來正向的改變;律師亦如是!   ◎看懂爭議,了解法律   •遇到家暴,該如何求助自保   •遭人誹謗、誣告,如何求償   •心智不足或有障礙,如何保護並維護其人權

  •如何做好預防措施,避免遺囑紛爭   ……   從與日常生活習習相關的議題切入,作者提供了相對應的「法律小學堂」,搭配簡明扼要的敘述及法律條文,從中學會如何利用法律保障自身權利。 各界聯合肯定推薦   媒體藝文界:   知名主持人/何戎   台灣好媳婦/李佩甄   名嘴前警官/高仁和   台大管理學院教授/郭瑞祥   人氣YT頻道「單程旅行社」/郭憲鴻(小冬瓜)   名作家H/陳鴻儀   兩性作家/黃越綏   刑事鑑識專家/謝松善   知名企業家:   六角集團(日出茶太)共同創辦人/王麗玉   誠美材料董事長/何昭陽   CAMA咖啡董事長/何炳霖   永康商圈理事長/李慶隆  

 東森電視董事長/林文淵   3481地區扶輪社總監/邱文麗   統一博客來董事長/林丕容   網路溫度計共同創辦人/金志丞   迷客夏總經理/黃士瑋   野獸國董事長/楊詠喨   MOMO TV總經理/鄭偉柏   (依姓氏筆劃排序)  

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之研究

為了解決外籍配偶離婚訴訟的問題,作者張瑋庭 這樣論述:

據統計,過去十幾年新住民配偶(包含大陸地區、港澳地區及外籍配偶)之離婚率居高不下,有數年皆達10%以上,因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變遷,新住民已成為我國第五大族群,依民國109年之資料統計,新住民配偶中來自大陸地區及東南亞國家比例已逾90%,若以性別統計,新住民配偶女性比例亦逾90%。故論及我國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議題,不免需論及性別及階層的議題,新住民在離婚時在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或離婚後行使未成年子女親權上多有不易之處,有縱其自未成年子女出生後一直為其主要照顧者,但因經濟因素、文化背景、家族觀念、居住環境或個人對未來之期待等,或其欲極力爭取,但缺乏法律知能,或尋求專業資源予以協助之能力,在

未成年子女爭取及行使上受到阻礙者。 隨著民法親屬篇修訂、與兒童相關之福利及權益法制推行及我國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備受重視,父母離婚後之親權酌定尤會以此為評估之重點。且近年來我國新住民人數逐年提升,新住民父母在離婚後,是否會因其原國籍之不同,或因其在語言、文化、經濟、社會地位、居住環境或法律知能等方面,與我國籍之配偶相比較為弱勢,而致其在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權益有減損,為本文研究之核心。 而本文期待可以科際整合的概念,一方面從法學理論及相對之實務運作上探討弱勢新住民離婚後對其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議題,另一方面,筆者欲結合自身及相關領域社會工作夥伴多年來

在實務上之觀察,以及對曾於生命歷程中經曾面臨此議題之新住民進行深度訪談,進而探討之,將現階段新住民離婚後對其未成年子女之親權行使會遇到之困境予以歸納、呈現,給予未來實務運作調整及法制修正上為參考。

法律與生活

為了解決外籍配偶離婚訴訟的問題,作者馬翠華 這樣論述:

  本書內容淺顯易懂,各章均有豐富且生活化的案例,引導讀者以最簡單、最容易理解的方式,了解法律對生活各種層面的影響,適合做為大專院校法律通識課程教材。   全書共有11章,第1章介紹憲法,第2到4章闡述行政法、刑事法、民事法,第5到7章探討性別平等與性騷擾、海洋法、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事件法等,第8章介紹與台灣較為相關的東協國家法規,第9到10章討論消費者保護及職業災害相關法律,第11章是綜合的案例探討。   各章先整理法律重點,建立概念,接著進入案例探討,每個案例先帶領讀者釐清案件問題所在,再進一步從法律層面分析此案例是否觸法?以及為何觸法?   章末均有習題,並於書末

提供各章習題解答及部分習題解析,不僅適合做為大專院校課程教材,也方便自學讀者。有志參加國考的考生,可藉由本書完全實務面之案例作為引導,結合理論與實務,達到考用合一之成效。  

論婚姻制度下女性之法律地位-以我國涉外越南籍配偶婚姻案件為中心

為了解決外籍配偶離婚訴訟的問題,作者申孝慈 這樣論述:

婚姻制度之設計與女性之法律地位間,具有緊密牽連關係;法律與社會思想之間,因社會思想變遷而牽動法律之改變;我國父權體制之法社會思想,在儒家之「禮」規範制約下,法律、道德、習俗交互融合一體,剝奪婦女在婚姻家庭中應有之平等權利。女性主義者主張制定性別平等之相關法案,對於傳統父權社會之法律體系形成一股挑戰力量,臺灣婦女團體亦受此國際社會思潮影響,推動民法親屬篇修法,以提升女性在婚姻法上之法律地位。涉外越南婚姻移民女性在我國社會面臨不對稱婚姻關係、社會支持網絡薄弱、生活適應困難等處境,亟需國家透過移民政策與相關措施介入,使其融入臺灣社會。探究越南籍配偶婚姻案件,在我婚姻制度下之法律地位問題,必須從歷史

、文化、法律、政策等不同面向思考,才能探究其真實原貌。跨國移民婚姻除制度面因素外,在法律層次方面,越南籍跨國婚姻移民如欲進臺灣境內,依據我國法律完成結婚程序時,第一個法律障就是必須通過外交部駐外機構之境外「依親結婚」面談,這種針對東南亞等特定國家實施「境外結婚面談制度」是國家力量透過各種法令規定,介入家庭私密領域,形成跨國婚姻被國家監控之婚姻關係,對新移民家庭外籍配偶及其子女造成影響,值得關切。本文蒐集我國婚姻制度、女性主義、國際私法、移民法制、婚姻移民理論等相關資料採取:(一)邏輯-歷史研究法(logical-historical method):依據相關教科書、專論、期刊、學位論文等文獻資

料,以客觀角度對文件內容進行系統性之歸納、整理分析,期能全面且精準地鑑別和掌握本文研究議題之現象,並對於研究問題有客觀上基本之認識;(二)法律釋義學(Legal Hermeneutics),從法律釋義學觀點,「法律」是一種詮釋的、權利之概念,涉及我們對於「法律」應該是什麼?以及對於法律這種制度或著國家運用公權力範圍這件事情的想法與態度,討論越南籍婦女我國現行法移民法制之架構及其不足之處。本文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探討我國社會體制中之主要核心思想--父權思想、並從父權思想下建立之父權體制出發,論述法與父權社會思想密切牽連之婚姻制度、婦女在臺灣家族法發展過程中之法律地位,以及晚近女性主義思想帶動婦女

運動,倡議性別意識、男女平權之法律改革過程;第三章討論跨國婚姻涉訟有關之涉外婚姻事件管轄權與準據法問題;第四章為涉外越南籍配偶之婚姻案件分析;第五章檢討我國跨國婚姻移民法制;第六章結論。研究建議:(一)外交部針對東南亞等特定國家實施「境外結婚面談」,隨者時空環境變遷,容有適時檢討之必要,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權之要求。(二)強化法院審理涉外事件之論述能力,是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