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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語文教育學系碩博士班 董淑玲所指導 林家安的 少年小說家庭問題探討──以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為例 (2021),提出移民署法規外籍配偶離婚居留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少年小說、家庭問題、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組 徐慧怡所指導 申孝慈的 論婚姻制度下女性之法律地位-以我國涉外越南籍配偶婚姻案件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婚姻制度、父權體制、女性法律地位、女性主義、國際私法、移民法制、婚姻移民的重點而找出了 移民署法規外籍配偶離婚居留的解答。

最後網站外籍人士甲女為我國國民乙男之配偶,因依親取得在臺居留則補充:【非選題】 三、外籍人士甲女為我國國民乙男之配偶,因依親取得在臺居留,於104 年5 月經法院判決離婚,乙男並取得該婚生之未成年女兒扶養權,內政部移民署於居留期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移民署法規外籍配偶離婚居留,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少年小說家庭問題探討──以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為例

為了解決移民署法規外籍配偶離婚居留的問題,作者林家安 這樣論述:

本論文旨在探討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作品中的家庭問題,首章探討與主題相關的重要的文獻,本文採質性研究,用文獻資料分析法,再以Bowen的家庭系統理論、Parsons的家庭功能理論、衝突理論和故事結構,對文本進行分析研究,統整歸納出論文的內容。第二章是家庭型態,無論是核心、單親、重組家庭或依親收養,各有其問題。第三章是家庭成員身心狀態,無論家人罹患疾病、死亡或是屬於身心障礙人士,都會影響到所有家人。第四章是家人關係,分為祖父母與家人、父母與子女以及手足之間來談,各有其衝突與問題。第五章是突破與成長,共有自我省察、改變現狀、貴人相助及蛻變成長等四項。第六章是結論,總結文本的家庭問題,亦看到少年的成長

,也針對小說文本的寫作內容給予建議。

論婚姻制度下女性之法律地位-以我國涉外越南籍配偶婚姻案件為中心

為了解決移民署法規外籍配偶離婚居留的問題,作者申孝慈 這樣論述:

婚姻制度之設計與女性之法律地位間,具有緊密牽連關係;法律與社會思想之間,因社會思想變遷而牽動法律之改變;我國父權體制之法社會思想,在儒家之「禮」規範制約下,法律、道德、習俗交互融合一體,剝奪婦女在婚姻家庭中應有之平等權利。女性主義者主張制定性別平等之相關法案,對於傳統父權社會之法律體系形成一股挑戰力量,臺灣婦女團體亦受此國際社會思潮影響,推動民法親屬篇修法,以提升女性在婚姻法上之法律地位。涉外越南婚姻移民女性在我國社會面臨不對稱婚姻關係、社會支持網絡薄弱、生活適應困難等處境,亟需國家透過移民政策與相關措施介入,使其融入臺灣社會。探究越南籍配偶婚姻案件,在我婚姻制度下之法律地位問題,必須從歷史

、文化、法律、政策等不同面向思考,才能探究其真實原貌。跨國移民婚姻除制度面因素外,在法律層次方面,越南籍跨國婚姻移民如欲進臺灣境內,依據我國法律完成結婚程序時,第一個法律障就是必須通過外交部駐外機構之境外「依親結婚」面談,這種針對東南亞等特定國家實施「境外結婚面談制度」是國家力量透過各種法令規定,介入家庭私密領域,形成跨國婚姻被國家監控之婚姻關係,對新移民家庭外籍配偶及其子女造成影響,值得關切。本文蒐集我國婚姻制度、女性主義、國際私法、移民法制、婚姻移民理論等相關資料採取:(一)邏輯-歷史研究法(logical-historical method):依據相關教科書、專論、期刊、學位論文等文獻資

料,以客觀角度對文件內容進行系統性之歸納、整理分析,期能全面且精準地鑑別和掌握本文研究議題之現象,並對於研究問題有客觀上基本之認識;(二)法律釋義學(Legal Hermeneutics),從法律釋義學觀點,「法律」是一種詮釋的、權利之概念,涉及我們對於「法律」應該是什麼?以及對於法律這種制度或著國家運用公權力範圍這件事情的想法與態度,討論越南籍婦女我國現行法移民法制之架構及其不足之處。本文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探討我國社會體制中之主要核心思想--父權思想、並從父權思想下建立之父權體制出發,論述法與父權社會思想密切牽連之婚姻制度、婦女在臺灣家族法發展過程中之法律地位,以及晚近女性主義思想帶動婦女

運動,倡議性別意識、男女平權之法律改革過程;第三章討論跨國婚姻涉訟有關之涉外婚姻事件管轄權與準據法問題;第四章為涉外越南籍配偶之婚姻案件分析;第五章檢討我國跨國婚姻移民法制;第六章結論。研究建議:(一)外交部針對東南亞等特定國家實施「境外結婚面談」,隨者時空環境變遷,容有適時檢討之必要,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權之要求。(二)強化法院審理涉外事件之論述能力,是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