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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 林顯宗所指導 石泱的 我國就業保險政策執行成效評估之研究 (2003),提出提早就業獎金試算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社會福利、社會保險、就業保險、就業安全、失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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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提早就業獎金試算,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40張圖解密勞動事件法:上班自救一本通,幫你解決薪資結構、加班被拗等問題!

為了解決提早就業獎金試算的問題,作者優渥客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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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給得夠多,加班才值得   工作滿6個月就有特休------>新人不再苦哈哈,滿6個月也有3天假   沒放完的特休,可以換成薪水------>沒時間休假,至少還能換錢   全國人民放假日統一 ------>小孩放大人就放,不再冏怕小孩沒人帶   ◎◎不用google、不花錢問律師,只要40張圖就搞定!   密密麻麻的法條,是不是有看沒有懂?用本書整理的「勞基法懶人包」,以圖表簡化法條後,就能輕輕鬆鬆內化為基本知識了。   【圖表】彈性工時有3種,怎麼排休最划算?   【圖表】假日加班費怎麼算?用時薪158來試算看看   【圖表】修法後特休天數一覽表   【圖表】應徵工作時不踩雷的「7

不」要點   【圖表】普通傷病VS 職災傷病理賠比一比   【圖表】勞工生育相關的補助申請方式   【圖表】請領失業給付的4大步驟   【圖表】失業給付可領多久、領多少?   【圖表】薪資明細表參考範例   【圖表】勞工生育相關補助申請方式   ◎30個快問快答+生動案例,不是法律系的你也能秒懂!   來看看以下案例中的阿銘,被公司以「高薪低報」勞保,會有什麼結果:   阿銘每個月薪水35000元,但公司用最低薪資替他投保,他覺得不太合理,向公司反應。主管回答他:「高薪低報也沒什麼不好啊,選擇比較低的級距申報勞健保,自付額就會變少,每個月的負擔可以減輕,對你來說也沒壞處!」阿銘聽了覺得頗有

道理,覺得自己太多疑了,趕緊向主管賠不是。       看完以上的案例,如果正好就是你的故事,那歹誌大條了!!快翻開本書第3章搞清楚:本書以「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印證、以「勞工法定福利項目」列表說明,並實際試算高薪低報勞保的結果,最後再教你怎麼向相關單位申訴不實雇主。你會發現公司以「高薪低報」勞保,你不但沒有賺到,還會讓退休金少領很多很多……。   除了在職場中要學會自保,萬一運氣不好被資遣,也要懂怎麼重新站起來。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2019年失業率平均為3.73%,其中又以大學程度失業率5.3%最高。本書第6章「失業救濟篇」,完整收錄被資遣到再就業的know how:   先學會正確計

算資遣費、申請失業給付的方法,解決燃眉之急。   若於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找到工作,還有「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可申請。   對於有心想學一技之長的失業者,政府提供全日制職業訓練,甚至可以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名人推薦   勞動部認證勞資爭議調解人 張宏彬   邱循真 律師

我國就業保險政策執行成效評估之研究

為了解決提早就業獎金試算的問題,作者石泱 這樣論述:

就業保險是我國晚近所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其政策起源於1999年所實施的「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因應社會的變遷,政府復於2003年實施「就業保險法」,希望能對國內的失業人口及失業問題尋求解決之道。 根據就業保險法第1條規定,我國的就業保險係以「提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保障勞工職業訓練及失業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為實施的主要目標。換言之,「保障失業期間經濟安全」和「促進失業者再就業」為我國就業保險的兩大政策目標。 從政策制定的角度而言,就業保險具有兩大意涵,其一為社會安全政策的一環,旨在保障失業者於失業期間的經濟安全;另一為就業安全政策的一部分

,希望能藉由此政策協助失業者迅速再就業,進而減少失業人口。 根據過去相關文獻資料顯示,對失業者提供失業給付將會導致其失業期間延長、不利於再就業,因而在設計就業保險制度時,必須考量失業者的經濟安全所需,提供基本的保障,但又不會造成失業者的福利依賴現象。 本論文主要在於探討我國就業保險政策的執行成效,評估標準著重於我國就業保險政策在「保障失業期間經濟安全」和「促進失業者再就業」兩方面的執行成果,資料來源包括政府出版的官方資料、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資料庫,資料時間從1999年1月至2004年12月。另外本論文亦針對政策受益人員進行的電話調查,時間為2004年5月,

以及政策執行人員的深度訪談,時間為2004年6月,希望藉由客觀的數據和實證的資料評估我國就業保險的執行成效。 研究結果顯示,我國就業保險所提供的各項給付對失業者的經濟安全保障已經足夠,但由於失業者對政府所發放的給付產生福利依賴現象,所以就業保險政策並不利於失業者再就業,或是提升其就業能力。 進一步看各項給付的設計對失業者的影響,失業給付領取者的薪資所得較低,因此再就業困難、福利依賴性較嚴重;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多是高薪資所得者轉業的額外獎金,其刺激再就業動機效果有限;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因設計不良,常成為失業給付的延長,對提升失業者能力、促進再就業的並沒有太大的

幫助。 研究者認為,我國就業保險應加強與職業訓練、就業服務的配合,方能發揮促進再就業的效果。此外,在各項給付的設計上,失業給付若要延長給付期限,則要採遞減的給付水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則應限制參加職業訓練的次數,並落實訓用合一;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則應予以取消或限制請領條件,以避免給付的發放過於浮濫。研究者並針我國就業保險給付的設計和費率的計算,提出各種試算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