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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法定繼承人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出右法律事務所寫的 投資中國大陸法律環境報告:企管、貿易、稅務、居住典型案例 和蘇家宏的 財富繼承實務詳解:人生最重要的理財課【增訂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拋棄繼承例示- 法律知識庫聯晟法律- 免費法律諮詢北中南律師 ...也說明:案例:蔡美女未婚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廿九日死亡,死亡時共遺留債務新台幣二百 ... 本條規定除說明法定繼承人之身分及得為繼承之先後順序外,若欲拋棄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夢想製造多媒體整合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郭書琴所指導 吳秉純的 死者的話語權?—以立遺囑人為中心的遺囑法制研究 (2021),提出未婚法定繼承人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法繼承篇、法定繼承制、遺囑自由原則、遺囑真實性、殯葬自主權、死亡計畫、家庭協議。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交通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林志潔、陳鋕雄所指導 李怡萱的 亡者的新生-死後生殖之法律與政策 (2007),提出因為有 死後生殖、死後取精、人工生殖法、人工生殖、身體/遺體自主權、生育自主權、子女最佳利益的重點而找出了 未婚法定繼承人的解答。

最後網站Q:法定繼承人指的到底是誰?則補充:,很多人對於受益人欄位的「法定繼承人」感到疑感! · 「法定繼承人」指的到底是誰!?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 · 依照民法規定,繼承順位採「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未婚法定繼承人,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投資中國大陸法律環境報告:企管、貿易、稅務、居住典型案例

為了解決未婚法定繼承人的問題,作者出右法律事務所 這樣論述:

  中國大陸近年經濟快速增長,除仰賴自身龐大市場內需外,外資投入的功勞也不可抹滅。但礙於成長環境差異、用語落差等原因,外商(包括台資企業)始終對中國法律制度模糊不清。在美中貿易戰酣戰未休的今日,中國大陸憑藉著原有之深厚底蘊及長久形成供應鏈,已逐步放寬外商投資要求。本書將協助投資人一探究竟中國大陸憲政制度及整體法律投資環境,以作為中國再廣納各方投資之知識基石。   本書作者群為兩岸專業律師,具有十年以上執業經驗,並長期致力於跨境法律事務之處理,對法律理論結合法院實務操作十分熟悉,能充分以外資目光對中國法制體系進行論述及分析。另本書並從商事合同、智慧財產權、融資擔保、社會保障

、勞動用工、競爭監管、家事婚姻繼承等各方面進行案例彙編,期能藉由實例方式更深一層解讀中國法制體系,使本書成為外資在設計投資架構上、經營企業制度上、當地生活起居上之必要指引。  

死者的話語權?—以立遺囑人為中心的遺囑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未婚法定繼承人的問題,作者吳秉純 這樣論述:

遺囑,是死者展現其死後話語權的重要方式。立遺囑人在生前留下遺囑,待其死後發生法律效力。遺囑,成為立遺囑人對自己所有事務主張話語權的重要手段。因此本論文認為遺囑的討論,不應該僅針對遺囑中繼承分配功能進行研究。我國立遺囑人常將遺囑用於規劃身後事,本文將遺囑的討論擴大到遺囑中殯葬與祭祀的規劃。人死後必定會留下遺體與遺產,需要進行財產轉移與遺體安置。遺體處置的部分,涉及殯葬儀式的舉辦、遺體保存地點以及相關費用之必要支出等。若未能於生前進行良好的規劃,當家屬間對於如何處置死者身後事並無共識時,必會成為家屬間爭吵的開端。本文認為立遺囑人若在生前進行妥適規劃,可以讓遺囑成為指引家屬間形成共識的力量,作為杜

絕家庭紛爭及凝聚家庭羈絆的手段。人們希望獲得一份體面、莊重且符合心意的臨終儀式。這些殯葬與祭祀費用涉及,是否從應繼遺產中支出?以及如何支出?是否由繼承人代墊?等討論。遺囑如同死者之口,在立遺囑人死後為其發聲。使立遺囑人得在死後,對其遺產與遺體的處置有一定的話語權。如何使立遺囑人在死後仍能掌控其所有事務,並能得償所願為本論文的研究目標。本論文分為六個章節,第一章講述本文研究動機及方式。第二章介紹我國遺囑法制沿革與規範。第三章中,以實際案例點出遺囑中,繼承分配功能、殯葬與祭祀規劃之爭議並回顧相關文獻,說明我國遺囑法制之爭議與極限。於第四章簡要介紹美國遺囑法制。於第五章中提出預先進行死亡規劃的重要性

,並對我國遺囑法制提出修正建議。第六章,總結前五章之研究,回顧我國遺囑法制之不足,並建構出本文期待的解決圖。

財富繼承實務詳解:人生最重要的理財課【增訂版】

為了解決未婚法定繼承人的問題,作者蘇家宏 這樣論述:

每個人的生命長度幾乎是無法掌握的 該如何開始?要如何處理? 是理財課 也是智慧課 超過30個疑問一一詳解 財富繼承專家-蘇家宏律師,帶領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團隊 深入講解剖析,用案例說明,輕鬆易懂 本書特色   【概念】   無論是父母與子女抑或丈夫與妻子之間   如何處理自己的資產到預立遺囑是很難開口討論的話題   而每個人的生命跡護士無法掌握的   如何開始?有哪些方法?該怎麼做?   如何與家人討論?可以不要繼承債務嗎?   【實用】   許多人可能因為看到電視上報導兄弟爭產   或者是生活中有了變化,而動了財產重分配的念頭   但因為話題敏感常常無法與親人或朋友討論而產生誤解

  本篇就實用的角度、一般人常見的迷思與疑惑   並就實務上常見的案例,一一回覆   【族群】   你是單身?結婚或者離婚?準備生小孩嗎?有長輩要扶養嗎?   四大族群 (★單身★頂客★三明治★單親)   不同生活型態,不同財產繼承分配   舉例說名每一種族群的情況,以及繼承內容有何不同與需注意的地方   【解惑】   除了常見的誤解之外,特別整理實務上經常遇到的疑問   例如:代位繼承、已分配並過戶的房子是否可以反悔、收養的子女可否繼承、遺產稅等問題   以問答及案例方式輔助說明  

亡者的新生-死後生殖之法律與政策

為了解決未婚法定繼承人的問題,作者李怡萱 這樣論述:

本論文乃欲探討死後生殖之合法可能性,並以「有條件合法化死後生殖」為主軸,討論法律及政策之相關配套措施。現行人工生殖法雖全面禁止死後生殖之實行,然於科技可能,生育市場又具有需求龐大且超越國界等特性,全面禁止恐難達到預期之效,故本論文將以科技與法律之間的缺漏著眼,兼顧各利益相關,研擬立法建議及政策評估配套,以期達成社會整體效益最大化之目標。研究方法除採用回顧及分析相關文獻法,蒐集國內外學說及實務層面相關討論外,更採用法學實證研究法之深度訪談法,取得實務專業人士之寶貴意見,以建立屬於本土的法的論述。本論文之研究結果發現,若欲開放死後生殖,需達成下列兩大目標:首先,死者的意志需確切落實,以實現其精子

處分自由,及身體/遺體自主權,同時,現行人工生殖法對於施術主體資格之限制,並不具有法律上正當性,有違憲之嫌而應予以刪除,以兼顧死者配偶或伴侶之生育自主權;再者,死後生殖子女之法律身份及身心環境亦需加以確保,故應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原則,針對現行親屬、繼承等相關規定酌以調整,如將親子關係與繼承關係脫鉤認定,並規劃等待期間及身心評估等配套措施。雖然死後生殖尚未立法通過,但隨著生殖科技使用態度的轉變,以及生育選擇的多元發展趨勢,未來可能出現更多欲行死後生殖之個案,故本論文希冀以前瞻性的角度,挑戰傳統法學中,深刻且固有的法律概念,並作為後續研究的基石,以及立法與政策制訂者參考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