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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換發身心障礙證明也說明:持永久效期身障手冊的民眾應於108年7月10日前完成換發身障證明,請洽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 ... 創作者臺北市大安區戶所的頭像 社群金點賞徽章.

淡江大學 中國大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潘錫堂所指導 李明正的 兩岸車輛監理制度的探討 (2007),提出殘障手冊換發台北市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車輛檢驗、駕駛執照、車輛領牌、駕駛人資格。

最後網站如何申請、換發、補發身心障礙手冊則補充:【請洽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一、檢附證明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十二歲以下免持)及戶口名簿正本、印章及二吋照片三張。 2.申請書(由區公所社會課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殘障手冊換發台北市,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兩岸車輛監理制度的探討

為了解決殘障手冊換發台北市的問題,作者李明正 這樣論述:

隨著台灣開放探親、小三通及兩岸簽訂文書認證等相關政策因素刺激下,且中國大陸與台灣加入世貿組織(WTO)後,市場將更開放,再加上台商擴大在中國大陸的投資(特別是高科技產業)使經貿及民眾交流關係日益頻繁,故交通工具便捷將使兩岸民眾交流更為熱絡,民眾使用車輛代步的機會大增,因此,兩岸車輛的法令規章、行車的安全,將為本研究的源起與動機。 本論文主要在說明兩岸車輛監理制度的差異性。一、法令規章:包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違規之記點、行政命令等;二、車輛檢驗:包含申領牌照資格、申領牌照之限制及所須之證件及限制、車輛檢驗年份、隨著車齡的老舊所須檢驗的次數等;三、駕駛人資格:包含駕駛

人考照制度的年齡及限制、駕駛人考照之項目及及格分數等;以「法、人、車」三大方向來簡單探討兩岸的差異性。茲將重要結論列示如下:一、民眾在取得駕駛執照後仍需透過各種管理措施,規範其正確、安全且合法之交通行為。二、教育、考驗、與管理是培養民眾安全駕駛行為、開創和諧順暢交通環境之三大不可分離之要素。三、兩岸均有汽車定期檢驗制度,其最大目的為確保車輛行駛時機件作用正常,為簡化車主辦理車輛檢驗,故研究實施「保檢合一」制度之可行性,以維護行車安全。四、台灣駕照考照制度未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主要因素在於為避免於道路駕駛考試時有貪污的行為或因實際道路駕駛考照時發生車禍,其責任之歸屬。但造成考取駕照之民眾不敢

開車上路,或因實際道路駕駛技能不佳,造成車禍發生,實非考取駕照本身之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