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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保證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志誠寫的 票據法(九版) 和王志誠的 票據法(八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保證人間之求償權與民法第749條承受權概念不同 - 首頁也說明:保證 人間之求償權與民法第749條承受權概念不同. 2018-07-28.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034號民事判決要旨.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廖蕙玟所指導 賴命東的 公共工程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書賠付制度之研究 (2019),提出民法保證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共工程履約管理、履約保證金、銀行連帶保證書、保證契約、擔保契約、保證契約之從屬性、讓與擔保、立即照付約款。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陳添輝所指導 曹旭斌的 論工程履約保證金保證書 – 以銀行債權確保為中心 (2015),提出因為有 履約保證金保證書、銀行授信、銀行擔保品、企業授信的重點而找出了 民法保證的解答。

最後網站票據法上之保證與連帶保證/高院97上易885決,杜怡靜老師 ...則補充:一、民法上之保證與票據上之保證: 民法上之保證為一諾成、不要式契約,以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時成立;而票據上之保證為一單獨行 為且為要式之法律行為,故二者性質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民法保證,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票據法(九版)

為了解決民法保證的問題,作者王志誠 這樣論述:

  本書為學習票據法之教科書,亦為金融界及司法界之重要工具書。   為掌握票據法之理論發展及關鍵議題核心,除先探討有價證券基礎理論外,並以發行說及權利外觀理論為中軸,貫穿與票據法之重要爭議問題。   針對與票據法之重要議題,增補司法實務之最新見解及學界觀點,以掌握理論與實務之最新動態。

民法保證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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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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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ㄉ活動資訊:

1/09 - 扶土成牆 vol.10 ////// Dope Purple、Volcano、石青羅林

1/10 - PIPE It UP ! - 街頭霸王

1/11 - 20200111 "開" 洪申豪。奕碩from百合花。Silly Orange a.k.a 徐子權

1/12 - 鬼畜米老鼠無節操大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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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新歌與新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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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世寶貝 QQ《ABXY》
https://youtu.be/gD2na-BH4qw

Crispy脆樂團《轉圈圈》
https://youtu.be/7H52yGup84A

諾堤-Naughty《 心之所向 》
https://youtu.be/_M-1pSYTFy8

熱寫生 heat sketch《在船底搔癢》
https://youtu.be/MkJtdLUC3Js

告五人 Accusefive《帶我去找夜生活》
https://youtu.be/W9Fq1HC_5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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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書賠付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民法保證的問題,作者賴命東 這樣論述:

本論文探討之公共工程履約管理,履約項目包括有施工、品質、職業安全衛生、公共工程界面整合、風險控制、履約爭議調解等重要項目,而契約法律關係之主體,為主辦機關與施工廠商。履約保證金,即為工程履約擔保之一種,由施工廠商於工程決標後,開工前提供予主辦機關,以擔保施工廠商,能如期如質的完工。另公共工程實務運作上,履約保證金的繳納,除以現金繳納的方式之外,現今為避免施工廠商提供大筆資金,以供履約保證之用,影響資金週轉調度,因此施工廠商普遍採行銀行出具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書等方式代替現金之給付,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曾函示訂有「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格式 」以供實務運作之參考,其內容中最重要者為:「二

、機關依招標文件…,依機關書面通知所載金額如數撥付,絕不推諉拖延,且無需經過任何法律或行政程序。…,並無民法第745條之權利。…。」可知銀行連帶保證書的特徵在於,依主辦機關書面所記載金額,『如數撥付』及毋庸檢具任何證明損失的證據,銀行絕不提出任何異議且銀行放棄民法保證所規定之先訴抗辯權利及程序,因上述三個特徵,而使銀行連帶保證書如同現金一般為主辦機關所接受並以銀行提供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書的方式替代現金的繳納。本論文,主要探討核心為履約保證金及銀行連帶保證書之定性、履約保證金請求返還、主辦機關損害清算及求償方式等爭議涉及施工廠商、擔保銀行、主辦機關等多方關係,逐項作性質探討,並檢索實務判決和個人

所經辦之履約保證金請求返還等爭議,評析目前我國就擔保銀行出具之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此議題上,發表看法。關鍵字:公共工程履約管理、履約保證金、銀行連帶保證書、保證契約、擔保契約、保證契約之從屬性、讓與擔保、立即照付約款

票據法(八版)

為了解決民法保證的問題,作者王志誠 這樣論述:

  .本書為學習票據法之教科書,亦為金融界及司法界之重要工具書。   .為掌握票據法之理論發展及關鍵議題核心,除先探討有價證券基礎理論外,並以發行說及權利外觀理論為中軸,貫穿與票據法之重要爭議問題。   .針對與票據法之重要議題,增補司法實務之最新見解及學界觀點,以掌握理論與實務之最新動態。 作者簡介 王志誠   現 職   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正大學研究傑出特聘教授   學 歷   政治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經 歷   中正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臺灣科技大學管理學院兼任教授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

中心董事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   金融研究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專 長   金融法、信託法、商事法、企業併購法 新版序 序 第一章 有價證券之基礎理論 第一節 有價證券之意義及構造/3  壹、有價證券之意義/3  貳、有價證券之構造/8 第二節 有價證券之名稱/9 第三節 有價證券之分類/12  壹、公共有價證券與私人有價證券/13  貳、完全有價證券與不完全有價證券/13  參、債權有價證券、物權有價證券、社員權有價證券/14  肆、記名有價證券、無記名有價證券與指示有價證券/14  伍、設權有價證券與證權有價證券/15  陸、有因有價證券與無因有

價證券/16  柒、要式有價證券與不要式有價證券/16  捌、金錢有價證券與物品有價證券/17  玖、提示有價證券與非提示有價證券/17  拾、資本市場有價證券、信用支付有價證券與物品流通有價證券/18 第四節 特殊證券/18  壹、證明證券/18  貳、免責證券/19  參、現金證券/20  肆、信用證券/21 第五節 有價證券之功能/22  壹、經濟功能/22  貳、法律功能/24 第六節 有價證券之規範模式/29 第二章 總 則 第一節 我國票據法之成立/33  壹、我國票據法之沿革/33  貳、票據法之立法體系/38 第二節 票據之意義及種類/42  壹、票據之意義/42  貳、票據

之分類/42  參、電子票據/46 第三節 票據之性質/54  壹、設權證券/54  貳、要式證券/55  參、文義證券/55  肆、無因證券/56  伍、金錢證券/57  陸、債權證券/57  柒、提示證券/58  捌、繳回證券/59  玖、流通證券/60 第四節 票據之功能/61  壹、支付功能/61  貳、信用功能/61  參、匯兌功能/69  肆、節約通貨功能/69  伍、保證功能/70  陸、資金流向證明功能/71 第五節 票據之法律關係/72  壹、票據關係/72  貳、非票據關係/85 第六節 票據行為/98  壹、票據行為之意義/98  貳、票據行為之種類/98  參、票據行為

之性質/99  肆、票據行為之特性/108  伍、票據行為之解釋原則/117  陸、票據行為之要件/123  柒、票據行為之代理/163 第七節 票據權利/188  壹、票據權利之意義/188  貳、票據權利之取得/189  參、票據權利之行使/200  肆、票據權利之保全/201 第八節 空白授權票據/203  壹、空白授權票據之意義/203  貳、空白授權票據之要件/205  參、補充權之內容及行使/208  肆、空白授權票據之合法性/210  伍、空白授權票據喪失之救濟方法/222 第九節 票據之瑕疵/227  壹、票據之偽造、變造及改寫/227  貳、票據之塗銷/239  參、票據之毀

損/242 第十節 票據之喪失/243  壹、票據喪失之意義/243  貳、票據喪失之救濟程序/244  參、票據拾得人得否請求給付報酬?/259 第十一節 票據之抗辯/262  壹、票據抗辯之意義/262  貳、票據抗辯之種類/263 第十二節 票據時效/285  壹、付款請求權之消滅時效/286  貳、追索權之消滅時效/287  參、執票人向支票付款人提示之效力與票據時效之中斷/288  肆、票據時效之中斷及計算/290 第十三節 利益償還請求權/293  壹、利益償還請求權之意義/293  貳、利益償還請求權之性質/293  參、利益償還請求權之要件/295  肆、利益償還請求權之轉讓/

298  伍、利益償還請求權之時效/300  陸、利益償還請求權之效力/304 第十四節 票據之黏單/306 第三章 匯 票 第一節 總 說/311  壹、匯票之意義/311  貳、匯票之種類/312 第二節 發票及款式/320  壹、發票之意義/320  貳、發票之款式/320  參、發票之效力/322 第三節 背 書/324  壹、背書之意義與性質/324  貳、正則背書/325  參、變則背書/336  肆、背書轉讓之禁止/363 第四節 承 兌/374  壹、承兌之意義與性質/374  貳、承兌之款式/375  參、承兌之種類/377  肆、承兌之提示/377  伍、承兌之延期/37

9  陸、承兌之撤回/379  柒、承兌之效力/379 第五節 參加承兌/381  壹、參加承兌之意義/381  貳、參加承兌之款式/382  參、參加承兌人之資格及義務/383  肆、參加承兌之效力/386  伍、參加承兌與承兌之比較/386 第六節 保 證/388  壹、保證之意義/388  貳、保證之款式/389  參、保證之當事人/390  肆、保證之效力/392  伍、票據背書、票據保證與民法保證之異同/395 第七節 到期日/397  壹、到期日之意義/397  貳、到期日之種類與計算/397 第八節 付 款/401  壹、付款之意義與種類/401  貳、付款之當事人/401  參

、付款之提示/402  肆、付款之方式/404  伍、付款之效力/408 第九節 參加付款/413  壹、參加付款之意義/413  貳、參加付款之當事人/414  參、參加付款之程序/415  肆、參加付款之效力/416  伍、付款與參加付款之比較/417  陸、參加承兌與參加付款之比較/417 第十節 追索權/418  壹、追索權之意義/418  貳、追索權之當事人/419  參、追索權行使之要件/420  肆、追索權之效力/426  伍、追索權之喪失/432 第十一節 拒絕證書/436  壹、拒絕證書之意義/436  貳、拒絕證書之種類/437  參、拒絕證書之作成/438  肆、拒絕證書

之效力/441 第十二節 複本及謄本/443  壹、複本、謄本之意義/443  貳、複本、謄本之製作及發行/444  參、複本、謄本之效力/445 第四章 本 票 第一節 總 說/451  壹、本票之意義/451  貳、本票之種類/451  參、本票之法定應記載事項/453  肆、本票發票人之責任/454 第二節 本票之見票/458 第三節 本票之強制執行/459  壹、立法意旨及聲請程序/459  貳、聲請強制執行之要件/461  參、本票裁定與時效中斷/466  肆、本票裁定之效力/469  伍、發票人之救濟方法及停止執行/470 第四節 甲存本票/473 第五節 本票與匯票之比較/47

7 第五章 支 票 第一節 總 說/483  壹、支票之意義/483  貳、支票之法律關係/485 第二節 支票之種類、發票、付款及追索權/494  壹、支票之種類/494  貳、支票之發票/496  參、支票之付款/496  肆、支票之追索權/513 第三節 支票之保證/515 第四節 支票之特殊規定/517  壹、撤銷付款委託/517  貳、執票人之直接訴權/519  參、遠期支票/521  肆、保付支票/525  伍、平行線支票/527 第五節 支票與匯票之比較/534 事項索引/537 新版序   票據為經濟社會活動重要之信用工具及支付工具。我國票據法自一九八七年修正以來,已

逾三十年未曾修正,具有高度穩定性,但鑑於票據之使用張數及交易金額龐大,仍普遍運用於金融實務、商業交易及民間借貸等層面,爭訟事件層出不窮,故票據法仍深具法學研究之重要性。   筆者秉持對學術研究之熱忱,近年來仍持續研究及關注票據法之重要議題,針對票據法與民法之衝突與融合、共同發票之判定及效力、票據之有害記載事項、票據行為之表見代理、票據偽造與越權代理之判定、善意取得之構成要件、背書人記載禁止轉讓之方式及塗銷、背書種類之轉換、融通票據、互換票據、票據抗辯、票據設質、票據之偽造及變造、發票人死亡與票據權利行使、委任取款背書、利益償還請求權之要件、行使、轉讓及時效等重要爭議問題,陸續撰文論述,期能引

發各界之共鳴。   此外,筆者自忖本書仍有諸多遺珠之憾,遂藉此次改版之機會,增補司法實務之爭議問題及重要見解,並潤飾立論基礎,期能確保本書內容之完整性及最新性。   本書承蒙各大專院校、實務界及金融界樂於採用,謹由衷表達感謝之意。又本次重新再版,尚歸功於元照出版公司所提供之專業校正及服務,謹表萬分謝忱。   王志誠 序於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 二○二○年八月八日

論工程履約保證金保證書 – 以銀行債權確保為中心

為了解決民法保證的問題,作者曹旭斌 這樣論述:

履約保證金保證書為銀行保證授信業務中主要項目之一,因法律未規定其法律性質,學說與法院判決上各有見解,且未有定論,其法律定性將影響銀行所擔負之責任,其中又以法院判決對於銀行出具之保證書影響最為直接,故整理近十年與銀行出具履約保證金保證書相關判決之爭點與問題,加上學說之見解,探討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性質對於銀行出具保證書債權確保之影響。銀行授信制度係為確保授信債權而設立,故先探討銀行授信制度,從授信名詞介紹作為開端、分別就銀行之授信制度、債權的擔保方式、各類授信契約的內容及銀行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授信的方式予以探討與說明。銀行實務上,出具履約保證金保證書之內容各異,不同的文義或條款約定,將影響其法律性質

之認定,現行保證書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範本為大宗,本文以其為基礎,根據法院判決與學說,探討該款保證書之法律性質、功能、文義、保證書簽發人與權利人之法律效果、銀行得為之抗辯、擔保期限及請求權時效等法律相關議題。履約保證金之性質學說有違約定金說、違約金說與信託之讓與擔保說,履約保證金保證書之性質學說有民法保證、無因的債務拘束、立即照付之擔保契約與付款承諾等,法院判決實例亦各有支持者,本文依據保證書之文義與實質意義探討後,認為信託之讓與擔保較為符合履約保證金之性質,而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應屬付款的一種承諾。另分析近十年法院判決中,發現幾個因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所衍生與工程履約相關之法律問題,有不真正連帶

債務、並存的債務承擔、監督付款與定型化契約等,因其對於銀行責任與債權保障之影響,本文亦分別予以探討,以確認銀行出具履約保證金保證書遇此類問題之法律責任。根據本文對於履約保證金保證書及衍生法律問題之探討結果,歸納出銀行出具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所面臨與銀行授信作業、法律、期間及金融專業機構形象有關之責任與風險,最後基於銀行債權確保原則,對辦理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授信,提出有關法律問題與辦理授信業務之建議,作為本文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