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幼玲,伍維婷,李念祖,林沛君,姚孟昌,施逸翔,張文貞,郭銘禮,陳玉潔,彭治鏐,黃默,黃嵩立,黃慈忻,顏玉如,顏詩怡寫的 走自己的路:台灣引進國際人權公約的策略與實踐 和張倍齊律師的 講這麼多,證據咧?—跟著律師合法蒐證、有效舉證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必看「法扶各審查標準比較表」!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也說明:當有法律問題時,大家第一個都應該會先想到要找法律扶助基金會(簡稱法扶),可以找法扶律師先進行「法律諮詢」,問問看法扶律師對於您的案子有什麼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FUN學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徐名駒所指導 蔡莉娟的 臺灣死刑存廢法制之研究 (2021),提出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死刑、人性尊嚴、生命權、刑罰、二律背反、正義論、權力論、死刑存置論、死刑廢止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沈瓊桃所指導 黃嘉綺的 以建制民族誌初探一線家暴防治後追社工服務有離婚議題受暴者之工作處境─以勵馨承辦新北市親密關係暴力保護服務方案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建制民族誌、離婚議題、關係、一線家防後追社工、勵馨基金會的重點而找出了 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電話法律諮詢服務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則補充:電話法律諮詢 · 法扶全國七碼專線412-8518,手機加02。英文服務. 服務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走自己的路:台灣引進國際人權公約的策略與實踐

為了解決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的問題,作者王幼玲,伍維婷,李念祖,林沛君,姚孟昌,施逸翔,張文貞,郭銘禮,陳玉潔,彭治鏐,黃默,黃嵩立,黃慈忻,顏玉如,顏詩怡 這樣論述:

  《台灣人權學刊》於2011年創刊後,即十分關注台灣引進國際人權公約的發展,多次邀請學界與人權團體代表撰文,為相關經過提供第一手的觀察與精彩的分析。本書為這些文章的集結,呈現學界與人權團體對這段歷程的評論,以及對政府後續作為的建言。我們期待這條台灣人權之旅可以繼續走下去,引進人權公約是一種策略,完善人權保障才是這條路最終的目的。

臺灣死刑存廢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的問題,作者蔡莉娟 這樣論述:

摘 要本論文架構如下:第一章為緒論,包含研究動機與目的、文獻探討與研究方法。第二章從憲法觀點論生命權之保障,首先論述人性尊嚴,並從人性尊嚴導引出生命權保障之內容,來探討生命權在臺灣憲法上之依據,最後導引出臺灣司法實務上對生命權之解釋。第三章為刑罰之理論及立法原則,討論刑罰之意義、刑罰之理論、刑罰之基本原則、生命刑(或稱死刑)執行方法之法制史及世界各國死刑制度之沿革,最後討論死刑制度之國際趨勢與現況。第四章係針對臺灣死刑存廢議題之探討,包括臺灣死刑存廢問題之二律背反、人命與人權尊重的二律背反、哲學家如何思考死刑、從正義論到權力論,及臺灣死刑存廢之問題。經由上述各章節依次介紹及研究討論後,最終

獲致第五章之結論。

講這麼多,證據咧?—跟著律師合法蒐證、有效舉證

為了解決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的問題,作者張倍齊律師 這樣論述:

為何告人反被告? 辛苦蒐集證據卻是白忙一場? 隨時可能下架的網頁資料如何蒐證? 證據在第三方怎麼辦? 我能用測謊證明清白嗎?   這是市面上第一本以「證據」為核心的生活法律書   20個真實判決改編的案例   從事前蒐證到事後舉證   不講解太多複雜的法律條文   只提供最實用的行動指南   讓你在面對糾紛時   ◆ 搶先站穩第一步 ◆ 專業推薦   苗博雅 臺北市議員   杜怡靜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法律學院院長   陳俊元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饒志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李秉錡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劉欣宜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

 

以建制民族誌初探一線家暴防治後追社工服務有離婚議題受暴者之工作處境─以勵馨承辦新北市親密關係暴力保護服務方案為例

為了解決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的問題,作者黃嘉綺 這樣論述:

「一位已婚受暴者主動來電表明她決定不離婚了,她想再次為他們創造出來的家庭而努力。」我至今未能忘卻這個經驗帶給我的喜悅和驚嘆,從中,我感受到關係的存在或結束,是有深有淺的歷程,有起伏、也有輕重之分。在此之後,我回過頭檢視我是如何工作的,我在想「總是在說怎麼聲請保護令、怎麼離婚,就只能離與不離嗎?就這樣把離婚丟出來,不會太快嗎?」針對離婚程序和法律相關事項進行說明,就足夠了嗎?我短暫停駐思考後,有意識且小心翼翼地不讓那些策略「過於自動化地」出場,因為:「(暴力事件/關係)一定只有這種解決辦法(聲請保護令/離婚)嗎?但這似乎是我現有手頭上可以拿出來的。」這段擔任兼職家防後追社工時的經驗和自問自答,

是這份論文的研究起點。我透過建制民族誌作為研究取徑和信念指引,以一線家防後追社工作為立足點,進到勵馨基金會承辦新北市親密關係暴力保護方案這個研究場域,探究這群工作者是如何且以什麼方式提供服務給有離婚議題的受暴個案,拆解他們如此服務的工作處境是如何被組織起來的,期待從中看見服務過程除了回應離婚程序之餘,關係的意義如何被看見,或如何被視而不見。我藉由參與觀察、深度訪談、文本分析等方式,於正式研究分別蒐集一線家防後追社工、社工督導、勵馨基金會主任、家事律師、有離婚議題之受暴個案五種類型(總研究參與者為16人)的資料,再綜合初訪一線家防後追社工(3人,共11次)和未進入家防體系之離婚者(4人,共8次)

之受訪資料。在研究發現上,首先,家暴防治建制下的服務架構和工作規定皆為「安全」效力,緊湊的工作節奏,提供見好就收、點到為止的服務期程和服務內容成為實務現場的真實模樣;而中央政府設定的開案率標準使得提供服務的空間和時間遭受更加嚴峻地壓縮。然而,勵馨基金會透過組織力量反制開案率的不合理期待,它和新北家防中心為方案和實務現場撐出一些空間,用「多陪」的組織信念和特色滲透服務的本質和思考,希望服務最終能深入關係的層次。這一群家防後追社工在這兩股力量的作用下,發展出另一套非危機介入、問題解決的工作方法,且願意在其和受暴個案所建立的工作關係中等待和同在,並重視這個人身為個體的所思所想。最後,我也看見辨識關係

的能力超越事件結束、專業人員離場,且各自回歸日常後,仍能繼續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