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特留分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永然,黃振國,黃斐旻,李廷鈞寫的 繼承權益法律指標(四版) 和劉振鯤的 法學概論(29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特留分之保護方法: 從扣減而回復部分之法律性質談起也說明:分配給受遺贈人或特定繼承人(以下統稱為「遺囑受益人」)時,其餘. 法定繼承人可主張特留分遭受侵害,行使特留分扣減權,取回應得的特. 留分。本節將簡略介紹特留分扣減的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郭書琴所指導 吳秉純的 死者的話語權?—以立遺囑人為中心的遺囑法制研究 (2021),提出特留分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法繼承篇、法定繼承制、遺囑自由原則、遺囑真實性、殯葬自主權、死亡計畫、家庭協議。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杜怡靜所指導 魏彤軒的 監護制度下高齡者財產信託與死後事務處理之研究—以日本法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高齡者、法定監護、意定監護、信託、安養信託、死後委任的重點而找出了 特留分的解答。

最後網站什麼是特留分?繼承人一定分得到遺產嗎? - 雋理法律事務所則補充:應繼份是指按照繼承人的人數計算,每個人可以獲得遺產的比例,譬如有三個第一順位的繼承人,那麼,每個人的應繼份就是三分之一。特留分則是法律設計出來對遺產繼承人的最低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特留分,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繼承權益法律指標(四版)

為了解決特留分的問題,作者李永然,黃振國,黃斐旻,李廷鈞 這樣論述:

  遺產,是先人留給在世者的最後一份禮物,但要如何安排,才能合乎法律規定,而又不致成為遺族為錢反目的導火線?是每個有資產者或繼承人不可避談的事。   本書從繼承的意義、誰有繼承權、何謂應繼分、特留分、遺贈的效力、可否抛棄繼承、如何預立遺囑、誰可擔任遺囑見證人、誰來執行遺囑,到如何計算遺產價值、分割遺產、如何申報遺產稅、辦理繼承登記……等一系列繼承權益問題,加上近幾年常見的財產規劃方式,包括:家族傳承、借名登記、信託、家族辦公室等皆有深入淺出的解析,是您未雨綢繆的最佳智庫。

特留分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歡迎來到旅客諮詢室的第二集!
今天的主題是「法律遺囑篇」

遺囑有哪些種類呢?怎麼寫才有效?
那什麼是特留分呢?

0:00 精彩預告
0:45 影片開始
1:22 第五名:如何立一份完整且有效的遺囑?
3:04 代筆遺囑有哪些規範?
4:56 第四名:生前沒有立遺囑,遺產如何被分配?
7:01 遺產中的收藏品會如何分配?
7:40 第三名:意識不清時立遺囑有效嗎?
8:46 第二名: 什麼是特留分?
10:21 第一名:單身者的遺產該如何處理?


今天很榮幸邀請到 政大律師事務所 蔡育盛律師🎉🎉
來到我們的頻道解決大家的問題~
趕快把影片看到最後吧!!!

蔡育盛律師紛絲專頁:
蔡育盛の法律治療所-政大律師事務所
https://www.facebook.com/gendalaw

更多遺囑相關知識:
【預立遺囑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5種法定遺囑形式(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遺囑)與範例介紹】
https://owt.com.tw/will/


#遺囑 #口授遺囑 #代筆遺囑 #自書遺囑 #密封遺囑 #公證遺囑 #遺囑種類 #蔡育盛 #小冬瓜 #單程旅行社 #冬瓜行旅



💻 冬瓜行旅官方網站:
https://owt.com.tw
冬瓜行旅部落格:
https://owt.com.tw/funeral-encyclopedia/

📱 臉書粉絲專頁:
冬瓜行旅_小冬瓜
https://www.facebook.com/dk0926555558​
單程旅行社
https://www.facebook.com/owt2016​

📹 YouTube 頻道:
冬瓜行旅_小冬瓜
https://pros.is/melonlifetravel

死者的話語權?—以立遺囑人為中心的遺囑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特留分的問題,作者吳秉純 這樣論述:

遺囑,是死者展現其死後話語權的重要方式。立遺囑人在生前留下遺囑,待其死後發生法律效力。遺囑,成為立遺囑人對自己所有事務主張話語權的重要手段。因此本論文認為遺囑的討論,不應該僅針對遺囑中繼承分配功能進行研究。我國立遺囑人常將遺囑用於規劃身後事,本文將遺囑的討論擴大到遺囑中殯葬與祭祀的規劃。人死後必定會留下遺體與遺產,需要進行財產轉移與遺體安置。遺體處置的部分,涉及殯葬儀式的舉辦、遺體保存地點以及相關費用之必要支出等。若未能於生前進行良好的規劃,當家屬間對於如何處置死者身後事並無共識時,必會成為家屬間爭吵的開端。本文認為立遺囑人若在生前進行妥適規劃,可以讓遺囑成為指引家屬間形成共識的力量,作為杜

絕家庭紛爭及凝聚家庭羈絆的手段。人們希望獲得一份體面、莊重且符合心意的臨終儀式。這些殯葬與祭祀費用涉及,是否從應繼遺產中支出?以及如何支出?是否由繼承人代墊?等討論。遺囑如同死者之口,在立遺囑人死後為其發聲。使立遺囑人得在死後,對其遺產與遺體的處置有一定的話語權。如何使立遺囑人在死後仍能掌控其所有事務,並能得償所願為本論文的研究目標。本論文分為六個章節,第一章講述本文研究動機及方式。第二章介紹我國遺囑法制沿革與規範。第三章中,以實際案例點出遺囑中,繼承分配功能、殯葬與祭祀規劃之爭議並回顧相關文獻,說明我國遺囑法制之爭議與極限。於第四章簡要介紹美國遺囑法制。於第五章中提出預先進行死亡規劃的重要性

,並對我國遺囑法制提出修正建議。第六章,總結前五章之研究,回顧我國遺囑法制之不足,並建構出本文期待的解決圖。

法學概論(29版)

為了解決特留分的問題,作者劉振鯤 這樣論述:

  .本書係參考教育部公布之「法學概論」課程標準及考選部公布之「法學緒論」命題大綱撰寫,共分一、法律學。二、現行法概要(介紹我國主要法律之內容,並特重民法之撰述)。三、我國現行司法制度等三大單元。全書文字淺明易讀,重要處並輔以圖表或表格說明,將法學重要基礎觀念漸次導引。     .第一編法律學,涵蓋從漢摩拉比法典、希臘、羅馬法以至我國現行法律的法學發展,並廣泛有體系的介紹法律意義、法律淵源、法律解釋、法律適用到法律的制定與公布⋯等重要觀念。第二編現行法概要,將我國現行重要法律內容作體系性的簡述,藉由簡易體系的建立,可作為未來全面學習的基礎。第三編我國現行司法制度,介紹司法制度中的犯罪偵查與

檢察體系、審判體系與重要訴訟制度。學習者藉由此書能掌握法學架構與精要,有利於法律入門之學習。全書單元多附有近年國考試題,能掌握相關考試方向,有助於金榜題名。

監護制度下高齡者財產信託與死後事務處理之研究—以日本法為例

為了解決特留分的問題,作者魏彤軒 這樣論述:

隨著醫療與科技之進步,人類平均餘命得以延長,伴隨平均餘命之延長及低出生率,使我國邁向高齡化社會,在高齡者常為失智所困之情況下,高齡者之財產安全保障顯然成為重要之課題。對此,民法上設有監護制度,由法院選任監護人來為高齡者管理財產,然而,在多數之監護事件選任親屬擔任監護人之情況下,親屬監護人侵占受監護人財產之不法案件卻時有所聞。為探討高齡者經濟安全保障之問題,本文首先觀察民法第1101條「許可監護人處分受監護人之不動產」之裁定內容,發現我國法院在該類裁定中有指示交付信託之情形,然指示交付信託之法律依據,甚或交付信託後之監督機制等相關規定均付之闕如,有鑑於此,加上2019年6月我國意定監護制度正式

施行,本文首先檢視我國法定監護制度及意定監護制度之規範情形,並參考日本法,藉此嘗試建構我國法制上在監護制度結合信託制度時可能之形式,蓋以現行監護制度法規範,例如僅以選任複數監護人之方式,較難達成避免親屬監護人濫權之作用,而因信託制度具有財產管理功能、意思延續功能,將信託制度與監護制度予以結合,或可作為保障高齡者經濟安全之可行途徑。此外,高齡化社會下,死後事務處理之問題亦應運而生,針對此問題,本文檢視我國及日本法上有關死後事務委任契約之相關實務判決及學說討論,結論上而言,死後事務委任契約得為我國民法第550條但書所包含,惟須注意死後事務委任契約可能與特留分之規定產生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