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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停薪 復職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良文育成寫的 格鬥!現行考銓與公務人力資源管理(2版) 和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的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育嬰留職停薪期滿一定能復職嗎? - 高點網路書店也說明:1.在育嬰留職停薪情形,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一、歇業、虧損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書泉所出版 。

朝陽科技大學 幼兒保育系 蘇秀枝所指導 施品竹的 司法案件中居家保母與嬰幼兒事故傷害之分析 (2021),提出留職停薪 復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居家保母、傷害、嬰幼兒。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彭錦鵬所指導 劉宜秀的 臺灣警察人員育嬰假申請意願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育嬰假、留職停薪津貼、育嬰留停、親職照顧、警察、行為經濟學、計畫行為理論的重點而找出了 留職停薪 復職的解答。

最後網站玄奘大學教職員育嬰留職停薪辦法(W00M1048-170503E3)則補充:第七條教職員申請留職停薪,如為主管者,應先轉任非主管職務。 第八條留職停薪期滿,應於期滿前二十日向人事室提出復職申請(如附表二)。 第九條育嬰留職停薪之教職員,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留職停薪 復職,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格鬥!現行考銓與公務人力資源管理(2版)

為了解決留職停薪 復職的問題,作者良文育成 這樣論述:

  考試,是場格鬥。   準備考試的讀本,應該要精煉、符合實戰需求!   於是,我們把複雜的現行考銓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內容,從考試實戰的角度,精煉、表格化,並切割成容易掌握且適合平日攻讀、練習、快速查找的topic單元。   藉由《格鬥!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快速掌握關鍵之後,重心就可以放在《這是一本現行考銓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解題書》的練習上;後續回到《格鬥!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查找、複習也相當便利,才可能盡快上榜,減輕我們時間和經濟的壓力。   書的內容好消化、能快速吸收精粹,才可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靈活運用,那距離上榜之日就不遠了。

  我們懂。   因為我們也曾是考生。  

留職停薪 復職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大概是年紀到了吧(笑)最近團隊成員周遭紛紛出現好幾個新手爸媽,Workforce勞動力量挑選了幾個關於育嬰留停大家比較常問或是混淆的問題,希望大家開心迎接新生兒之餘,別忘了要先把工作的事情安置妥當唷!畢竟還是得回歸現實,努力掙錢養兒育女嘛!



--相關連結--
一看就懂!解析育嬰留職停薪規定與流程
https://twworkforce.com/2017/09/01/nursingleave/



--快速導覽--
00:21育嬰留停期間的薪資問題
00:59申請育嬰留停的資格
01:20申請育嬰留停的相關文件
02:28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03:15育嬰留停後的復職
03:55被雇主拒絕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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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案件中居家保母與嬰幼兒事故傷害之分析

為了解決留職停薪 復職的問題,作者施品竹 這樣論述:

社會變遷多數婦女走入職場,讓居家保母的需求增加,家長對於保母有更多的要求,但居家保母在家照顧過程中因疏忽或情緒不穩導致不當管教的意外事件,卻沒有因著居家保母系統管理與訓練而停止。因此本研究透過「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的判決書,針對民國100年1月1日至109年5月28日居家保母與嬰幼兒事故傷害之108筆案件進行分析,共有109位受害者與118位被告,其中被告有69位受傷、40位死亡。結果發現本研究受害者當中,男童多於女童;年齡為1歲(含)以下之嬰幼兒的比例最高;過程當中有哭泣的比例較多;案件中有七成是領有保母證照;高中以上的比例佔八成,學歷越高導致嬰幼兒死亡的比例越高;收托月費為2萬(含)

以下之案件最多;托育總時數長達24小時之案件比例最高,與受害者是否死亡存在顯著性關聯,托育時間越長意外傷害越容易發生;而被告照顧嬰幼兒1個月到6個月(含)導致受傷與死亡率較高;案件最多發生於早上9:00-11:59之間,且於室內的臥室的受傷與死亡案件比例較高,其中於睡眠中死亡之案件較多,更要多留意;發生現場有第三個人在場的案件較多;被告收托2位以下嬰幼兒發生事故的機率較高。判決結果118位被告當中共有64位(54.2%)被處有期徒刑,有40位被判刑11個月以下之有徒刑;有13人遭處拘役,遭處50天拘役的比例最多;有28人緩刑,予以緩刑之案件73.1%被判刑11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有13筆案件有支

付和解金,其最低一萬元,最高金額達四百五十萬元。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為了解決留職停薪 復職的問題,作者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 這樣論述:

  以前加班是領加班費,修法後只能選補休?   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例假、休息日跟平日的算法都一樣?   謬論一   休息日加班現採「核實計算」,休息日只來工作一小時後請病假,只給一小時休息日延長工資即可?   A:錯,後續未工作的約定時數,則須依該假別及時數給薪!   謬論二 公司不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嗎?   A:錯,公司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只是資遣的原因及理由,不可以是因為該女性員工懷孕而資遣。   謬論三   勞工已於工會、漁會加保或已加保農保,就不用再加保勞保?         A:錯,只要是受僱勞工,縱使短暫工作,還是為其加保勞保。   謬論四  

論件計酬工,不適用一例一休制度?                        A:錯,論件計酬工一樣適用。   謬論五    勞資會議有開就好?         A:錯,勞資會議開會仍需遵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定事項。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不論是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還是在職災問題上勞工的權益及雇主的義務,都有詳細的計算與說明。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勞資專家。

臺灣警察人員育嬰假申請意願之研究

為了解決留職停薪 復職的問題,作者劉宜秀 這樣論述:

臺灣人口結構在高齡化、少子化趨勢下快速凋零,提升生育率刻不容緩。2019年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研究報告指出,臺灣低生育率的原因為兩性在育兒與家務分工上的不均。而相關研究指出,父親分擔母職壓力可增加女性生育意願。由於申請育嬰假者中女性佔了八成以上,本研究目的為促進男性申請育嬰假,透過平衡性別分工,進而改善少子化問題。研究首先對於臺灣育嬰假政策現況、行為經濟學及計畫行為理論進行文獻探討,接續對代表性研究對象進行深度訪談,了解受訪者沒有申請育嬰假考量的原因。彙集訪談意見後,以行為經濟學、計畫行為理論為基礎,提出本研究對臺灣現行育嬰假政策之建議。最後,向研究對象: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之已婚員警進行問卷調

查,以回答以下研究問題:一、臺灣警察人員沒有申請育嬰假之原因為何?二、促進警察人員申請育嬰假意願之方案為何?本研究總計回收250份有效問卷,研究發現臺灣警察人員沒有申請育嬰假,主要考量經濟及工作升遷原因。而男性與女性受訪者在「家庭重要性」問卷題目的調查結果沒有顯著差異,顯示兩性對於家庭同等重視。男性員警雖仍受傳統性別角色影響,申請育嬰假意願較低,但普遍都有參與家務分工,也願意承擔更多子女照顧責任。關於提升警察人員申請育嬰假意願之政策建議,屬行政作業變革,實施可行性較高者有以下五項,包含:一、警察機關內部加強推廣育嬰假。二、製作鼓勵男性申請育嬰假之文宣。三、明定陞職積分主管考評項目不得因申請育嬰

假而扣分。四、對育嬰假請假當事人、職務代理人及直屬主管提供適當行政獎勵。五、於申請結婚補助或取得孕婦手冊時,預先調查未來申請育嬰假意願。另涉及法規修正或財政籌措,實施難度較高之政策建議有以下三項:一、增加育嬰假請假彈性,時間得以小時為單位計算。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放月支俸給「總額」之八成。三、提供男性專屬一個月月支俸給總額育嬰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