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工保險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職業災害勞工保險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郭玲惠寫的 勞工及就業保險法釋義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職災保險法明年勞動節上路- 金融.稅務 - 中時新聞網也說明:立法院4月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動部21日表示,已收到行政院核定,新法將在明年5月1日上路,未來不限規模大小,全部強制納保,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孫迺翊所指導 盧品澤的 職業災害給付抵充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職業災害勞工保險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抵充、職業災害、職災抵充、職災勞保給付、職災補償、職災賠償。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鍾秉正所指導 吳佳蓉的 我國軍人撫卹制度之研究-以勞工職業安全法制為借鏡 (2021),提出因為有 軍人撫卹、職業病、社會保險、社會補償、退輔制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職業災害勞工保險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立法重點解析 - 眾博法律事務所則補充:一、 擴大納保範圍 (一) 不限受僱勞工人數,所有事業單位均應強制加保職業災害保險(第6-8條) · 二、 提升給付保障 (一) 提高投保薪資標準(第17條)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職業災害勞工保險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工及就業保險法釋義

為了解決職業災害勞工保險法的問題,作者郭玲惠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本書分為五篇,除有關勞工保險制度與其他相關法制之基本說明外,並針對保險主體、保險費、保險給付及罰則做詳細論述。有關保險主體部分區分為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主體,以及強制投保、自願加保、繼續保險等議題討論。有關保險費部分則深入了解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投保薪資之計算、費率及費用之負擔,以及未繳納保險費之法律效力作一研析。   本書之另一大重點,為使各種保險給付實務上碰到之爭議作一詳細解析,主要論述於第四篇,將其區分為總論及各論,了解保險事故之發生、保險給付間之關聯,另針對生育、傷病、老年及死亡各項保險給付之請領要件及給付上爭議歸納整理,並以案例方式作解析。最後

,有關於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之施行,重在其落實,因此於第五篇特別論述規範違反時之法律效果。

職業災害勞工保險法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攸關逾千萬勞工權益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勞工團體訴求這部法已經10多年,五一勞動節前夕的今天,立法院在傍晚完成三讀。多個勞團也特別到立法院關切,強調單獨立法,整合職災勞工權益,除了能保護勞工,也能分擔雇主風險,勞工若遇到職災,就能更安心靜養。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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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給付抵充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職業災害勞工保險法的問題,作者盧品澤 這樣論述:

職業災害之發生牽動著受災勞工之生活,蓋除了可能面臨的漫長治療與復健外,亦可能喪失工作能力,其影響之範圍小至家庭,大至社會。而受災勞工得否於遭受職災時,獲得完善之保護,則有賴我國職災救濟體系之應對。對此,我國所建構之職災救濟體系,係採取職災補償以及民事賠償並行之並存主義。換言之,即藉由多部源於不同法領域之法規,層層疊築而成。惟不同法領域之疊加,勢必會產生不同立法目的及性質之法規間的適用疑義,發生複數不同法領域之請求權競合之問題,而如何於不同法領域之間衡平雇主與受災勞工之權益,避免產生雙重負擔(雇主)以及雙重得利(受災勞工)之偏頗,至關重要。故本文以各法領域間,職災相關給付之抵充為主軸,解析各法

域之職業災害定義範圍及成立要件,輔以統整各法域間職災適用對象之交錯範圍後,以此為底來分析各法域於職災相關給付之法性質與標的項目間之抵充適性,藉以釐清現行職災抵充制度之樣貌。此外隨著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立法,其勢必對於現行職災抵充制度之相關法規又將產生影響,本文亦將以此為題,在我國現況下進行剖釋之。

我國軍人撫卹制度之研究-以勞工職業安全法制為借鏡

為了解決職業災害勞工保險法的問題,作者吳佳蓉 這樣論述:

軍人執行職務導致生命、身體受有損害之情形,應如何救濟與保障?本文從職業災害角度檢視軍人在執行職務期間,因積勞成疾、引發慢性疾病或是因職務上原因致自殺等問題,分析現行因公致身心障礙之要件有何限制因素,並藉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障概念,研究軍人職業安全保障應有何改進與借鏡之處。而就所受損害部分,受害之軍人須負擔舉證責任,其因果關係應如何證明,又受限於時間歷程較長,往往難以評價,以致在現有法令下無法保護或僅以因病為由辦理撫卹,將使受害人承擔極高之風險;此外,對於受職場因素導致精神疾病,進而自殺者,其家屬亦只能請求因病之撫卹,對於當事軍人服役期間的辛勞與國家給予的保護照顧之間將有所失衡。本文從社會法角度觀

之,以軍人撫卹制度作為預防及補償的功能,而退輔制度作為預防與重建的功能,架構軍人職業安全保障網,使軍人受有完善的職業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