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分割遺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請求分割遺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永然,黃振國,黃斐旻,李廷鈞寫的 繼承權益法律指標(四版) 和李永然,黃振國,黃斐旻,李廷鈞的 繼承權益法律指標(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遺產分割的開始、方法與計算 - 台北律師事務所也說明:遺產分割 協議成立後,取得履行協議請求權,如有繼承人拒不照已經成立之協議履行,則可訴請法院判決履行遺產分割協議。 三、裁判分割 (一)原物分割(以原物分配給各繼承人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郭書琴所指導 吳秉純的 死者的話語權?—以立遺囑人為中心的遺囑法制研究 (2021),提出請求分割遺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法繼承篇、法定繼承制、遺囑自由原則、遺囑真實性、殯葬自主權、死亡計畫、家庭協議。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戰略研究所 姚宏旻所指導 梁辰陽的 中國大陸「強制漸進主義」運用現況及未來發展: 以「空域及航路劃設」手段論析 (2020),提出因為有 漸進主義、強制漸進主義、灰色地帶戰術、飛航空域、航路劃設、國際法、防空識別區的重點而找出了 請求分割遺產的解答。

最後網站關於「遺產分割」您需要注意的幾件事情! - 高雄律師則補充:如果沒有遺產分割協議、遺囑沒有定有期限,同時也沒有其他法律的明文規定時,為了結束遺產的共有狀態,原則上繼承人是可以「隨時」請求分割的。不過,如果是關於不動產物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請求分割遺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繼承權益法律指標(四版)

為了解決請求分割遺產的問題,作者李永然,黃振國,黃斐旻,李廷鈞 這樣論述:

  遺產,是先人留給在世者的最後一份禮物,但要如何安排,才能合乎法律規定,而又不致成為遺族為錢反目的導火線?是每個有資產者或繼承人不可避談的事。   本書從繼承的意義、誰有繼承權、何謂應繼分、特留分、遺贈的效力、可否抛棄繼承、如何預立遺囑、誰可擔任遺囑見證人、誰來執行遺囑,到如何計算遺產價值、分割遺產、如何申報遺產稅、辦理繼承登記……等一系列繼承權益問題,加上近幾年常見的財產規劃方式,包括:家族傳承、借名登記、信託、家族辦公室等皆有深入淺出的解析,是您未雨綢繆的最佳智庫。

死者的話語權?—以立遺囑人為中心的遺囑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請求分割遺產的問題,作者吳秉純 這樣論述:

遺囑,是死者展現其死後話語權的重要方式。立遺囑人在生前留下遺囑,待其死後發生法律效力。遺囑,成為立遺囑人對自己所有事務主張話語權的重要手段。因此本論文認為遺囑的討論,不應該僅針對遺囑中繼承分配功能進行研究。我國立遺囑人常將遺囑用於規劃身後事,本文將遺囑的討論擴大到遺囑中殯葬與祭祀的規劃。人死後必定會留下遺體與遺產,需要進行財產轉移與遺體安置。遺體處置的部分,涉及殯葬儀式的舉辦、遺體保存地點以及相關費用之必要支出等。若未能於生前進行良好的規劃,當家屬間對於如何處置死者身後事並無共識時,必會成為家屬間爭吵的開端。本文認為立遺囑人若在生前進行妥適規劃,可以讓遺囑成為指引家屬間形成共識的力量,作為杜

絕家庭紛爭及凝聚家庭羈絆的手段。人們希望獲得一份體面、莊重且符合心意的臨終儀式。這些殯葬與祭祀費用涉及,是否從應繼遺產中支出?以及如何支出?是否由繼承人代墊?等討論。遺囑如同死者之口,在立遺囑人死後為其發聲。使立遺囑人得在死後,對其遺產與遺體的處置有一定的話語權。如何使立遺囑人在死後仍能掌控其所有事務,並能得償所願為本論文的研究目標。本論文分為六個章節,第一章講述本文研究動機及方式。第二章介紹我國遺囑法制沿革與規範。第三章中,以實際案例點出遺囑中,繼承分配功能、殯葬與祭祀規劃之爭議並回顧相關文獻,說明我國遺囑法制之爭議與極限。於第四章簡要介紹美國遺囑法制。於第五章中提出預先進行死亡規劃的重要性

,並對我國遺囑法制提出修正建議。第六章,總結前五章之研究,回顧我國遺囑法制之不足,並建構出本文期待的解決圖。

繼承權益法律指標(3版)

為了解決請求分割遺產的問題,作者李永然,黃振國,黃斐旻,李廷鈞 這樣論述:

  遺產,是先人留給在世者的最後一份禮物,但要如何安排,才能合乎法律規定,而又不致成為遺族為錢反目的導火線?是每個有資產者或繼承人不可避談的事。   本書從繼承的意義、誰有繼承權、何謂應繼分、特留分、遺贈的效力、可否抛棄繼承、如何預立遺囑、誰可擔任遺囑見證人、誰來執行遺囑,到如何計算遺產價值、分割遺產、如何申報遺產稅、辦理繼承登記……等一系列繼承權益問題,加上近幾年常見的財產規劃方式,包括:家族傳承、借名登記、信託、家族辦公室等皆有深入淺出的解析,是您未雨綢繆的最佳智庫。  

中國大陸「強制漸進主義」運用現況及未來發展: 以「空域及航路劃設」手段論析

為了解決請求分割遺產的問題,作者梁辰陽 這樣論述:

「漸進主義」為綜合運用多樣策略,分階段、分步驟、循序實現目標,為國際間一種普遍策略;強制漸進主義則以「經由例外」、「製造爭議」、「塑造形勢」及「形成慣例」模式進行,運用國家實力發揮政治及國際影響力強行達到既定目標。中國大陸擅長運用多元性的非軍事行動,以不跨越「常規軍事衝突門檻」方式,逐步實現及拓展亞太地區地緣政治利益,即所謂的「中國大陸強制漸進主義」。過去幾年,中國大陸運用此類策略在「一帶一路」、「南海、東海爭端」、「M503 航路爭議」及「遠海長航」等爭端議題取得戰略優勢。為何中國大陸能夠使用同樣策略不斷提升戰略利益,且受影響國家的不滿及反制行為往往成效不彰,本文以其運用「空域及航路劃設」

手段論析,深入探討其運用在法律、輿論、外交及各類藉飛航需求掩護強制漸進策略之手段,並深研其未來發展及可能因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