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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契約與期貨的相同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田渕直也寫的 給初學者的財務金融通識課 和SheldonNatenberg的 選擇權價格波動率與訂價理論:高級交易策略與技巧(全新增訂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槓桿交易商經營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也說明:–. 類似現行證券商或銀行辦理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 6. Page 7. 業務範圍(2/3). ◇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世茂 和寰宇所出版 。

義守大學 財務金融管理學系 朱潤逢、紀宗利所指導 黃詩庭的 人民幣TRF契約之法律問題研析 (2020),提出遠期契約與期貨的相同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衍生性金融商品、契約、法律規範。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陳榮隆所指導 蔡育盛的 析論結構性債券於我國法規適用與司法實務趨勢-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金字第15號民事判決為中心 (2018),提出因為有 連動債、結構性債券、金融消費者保護、結構型金融商品、金錢信託的重點而找出了 遠期契約與期貨的相同處的解答。

最後網站第11章衍生性金融商品則補充:場各籌集5年期1億美元資金,每年. 支付一次利息。 Page 49. IBM公司與福特公司借款成本比較. Page 50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遠期契約與期貨的相同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給初學者的財務金融通識課

為了解決遠期契約與期貨的相同處的問題,作者田渕直也 這樣論述:

除了基金、股票、證券、期貨, 關於投資、關於金融,你應該知道得更多 簡明解說現金流、金融商務、交換契約交易、風險管理的第一本書 讓你不上財金系,也能具備豐富的財金知識!     ~~寫給想要了解財務金融的股票投資者、想要任職於金融機構的你~~     衍生性金融商品、選擇權、交換契約交易、風險管理、現金流量、隨機漫步理論   全書以漫畫→圖解→解說的方式,   幫助一般大眾輕鬆讀懂各項財金知識,您將掌握入門金鑰。     理財不再僅限於基金、股票,對金融商務商品多些了解,有助找到黃金人生!     ★投資有什麼風險?風險該如何規避、管理?   ★衍生性的金融商品是什麼?有哪些?   ★衍生

性金融商品有哪些風險?   ★市場價格是用什麼來決定?   ★股票可以想買就買,想賣就賣嗎?   ★遠期利率與即期利率有什麼不一樣?   ★「發生和預想全然不同的巨額損失」時該做什麼樣的準備?     要想獲得財富,就要先搞懂金融!   了解多元金融商品,幫助你精準投資,慢慢致富!   讀者好評     ★★★國外讀者廣大迴響!★★★     ●這是本好書,推薦給想要廣泛又簡單了解金融工程的人。內容也很有故事性,讀起來一點也不痛苦,即便如此,仍涵蓋有基礎知識。     ●我是為了學金融工程才買的這本書。實際上,這本書非常好懂。非常推薦買來作為入門書,購入時,對我自己來說,難易度也是恰到好處。

    ●我是個人投資者。對一個門外漢來說,金融工程很難,但這本書卻解說得非常簡單易懂。對業餘投資家來說,是一本為數不多、值得感謝的好書。我非常推薦。     ●要說明拍賣交易很困難,但這本書卻寫得很好懂。我了解了至今為止都沒留意的股票本質。只要好好讀這本書,就能減低破產的機率。     備註說明:本書為《世界第一簡單財務工程》(中文版2008年出版)之更新修訂版。

人民幣TRF契約之法律問題研析

為了解決遠期契約與期貨的相同處的問題,作者黃詩庭 這樣論述:

TRF已在臺灣銷售多年,更在在國際市場行銷已久。香港、馬來西亞、韓國、印度、波蘭、印尼及巴西等地區,就曾經在2009年間成為金融重災區,因為銷售TRF或類似TRF的商品如KIKO、Accumulator,金融市場受到重創。國際貨幣基金的財經專家曾提出,TRF的風險特性,即是獲利一倍卻損利兩倍,存在的部位風險與投資者的資產無法對襯,因此作為避險工具,TRF實屬不恰當,甚至也稱不上是投機性的投資,理性的投資者在獲利有上限但損利無上限為前提的風險,是不會願意去承擔的,因此各國主管機關應該嚴格把關TRF這類高風險的商品,(Randall Dodd, 2009)。TRF,其實屬匯率選擇權之一種,即投資

者向銀行買進選擇權,反之,銀行賣出選擇權給投資者。國內銀行熱銷的TRF金融商品,主要標的多以人民幣為主,且是由有上手銀行之稱之國際投資銀行研發並發行商品,國內銀行以仲介商的身份負責代理銷售商品,並可從銷售商品賺取傭金及手續費。買賣雙方對賭人民幣匯率未來趨勢,人民幣匯率走勢被投資者押對了,投資者的獲利是「本金 × 匯差」;反之,投資者的虧損是本金乘上匯差之外,必須再乘上槓桿倍數,亦即「本金 × 匯差 ×2 倍槓桿倍數」的填補虧損。TRF契約期間常見的有二種,可選擇12個月或24個月,每個月結算作業一次,交易下限額度多為100萬美元。倘若投資者獲利累積達設定條件,可即時提前履約獲利出場,若是投資者

虧損需填補,則必須履行契約到到期日。我國就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之法律規範,與美國較為相似,並無統一或囊括所有投資者行為之法律規範,然而在證券商與銀行辦理相關業務時,對於銷售不同商品,其客戶分級之標準似乎漸趨統一後,我國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之客戶分級較類似歐盟與英國及香港之分級方式,而有盡可能統一客戶分級的趨勢。對於不同金融服務業者針對相同的投資者辦理相同的商品業務,其客戶分級制度自是統一為妥,美國SEC對於相類似的分級目的亦有整併客戶分級制度的情形,此可使規範更簡潔而易遵守,應值贊同。惟於我國的情形,需特別注意不同法規範間是否同步。例如衍商管理辦法之修法,要求銀行針對分級為專業投資者每年進行一次覆

審,此卻未見於證券商交易業務規則,其為因衍商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並未有此規定,所造成的修法上的疏漏,或者係認為證券商不需對其客戶之分級每年進行覆審,似乎頗滋疑義。

選擇權價格波動率與訂價理論:高級交易策略與技巧(全新增訂版)

為了解決遠期契約與期貨的相同處的問題,作者SheldonNatenberg 這樣論述:

用最透徹的選擇權理論 實現專業交易思維   近20多年來,薛爾頓•奈頓伯格的《選擇權價格波動率與訂價理論》被奉為選擇權領域的經典著作,國內外的專業交易者幾乎人手一本,成為期權市場新進交易員必讀的學習寶典。你將透過本書學習專業選擇權交易商的市場操作,包括交易策略及建立優勢所必學的風險管理技術,並對訂價模型獲得全面性的了解。另外,最重要的是,你將學會如何運用選擇權評價原則來建立戰略,掌握市場與趨勢交易者的動向,進而成為最專業的投資人。   新版內容全面更新   《選擇權價格波動率與訂價理論》的全新第二版,針對市況做了完整修訂與內容擴增,除了討論選擇權市場最新的發展趨勢和應用策略之外,其他

重要內容包括:   ● 理論訂價模型   ● 瞭解價格波動率   ● 交易與避險策略   ● 風險管理       ● 選擇權套利   ● 選擇權理論與真實市況   ● 價格波動率契約   ● 動態避險策略 名人推薦【依姓氏筆劃排列】   李仁君(《選擇權安心賺》作者)   林冠志(《台指選擇權攻略手冊:入門策略全解讀》及《選擇權36計》作者)   張林忠(期權趨勢觀察家、專業分析師及講師)   黃怡中(華西期貨投資顧問、華期創一成都投資公司董事、投資總監,著有《交易,選擇權》等書)  

析論結構性債券於我國法規適用與司法實務趨勢-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金字第15號民事判決為中心

為了解決遠期契約與期貨的相同處的問題,作者蔡育盛 這樣論述:

本篇論文是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金字第15號民事判決內容為中心,進而探討結構性金融商品-連動債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法制與投資人尤其是金融消費者之保護,全文共計246頁全文分作三個部分速行說明,第一部分,是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金字第15號民事判決內容起頭說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修訂前之法制與投資人保護,並進一步討論結構性債券-連動債之性質與內容,於我國法規面、主管機關層面、司法實務層面是否有證券法制之適用,以及信託法制保護下之情況說明,接而探討當時司法實務對於投資人即金融消費者保護之看法與見解。第二部分,則是就金融保護法修訂後之探討,並進一步簡要說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立法目的與架構,併附說

明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之適用對於投資人之保護狀況。第三部分,則是參酌國外國家對於結構性債券-連動債之法規適用與投資人保護狀況予以說明與分析。最後結論,則是歸納上述三個部分之說明與分析,並提出相關修改之建議,以期達到減少金融消費爭議之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