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rep用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關於Rep的意思和用法的提問 - HiNative也說明:包含"Rep"的句子的意思. Q: reps是什麼意思. A: It should be a shortened word form for "repetitions". 查看 ...

高雄醫學大學 藥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陳崇鈺所指導 葉秉姍的 透過統合分析比較抗精神病藥物與安慰劑於邊緣型人格障礙症核心症狀之治療療效 (2021),提出r rep用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邊緣型人格障礙、抗精神病藥物、核心症狀、統合分析。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洪令家所指導 林照智的 由股東平等原則論特別股之界限 (2020),提出因為有 特別股、複數表決權特別股、黃金股、當選一定董監席次特別股、股東平等原則、控制股東與少數股東、雙層股權結構、控制權強化機制、股權規劃、章程自治的重點而找出了 r rep用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技术文章:用R语言中的forestplot包绘制森林图的用法則補充:height = 0.1, boxsize, mar = unit(rep(5, times = 4), "mm"), title, legend, legend_args = fpLegend(), new_page =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r rep用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透過統合分析比較抗精神病藥物與安慰劑於邊緣型人格障礙症核心症狀之治療療效

為了解決r rep用法的問題,作者葉秉姍 這樣論述:

研究背景:邊緣型人格障礙症常見於成年期早期是一種嚴重的精神疾病, 患者常出現強烈的情感不穩定、憤怒、有極高的自殘/自殺行為。目 前並沒有藥物被核准用於治療邊緣型人格障礙症,多為藥物適應症外的用法,根據 2007年世界生物精神病學會聯合會指南指出,有中等證據支持可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 。研究目的:探討抗精神病藥物對於邊緣型人格障礙症:自我傷害的衝動行為、自殺/自殘行為、情感不穩定(如焦慮或憂鬱)、不適當且強烈 的憤怒及認知知覺症狀等 5 項核心症狀的治療療效。研究方法:搜 尋 PubMed 、 Cochran library 、Embase、MEDLINE, clinicaltrials.go

v 等電子資料庫納入至 2021 年 11 月發表的安慰劑對照、隨機試驗研究, 使用 RevMan 5.4 進行統合分析,以標準化平均值差異(Standardized mean difference; SMD)為統一尺度,並取 95%信賴區間 (95% confidence interval; 95% CI)。研究結果:本研究共納入7篇文獻,受試者共1056人,使用的藥物分別為:olanzapine、aripiprazole、ziprasidone、quetiapine ER,在主要結果5項核心症狀,僅「不適當且強烈的憤怒」症狀具有顯著的治療療效 (SMD=-0.24;95%CI:-0.38,

-0.09;p= 0.001),其他4項核心症狀之分析結果分別為:自我傷害衝動行為 (SMD=0.00;95%CI:-0.16,0.17;p=0.96)、自殺/自殘行為 (SMD=-0.17;95%CI:-0.40,0.17;p=0.16)、情感不穩定之焦慮症狀 (SMD=-0.34;95%CI:-0.70,0.01;p=0.06)與憂鬱症狀 (SMD=-0.24;95%CI:-0.51,0.03;p=0.09)、認知知覺症狀 (SMD=-0.44;95%CI:-0.91,0.03;p=0.07),量表分數皆有偏下降,但未達統計學上顯著差異。結論:本研究結果並未發現抗精神病藥物可同時治療邊緣型

人格障礙症5項核心症狀,但研究結果顯示aripiprazole與olanzapine對於情感不穩定、憤怒與認知知覺症狀具有顯著及幾近顯著的治療療效,可提供臨床治療參考建議。

由股東平等原則論特別股之界限

為了解決r rep用法的問題,作者林照智 這樣論述:

回顧我國公司法百年以來的發展,公司得發行特別股的種類愈來愈多元,在近十年內更係快速成長,複數表決權特別股、黃金股及當選一定董監席次特別股在民國104年及107年的修法後正式出現於我國資本市場上,顯示我國在近年來修法賦予企業自治之立法目的。 特別股的應用除了最基本的籌資目的外,在新創事業的股權規劃中也扮演重要的角色,至於家族企業在設計家族傳承計畫時也能看到特別股的應用,此外,在國外上市公司常見以雙層股權結構作為控制權強化機制,或在面臨敵意併購時採取防禦措施,都有賴於特別股的發行與設計。隨著我國開放更多種類的特別股,其應用將愈來愈廣泛與頻繁,這顯示特別股的議題會愈來愈重要。 公司藉由發行複數

表決權特別股、黃金股或當選一定董監席次特別股達成上述目的,並讓特別股股東掌控公司控制權,有可能造成特別股股東濫用控制權壓迫普通股股東的情形,因此這三種特別股的發行與公司治理中保障少數股東的精神可能產生衝突,故本文將以複數表決權特別股、黃金股及當選一定董監席次特別股為討論核心,並試著以股東平等原則探討這三種特別股的界限。 本文除了介紹特別股的發展與基本概念,從股東平等原則出發說明特別股的應用與衝突,最後討論我國實務上對於特別股的應用與分析特別股在維持公司治理下應該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