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曾允君寫的 多用圖法典 保險法(3版) 和格法的 多用圖法典:保險法(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7-全國法規資料庫也說明:保險業 訂定其內部之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至少應包括並明定下列事項:. 一、聘用核保人員之資格、職掌範圍、在職訓練及獎懲。 二、受理要保書至同意承保出單之程序及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出版社 和學稔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羅俊瑋所指導 陳泓宇的 保險消費者之保護──以保險人義務為中心 (2020),提出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最大誠信原則、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適合性原則、締約前說明義務、及時理賠義務、事故調查義務、保險詐欺。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楊雲驊、葉啟洲所指導 孫蔚雯的 汽車保險詐欺樣態與防制對策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保險詐欺、汽車保險犯罪、保險詐欺罪的重點而找出了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預告「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 -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 ...則補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7條、第18條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多用圖法典 保險法(3版)

為了解決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的問題,作者曾允君 這樣論述:

  本書以簡明生動的圖表,逐條闡釋保險法條中的觀念重點   包含:   Basic:立法沿革、現行條文、條號、簡旨、修正前條文、修法理由   Advanced:條文解說、名詞解釋、要件分析、相關爭點、裁判函釋   ※解說:重要條文都有作者深入淺出的解說與提點,讓冰冷僵化的法條文字變成活生生可理解的內容,讓讀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名詞解釋:條文每個字都認識,合起來卻看不懂什麼意思?簡明扼要的名詞解釋,掌握關鍵定義,大幅降低閱讀障礙!   ※要件分析:透過大量的「心智圖」、「流程圖」、「樹狀圖」將爭點、流程、概念、立法評析等內容一一圖表化。利用圖形記憶法幫助

讀者建構深刻化、體系化、快速化的記憶模式。   ※實務見解:精選重要實務見解,並貼心標示重點字句,帶領讀者透過具體事例思考抽象的概念,進而加深對法條的理解與運用。  

保險消費者之保護──以保險人義務為中心

為了解決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的問題,作者陳泓宇 這樣論述:

按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契約雙方均需本於善意行事,我國雖沒有明文,但其仍為解釋我國保險體制相當重要之原理原則,觀察英國在1906年海上保險法第17條已對於最大誠信原則有所規範,但其嚴苛的法律效果,無論是在保險人或被保險人違反時均有不公平之情形,在消費者保險中問題更顯得嚴重,因此英國在2012年及2015年針對保險人跟被保險人的權利義務做出調整,尤其是透過修正告知說明義務來平衡雙方的資訊地位,足供我國做為參考,第二章主要說明英國近年來對於最大誠信原則適用之轉變。保險乃金融商品之一種類型,對於各方面實力均優於消費者之保險公司,難期待消費者有對等的締約地位,因此應要求保險人付出更多的注意,來平衡雙方地

位不一致的情形,且觀察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的資料,因為保險業沒有確實履行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9條適合性調查和第10條締約前說明的義務,產生了不少爭議,此為本文第三章跟第四章主要說明之內容。最後在發生保險事故後,為迅速填補被保險人之損害,避免造成更多之損失,保險人是否在合理時間內給付保險金乃重要之課題,為防堵保險人惡意拖延損害之估計而遲延理賠,應課予其一定之事故調查義務,此將涉及保險法第34條及78條之解釋,為本文第五章探討之主要內涵,另為避免保險成為被保險人詐欺獲利之手段,保險詐欺制度亦將於本章一併介紹。

多用圖法典:保險法(2版)

為了解決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的問題,作者格法 這樣論述:

  本書以簡明生動的圖表,逐條闡釋保險法條中的觀念重點   包含:   Basic:立法沿革、現行條文、條號、簡旨、修正前條文、修法理由   Advanced:條文解說、名詞解釋、要件分析、相關爭點、裁判函釋   ※解說:重要條文都有作者深入淺出的解說與提點,讓冰冷僵化的法條文字變成活生生可理解的內容,讓讀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名詞解釋:條文每個字都認識,合起來卻看不懂什麼意思?簡明扼要的名詞解釋,掌握關鍵定義,大幅降低閱讀障礙!   ※要件分析:透過大量的「心智圖」、「流程圖」、「樹狀圖」將爭點、流程、概念、立法評析等內容一一圖表化。利用圖形記憶法幫助讀者建構深刻化、體系化

、快速化的記憶模式。   ※實務見解:精選重要實務見解,並貼心標示重點字句,帶領讀者透過具體事例思考抽象的概念,進而加深對法條的理解與運用。   作者簡介 格法   北大法研所碩士(財經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民間公證人高考及格   人身保險代理人普考及格   財產保險經紀人普考及格   不動產經紀人普考及格   現為執業律師   格法,音譯自“Gefahr”,即指危險,而危險可指一種不確定性。經濟上之危險,或可藉保險予以分散,惟其他人生危險如何分散,並無明確答案,或有透過求神問卜探求指引;或有藉由求教方家尋求建議,個人認為或得以劃定目標(目的)、擇定方法(手段)及堅定執行(

毅力)等方式降低之。以考試為例,即應設定欲考取之目標、選擇具效益之計劃及書籍,並持之以恆貫徹之,信終得窮盡法律蘊含之邏輯與神髓,順利消弭此項危險,此或亦可謂為「格法」另一文義意涵。當然,若享受危險所蘊含之不確定感,或無庸嘗試消除之,順性觀其轉為確定之結果,既屬自己所選,相信亦將為好的結果!希望各位能順利度過各項人生旅途中的危險(相信我,考試所附隨的危險是可以最明確知道如何消弭的)! Chapter 1 總則 第一節 定義及分類 §§ 1~ 13 006 第二節 保險利益 §§ 14 ~ 20 022 第三節 保險費 §§ 21 ~ 28 030 第四節 保險人之責任 §§ 29 ~ 34 

040 第五節 複保險 §§ 35 ~ 38 047 第六節 再保險 §§ 39 ~ 42 053 Chapter 2 保險契約 第一節 通則 §§ 43 ~ 54-1 055 第二節 基本條款 §§ 55 ~ 65 069 第三節 特約條款 §§ 66 ~ 69 082 Chapter 3 財產保險 第一節 火災保險 §§ 70 ~ 82-1 084 第二節 海上保險 §§ 83 ~ 84 094 第三節 陸空保險 §§ 85~89 096 第四節 責任保險 §§ 90~95 098 第四節之一 保證保險 §§ 95-1~95-3 106 第五節 其他財產保險 §§ 96~100 109

Chapter 4 人身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 §§ 101~124 114 第二節 健康保險 §§ 125~130 140 第三節 傷害保險 §§ 131~135 146 第四節 年金保險 §§ 135-1~135-4 152 Chapter 5 保險業 第一節 通則 §§ 136~150 155 第二節 保險公司 §§ 151~155 218 第三節 保險合作社 §§ 156~162 219 第四節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 §§ 163~165 221 第四節之一 同業公會 §§ 165-1~165-7 225 第五節 罰則 §§ 166~173 226 Chapter 6 附

則 附錄 .保險法施行細則 .合作社法(節錄)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節錄)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節錄)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節錄)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節錄)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節錄)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節錄) .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節錄) .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節錄)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日額型)(節錄)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條款(節錄) .一般責任保險基本參考條款(事故發生制適用)(節錄)   二版序   本次改版因應本書作為檢索用書籍之核心定位,就近年來保險法多次修正內容予以更新,並通盤檢視全書內容,增列多則圖示以強化圖形化理解與記憶、補充

數項不同考試項目之歷屆考題索引,並增刪潤飾舊有文字,內容可謂更臻完整與精要,相信可作為保險法基本知識之學習、保險相關考試之準備及實務工作之檢索等之基礎素材。   本書為筆者第一本著作,得有機會就之再為檢視與增補,首應感謝各位讀者肯定與支持,祈本書確有帶給各位實質之助益。應併重予以感謝者,係曉玉學姊所領導之學稔團隊,用心繪製各幅達意之圖示,將艱澀法律文字轉化為平易且生動之萌貓,傳達進各位閱覽本書讀者之腦海,相信已達活化學習並使法律脫離生硬窠臼之效。   於本書改版之際,筆者生活中之危險實現而帶來重大轉變。人生或無所謂必然而係充滿不確定性,祈故人終得良好歸宿,擇良憶埋藏心田,惜現下戮力落實,許

消弭未來危險於未然,謹藉此序為己誌記與展望。 格法 誌於2018年8月10日 盛夏麟光小殼

汽車保險詐欺樣態與防制對策之研究

為了解決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的問題,作者孫蔚雯 這樣論述:

我國並無針對保險詐欺有明確的統計數據與專門立法,根據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於2020年12月第十九期防制保險犯罪研討會中指出,台灣的2019年保險犯罪黑數,估計損失金額達105億元,其中汽車險約佔理賠金額的4.61℅(27.5億元),但實際透過司法系統定罪的案件與犯罪所得遠低於這個數字,可見我國保險詐欺犯罪仍有深入研究及提供具體對策之必要。探究世界各國與我國的保險詐欺案例,普遍都存在著搜證不易的情形,包括法律規範內容不夠具體,以致警方搜證不易;保險業者在高度監理環境下,擔憂司法程序冗長影響商譽與股東、保戶的信心;同時,產險市場近年高度競爭,為爭取業績與客戶,不斷推出新商品與服務,也可

能忽略了大宗業務所帶來的犯罪風險。主管機關與防制機構在資源有限與無實質偵查權力的狀況下,僅能以研討會等方式宣導防制保險詐欺之方法,不易達成業者共同協力防制之共識與資源投入,對於保險詐欺損害之預防與犯罪防策對策之提出無具體成效。本研究藉由過去文獻與學者研究內容,參考各國防制法規與現況,分析產險業者實務作業中可能發生保險詐欺之類型與犯罪手法,提出符合產險業經營與現行科技發展潮流之防制對策與制定保險詐欺罪之具體建議,期能提供產險業者內部管理及立法機關修訂法令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