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因素留職停薪勞健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個人因素留職停薪勞健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寫的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和鄭正一的 勞保實務教戰100%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留職停薪還能繼續參加勞保嗎? 勞保局一次說清楚也說明:勞保 局進一步解釋,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因傷病請假期滿仍未痊癒者,如經公司准許留職停薪的話,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即可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社會福利研究所 李妙純所指導 夏志方的 社會工作者壓力、工作滿意度及薪資滿意度 之相關性 (2020),提出個人因素留職停薪勞健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社會工作者、工作壓力、工作滿意度、薪資、薪資合理性。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政治學系政府與公共事務碩士在職專班 徐千偉所指導 賴培穎的 我國政府機關育嬰留職停薪政策執行影響因素分析:以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員為例 (2016),提出因為有 育嬰留職停薪、育嬰假、育嬰津貼、政策利害關係人、政策工具、政策執行影響因素的重點而找出了 個人因素留職停薪勞健保的解答。

最後網站留職停薪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則補充:1. 一般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經徵得原投保單位的同意,才可以繼續在原投保單位投保,但不得調降投保金額,原投保單位毋須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若原投保單位不同意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個人因素留職停薪勞健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為了解決個人因素留職停薪勞健保的問題,作者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 這樣論述:

  以前加班是領加班費,修法後只能選補休?   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例假、休息日跟平日的算法都一樣?   謬論一   休息日加班現採「核實計算」,休息日只來工作一小時後請病假,只給一小時休息日延長工資即可?   A:錯,後續未工作的約定時數,則須依該假別及時數給薪!   謬論二 公司不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嗎?   A:錯,公司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只是資遣的原因及理由,不可以是因為該女性員工懷孕而資遣。   謬論三   勞工已於工會、漁會加保或已加保農保,就不用再加保勞保?         A:錯,只要是受僱勞工,縱使短暫工作,還是為其加保勞保。   謬論四  

論件計酬工,不適用一例一休制度?                        A:錯,論件計酬工一樣適用。   謬論五    勞資會議有開就好?         A:錯,勞資會議開會仍需遵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定事項。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不論是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還是在職災問題上勞工的權益及雇主的義務,都有詳細的計算與說明。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勞資專家。

社會工作者壓力、工作滿意度及薪資滿意度 之相關性

為了解決個人因素留職停薪勞健保的問題,作者夏志方 這樣論述:

由於日益上升的工作壓力及持續低薪環境,社會工作者的離職率居高不下、工作士氣低落,因此,本研究擬探討社會工作者壓力、工作滿意度及薪資滿意度之相關性。本次研究採立意抽樣,寄發512份紙本問卷,回收399份,回收率77.92%及使用網路Google表單問卷,回收285份,再剔除無效問卷4份,合計有效問卷680份。接著以描述性統計、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皮爾遜積差相關及複廻歸分析等統計方法,分析與整理研究資料。 本研究發現,社工的工作負荷偏高及中度滿意度,分別為3.01及2.73分(極小及極大值為1、4)。有43%左右的受訪者認為薪資不合理;實際月薪與預期薪資之間的差異平均為2,000元左右,

但有7.4%的人認為差異高達10,000元以上。複廻歸分析顯示,工時愈長,壓力愈大(β=1.914, S.E.=0.615)、滿意度愈低(β=–0.881, S.E.=0.220)。當工時越長,薪資的預期差異越大(β=552, S.E.=174)、受訪者認為薪資越不合理(β=–0.477, S.E.=0.069)。工作壓力與預期薪資差異呈現正相關(相關係數ρ=0.127, p

勞保實務教戰100%

為了解決個人因素留職停薪勞健保的問題,作者鄭正一 這樣論述:

  勞工保險條例、各項給付標準與請領手續複雜多端,常使得勞工在難以理解的情況下,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勞工保險的社會救濟功能從而大打折扣。本書作者教授勞工保險業務經驗豐富,以上課精闢的內容為基礎,將勞工保險法律規定分成六章,依序為:導論、勞工保險概論、勞工保險給付、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就業保險法,並蒐集大量實例深入解說,以淺顯文字配合完整的圖表、證明書、申請書、行政函釋,幫助讀者突破法條深奧的外殼,實地運用,爭取自身權益。

我國政府機關育嬰留職停薪政策執行影響因素分析:以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員為例

為了解決個人因素留職停薪勞健保的問題,作者賴培穎 這樣論述:

我國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統一的法律規範始於民國86年訂定的「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但六個月育嬰津貼發放卻遲至民國98年8月1日才開始實施。該項政策規劃之初即為使公務人員能夠兼顧工作與照顧家中年幼子女,平衡職場與家庭照顧之雙重壓力;又其實施之今已20年有餘,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政策執行過程中不同利害關係人如何看待與評價,政策工具的選擇與運用是否發揮政策順服的效果,又真正影響公務人員是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關鍵因素是甚麼?種種問題都值得更進一步深入探討釐清。本研究選擇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員作為研究個案,採用次級資料分析及一對一半結構式的面對面深度訪談方式進行資料蒐集,再藉由政策執行影響因素、政策工具

及政策利害關係人等理論設計研究架構及分析、詮釋資料。本研究將影響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意願的因素分為「職場環境外部因素」及「個人家庭內部因素」兩大類別,研究發現職場環境外部因素部分較具影響力者為主管對育嬰假的支持程度及育嬰假對未來升遷的影響;個人家庭內部因素較具影響力者為家庭經濟能力、小孩的狀況、價值觀及是否有其他照顧人力。整體而言,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的決策過程中,個人家庭內部因素的影響力超過職場環境外部因素。本研究最後統整分析16位受訪者的訪談意見並回顧政策執行脈絡後,提出以下幾項政策建議:一、建立職務代理人資料庫,增加機關媒合到適合的職務代理人。二、建立主管職位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代理機制並

提高主管之間代理業務的薪資補貼。三、針對代理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人的現職同仁提供升遷評分表加分的獎勵。四、提高育嬰津貼給付數額或延長給付月數。五、建議修正陞任評分標準表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經歷、表現按實際在職月數依比例計分,降低對申請人參加甄選時的不利影響。六、增加育有學齡前子女、家庭有密集性照顧需求者的家庭照顧假。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政策實施至今,雖有將政策適用對象放寬至所有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的公務人員及發放六個月本俸六成的育嬰津貼的重大突破。但政策執行過程中仍衍生各利害關係人因承擔不同政策執行成本所導致的衝突與矛盾,其最根本的癥結依然回歸政策並未解構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框架及解決各利害關係

人的困境。從受訪者訪談意見中發現推廣「母乳親餵政策」強化了以女性公務人員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主體的結果,多數女性公務人員因育嬰留職停薪離開職場、失去工作表現與升遷機會。男性公務人員囿於性別刻板印象不敢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選擇退出家庭照顧角色維持經濟支柱的角色。單位主管及同事則因難以負荷的業務衝擊對政策心生質疑及反彈,致使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過程中需考量許多職場上的潛規則。如此種種,都是現階段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政策的未竟之業,需要透過更細緻的政策設計及討論來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