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規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規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隆昌寫的 企業營運節稅帳本(四版) 和張進德的 企業租稅法律風險管理實例分析(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辛苦收集的憑證,對於節省營業稅跟營所稅有幫助嗎? - 濬宇 ...也說明:(1)【打上統編的發票】:表示蓋有免用統一發票章之收據,是不可以扣抵營業稅的 ... 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會計與資訊科技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阮金聲所指導 張勝彥的 影響用戶使用台電公司電子發票平台意向之研究 (2016),提出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規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子發票、科技接受模式、信任、知覺風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葛克昌、黃銘傑所指導 蔡孟彥的 稅制設計與中小企業經營日本法對於中小企業稅制規範之啟示 (2014),提出因為有 公平稅制、中小企業、租稅減免、書面審核、緩課、投資抵減的重點而找出了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規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小規模營業人營業額20萬以上還是可以使用收據,有例外嗎?則補充:○○免用統一發票認定條件放寬目前稅法對於免用統一發票的特定行業,過於狹隘,因此五區國稅局已經原則同意,只要符合大眾消費定義的店家,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者,以超額查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規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企業營運節稅帳本(四版)

為了解決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規定的問題,作者林隆昌 這樣論述:

  企業營運的整體節稅包括營業、盈餘分配及股權移轉等三個階段,企業主的節稅應就三階段全盤考慮。本書為協助企業主可以作好整體節稅,特別從營業、盈餘分配及股權移轉三個階段設計、說明,相信本書可以幫助您有效而整體地節稅。   本書在規劃工具的解說方面,其範圍包括:境內投資公司、境內書審公司、境外公司、OBU存款帳戶、信託及人壽保險等;討論涉及的稅目包括:營業稅、印花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贈與稅及遺產稅等。同時以規劃性的討論為主要結構,內容對企業主整體節稅極具參考價值。   且針對已修正或將修訂的所得稅法、股利稅制、未分配盈餘課稅、遺產及贈與稅法、國際租稅通報、美國肥

咖條款、我國反避稅條款、洗錢防制法、海外資金回台課稅及印花稅條例等重要法規加以解說。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規定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50125中天+中視 收取帶看費 房仲將社區列黑名單 降低成交率
影片網址→http://youtu.be/iDaJdw48Amk

感謝記者 林欣潔&董佑駿、榮孝洋&梁銘志&潘立勇的採訪,

國稅局表示,收取帶看費如果每個月收入超過20萬得辦營業登記,不滿20萬雖然免開統一發票,但只要總收入超過4萬元,通通得繳1%營業稅。

另外,我們房仲業有一個不成文的「默契」,只要哪個社區有要收帶看費,房仲為了不想繳帶看費,在第一時間跟客戶介紹時,為了避免客戶產生興趣,就會講那個社區的缺點,久而久之,成為在地區域的黑名單社區,

所以,房仲同業檢舉社區大樓涉嫌逃漏稅頻率日增,為了給自己住的社區留下好名聲,建議還是取消收取帶看費這種不合理的規定吧!

中天新聞報導……↓

假日也要勤跑,客戶勤看房,房仲帶看超拼,因為有的房子得收帶看費,每去一間就得被剝皮一次,只好更拼命。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有些大樓甚至是一旦你成交了之後,還要跟你的公司收1~2萬不等的基金。

收帶看費,這一兩年興起,某些社區規定看房得收50~1000元不等的費用,名義上是要清潔管理跟電梯使用的電費,但房仲抱怨有時不見得拿得到收據,甚至收據上寫得名目「不一定」是帶看費,桃園就有一位陳姓房仲,就亮出自己收到的帶看費收據竟然寫的是「停車費」。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它的名目都是寫清潔費。

不只房仲抱怨,這位黃姓屋主也透露曾遇到帶看費糾紛,還有屋主表示常常毓到社區要收帶看費導至房仲減少帶看等狀況,降低房屋成交機率,帶看費爭議大,不過對此也有其他人持反對意見,認為社區管理還是有其必要性。

不過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於「銷售勞務代價」,應該依照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否則會涉及逃漏稅。只是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到底費用該歸屋主還是房仲,恐怕又成了一大問題。

中視新聞報導……↓

房仲帶看屋往往會被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這樣的費用百元起跳,更高檔得還有喊價到1000元,又以酒店式管理的房子居多。

管委會巧立名目,儘管開收據,不過上頭寫的不是帶看費,而是清潔費,或是停車費,有些房仲向屋主收取不到費用也只能自行吸收。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有要收帶看費的房子,房仲帶看的頻率極低,除非客戶主動要去指定看這棟,不然基本上客戶問這棟,我們就會說這棟房子哪裡不好。

帶看費遊走法律邊緣,有時甚至還會轉嫁到賞屋民眾身上,政府應該要立法規範。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4891845

影響用戶使用台電公司電子發票平台意向之研究

為了解決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規定的問題,作者張勝彥 這樣論述:

因應103年10月20日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臨時提案決議,為擴大推動使用統一發票並保障民眾兌獎權益,要求公用事業採用電子發票。財政部業於104年3月9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刪除第4條第14款公用事業經營本業部分得免開統一發票之規定,並自105年1月1日施行。據財政部統計,公用事業每年開立收據張數約6億張,為配合前揭條文修正及響應節能減碳,並降低公用事業開立統一發票成本,規劃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並以開立無實體統一發票為目標。而公用事業之範圍含經營供應電能、熱能、給水之營業。例如電力、電信、煤氣(天然氣)、自來水等事業。台灣電力公司為公用事業之龍頭,為配合政府

政策「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建構台電公司電子發票平台,提供用戶查詢發票號碼及中獎發票、載具歸戶等功能。本研究以科技接受模式為主要架構,結合信任、知覺風險等外生變數,針對一般用戶使用台電公司電子發票平台中的查詢發票號碼及中獎發票、載具歸戶之意向進行探討。經對曾經持台電繳費通知單或繳費憑證並使用過台電公司電子發票平台之一般用戶(自然人)進行問卷調查,共得有效問卷265份,經採用結構方程模式進行驗證得知研究結果如下:1.「信任」對「知覺易用性」、「知覺有用性」有正向影響。2.「知覺風險」對「知覺易用性」、「知覺有用性」有負向影響。3.「知覺易用性」對「知覺有用性」、「使用態度」有正向影響。

4.「知覺有用性」對「使用態度」、「行為意向」有正向影響。5.「使用態度」對「行為意向」有正向影響。本研究除驗證學術理論外亦期能提供政府與公用事業引進創新資訊系統及推動電子發票策略上參考與建議。

企業租稅法律風險管理實例分析(二版)

為了解決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規定的問題,作者張進德 這樣論述:

  本書內容為針對四十年來,企業界釐訂各種租稅規劃類型,以及財稅機關對這些租稅規劃之查核技術及發布解釋令予以防杜加以敘述。以實例分析企業之逃稅、避稅、節稅之操作,並指出其規劃不當之處。讀者閱畢本書即能輕而易舉地在合法範圍內做好租稅法律風險管理操作,而此操作技術,乃作者累積四十年從事稅務工作經驗以及集會計、法律專業整合之結晶。

稅制設計與中小企業經營日本法對於中小企業稅制規範之啟示

為了解決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規定的問題,作者蔡孟彥 這樣論述:

以最近在國外逐漸受到重視之中小企業憲章之主張而言,即強調要傾聽中小企業之聲音、建立公平稅制;促進其創意之發揮、強化其家族經營之意義與事業繼承之順利。而相同的意見也出現於歐洲版之小企業憲章中。亦即,注重中小企業之特質、傾聽中小企業之需求以及設計一個對於中小企業友善之法治環境,乃是許多先進國家近年來所注意之課題。 台灣的產業主力乃是建立於為數龐大的中小企業上,以2012年為例,中小企業之家數已達1,279,784家,其在產業結構中亦佔97.63%之高比例,產值為11兆3818億元,占全部企業產值之30.23%,雇用人數則是占全國就業人口的78.12%。而在此等以中小企業為主力之產業結構下

,法律對於我國的中小企業提供如何之環境?現行規定下,對於中小企業之相關規範是否足夠?是否已顧及到中小企業之特性?就我國之產業結構而言,中小企業乃是主力,但我們現行之稅制設計是否能讓中小企業順利地繼續延續下去?我國稅捐實務之發展似乎與其他國家之做法有所不同。 中小企業固然具有較靈活之經營模式,但與大企業相比較由於其欠缺經濟規模,以至於在市場經濟上往往成為較弱勢之一方。政府若基於憲法規範之要求,必須對於中小企業提供一定之制度協助,例如以租稅優惠之方式促使其成長發展,在制度設計上即必須考量中小企業所具有之特性,方可達成政策目的。 因為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結構下,具有相當重大之影響性與肩負相

當重要之任務,且目前相對於就大型企業之研究而言,有關中小企業相關法制之研究,仍屬有待努力之領域,此為本文之所以將中小企業做為研究對象之原因,期望可以從稅法領域出發,使中小企業之法制得以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