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經費核銷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人民團體老人會向本所申請經費、核銷相關表件 - 水里鄉公所也說明:01_本鄉老人團體辦理活動申請表 (請點擊下載). 02_申請補助計畫書參考格式 (請點擊下載). 03-水里鄉公所領據 (請點擊下載). 04_補助支出明細表(範例) (請點擊下載).

開南大學 觀光運輸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陳桓敦所指導 李斐菲的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對花蓮地區原住民族部落觀光產業的影響 (2019),提出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經費核銷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共政策、永續發展、部落觀光產業。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 胡中宜所指導 郭育伶的 地方政府結合非營利組織推動社會福利之協力經驗 (2019),提出因為有 地方政府、非營利組織、公私協力、社會福利、方案委託的重點而找出了 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經費核銷表的解答。

最後網站扯!4部會核定2.2億補助69家問題社團- 政治- 自由時報電子報則補充:實際核銷1.4億以經濟部最多中央政府去年補助民間社團總計超過三七八億元, ... 審計部表示,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建置的「全國性人民團體資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經費核銷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對花蓮地區原住民族部落觀光產業的影響

為了解決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經費核銷表的問題,作者李斐菲 這樣論述:

交通部觀光局制定「2030觀光政策白皮書」,以「觀光立國」為觀光發展願景,以深度旅遊為在地觀光的永續發展。顯然原鄉再造的未來願景就是推動部落觀光產業,觀光產業可以結合文化、飲食、民宿、農林環境等作為內涵,設計成一套具有在地特色的遊程,讓觀光客進入部落,人潮帶來錢潮,帶來就業的機會,藉此吸引青年返鄉,增加未來青年回流社區創業的動機,有效解決獨居老人比例偏高、老人照顧的問題、隔代教養的問題。當然,部落觀光也帶來對部落傳統文化的衝擊、甚至是髒亂與利益衝突,這都是部落觀光產業發展需要正視的課題。 為了解部落在推動觀光產業過程中和對於政府「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政策的框架下的影響,本研究採質

性研究,資料蒐集方法採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研究對象的選擇以參與多元方案的計畫經濟型的2個單位:太巴塱部落、奇美部落。2個單位藉由勞動部長期性計畫的經營已陸續有8年,皆以阿美族傳統文化為根基,以原住民文化為號召,提出部落體驗來推動觀光產業,在同樣的起源與條件下,族人對於推動觀光產業真實的內心感受為探就重點。 研究結果將受訪者的關心的問題歸納為三大項目:一、 推動的動機與建立共識的過程與作法(一) 啟動階段受到政府計畫的影響。(二) 推動觀光產業希望能解決部落的問題或找回原住民傳統文化。(三) 穩定的人事讓組織得以繼續運作。(四) 找出部落特色以規劃觀光行程。(五) 族人對推動部

落觀光產業初期的心態以觀望居多。二、 推動部落觀光產業的管理機制(一) 欠缺資源整合,各自為政。(二) 中高齡人力成為主流,青年返鄉意願低。(三) 電腦文書行政能力不足,影響業務推動。(四) 行銷方面雖有輔導團隊協助,但仍感不足。三、 永續發展上的成效(一) 在經濟層面上,創造部落穩定就業機會仍然有限。(二) 在社會層面上,盈餘回饋的比例不高。(三) 在環保的層面上,仍有部落環境受到破壞。 除此之外,本文提出三個主要的問題加以討論並提出建議:一、 讓部落拿回話語權跟主導與擴大族人參與。二、 以部落為搖籃作為培養人才的場域。三、 政府在部落推動觀光產業仍需陪伴支持並

繼續輔導。

地方政府結合非營利組織推動社會福利之協力經驗

為了解決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經費核銷表的問題,作者郭育伶 這樣論述:

因應各項福利服務急速擴張、市民對社會福利之高度期待,在政府部門人力編制未能同步擴增下,結合非營利組織引進民間資源投入社會福利,遂成為擴大服務量能與彌補福利缺口之具體解方,然實務中各地方政府公私協力發展情形態樣多元,部分縣市亦面臨社會福利供應者不足困境,本研究嘗試以T市地方政府推動社會福利公私協力經驗為主體,透過文獻分析及深度訪談8位公部門及11位非營利組織業務主管及工作同仁,從而瞭解該市公私協力參與情形、協力過程挑戰與困境,並尋求強化協力誘因之具體策略,期能逐步建立友善協力合作環境。茲將本次研究發現摘述如下:(一)公私協力影響因素:地方政府係衡酌是否涉及公權力行使、業務風險程度高低、例行業務

或創新業務、委託經費及人力成本,作為是否委託民間辦理之考量。而非營利組織則以組織理念與未來發展性為最主要評估因素,其次為委託經費及委託條件。(二)公私協力挑戰與困境:首先對政府部門而言,資源建置面臨合適受託者匱乏、預算有限、缺乏合適公有館舍及民間團體服務量能不均;管理作為則面臨部分方案推動成效有限、執行理念分歧、經費核銷不實、勞權意識提升等議題;而對非營利組織而言,在資源建置面,又以專業人力招募困難為協力過程最大瓶頸,其他面向包含委託經費不足、跨單位協調聯繫缺乏整合、承辦更迭頻繁、授權空間有限、行政程序繁瑣、資訊落差斷層及執行認知落差等推動困境。(三)強化公私協力之具體策略:在資源建置面,可藉

由分級培力輔導措施、放寬專業人力聘用資格、提供適足委辦經費、強化資訊公開透明、擴大資源連結與跨域整合;管理作為透過提升公部門承辦行政支援、增進服務過程友善性、研訂共通性準則及標準化程序、調整標案作法與成效評估模式、研訂勞動制度變革配套措施等,皆能提高非營利組織參與誘因。研究建議方面,建議政府部門可著力於增加民間團體人才招募誘因與利基、持續強化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功能、逐年檢視委託經費合理性、穩定現有協力團體合作關係、提高新團體合作意願、簡化行政流程與文書作業。針對非營利組織方面,建議可逐步建立組織內部育才留才措施、落實組織內部財務控管機制以及持續提升組織專業服務量能等面向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