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不負瑕疵擔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屋主不負瑕疵擔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TiN寫的 日本買房關鍵字:日本宅建士教你赴日置產一定要懂的50件事 和許哲瑝的 連房仲都說讚!許代書教你從買賣到繼承的房地產大小事:80%的人都不知道的,不吃虧、不受騙的房地產眉眉角角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買屋糾紛~屋子漏水無法交屋,透過仲介購買的房子,當初簽訂買賣 ...也說明:針對屋主不願意一同討論修繕方法,要我們只接受他的修繕結果,我們該怎麼辦? 4.屋主的帶的風向, ... 等瑕疵)如有上述情事,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賣方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想閱文化有限公司 和財經傳訊所出版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 陳荔彤所指導 莊尚軒的 我國強制執行程序實務上拍定物之研究-以瑕疵擔保責任為中心 (2009),提出屋主不負瑕疵擔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拍定物、瑕疵擔保責任、危險負擔、兇宅、誤賣第三人之物、標的物滅失。

最後網站賣厝阿明/什麼是現況交屋?什麼情況下可以現況交屋? - 房地產則補充:根據《民法》354條,賣屋者必須負起瑕疵擔保的責任,買賣雙方的契約不能凌駕於民法位階之上,因此就算是契約上有加註”現況交屋”,只要買方在交屋後5年內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屋主不負瑕疵擔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日本買房關鍵字:日本宅建士教你赴日置產一定要懂的50件事

為了解決屋主不負瑕疵擔保的問題,作者TiN 這樣論述:

  2013年,安倍經濟學射出了三支箭,再加上同年申奧成功,引爆了台灣人對日本房地產的爆買潮。當時,在台灣專營日本不動產買賣的業者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其中也不乏老牌房仲企業加入戰局。時至2022年,日圓大幅度貶值至20年來新低價位,再度引爆了外資瘋搶日本不動產的狂潮。同時,因為疫情封控等因素而急欲出逃的中國富裕階層,不,甚至連中產階級,都眼見機不可失,趁機入市搶日本房。另一方面,因為後疫情時代的通膨以及供需失衡,東京精華區的房價早已突破了90年代泡沫時期的新高點。在這樣的環境之下,究竟日本的不動產還能不能買?應該要怎麼選?投資難度更甚以往!   本書的作者TiN長期居住在東

京,是資深房產投資家,也是位擁有日本不動產經紀人「宅建士」證照的日本房市專家。曾於台灣出版過三本東京不動產投資的相關書籍,這些書籍當時還被機構投資家以及專做日本線的房仲人員視為是入行的基礎教科書。此外,這三本書也幫助了許多當時赴日買房的投資者深入了解市場、閃避掉了許多風險。   後疫情時代,作者再次以尖銳的觀點、在地的視角、並結合最新趨勢,撰寫了《日本買房關鍵字》與《日本買房大哉問》兩書。本書《日本買房關鍵字》內容詳細分析在日本購買房屋時,有怎樣的產品可以選擇;交易過程時,會遇到怎樣的問題;房屋與土地有怎樣的法令限制;買房時,如何選擇建商以及房仲業者...等。同時,本書也詳細介紹投資時,不可

不懂的一些基本財務知識。   本書總共五大篇,50個關鍵字。這些都是在日本買房時,非常重要的基本觀念與知識。內容不浮誇、不勸敗、不唱衰、不高談闊論教你如何炒房賺大錢,但告訴你,日本買房不能不懂的知識與不可不知的風險。在你花上千萬日圓赴日買房前,不妨先花個幾百塊台幣購買這兩本書,就當作是日本買房前的「重要事項說明書」。相信這兩本書一定能幫助讀者更加了解日本不動產市場的整體輪廓,買屋決策時,能夠掌握全局、趨吉避凶。也期望各位讀者讀完本書後,能夠買到心中理想屋、投資順利賺大錢!   一、自住篇~我在日本有個家   有土地的透天厝比較好?塔式住宅比較炫?   本篇告訴你,日本有錢人喜歡哪種產品,你

又適合哪種產品!   二、實務篇~交易過程全攻略   如何慎選幫你服務的業者?日本又有哪些口碑優良的大建商?   筆者為你破解,怎樣的格局才是好屋,交易流程有哪些細節需要留意!   三、算計篇~財務知識不可少   投報率越高越好?如何善用槓桿與套利交易獲取巨大財富?   投資並不像你想得這麼單純,有些小知識,你不能不懂!   四、法令篇~法條規則很重要   權力關係怎麼看?法令限制知多少?   買房,一定要了解這些「你以為你懂,但其實你不懂」的法條與規則   五、投資篇~日本置業當房東   投資產品百百種,哪種產品會賺?哪種產品必賠?   本篇教導讀者如何從五花八門的投資產品中,挑選出

最適合自己的物件! 本書特色   ◎華人圈最專業、詳細的日本置產工具書   ◎產品・法條・財務計算,詳細剖析!   ◎達人親授,教你選間理想的房屋。   出版過多本東京買房暢銷書籍,且擁有日本不動產經紀人「宅建士」證照的房市專家TiN,告訴你買日本房該怎麼買! 專文推薦   官柏志|株式会社LANDHILLS董事長   黃逸群|東京都心不動產董事   廖惠萍|東京房東網集團會長   顏博志|海內外房產專欄作家   (依姓氏筆畫排序)  

屋主不負瑕疵擔保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60810蘋果掀房事第73集-凶宅大哉問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spWzZM4dCc

主持人─鄭婷方、陳宥里
來賓─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經理陳泰源、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
【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
答:
1.租賃合約都會附加一條「凶宅條款」,出租期間,若發生凶宅,房客或房客的直系親屬需賠房價的20%,房屋價值由公正第三方認定。
2.買凶宅險。

【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
答:法律標準嚴格,必須陳屍在專有處才行,主建物、附屬建物,如果是其他公設區域,不算凶宅。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
答:可以啊?為何不可?過去不都發生過判例了?
租屋跳樓變凶宅
2011年11月20日,台中市王姓老翁在租屋處墜樓死亡,林姓房東認為王某是自殺身亡,致其房子成為凶宅而減損價格,提告要求王某家屬賠償賣屋價差140萬元;一審認為凶宅影響房價是主觀因素造成,缺乏因果關係下駁回,但台中高分院認為,老翁自殺與房屋跌價有關,判家屬應賠償66萬元定讞。

【到底凶宅是怎麼認定?】
資料來源─徐佳馨最新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答:
內政部於97年7月24解釋「凶宅」認定標準,以便明示於不動產說明書中,減少紛爭。

「本建築物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係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不包含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即在專有部份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104年10月,房仲業者開始使用的不動產說明書更具體指出,凶宅是「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也讓凶宅定義更為具體化。

舉個例子:某人從七樓跳到一樓,一樓是老張家後院,老張家和七樓都是凶宅,要是一樓是中庭花園,那就只有七樓是凶宅,但如果某人在家被殺,從家裡爬出來到電梯門口斷氣,那麼,七樓也不算凶宅。

【凶宅險,大家保的意願高嗎?值得保?】
富邦「特定事故房屋跌價保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於承保住宅內自殺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跳樓自殺當場身亡,但未陳屍於該處(自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房屋內遭他人殺害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被殺害,但未陳屍於該處(他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住宅內10天以上被發現遺體

給付內容
◎跌價保額30萬元、清理費保額5萬元
◎跌價保額50萬元、清理費保額10萬元
註:清理費指超度誦經等法事

資料來源:富邦產險、《蘋果》採訪整理

【凶宅通常都便宜多少?】
答:法院過去的判例是房價約兩成,實際遇到的狀況賣家是折讓6~7折,買家的期望值是6~5折。不過,還是要看凶的程度如何?

若要購買凶宅,打幾折才會考慮購入?凶宅打5折 民調逾4成考慮買
9折 2.3%
8折 4.7%
7折 12.4%
6折 16.3%
至少打對折43.4%
低於對折18.6%
其它2.3%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可接受曾在幾年內發生事故的凶宅?】
1年以下10.9%
1~5年28.7%
5~10年37.2%
超過10年21.7%
其它1.6%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凶宅疑問TOP3】
1.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39.8%
2.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36.9%
3.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36.9%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顧問

【買房時,如何得知是否為凶宅?】
網路51.5%
問房仲41.5%
問鄰居或管理員84.1%
其它1.5%

陳泰源補充:建議不要只google關鍵字「社區名+凶宅」,要google「社區名+凶殺or自殺or他殺or刑案」這樣會比較更容易搜尋到。(來自徐佳馨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位於精華地段的凶宅,可以買嗎】
只要不介意凶宅,享受一樣生活機能,卻便宜入手,為何不能買?

【有人死在樓梯間、社區中庭有人跳樓死亡,算凶宅嗎?】
不算喔!要死在「專有部分」,若是公設、梯間,都不算。但如果跳樓到一樓中庭,如果中庭是住戶的專屬庭院,那一樓也算是凶宅喔!

【隔壁鄰居是凶宅,我家房價會被影響嗎?】
1.法律上是不會,但實際上多少還是會,有些人就是很介意,例如我實際的例子,我6月份原本成交一間房子,買家後來因為知道隔壁樓上有人從頂樓跳樓到中庭,連凶宅都不算,買家都介意,悔買,還被沒收斡旋金了。

2.房仲沒有主動告知「他戶」是凶宅的義務,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介意,麻煩主動問。

【法拍屋有可能是凶宅嗎?】
1.當然有可能是,發生「大眾銀行&莊明玉」事件之前,很多黑心投資客就是利用法拍市場來漂白凶宅。先用便宜市價買凶宅,然後故意不繳貸款,故意被法拍,法院不擔保物件瑕疵,是不是凶宅,根本不用告知。然後有些人以為只是因為單純的屋主缺錢被法拍,所以買到便宜,誰知道,事後才知道誤買到凶宅。

2.但自從2014年5月21修法過後,就比較有保障囉~
資料來源:法拍凶宅海砂屋 須公告→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1/35842908/

遭矇誤買悲劇 修法後可望避免
2014年05月21日

曾買到法拍凶宅的民眾莊明玉說,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何哲欣、蘇聖怡╱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案,將「凶宅」列為法拍屋須明確揭露的事項,未來法院拍賣不動產時,都要記載、公告該建物的相關資訊,包括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事項。曾買到法拍凶宅而無法向銀行貸款的台南民眾莊明玉說,修法方向非常好,讓制度更透明,以後才沒有糾紛,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銀行拒貸虧39萬
去年十一月,莊明玉繳了四十五萬七千元押標金,標下大眾銀行釋出的法拍屋,結果房屋竟是凶宅,她陸續找銀行貸款都遭拒絕,回頭找大眾銀行,也竟遭拒,只好棄標,還被扣了三十九萬元。莊女當時找綠委陳亭妃開記者會,痛斥銀行只會欺負小老百姓,其悲慘遭遇促成此次修法。

昨三讀通過的《強制執行法》規定,未來法院查封不動產時,查封筆錄要載明相關資訊,包括調查所得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及其他應記明之事項;法院拍賣不動產時,同樣也要公告上述相關資訊。

陳亭妃昨說,這是遲來修法,將來民眾面對法拍屋時,能有較對等資訊,減少買到凶宅的機率。

【購買凶宅,可以貸款嗎?】
要看銀行,很多銀行幾乎不給貸,有的勉強貸。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62099252

我國強制執行程序實務上拍定物之研究-以瑕疵擔保責任為中心

為了解決屋主不負瑕疵擔保的問題,作者莊尚軒 這樣論述:

回想1989年8月26日無殼蝸牛集體發起「無住屋運動」,其訴求是「家不是枷,居住是一種基本人權」,然而房價不合理的飆漲和財團恣意的炒作地產,造成一般人民無力負擔,因此「法拍屋」的選擇便提供人民希望!法拍屋迷人之處在於經由法律規定強制拍賣債務人之財產,所以能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買到物超所值的房屋。惟俗語說「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法拍屋的市場充滿著陷阱,比方說買受之標的物在點交時才發現與現況不符,甚至有滅失的情形,又不動產資訊的不透明,導致買受凶宅、海砂屋或有其他嫌惡設施,此時該如何救濟?此實為執行實務之難題!本文主要是探討我國強制執行程序實務上拍定物之瑕疵擔保問題,進行學術性的體系整理及實務裁判的

研析。按強制執行拍賣程序,拍賣物是否具有瑕疵,直接對於應買人之購買意願及拍賣價格影響甚大,亦間接影響債權人之債權滿足及債務人之債務清償,茍應買人買受有瑕疵之拍定物或買受之標的物業已毀損滅失、甚至誤賣第三人之物時,勢必預見日後會另起爭訟,此會造成法院拍賣之不安定性,降低人民對於法院拍賣之信賴。因現行法律關於瑕疵擔保部分規範過於嚴苛,實務運作過於狹隘,為迅速實現及保障當事人權益,本文提出關於拍定物之瑕疵擔保的制度上及實體上之建議,以減少當事人訴訟拖累,並確保法院拍賣之安定性及確實性,促進國家經濟繁榮。故而,本文為追求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實體上及程序上之保障,集結學術論述及參照與我國制度相近之外國立

法例,俾能對修法之方向提出前瞻性之建議,以期能振興司法信譽、提昇強制執行績效,並訂定強制執行法統一見解及實務操作,以落實強制執行程序貴在迅速之精神,亦希冀作為立法者日後參考。

連房仲都說讚!許代書教你從買賣到繼承的房地產大小事:80%的人都不知道的,不吃虧、不受騙的房地產眉眉角角

為了解決屋主不負瑕疵擔保的問題,作者許哲瑝 這樣論述:

  交易過程中,你的交易對手不打算設立履約保證專戶,要不要同意?   你賣房後幾個月,買方發現有漏水,你有義務理會他?不是交屋了?   買賣契約如何看?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為何?   簽約前,為什麼要調謄本?謄本重點在哪?產權乾不乾淨怎麼看?   父母要把房子過戶給你,要怎麼處理才好?如何節稅?   賣房子,你要專任委託或是非專任委託?   房地合一稅有節稅的方法嗎?   二○一八年的時候,有一個關於房屋買賣詐騙案的新聞報導,內容是說買方沒有透過仲介私底下找尋自售房屋的屋主,談妥價格後馬上找代書簽約跑流程,並在買方支付兩成訂金後辦理過戶,過戶完成當下,買方立刻拿該不動產向民間借貸公司借款並

設定抵押權,完成借款拿到錢之後卻遲遲不給付尾款,等到屋主發現不對勁時,一切卻已來不及,買方早已拿著抵押借貸來的高額鉅款遠走高飛或避不見面,屋主只拿到兩成款項,房子卻早已是別人的了。   這樣的事件不是過去,而是現在進行式。   當然,這麼重大的詐騙事件不多,不過,許多伴隨房地產交易而來的糾紛,確實也不少。   從買賣雙方一切都談定,買方只是嫌了幾句屋況,屋主便拂袖而去,到雙方好不容易談成,但是交屋時間設定不良,買方過不了戶,賣方拿到不到錢,這些都會讓一件好事平添波折。   房地產的買賣涉及到買、賣雙方,還有居間的仲介。交易金額通常對三方而言,都有鉅大的影響,差個百分之十,可能就是屋主一

年的薪水,而幾十萬的介仲費,對仲介本人而言,也關係到收入的高低。   在鉅大的利益下,大家都變得不信任人,也不被信任,在這樣的環境下,你要如何順利而安全的買或賣一棟房子?對於整個交易的過程必須有一定程度的瞭解,才可以自保。房子也許會買貴,也許會賣便宜,但是至少拿得到錢,拿得到產權完整的房。 本書特色                          你遇得上的地產交易情況,都包含在內   買賣、繼承、共有不動產、親人臥病昏迷、稅務、貸款、借名登記,自然你也會學會如何看謄本、權狀。讓你學會處理一般非專業人士,一生會遇到的地產交易情況。   仲介出身的地政士,告訴你實用的訣竅,買屋不再送麻

煩   一定要開設履約保證專戶、簽約前買方一定要再調一次謄本、合約的價格一定要確認是否含仲介服務費、增建部分一定要詳實記載。   「我身處暴風眼中,因此安全無慮」本書作者在永慶房屋工作多年,之後轉任地政士,如此形容他的工作。也因為他居於中心點,對產生地產糾紛的要素有清楚的瞭解。   在本書中,他要告訴你,如何在一團混亂的時刻,保護自己的利益。 專家推薦                            忠益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余忠益   台灣房屋金華家族總經理 陳金華   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 陳佩芬   湯臣集團董事‧副總經理 陳威利   台灣不動產物業人力資源協

會創會理事長 游榮富   房產資深媒體人 楊欽亮   昱森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執行長 蘇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