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瑕疵擔保責任5年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TiN寫的 日本買房關鍵字:日本宅建士教你赴日置產一定要懂的50件事 和羅揚的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民法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 Perlani也說明:專家表示,只要買方在交屋5年內發現漏水、並在6個月內通知賣方,都能主張民法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理由如下:1. 在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部分: 民法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想閱文化有限公司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楊淑文所指導 何一民的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民法瑕疵擔保責任5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程驗收、工程保固、保固期、保固保證金、FIDIC契約條款。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鍾秉正所指導 吳佳蓉的 我國軍人撫卹制度之研究-以勞工職業安全法制為借鏡 (2021),提出因為有 軍人撫卹、職業病、社會保險、社會補償、退輔制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民法瑕疵擔保責任5年的解答。
最後網站民法§365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則補充: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關於六 ...
日本買房關鍵字:日本宅建士教你赴日置產一定要懂的50件事
為了解決民法瑕疵擔保責任5年 的問題,作者TiN 這樣論述:
2013年,安倍經濟學射出了三支箭,再加上同年申奧成功,引爆了台灣人對日本房地產的爆買潮。當時,在台灣專營日本不動產買賣的業者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其中也不乏老牌房仲企業加入戰局。時至2022年,日圓大幅度貶值至20年來新低價位,再度引爆了外資瘋搶日本不動產的狂潮。同時,因為疫情封控等因素而急欲出逃的中國富裕階層,不,甚至連中產階級,都眼見機不可失,趁機入市搶日本房。另一方面,因為後疫情時代的通膨以及供需失衡,東京精華區的房價早已突破了90年代泡沫時期的新高點。在這樣的環境之下,究竟日本的不動產還能不能買?應該要怎麼選?投資難度更甚以往! 本書的作者TiN長期居住在東
京,是資深房產投資家,也是位擁有日本不動產經紀人「宅建士」證照的日本房市專家。曾於台灣出版過三本東京不動產投資的相關書籍,這些書籍當時還被機構投資家以及專做日本線的房仲人員視為是入行的基礎教科書。此外,這三本書也幫助了許多當時赴日買房的投資者深入了解市場、閃避掉了許多風險。 後疫情時代,作者再次以尖銳的觀點、在地的視角、並結合最新趨勢,撰寫了《日本買房關鍵字》與《日本買房大哉問》兩書。本書《日本買房關鍵字》內容詳細分析在日本購買房屋時,有怎樣的產品可以選擇;交易過程時,會遇到怎樣的問題;房屋與土地有怎樣的法令限制;買房時,如何選擇建商以及房仲業者...等。同時,本書也詳細介紹投資時,不可
不懂的一些基本財務知識。 本書總共五大篇,50個關鍵字。這些都是在日本買房時,非常重要的基本觀念與知識。內容不浮誇、不勸敗、不唱衰、不高談闊論教你如何炒房賺大錢,但告訴你,日本買房不能不懂的知識與不可不知的風險。在你花上千萬日圓赴日買房前,不妨先花個幾百塊台幣購買這兩本書,就當作是日本買房前的「重要事項說明書」。相信這兩本書一定能幫助讀者更加了解日本不動產市場的整體輪廓,買屋決策時,能夠掌握全局、趨吉避凶。也期望各位讀者讀完本書後,能夠買到心中理想屋、投資順利賺大錢! 一、自住篇~我在日本有個家 有土地的透天厝比較好?塔式住宅比較炫? 本篇告訴你,日本有錢人喜歡哪種產品,你
又適合哪種產品! 二、實務篇~交易過程全攻略 如何慎選幫你服務的業者?日本又有哪些口碑優良的大建商? 筆者為你破解,怎樣的格局才是好屋,交易流程有哪些細節需要留意! 三、算計篇~財務知識不可少 投報率越高越好?如何善用槓桿與套利交易獲取巨大財富? 投資並不像你想得這麼單純,有些小知識,你不能不懂! 四、法令篇~法條規則很重要 權力關係怎麼看?法令限制知多少? 買房,一定要了解這些「你以為你懂,但其實你不懂」的法條與規則 五、投資篇~日本置業當房東 投資產品百百種,哪種產品會賺?哪種產品必賠? 本篇教導讀者如何從五花八門的投資產品中,挑選出
最適合自己的物件! 本書特色 ◎華人圈最專業、詳細的日本置產工具書 ◎產品・法條・財務計算,詳細剖析! ◎達人親授,教你選間理想的房屋。 出版過多本東京買房暢銷書籍,且擁有日本不動產經紀人「宅建士」證照的房市專家TiN,告訴你買日本房該怎麼買! 專文推薦 官柏志|株式会社LANDHILLS董事長 黃逸群|東京都心不動產董事 廖惠萍|東京房東網集團會長 顏博志|海內外房產專欄作家 (依姓氏筆畫排序)
民法瑕疵擔保責任5年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50328TVBS 掩漏水 遮壁癌 雨後看屋易現形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2Zgt20rtJi4
感謝記者 林彥汝 的採訪有關於是否擔心買到漏水屋的疑慮與解釋↓
1.我們接委賣時,會要求屋主在「屋況說明書」填寫,其中有2條寫明:a.是否有漏水?漏水現況交屋?修繕後才交屋?b.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有因為漏水而修繕過?如果屋主勾選無漏水,事後發生漏水,前屋主當然要負責。
2.房仲的角色,只是做居間協調溝通,無法負責,畢竟房子又不是房仲的,除非買方能證明「房仲明知故騙」,不然沒道理要房仲連帶賠償。
3.另外,根據《民法-物之瑕疵擔保之規定第355條、359條、365條》就算真的本來就沒有漏水,「入住後5年內,發現漏水通知前屋主半年內」,也可與前屋主協調減少價金,或者是要求前屋主負責修繕唷!
以下是新聞報導……↓
要分辨房子是否漏水,專家說先從牆壁下手!水電行師傅提供辨識小訣竅,他說通常漏水屋轉賣前,牆壁都重新粉刷過,有些刷得牆面凹凸不平,就可懷疑會漏水,或者敲敲牆壁,要是有木板空音,也可能是對方故意用木板遮住壁癌,但師父也提醒,有些房子得住過一段時間才知道是否漏水,所以簽約前,得仔細審視條文,才能保障自己。
當初就是簽下這份合約,讓陳太太想求償卻有爭議,因為第8條寫明,若日後買賣發現有滲漏水,買方願自行負責修復,而且同意完全免除對方滲漏水瑕疵擔保責任,本案不適用房仲公司提供的漏水保固保障辦法,也就是說,賣方和房仲撇清漏水責任。對於這條規定,其他房仲業者說,通常他們都會請屋主先填資料,了解狀況後再賣屋。
房仲陳泰源:「房仲針對這個是沒有要負責任的,因為房子有沒有在漏水,其實當初屋主,委託在賣房子的時候,我們會請屋主寫一個叫屋況說明書。」
目前,房仲業鐘只有永慶和信義房屋有6個月漏水保固,住商和台灣房屋等都沒有,大多只能在民法上協助,所以,民眾怕買到漏水屋,交屋前一定要仔細檢查,水電師傅提供小撇步
水電行師傅范清福:「中間是一個空的,所以你敲的聲音會是很空心的。」
敲木板看是不是空音,師傅說有些投資客,裝潢得美輪美奐,有壁癌的牆壁,刻意先貼上木板後再刷上油漆,外表跟新屋沒兩樣,另外,也可檢視牆壁,是否像這樣重新刷過,牆面凹凸不平,看起來有點水痕,就是曾經漏過水。但師傅說,若對方真的刻意隱瞞,恐怕買方一開始也找不出問題,通常住過一段時間,下雨時才會發現會漏水,因此,在簽合約時,就得仔細審視條文和保固期限,才不會求償困難。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73118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8365421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民法瑕疵擔保責任5年 的問題,作者何一民 這樣論述:
近年來,國內雖以高科技工業如半導體產業為經濟發展核心,以往的工業火車頭「建築、營造工業」成長動能已日漸趨緩,然而,政府意識到前瞻建設計畫之運行、社會住宅及都更危老改建需求仍仰賴於營造工業,遂逐步採取許多改革措施諸如政策性擴張投資、協助技術創新與轉型、完善營造法制環境等,以期帶動營造產業之復甦。其中關於法制現況,工程履約流程中最為常見的議題,除承包商應如期完工外,莫過於工程瑕疵衍生之爭端,此殊值業主與承包商重視。事實上,民法與工程相關法令雖有瑕疵救濟規範,卻不足以因應實務上變化多端之瑕疵紛爭,因此,本論文擬以工程產生瑕疵時應如何救濟作為研究目標。工程生命週期中產生瑕疵並受業主發現的時點,區分為
承商施工期間、業主驗收程序與業主使用階段,雙方就上述三個階段產生之瑕疵該如何處理並界定法律關係?本論文主軸承商之保固責任究係上述三項階段中之哪一階段?為何民法承攬針對工作物瑕疵已存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還需另行創設保固制度?此兩制度之關聯性何在?應如何精準操作?均為本論文所關切之議題。正因我國工程保固法制諸多概念沿襲英美工程契約所慣用條款,並逐步發展成工程慣例,法律人員在無法正確理解保固制度發展脈絡之情況下,時常誤解法律關係進而錯誤適用法律。職此,誠有必要釐清工程保固制度之基本架構與其性質所屬,方能重新認識工程保固制度並定紛止爭工程瑕疵之疑慮。此外,業主若藉定型化契約之手,針對工程瑕疵設計出風險
分配不甚公平、合理的保固條款,承商該如何應對?保固條款若有所缺漏,應如何進行契約漏洞之填補?此時,民法承攬之瑕疵擔保規範與FIDIC國際營建工程契約又扮演著何種要角?工程裁判實務上針對瑕疵之重要爭議又該如何精確地解決?亦為本論文研究方向。以下,本論文將陸續梳理上述爭議並提出一己之見,希冀能夠勾勒出一套完整的工程瑕疵救濟制度,創造美好的工程法制環境。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為了解決民法瑕疵擔保責任5年 的問題,作者羅揚 這樣論述: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0~111年歷屆試題,100%題題擬答! ★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隨書附贈民法與信託法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適
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本書優勢】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嗎? .信託法如何與民法規定建立連結?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與信託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一、掌握最新修法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最新民法修正條文修訂,一書在手,地政士考試的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體系表建立架構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各編內容,以「體系表」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以「舉個例子」說明,用簡單的方式幫助讀者理解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提醒」,「補充說明」附上實務見解,學說與實務兼備!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三、掌握重點滴水不漏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收錄民法總則、債編總論、債編各論、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內容,重點整理最詳盡,上考場不怕遇到漏網之魚;搭配表格做統整
,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易混淆的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書末更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與《信託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 四、題題擬答脈絡清晰 本書收錄100~111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並由作者100%題題擬答。擬答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
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信託財產、公益信託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民法修法重點: 1.民法(110.01.13修正) (1)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第12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另現
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2)修正條文第九百八十條修正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爰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十七歲。又因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故已無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爰予刪除第九百八十一條。第九百八十一條規定亦配合刪除。 (3)配合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四項「且未結婚」、「或已結婚」等文字刪除。第一千一
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配合將「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等文字刪除。 2.民法(110.01.20修正) (1)鑑於近年來存款利率相較於本法制定時已大幅調降,本條所定最高約定利率之限制亦應配合社會現況作適度調整,另考量本條之適用範圍廣泛,仍須保留一定彈性容由當事人約定,不宜過低,爰將第205條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百分之十六。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之目的,原在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使其對婚姻之協力、貢獻得以彰顯,並於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使弱勢一方具有最低限度之保障。然因具體個案平均分配或有顯失公平之情形,故原第1030-1條文第2項規定得由法院審酌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惟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爰修正第二項規定,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以資適用。法院為第二項裁判時,對於「夫妻之一方有無貢獻或協力」或「其他情事」,應有具體客觀事由作為審酌之參考,爰增訂第三項規定「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含對家庭生活之情感維繫)、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例如夫妻難以共通生活而分居,則分居期間已無共通生活之事實,夫妻之一方若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法院即應審酌,予以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
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
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
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我國軍人撫卹制度之研究-以勞工職業安全法制為借鏡
為了解決民法瑕疵擔保責任5年 的問題,作者吳佳蓉 這樣論述:
軍人執行職務導致生命、身體受有損害之情形,應如何救濟與保障?本文從職業災害角度檢視軍人在執行職務期間,因積勞成疾、引發慢性疾病或是因職務上原因致自殺等問題,分析現行因公致身心障礙之要件有何限制因素,並藉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障概念,研究軍人職業安全保障應有何改進與借鏡之處。而就所受損害部分,受害之軍人須負擔舉證責任,其因果關係應如何證明,又受限於時間歷程較長,往往難以評價,以致在現有法令下無法保護或僅以因病為由辦理撫卹,將使受害人承擔極高之風險;此外,對於受職場因素導致精神疾病,進而自殺者,其家屬亦只能請求因病之撫卹,對於當事軍人服役期間的辛勞與國家給予的保護照顧之間將有所失衡。本文從社會法角度觀
之,以軍人撫卹制度作為預防及補償的功能,而退輔制度作為預防與重建的功能,架構軍人職業安全保障網,使軍人受有完善的職業安全保障。
想知道民法瑕疵擔保責任5年更多一定要看下面主題
民法瑕疵擔保責任5年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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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買屋]房子有瑕疵,賣方耍賴不付修繕費 - Mobile01
賣方想要以「現況交屋」這四個字來規避民法中的「瑕疵擔保責任」,其實 ... 我5年新屋電梯別墅也有磁磚裂痕 ... 聽傳言: 民法有賣方擔保五年修繕責任? 於 www.mobile01.com -
#2.購屋不踩雷!遇上施工瑕疵別擔心! | 鴻宇健康驗屋公司
但時常也會是入住後過了一段時間才漏水,這時候可以依據《民法》第365 條規定,建商至交屋後對於買賣標的物必須負擔5年的瑕疵擔保責任,期間內如果 ... 於 www.healthhouse.tw -
#3.民法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 Perlani
專家表示,只要買方在交屋5年內發現漏水、並在6個月內通知賣方,都能主張民法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理由如下:1. 在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部分: 民法 ... 於 perlani.de -
#4.民法§365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關於六 ... 於 law.moj.gov.tw -
#5.房屋漏水,怎麼辦? - url.tw
依民法第365條規定,若能證明漏水情形為前屋主出售房屋時即已存在,前屋主仍需負瑕疵擔保責任。只是買方要記得必須在交屋5年內期間主張,且一發現房屋有瑕疵時,要盡速 ... 於 www.yiching.url.tw -
#6.2-104 民法(總則•債•物權) - 相關法條
第364條(物之瑕疵擔保之效力-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 交付之物,仍負擔保責任。 易記圖解. 減少價金. 損害賠償. 須出賣人. 故意不告. 知瑕疵 ... 物之交付時起5年. 於 publish.get.com.tw -
#7.【文/何世昌攝影/邱添榮】房地產買賣糾紛為我國常見的消費 ...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而漏水屋屬於重大瑕疵,賣方應向買方 ... 再來就是求償的注意事項,陳汝吟剖析道,依民法三六五條所載,自房屋買賣日起經過「五年」,或買方在通. 於 khcmv.thb.gov.tw -
#8.交屋後發現瑕疵可否解約求償?購屋『瑕疵』擔保責任之範圍?
民法 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5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 年台上字第1566號判決:「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責任,其 ... 於 housebaba.tw -
#9.論物之買賣瑕疵擔保責任及買受人之客觀選擇訴之合併
出賣人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有時亦與債務不履行之不完全. 給付責任競合,即買受人除契約解除權或價金 ... 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民國83 年5 月20 日提出「輻射污染建築物. 於 lawjournal.nuk.edu.tw -
#10.房屋瑕疵擔保責任
以房地產交易的預售屋或新成屋而言,購屋人對於不能即知之瑕疵,應於發現瑕疵即通知建商並於通知後六個月間或自房屋交付時起五年期間向建商請求修繕、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 於 www.homewell.tw -
#11.住宅瑕疵改善之法令研究 - 內政部
《民法》有關住宅「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重點歸納. 歸納為(1)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內涵與構成要件、(2)物之瑕疵擔保效力、(3)出賣人. 責任之免除、(4)消滅時效、(5)不完全 ... 於 ws.moi.gov.tw -
#12.不動產律師教你買到漏水屋的處理方法 - 方格子
漏水, 官司, 律師, 不動產, 民法, 費用, 法院, 法律, 賠償, 精神. ... 一般民法上的瑕疵擔保請求權原則上是交屋後5年,但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你已經 ... 於 vocus.cc -
#13.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註釋-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時效 - 碩豐法律 ...
民法 第365條規定: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 於 shuofeng.com.tw -
#14.會漏水的「殼」 - 農委會
因此,買賣不動產,除應注意訂立書面契約,尚應辦理公證手續。 為增進交易信用及交易安全,買賣契約出賣人應負的瑕疵擔保責任,分為權利瑕疵擔保及物之瑕疵擔保 ... 於 www.coa.gov.tw -
#15.消費者買到瑕疵商品,可依情形向業者主張減少買賣價金
而主張權利的期間,民法第365條 規定,必須在買受人為瑕疵通知後6個月內或自商品交付後5年內為之。 三、隨函檢附民法第354條至第366條有關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與效力等相關 ... 於 www.ey.gov.tw -
#16.民法365條物的瑕疵擔保 - Easylshare
李季鴻補充,不少民眾會用《民法》第365條來要求加長保固期,其條文的內容大意為,如果買方發現物有瑕疵,可以在5年內要求出賣人負擔瑕疵擔保責任。 於 www.easylshare.co -
#17.中古屋交易要當心!合約賣方加註「這1條」漏水恐免責
不過,若中古屋交易簽約時,賣方若有註記「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 若房子交屋後五年內,若房屋發生漏水,買方是能夠依法要求賣方負起責任,若對方 ... 於 www.4gtv.tv -
#18.民法365條漏水的實價登入和評價,MOBILE01、PTT.CC
一般民法上的瑕疵擔保請求權原則上是交屋後5年, ... 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要求要件上比較複雜,且法院會課予原告比較高的舉證門檻,所以 於 realestate.mediatagtw.com -
#19.預售屋瑕疵保固留5%尾款交屋有保障
成屋瑕疵擔保請求權交屋起5 年內. 【陳宥里╱綜合報導】歡喜入厝是好事,但若發現房屋有瑕疵,該怎麼辦?房產專. 家表示,預售屋的主結構保固15 年、 ... 於 www-ws.land.ntpc.gov.tw -
#20.中古屋之買賣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本人於去年10月12日經由仲介買了間大樓公寓,當初要購買前要求屋主要保障房屋一年但仲介和屋主卻跟我們說二手屋沒有在保障的,買賣前我再三的跟仲介和賣方確認房子管路全都 ... 於 3gstar.com.tw -
#21.本文係依據發行日期有效之法規撰寫而成,之後法規若有修正
而買受人如主張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責任,依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解除契約或請求 ... 可另依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請求損害賠償,該請求權時效為十五年,故萬 ... 於 www.dzlaw.com.tw -
#22.買中古屋看保固? 專家:瑕疵擔保才是關鍵 - 591新聞
且要注意,是需在交屋後的5年內發現瑕疵,才可請原屋主負起瑕疵擔保責任,而非發現瑕疵後推算的5年。也就是說,一旦漏水事情發生後,最好立即通知對方「求 ... 於 news.591.com.tw -
#23.物之瑕疵擔保(一) 意義、認定,並以凶宅為例
而瑕疵擔保責任也不看瑕疵是否由賣家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只要交付前有瑕疵產生,賣家即應依照瑕疵擔保的規定負擔責任。 簡單的說,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存在於物的缺點 ... 於 www.legis-pedia.com -
#24.從法律觀點談工程保固期與瑕疵發現期間之關係
至於「法定瑕疵擔保責任」則主要依據《民法》的規定,營造工程的瑕疵擔保特別 ... 按照此脈絡,於營建工程契約中,只要保固期短於《民法》第499條規定的五年,即屬違反 ... 於 lawapple.com -
#25.房屋漏水,五年內賣家仍負修繕責任?
仲介告知我有售後房屋五年保固責任,是法律規定的。 ... 是以,買賣房屋在交屋後發現漏水,屬於《民法》物之瑕疵的瑕疵擔保責任,買受人須在收到買賣標的物,依通常 ... 於 mingbo612.pixnet.net -
#26.軟體程式開發契約」等中約定「保固期間半年」
於承攬契約中所約定的保固期間若是比「民法關於承攬所規定的瑕疵發見 ... 系爭工程自83年11月30日驗收,5年瑕疵擔保期限至88年11月29日,兩造最後現場 ... 於 www.plqlaw.com -
#27.房屋發現瑕疵,主張權利時效應如何計算?
法律上規定,應以買受人知悉之日六個月主張,買受超過五年不得再行主張, ... 關於瑕疵擔保責任,按民法第356條買受人之怠於檢查及通知義務之履行者, ... 於 sf-realestatelawyer.com -
#28.淺述賣方瑕疵擔保責任– 物之瑕疵篇 - 太平洋房屋
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須注意的是六個月期間的起點係自買方發現瑕疵時通知賣方後起算。五年則是指從交屋後(不動產交易) ... 於 www.pacific.com.tw -
#29.求償時效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二、按民法第365條第1項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 金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應於通知廠商後六個月或交貨後五年內行使權利(若已知悉瑕疵 ... 於 www.vac.gov.tw -
#30.漏水檢測與瑕疵擔保責任 - 惠双房屋官網
民法 第365條: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 ... 於 www.hshouse.com.tw -
#31.品觀點|買到漏水屋想提告少了這些舉證可能會敗訴!|法律
有民法第365條第1項之發現瑕疵起6個月,或交屋後5年之時效。 ... 既同意以系爭房屋之現況交屋,賣方就系爭房屋2樓外牆之瑕疪自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於 news.sina.com.tw -
#32.物之瑕疵 - 法律諮詢家
其他有關本標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悉依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當初買房子時,雙方都沒有去做鑑定,後來買了房屋居住8年後,因滲漏水鋼筋 ... 於 www.law110.com.tw -
#33.最新消息- 房子點交奧步百種「要有討不回的準備」 - 台灣公寓 ...
台中市消保官謝明謙指出,即使建商已點交,《民法》上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在5年內仍有效力,不受保固期的限制,建商仍須處理交屋時就存在的問題。 於 www.tbcqma.org.tw -
#34.第伍章減價收受與瑕疵擔保責任 - 政治大學
依我國民法之相關規定,所謂瑕疵擔保責任係存在於買賣關係中之特別責 ... 及土地工作物之發見期間(五年),承攬人故意不告知時甚至可延長。權利行使. 期間則因瑕疵發 ... 於 nccur.lib.nccu.edu.tw -
#35.出賣人的義務及不履行之結果: 1.移轉所有權
物之瑕疵擔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 失或減少價值的瑕疵, ... 五年消滅. 2. 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 得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於 www.sharing.com.tw -
#36.【動畫】保固VS瑕疵擔保你知道在講蝦米嗎 - 壹週刊
你知道產品的「保固」跟法律上的所稱的「瑕疵擔保」責任有什麼不同嗎? ... 依《民法》,針對業者、廠商所製造的商品,在交給消費者後,起算的5年內或 ... 於 tw.nextmgz.com -
#37.壁癌、鋼筋外露...屋況有瑕疵,押在買賣合約上就能免責?律師
另外,瑕疵擔保責任也是可以特約縮短時間的,一般民法瑕疵擔保的時效是五年,但買方也絕對要注意6個月的行使期間,關於時效問題,可以參考我前述的文章: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38.房屋瑕疵擔保責任範圍 - Not my First
因此,依據民法第365條規定,建商對交付「房子」價值及效用,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消費者在交屋5年期間,若發現房屋有瑕疵要儘速通知建商,通知後半年內要向建商請求 ... 於 www.notmyfirstrodeoblog.me -
#39.房屋漏水之瑕疵問題@ 又張又黃
原則上,買賣契約之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責任,例外情形如購買「法拍屋」,就物之瑕疵 ... 買賣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依民法第365條規定自物交付時起經過5年而消滅,然而 ... 於 wf8000.pixnet.net -
#40.釐清建商保固責任入住新屋不吃虧 - Smart自學網
李季鴻補充,不少民眾會用《民法》第365條來要求加長保固期,其條文的內容大意為:如果買方發現物有瑕疵,可以在5年內要求出賣人負擔瑕疵擔保責任。 於 smart.businessweekly.com.tw -
#41.瑕疵擔保請求權時效 - Zikple
從條文內即可發現有6個月與5年兩種期限,其解除權或請求權,就同一標的,此亦為瑕疵擔保的最長時效。 瑕疵擔保責任關於時效的依據為民法第365條,依其規定。 於 www.folkswggn.co -
#42.買賣房屋瑕疵擔保問題,贈20點”非常的急” - 生活
有點長,請看一下本人於2006年10月出售一間屋齡3X年的房子,因為此屋已4-5年沒有 ... 就是漏水問題很嚴重這樣要怎麼住人所以依照民法第365條的瑕疵擔保要我在15天內將 ... 於 life.faqs.tw -
#43.買到漏水房成交5年內賣方負責前提是… | 好房網News
房屋漏水爭議向來名列房產交易糾紛前3名,依據《民法》第365條規定,從交屋時起算5年,賣方對標的物須負擔瑕疵擔保責任,期間內如果房屋出現瑕疵,原則上 ... 於 news.housefun.com.tw -
#44.屋主負5年屋況瑕疵責任 - 蘋果日報
【楊偉光╱台北報導】中國人認為,交易完成後即代表「銀貨兩訖」,事實上,就法律上是錯誤的觀念。 依民法規定,出賣人對出售物品有瑕疵擔保責任,且 ... 於 tw.appledaily.com -
#45.交屋後發現瑕疵可否解約求償?購屋『瑕疵』擔保責任之範圍?
民法 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5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 ... 似採否定說,最高法院91年台上字第1566號判決:「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不 ... 於 key88.net -
#46.物的瑕疵房屋漏水。 - 糾紛案例
兩造(就是買賣雙方)有無以特約免除被告應負之出賣人「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 兩造未有上開合意,原告以物之瑕疵為由而主張解除系爭房屋買賣契約是否顯失公平? 5. 於 ctop.tw -
#47.屋主瑕疵擔保責任大家看法律/買房子出現瑕疵!?賣方要負責嗎?
則此瑕疵在5年內都可要求修補(民法500條規定)。 賣屋須擔保瑕疵合約註「現況交屋」難規避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潘姿羽╱臺北報導】民眾購屋最怕遇到「金玉其外,僅 ... 於 www.bnkwthmadison.co -
#48.想要解約退款?-物之瑕疵擔保的法律概念|陳思辰律師
《新聞事實》據報載顏先生於2年前花了新臺幣250多萬元買房,合約明載不是 ... 律師的【買到海砂屋竟不能解約還款-淺談海砂屋買賣之瑕疵擔保責任】文中 ... 於 www.skslaw.co -
#49.賣厝阿明/什麼是現況交屋?什麼情況下可以現況交屋?
根據《民法》354條,賣屋者必須負起瑕疵擔保的責任,買賣雙方的契約不能凌駕於民法位階之上,因此就算是契約上有加註”現況交屋”,只要買方在交屋後5年 ... 於 house.udn.com -
#50.買了新屋卻發現有瑕疵?住商不動產告訴你該怎麼維護自己的 ...
首先,買方於交屋後,在一定時間內如發現瑕疵,可依民法瑕疵擔保之規定. ... 不過,偶爾也會有一些例外的情況,例如房屋瑕疵擔保責任是以5年和6個月做 ... 於 nicole877.pixnet.net -
#51.知識教室-物之瑕疵擔保
所謂瑕疵擔保,係指買賣契約交易過程中,出賣人應負的瑕疵擔保責任,分 ... 人依第356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於 www.0960013719.com -
#52.買房半年就漏水! 當心賣方加註一條恐免責
但法律對於房屋漏水這部分其實有保障,也就是所謂的「瑕疵擔保」,《民法》第365條指出瑕疵擔保的責任自物交付時起經5年而消滅,也就是說當房子交屋後 ... 於 house.ettoday.net -
#53.房屋糾紛-天秤座法律網
瑕疵擔保責任 並不是一種強行的規定,當事人間可以特約免除、限制或加重擔保 ... 瑕疵擔保責任,而且如果該瑕疵出賣人是故意不告知時,買方的契約解除權在交屋後五年內 ... 於 www.justlaw.com.tw -
#54.過保固期地磚爆裂,建商是否不必負責? -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另依民法第365條規定,該社區才交屋4年,其「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減少價金請求權,自交屋後(物之交付)經過5年時效才消滅,故即使已過1年保固期(交屋後發生之物之 ... 於 www.nasc.gov.tw -
#55.現況交屋瑕疵擔保責任 - Womenw
但律師表示,根據《民法》354條,售屋者必須負起瑕疵擔保責任,買賣雙方的契約不能凌駕於民法位階之上,因此就算是契約上有加註現況交屋等字眼,只要買方在交屋後5年內 ... 於 www.womenwhot.co -
#56.不慎買到漏水屋免驚專家教攻略 - 信義房屋
... 中古屋或新成屋,依據民法規定,賣方對買方負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 另外,須特別注意的是,買方必須於交屋5年內向建商或屋主主張減價或 ... 於 www.sinyinews.com.tw -
#57.房屋交易5年內漏水賣方須負修繕責任 - 地產天下
由於交屋後的漏水責任難以釐清,房屋漏水爭議向來名列房地產交易糾紛前3名,以民法的規定來說,從交屋時起算,長達5年的時間,賣方對於買賣標的物必須負擔 ... 於 estate.ltn.com.tw -
#58.買到漏水的房屋可以如何向賣方求償? - 民事訴訟律師
被上訴人依民法第359條規定得請求減少之價金數額,應以104年1月12日系爭房屋買賣時有漏水瑕疵之市價,與兩造以無瑕疵房屋而成交之840萬元價金之差額定之。 於 www.legalpro-civil.com.tw -
#59.民法瑕疵擔保責任不動産取引における瑕疵擔保責任③ ... - Szxpyl
【購屋悲劇3】買漏水屋首要延長保固5年內都可以 買房最怕遇到瑕疵屋,日前就有民眾買中古屋發現磁磚有異,擬先 ... 於 www.jerseyshoreins.co -
#60.Time is up!發現房屋瑕疵後,沒在時限內處理,就難以讓賣方 ...
其實,嚴格來說,民法規定瑕疵擔保責任的時效是從標的物交付起算五年,但為什麼幾乎所有房屋仲介都說半年,是因為民法有提醒你,買方在受領標的物時有 ... 於 today.line.me -
#61.什麼是現況交屋?什麼情況下可以現況交屋?
根據《民法》354條,賣屋者必須負起瑕疵擔保的責任,買賣雙方的契約不能凌駕於民法位階之上,因此就算是契約上有加註”現況交屋”,只要買方在交屋後5年 ... 於 knowhouse.tw -
#62.法律艾注意/房屋瑕疵擔保責任(時效篇) | 蘋果健康咬一口
法律專題. 主張瑕疵擔保責任的期限:6個月及5年 *(註一). 買方於交屋後,在一定時間內如發現瑕疵,可依民法瑕疵擔保之規定請賣方修復。不過,瑕疵擔保責任仍有些重點及 ... 於 1applehealth.com -
#63.物之瑕疵擔保探討@ 探討人生千百樣 - 隨意窩
物之瑕疵擔保是基於法律規定所應負的法定責任,其目的在調和買賣雙方當事人間的利害衝突,其法律效果依法有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等,而保固責任則非基於買賣契約成立的 ... 於 blog.xuite.net -
#64.買到漏水屋怎麼辦? | 一圖秒懂
而且根據民法第354條,原屋主須擔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因此買受人向屋主請求 ... 就是說,當交屋時發現漏水,在五年內通知原屋主的其後六個月,都能行使請求權喔! 於 54aming.com -
#65.買屋後出狀況! 交屋5年內賣方都得負責 - 社團法人新竹市 ...
專家表示,如果是屋主已知、但在不動產說明書上未載明狀況,算是隱匿屋況,賣方必須負擔瑕疵擔保責任,就算沒有明文寫在合約裡也同樣有效。 於 www.xn--ihq79igzlxvh76tg6hs1ehqg1t6a.tw -
#66.法律艾注意/房屋瑕疵擔保責任(時效篇) - 住商不動產
一、「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5年而消滅」:此即所謂5年時效,不動產交易中物之交付時即為交屋時,故交屋後5年內無主張瑕疵擔保之權利即消滅,此亦為瑕疵擔保的最長時效。 二、 ... 於 www.hbhousing.com.tw -
#67.房屋交易5年內漏水賣方須負修繕責任 - e購屋台中租售網 ...
專家表示,只要買方在交屋5年內發現漏水、並在6個月內通知賣方,都能主張民法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主張,向賣方提出修繕請求。 於 www.0935300156.name -
#68.買到漏水房,成交5年內賣方負責的重要前提 - 不動產資訊
交屋後才發現房屋漏水,究竟該由誰負責?專家表示,買方在交屋5年內發現漏水、並在6個月內通知賣方,便能主張民法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主張, ... 於 divac1176.pixnet.net -
#69.物之瑕疵擔保 - 土地王
※民法第365條: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356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前項關於六 ... 於 www.kings.tw -
#70.過了保固期間,建商就不須負瑕疵擔保責任嗎 - 永然文化出版
過了保固期間,建商就不須負瑕疵擔保責任嗎? ... 保固之目的,在於使買受人取得較法定物之瑕疵擔保更為有利之地位,但因其仍為買賣契約之 ... 等)負責保固十五年。 於 www.law119.com.tw -
#71.約定的保證事項與法定的擔保責任 - 東龍不動產
所謂「物的瑕疵擔保」民法第354條~360條均有詳細之規定,為法定的擔保責任。 ... 按民法第365條第1項(註3)解除權或請求權之消滅規定,於物交付時起經過五年或買受人 ... 於 www.ed-house.com.tw -
#72.時事短評| 元照出版
承攬契約之瑕疵擔保責任. 【法領域】民法第四九三、四九四、四九五條. 【背景】. 二○一一年十一月啟用的淡水文化園區,為新北市政府耗資一億一千萬元 ... 於 www.angle.com.tw -
#73.Q:買到的房子有瑕疵會滲水怎麼辦?
你好:自交屋時起有5年的瑕疵擔保期間,依你所述漏水在交屋前即已經存在。所以你最近發現漏水狀況,必須立刻通知原屋主,並在通知後6個月內向原屋主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 於 www.ks-lawyer.com.tw -
#74.房屋漏水修繕及保固責任 - 台灣法律網
因此,依據民法第365條規定,建商對交付「房子」價值及效用,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消費者在交屋5年期間,若發現房屋有瑕疵要儘速通知建商,通知後半年內要向建商請求 ... 於 www.lawtw.com -
#75.好事達人:淺談買賣中古屋的漏水保固條款
民法 第355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免除) ... 但是,若交屋已經『超過五年』之後才發現原屋主時就存在的瑕疵(例如滲漏水),也不能主張,以避免變成 ... 於 dozen885.pixnet.net -
#76.房屋漏水問題追討期限最長5年| 房地稅務 - MyGoNews
律師表示,根據民法規定,交屋後5年內,其實都能向前認屋主追究責任,但必須在發現漏水的6個月內提出要求,此外,部份中古屋屋主出售房屋時,也會要求簽署拋棄瑕疵擔保 ... 於 www.mygonews.com -
#77.買到瑕疵品該怎麼辦? - 玉鼎法律事務所
A:依民法第354條規定,出賣人必須擔保標的物交付於買受人時,其價值、品質、效用 ... 人有瑕疵時起6個月內或自交付標的物時起5年內向出賣人主張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民法 ... 於 www.we-defend.com.tw -
#78.房屋交易5年內漏水賣方須負修繕責任 - 奇摩新聞
專家表示,只要買方在交屋5年內發現漏水、並在6個月內通知賣方,都能主張民法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主張,向賣方提出修繕請求。 於 tw.yahoo.com -
#79.賣方保固半年?真的嗎?什麼是房屋瑕疵擔保?
關於房屋的瑕疵,以前簽約時都聽仲介說民法規定屋主保固半年, ... 先講結論:這個條文並不是指屋主要保固5年,如果要保固長達5年,誰敢賣房子呢? 於 d22190.pixnet.net -
#80.房屋瑕疵擔保免責條款是否有效?重點是要看你跟誰買房
標籤: 房屋買賣, 購屋, 賣屋, 房屋瑕疵擔保免責條款, 瑕疵擔保責任. ... 另外,瑕疵擔保責任也是可以特約縮短時間的,一般民法瑕疵擔保的時效是5年, ... 於 www.thenewslens.com -
#81.不幸買到漏水屋5年內賣方得負責 - 樂屋網
買到漏水屋是購屋族最擔心遇到的問題。以往依民法規定,如果是天災造成的漏水或是既有的滲漏水,交屋半年內,原屋主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屋主須賠償買方 ... 於 extra.rakuya.com.tw -
#82.房屋漏水瑕疵擔保責任 - Sportsem
因此,依據民法第365條規定,建商對交付「房子」價值及效用,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消費者在交屋5年期間,若發現房屋有瑕疵要儘速通知建商,通知後半年內要向建商請求 ... 於 www.sportsems.co -
#83.承攬瑕疵擔保之行使期間爭議——兼論時效停止制度 - 國試論壇
甲營造公司於101年5月,承攬台南市安康國小(下稱乙國小)地下室停車場 ... 部分已有瑕疵足以影響建築物或工作物之安全時,非不得及時行使瑕疵擔保, ... 於 talk.superbox.com.tw -
#84.消費者保護法上企業經營者責任之範圍與時效
二)如某甲於交屋滿五年後,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向A建設公司請求「因房屋漏水衍生 ... 依消保法第七條規定請求賠償,則民法有關買賣契約之規定(特別是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 於 www.cilo.com.tw -
#85.購屋須知建商對新成屋有擔保責任 - 房產4.0
另外,《民法》也規定業者有5年瑕疵擔保責任。因此,消費者若遇房子瑕疵問題,須在發現狀況的6個月內舉證,提出瑕疵造成的損害賠償,例如家具 ... 於 realestate.wealth.com.tw -
#86.買房有漏水瑕疵,可以解約嗎? - 禾禮地政士事務所
但自交付房屋時起經過5年後才發現有瑕疵,縱使買受人有即時通知出賣人,也無法再行使解除權或請求權。 三、 賣方有沒有可以「不負瑕疵擔保責任」的 ... 於 s982320.pixnet.net -
#87.瑕疵擔保責任可用特約予以免除
雙方在買賣契約中簽有特約事項,約定周姓賣方所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 ... 房仲表示,這棟房子屋齡已逾三十五年,屬於中古房屋,目前同棟其他樓層都有 ... 於 msn.sgs.com -
#88.中古屋漏水半年保固?不要被誤導了! - 我家網
民法 規定的瑕疵擔保請求權期限並不是交付的半年內, 而是通知賣方後六個月或是交付後五年。也就是說, 如果交屋當時就發生漏水, 於 www.myhomes.com.tw -
#89.【投書】買房有漏水瑕疵,可以解約嗎? | 匯流新聞網
但自交付房屋時起經過5年後才發現有瑕疵,縱使買受人有即時通知出賣人,也無法再行使解除權或請求權。 三、 賣方有沒有可以「不負瑕疵擔保責任」的情形? 於 cnews.com.tw -
#90.現況交屋是什麼意思?驗屋後漏水卻可以不負瑕疵擔保? - 果仁家
根據《民法》第354 條,售屋者必須負起瑕疵擔保責任,只要買方在交屋後5 年內發現瑕疵,並在發現瑕疵的6 個月內通知屋主,就可以依法請屋主擔起瑕疵 ... 於 applealmondhome.com -
#91.工程承攬瑕疵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 -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
此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係本於承攬瑕疵擔保責任所生之請求權,與因債務不完全給付 ... 無再依債務不完全給付規定,適用民法總則編第125條所定十五年一般消滅時效之餘地。 於 www.justuslaw.com.tw -
#92.買到海砂屋,如何注意時效問題 - 敦維法律事務所
貳、買方應注意:主張賣方負擔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有六個月除斥期間之限制 ... 二、民法第365條關於「五年規定」之說明 民法第365條除了六個月除斥期間的限制以外,另外有 ... 於 www.tunwei.com.tw -
#93.常見契約爭議案例解析-以房屋買賣之瑕疵為討論中心-
Q:瑕疵擔保請求權的行使期間? A:將瑕疵通知賣方後六個月內或標的物點交後五年內(以 ... 買賣標的物,依民法第354 條應負瑕疵擔保責任,若其瑕疵係於契. 於 www-ws.gov.taipei -
#94.賣屋須擔保瑕疵合約註「現況交屋」難規避(((IT
... 報導】民眾購屋最怕遇到「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房屋。專家指出,《民法》規範賣方有「瑕疵擔保」責任,可避免買方購入後. ... 交屋後5年內,買方發現房屋有瑕疵 於 c45075.pixnet.net -
#95.物之瑕疵的概念在買賣法上之適用蔡晶瑩 - 中原財經法學
5 由於我國民法第三五四條以下有關物之瑕. 疵擔保責任之規定,主要是繼受自一九○○年一月一日所公佈施行之. 德國舊民法的內容,而德國舊民法之規定則是延續自普通法與古典 ... 於 cycu.lawbank.com.tw -
#96.瑕疵擔保責任時效 - 工商筆記本
法律艾注意/房屋瑕疵擔保責任(時效篇) - 住商不動產房屋網 ... 瑕疵擔保責任關於時效的依據為民法第365條,從條文內即可發現有6個月與5年兩種期限,那該如何選擇 ... 於 notebz.com -
#97.不幸買到漏水屋5年內賣方得負責
以往依民法規定,如果是天災造成的漏水或是既有的滲漏水,交屋半年內,原屋主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屋主須賠償買方損失。但有鑑於許多漏水狀況不見得半年 ... 於 wedna.wordpress.com -
#98.什麼是現況交屋?什麼情況下可以現況交屋?【影音新聞】
根據《民法》354條,賣屋者必須負起瑕疵擔保的責任,買賣雙方的契約 ... 後5年內發現瑕疵,並在半年內通知屋主,就可以依法請屋主擔起瑕疵擔保責任。 於 www.kamalan-news.com -
#99.不動產新聞- 保固不只半年中古屋漏水5年內都算他的
房屋漏水爭議向來名列房地產交易糾紛前3名,以《民法》的規定,從交屋時起算,長達5年的時間,賣方對於買賣標的物必須負擔瑕疵擔保責任,期間內如果房屋有出現瑕疵, ... 於 news.twh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