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組織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海洋委員會組織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呂學樟寫的 邁向進步效能的政府:組織改造紀實 和邱文彥的 海洋與海岸管理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海洋委員會 - 行政院兒童網也說明:海洋委員會. 二、組織規模. 本會為我國總體海洋政策規劃及推動的常設機關,下設有海巡署及海洋保育署兩個三級機關,分別負責海岸巡防及海洋保育全般業務,並先成立籌備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千華數位文化 和五南所出版 。

東海大學 政治學系 張峻豪所指導 彭睿達的 海巡署組織變革與行為者適應性之研究:制度變遷的觀點 (2021),提出海洋委員會組織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漸進制度變遷、新制度主義、組織變革、組織路徑依賴、政黨與政務官。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海洋事務與產業管理研究所 高瑞鍾所指導 施晧偉的 《海岸巡防法》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研究-以岸巡隊勤務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海域執法、海岸巡防法、海巡署、警察職權行使法、岸巡隊、即時強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海洋委員會組織的解答。

最後網站執掌與組織圖 -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則補充:執掌與組織圖. 中央內容區塊. 本署置署長1人、副署長2人、主任秘書1人,內部單位為綜合規劃組、海洋生物保育組、海洋環境管理組、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及主計室、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海洋委員會組織,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邁向進步效能的政府:組織改造紀實

為了解決海洋委員會組織的問題,作者呂學樟 這樣論述:

  國家要邁向進步的政府,就必須有效率及效能地為民眾服務,在進入AI工業4.0的現代社會,政府如果不能即時地反應民眾需求,將失去民眾的信任!尤其,龐大的國家機器要運作,強化行政效能的首要前提及基礎,一定要仰賴適度合宜的政府組織架構,人員及法規制度有效的安排與建構。   本書期盼藉由過去組織改造的經驗與成果,對於未來政府繼續邁向進步與效能,可以有所助益。而政府組織仍需要不斷地檢討、精進,才能讓民眾持續感受到便捷、快速及貼心的服務,也讓臺灣的競爭力可以一直向上提升。

海洋委員會組織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012 05 23 王惠美 發言片段, 第8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草案」案。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案。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組織法修正草案」案。五、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草案」案。六、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案。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組織法修正草案」案。八、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九、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大陸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十、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十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草案」案。十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

海巡署組織變革與行為者適應性之研究:制度變遷的觀點

為了解決海洋委員會組織的問題,作者彭睿達 這樣論述:

制度一旦創建,往往會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微妙和漸進的方式發生變化。以海巡署為例,海巡署於2000年成立,當時為健全海洋事務管理組織體系,並轉向擴大海洋事務發展,成立之後原先規劃目標是朝向部層級「海洋事務部」方向發展,歷經七次組織變革後,最後成立具政策統合職權之「海洋委員會」。特殊的是,海巡署組織體系因融合警察、軍人及文職公務人員(含關務人員)等三種不同文化背景人員,由於身分別不同,所以身處工作環境與負責工作業務屬性也不相同。為瞭解制度變遷組織變革與行為者適應性情形,除運用漸進制度變遷的理論強調政治背景的特徵與制度本身的屬性之間的相互作用,並結合路徑依賴理論,並由上而下解釋海巡署制度變遷與變革推動

者的類型,以及運用路經依賴理論解釋海巡署組織變革各個節點;再由下而上抽樣海巡署組織成員7,634人問卷調查,探究組織變革因不同身分別(軍人、警察及文職人員)的組織成員之行為者適應性,相互結合探討海巡署組織變革的過程,在特定制度環境中蓬勃發展的不同類型的變革推動者以及組織成員對於組織變革之適應情形。

海洋與海岸管理

為了解決海洋委員會組織的問題,作者邱文彥 這樣論述:

  海洋提供人類糧食、保育、航運、觀光、能源、醫藥、研究和教育等多樣性的功能,對於國家安全及氣候調節也扮演重要的角色。雖然《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已訂定海洋使用與管理的基本規範,許多國家也陸續建立海洋保護區,但海洋保護或主權爭端的問題依然層出不窮,例如釣魚台列嶼爭議、日本沖之鳥礁爭議、中菲南海仲裁案,以及保育類動物被盜捕事件等,均引發各方高度關注。   本書結合「海洋」與「海岸」,由全球視野關注海洋事務,並以亞太、兩岸和台灣的議題進行論述,解析海洋生態系統、要述保護公約,並例舉美國、中國、日本、韓國等海洋國家之法政制度,申論台灣「海洋四法」及組織改造。   書中針對海洋與海

岸管理事務分章討論,內容涵蓋諸多領域,環保層面的生態保育、永續漁業、汙染防治、海域巡護,到文化層面的資產保存、海洋教育,以及產業層面的觀光遊憩、環境評估、海洋能源、藍色經濟、國際趨勢和未來挑戰等。各章均附有延伸討論及參考文獻,可供讀者進行深入研究及參考閱讀。   全書基於海洋國土、海洋治理、整合規劃與永續管理的理念,介紹並探討各種海洋相關知識及議題,揭櫫海洋國家願景,是海洋管理領域不可多得之全面性著作。  

《海岸巡防法》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研究-以岸巡隊勤務為例

為了解決海洋委員會組織的問題,作者施晧偉 這樣論述:

海岸巡防法作為海岸巡防機關之執法作用法,具有重大及深遠之執法依據,本法自2019年第二次修法後大幅提升職權之行使,尤以本法第五條新增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第二章及第四章,藉以提升海岸巡防機關於身分查驗、人民救濟途徑中做出憲法第23條、第24條之憲法保障,大幅提升海巡機關之執法權與人民之權益保障。海巡署在機關內可區分「岸巡隊」、「海巡隊」以及「查緝隊」,本研究將評析岸巡隊執行之勤務及所遇罅隙進行討論,端視海岸巡防法第五條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之效益、法制面探討及建議,藉以提出是類整合與盤點警察與海巡構面之觀點,媾和現行海岸巡防法做出權宜之建議與具體修法意見,建議應創立海岸巡防機關職權行使法作結,作為

未來海巡職權向上提升之建議。本研究透過文獻蒐集與歷史研析法了解我國海巡法、警職法及即時強制法案立法歷程及修法途徑,藉以透過政府文書、論文及期刊內容揭櫫出海岸巡防機關勤務之良窳與法制之探討,提出是類具體建議,使海岸巡防機關執法有據、依法行政、Due process of law。本篇研究結論為創立「海岸巡防機關職權行使法」,藉以提升海巡署職權行使與人民權益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