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視同離職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也說明:被保險人如「提前復職」或與投保單位「終止僱傭關係離職退保」,應通知本局停發。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投保, 同意繼續投保(未勾填者,視同不續保,將自育嬰留職 ...

開南大學 公共事務管理學系 衛民所指導 劉美丹的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之激勵效果研究 (2010),提出留職停薪視同離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激勵效果、訓練成效評估、薦升簡訓練。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黃程貫所指導 郭賢真的 職場性別歧視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2006),提出因為有 職場性別歧視、職場性騷擾、母性保護、同工不同酬、單身條款、玻璃天花板效應的重點而找出了 留職停薪視同離職的解答。

最後網站YU HENG ATTORNEYS-AT-LAW - 宇恒法律事務所則補充:我被自請離職了!-談「留職停薪期滿前未申請復職,即視同自願(請)離職」之條款效力. 2021-01-22第187期全文瀏覽. 2021年度連續假期屬性圖表分析.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留職停薪視同離職,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之激勵效果研究

為了解決留職停薪視同離職的問題,作者劉美丹 這樣論述:

摘 要 全球化及知識經濟時代,國家競爭力之強弱,取決於人力資源,唯有掌握人才培育先機,始能在新世紀佔據有利位置。公務人員係政府運作之重要推手,各國政府皆非常重視公務人力之進用、培訓與發展。因此,政府如何培養出主動積極,負責盡職,觀念正確的公務人員,除了良好的文官制度外,適當的激勵措施,是關鍵之所在。如何透過系統而常態的訓練體系,持續激勵公務人員的潛能,提升公務人員的知識、專業能力、觀念與態度,進而提升整體政府組織之效能,是建立一個國家「軟實力」的重要基石。國家文官學院自92年起 辦理薦升簡訓練迄99年止已有9,761人通過訓練,且在各領域擔任重要職務,但目前為止在評估機制上,僅止於「

反應」與「學習」的層次,並無相關配套措施與計畫,無法瞭解受訓學員受訓後的實際感受與效果。本研究採封閉式問卷調查施測方式,針對99年薦升簡受訓學員,以隨機抽樣方式,發放300份問卷,回收問卷154 份,回收率約達51.33%,以社會科學統計套裝軟體SPSS for Windows 進行統計分析。本問卷所採用之李克特態度表中,所採用之分析方法係以L.J. Cronbach 所提出適用於多重計分之測量工具Alpha 係數(Cronbach’s α)來檢定量表之信度。整體滿意度Cronbach's α值達0.820,專業能力提升Cronbach's 值為0.944,激勵效果為Cronbach's α值

達0.955,顯示本次問卷信度頗高。本研究發現學員對此項訓練之整體滿意度與專業能力提升及激勵效果成正比;而專業能力提升與激勵效果亦呈現顯著正相關,即學員感覺對此項訓練之專業能力越提升,則激勵效果越顯著。結論是,要增加薦升簡訓練之激勵效果,應增加學員對此項訓練的整體滿意度,並努力研發提升專業能力之課程,才能發揮激勵作用,留住優秀人才於公務體系。關鑑字:激勵效果、訓練成效評估、薦升簡訓練

職場性別歧視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留職停薪視同離職的問題,作者郭賢真 這樣論述:

我國兩性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兩平法)自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施行,迄今已五年,兩平法之立法不但符合禁止就業上性別歧視之國際潮流,也與我國日益重視女性就業問題之需求息息相關,更為性別平等理念之實現,向前邁進一大步。依據現有就業歧視案例,有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屬於性別歧視案件。所謂「性別歧視」係指在工作職場中,求職者或受雇者因其性別,而受到雇主不公平待遇。禁止性別歧視之精神,在於性別乃個人與生俱來,所無法改變的特質。因此,由於本身無法改變的特質,而在工作職場中受到不平等待遇是不合理的。所以不論在工作職種、職位、薪資、升遷、訓練、退休條件等,只要工作相當及能力相等,均不得有性別歧視之情形。根據行政院勞

工委員會之統計資料,累計至95年12月底止,各縣市計受理申訴案件446件,經移送評議件數329件。91至95年底評議件數計329件,其中以性別歧視居首達205件(包括離職或解僱98件,婚育歧視53件),性騷擾119件,因產假之申訴案件計44件。我國職場中較為常見之性別歧視案例類型有:招募歧視、晉升歧視、同工不同酬、婚育歧視(包含婚姻歧視及懷孕歧視)以及性騷擾。本研究共分六部分,前五部分為緒論、我國促進職場兩性平等理論基礎、相關法制之介紹與事業單位執行情形、國際組織及美國有關促進職場兩性平等措施與規定、我國職場常見性別歧視案例類型暨法院判決案例介紹與分析,以及結論與建議等五章,最後一部分則為參考

文獻。茲將各章所探討之內容分述如下: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與背景、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方法與研究架構、文獻分析與名詞釋義。第二章為我國促進職場兩性平等理論基礎與相關法制之介紹,首將透過憲法中有關兩性工作平等條文規定,以及工作權、平等權內涵之論述,深入瞭解兩性工作平等的理論基礎後,復將我國落實兩性工作平等相關法令與兩性工作平等法之立法淵源與規範內容及我國兩性工作平等法中所規定之公部門與私部門、事業單位內部及外部申訴、救濟制度與其他法律救濟途徑,於本章中說明,末將國內事業單位執行兩平法相關規定之情形加以說明。第三章為國際組織及美國有關促進職場兩性平等措施與規定,透過對於聯合國及國際勞工組

織有關促進職場兩性平等相關公約及美國重要法律與總統行政命令、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之簡介,以瞭解國際間有關消除職場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平等此一議題之進展及其立法趨勢。第四章為我國職場常見性別歧視案例類型暨法院判決案例介紹與分析,從實務角度觀察在我國職場中常見之性別歧視案例類型,輔以實際案例或法院判決內容介紹方式,探討並瞭解招募歧視、晉升歧視、同工同酬、懷孕歧視、職場性騷擾等問題在我國發生之情形。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議,綜合本文各章論述提供建議。最後則列出參考文獻與附錄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