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權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玉春寫的 教你搞懂國民年金:50個小故事 和汪信君廖世昌的 保險法理論與實務(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投保人須知也說明:範圍。」,如業務員未主動出示或告知,要保人應向其提出要求以確保本身之權益。 二、告知義務: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否則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 和元照所出版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姚志明所指導 李孟哲的 責任保險探究-以自動駕駛為中心 (2021),提出被保險人權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自動駕駛、人工智慧、駕駛人責任、保險代位、責任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張冠群所指導 徐致凱的 中國大陸互聯網互助平臺與互聯網相互保險發展與規制問題研究——以相互寶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互助平臺、互聯網金融、相互保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被保險人權益的解答。
最後網站民國108 年01 月16 日第一章總則第一節定義及分類第1 條則補充:本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 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 ... 為保障被保險人之權益,必要時,該基金得請求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報.
教你搞懂國民年金:50個小故事
為了解決被保險人權益 的問題,作者李玉春 這樣論述:
選錄常見50則國民年金爭議案件類型,以故事性方式編輯成冊,俾利民眾瞭解國民年金法規及國民年金保險爭議審議程序,以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並減少相類似之爭議重複發生。
被保險人權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一個公共工程契約的設計,可以保障很多勞工權益!
昨天的質詢中,我希望勞工局參照臺北市在合約中「載明得標廠商 #應將雇主及自營作業者納入營造綜合保險之保障對象」,以保障公共工程中自營作業者的勞動權益。
白話就是,希望市政府將公共工程強制納入「#雇主意外責任險*」,即使工程層層轉包,亦能有效的保障勞工權益。
周登春局長回應,勞工局僅能強制有勞雇關係的受雇勞工,至於自營作業者,目前是採取「鼓勵」以及「督促」的方式請他們參加勞保,也可以藉由營造工業團體保險得到保障。
我能理解勞工局的難處,但仍舊認為「鼓勵」以及「督促」太過保守及消極,市政府應當率先做好榜樣,採取更積極的作為保障臨時工、獨立工作者在公共工程中的勞權,讓民間企業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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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權小常識【雇主意外責任險】
被保險人(也就是雇主)之受僱人(也就是勞工)在保險期間內,因執行職務發生 #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白話文:就是說勞工在保險期間因工受傷,雇主有賠償責任時,雇主意外責任險可以分擔雇主應負之賠償責任,讓勞工拿到應有的賠償!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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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保險探究-以自動駕駛為中心
為了解決被保險人權益 的問題,作者李孟哲 這樣論述:
本文是針對保險法在自動駕駛中所提出的問題與訂方向的提出。因為傳統動力交通工具主要是責任保險以及汽車強制責任保險為保障之依據,所以本文主要是針對此兩款險種,在自動駕駛與人類生活接軌時,會產生制度上的問題。前半部主要在講述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藉由保險制度的理解,可以了解當自動駕駛車輛的演進,需要考慮那些保險的基本架構。接著會進入責任保險以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介紹,並藉以了解目前法律規範制度上是如何操縱該類保險規範以達保障之目的,以及對何種責任產生時有保險制度有其發揮的空間。最後是對於自動駕駛交通工具的介紹,對於自動駕駛有基礎認識後,來討論在自動駕駛下會有什麼樣的民事責任情況產生。在產生責任後,哪
些人能透過保險制度加以分散風險,這是保險法基本架構的問題。而則任保險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又會有是否需要調整。為本文研究之方向。以期待社會能因為自動駕駛更為完善,而人類的生活向前邁進的同時,也可以受到完善的保障。
保險法理論與實務(三版)
為了解決被保險人權益 的問題,作者汪信君廖世昌 這樣論述:
近年來國人對於風險管理概念日漸著重,加以各種保險商品與金融商品整合之風潮下,保險契約與規範此類契約行為之保險法實已影響一般消費大眾。就保險契約而言,所適用上之法條不僅限於保險法各條文,亦常涉及民法、消費者保護法等。不僅應學習保險法之適用與相關爭議外,更由民法之基礎上分析其間問題。尤其於民法上關於契約之成立生效與意思表示(錯誤與詐欺)即為保險契約法中相當重要之課題。再者亦應同時瞭解保險制度之原理與因其保險契約所特有之原則(如對價平衡原則與利得禁止原則等)。 本書撰寫之目的即在於使讀者於修習保險契約法時,不僅對於保險法之相關條文有所認識,更著重於條文所欲規範之目的與民法兩者間之適用關係。
再者,於理論體系之建構外,並藉由實務常見爭議問題之論述,期使讀者除於研讀基本理論外,更得進一步將其實際應用於保險契約爭端之解決。本書是國內目前唯一同時兼顧保險契約法基本理論的闡述外,又詳細剖析司法實務對於保險契約爭議具體案例類型。使讀者在學習基本理論之際,又能對於司法實務有哪些具體的保險爭議類型,能通盤瞭解。 作者簡介 汪信君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副教授 NTU Law Review 編輯委員會主編 【經歷】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Winner of the Kulp-Wright Book Award, 2005 (Americ
an Risk and Insurance Association) 【學歷】 英國倫敦大學法學博士(CCLS) 國立政治大學保險研究所商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廖世昌 【現職】 元亨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台灣保險法學會理事 【經歷】 律師高等考試及格(1996) 司法官特考及格(1996)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綜合業務處處長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執行秘書 「投資型保險商品審查委員會」委員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委員會」委員 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研究
所碩士 國立台北大學法學博士 三版序 二版序 自 序 理論篇 第一章 保險契約法之基本概念 第一節 保險制度與保險契約/4 第二節 保險契約法之原則/5 第三節 保險契約之分類/10 第四節 保險契約之性質/12 第五節 保險契約法之解釋與契約條款之效力/17 第二章 保險契約法總論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關係人與輔助人/23 第二節 保險契約之成立與告知義務/29 第三節 保險契約之內容與義務/67 第四節 保險契約效力之變動/75 第五節 詐欺性請求與保險契約效力/83 第三章 損害保險契約法總論 第一節 保險利益/107 第二節 超額保險/111 第三節 複保險/113
第四節 請求權代位/156 第五節 損害防阻義務/173 第四章 定額保險契約法總論 第一節 人壽保險契約之當事人與關係人/175 第二節 人壽保險契約之法定免責事由與當事人或 關係人之故意行為/182 第五章 傷害保險、意外保險之特殊問題與道德危險 第一節 保險給付之內容/187 第二節 定額給付保險重複投保與契約危險事實/188 第三節 傷害保險與保險代位/208 實務篇 第一章 財產保險 第一節 火災保險/215 第二節 責任保險/263 第三節 保證保險/285 第四節 營造綜合保險/315 第二章 人身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333 第二節 健康保險/350 第三節 傷害保險/3
67 第四節 年金保險/390 第五節 投資型保險/418 第三章 保險(金)信託制度/435 三版序 本書於再版之後,保險法的修正,仍持續不斷的進行中。截至本書該版出版間,有二次大幅修正。不過修正的重點,主要仍在於因應保險監理需求,所做的調整。故修正的重點,在於保險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後的「保險業」法。與「保險契約」法有關的部分,並不多。由於本書的探討範圍在於保險契約法的理論與實務,故有關於保險業法的修正,在本書不多加著墨。 這二次保險法的修正,與保險契約法有關的部分,主要是基於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權益保障而來。大部分修法提案,都來自於立法委員的提案。修正重點包括了保險人的主動通知義
務、要保人據實告知義務調整,以及人壽保險及健康保險年齡不實的處理等。但由於這些新修正的條文,與本書基礎理論的說明與論述,並無衝突;且修法內容,在多方立場的折衝之下,產生了一些難以理解的結果。故本書於本次改版,並不特別闡述與說明這些修法的內容。本次改版內容中,有關基礎理論篇部分,增列了保險詐欺與契約效力探討。探討內容參酌了日本重大事由解約權與英國新修訂保險法內容,作為借鏡的依據。實務篇的部分,則增列了再版之後,司法實務上的一些值得探討的案例。包括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與消費者保護法適用問題、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的範圍界定問題、意外保險的舉證責任分配等精彩且有趣問題。相信將使讀者對於司法實務的保險爭議案例的
拼圖,更加完整。 最後,本書第三版的完成,除了感謝元照出版社細心與耐心的叮嚀外,於實務篇中的案例整理與蒐集,要特別感謝郭姿君律師與洪佩君律師協助。 汪信君 廖世昌 謹識 2015年初秋於台北 二版序 本書於九十五年出版後,保險契約法業經二次條文修正;於司法實務上亦生不少深值討論之案例。基此,本書即於初版後之四年,再次再版更新。期望本書不論於理論上抑或保險實務上,皆得使讀者即時掌握修法脈動與學說見解之更迭。 「保險法理論與實務」一書,為國內極少數同時兼顧保險契約法理論與實務之書籍。由於保險法學門,常藉由實務運作與保險制度之原理,以補充保險法條文不足與缺漏。多半初習保險
法者甚或相關司法工作者,僅得透過學習與吸收保險契約法條文之釋義,對於保險實務之運作往往不盡熟悉。進而導致相關保險爭議問題之解決,常流於求諸條文文義之判斷,而背離與忽略保險制度之本質。在本書再版之際,期使本書得使讀者對於保險法在理論與實務間有更深之認識。 另此次再版之理論篇內,特針對保險利益歸屬主體加以深究。並進一步嘗試提出以保險利益、保險事故、保險金給付請求權以及受益人指定權等應具一致性之理論基礎,剖析道德危險免責事由與甫修正之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所衍生之爭議。 最後,本書的再版,除了感謝元照不斷叮嚀之外,同時也非常感謝王曹正雄律師,台大法研所楊敦元同學,辛苦幫忙蒐集具有代表性的司法
實務案例與相關新日本保險法修法文獻,讓本書再版內容更形豐富。 汪信君 廖世昌 謹識 2010年仲夏于台北 自 序 「無損失,即無保險」!保險之功能,在於將個人生活中因遭遇各種危險所產生之損失,分攤於共同團體。其具有減少社會問題,維持社會安定,促進經濟繁榮之作用。實屬人類用以彌補各種損失所創設最完善之制度。舉凡全民健康保險、強制汽車保險、住宅火災保險等,皆深入人民之生活。保險影響人民日常生活,不可謂之不深。 凡法律者皆求理論與實務之並重。保險法係規範保險契約中,當事人與關係人間之權利義務。然法律規定不免過於抽象,因此欲窺得保險制度全貌,須理論與實務交相建構,始得竟其功。近年
來,保險事業發展迅速,商品進入多元化時代,企業界對於危險管理亦日漸重視。作者適逢保險界蓬勃發展之際,本著拋磚引玉之心,撰寫此書。提供讀者細繹保險法之理論,宏觀保險之實務,可供初學保險領域人士參考之用。 本書內容之撰述,首應感謝者,莫過於筆者在保險契約法理論之建構上,影響極為深遠的兩位權威學者,即江朝國教授與林勳發教授(按姓氏筆畫順序)。雖兩位學者於保險法體系與理論不盡相同,惟正因其不同理論間之辯證與激盪而使得目前國內保險法學說得以蓬勃發展。同時亦直接影響本書於理論部分基本架構之建立以及作為相關學說爭議論述之主要依據。 再則,本書之完稿,實應感謝學弟王曹正雄先生,莊植焜先生以及台大法
研所陳佑仲君等人之鼎力協助;更同時要感謝元照出版公司之慨然應允使本書得以順利付梓,以及所有編輯人員不辭勞苦使本書得以完整呈現。 汪信君 廖世昌 謹識 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于台北市
中國大陸互聯網互助平臺與互聯網相互保險發展與規制問題研究——以相互寶為例
為了解決被保險人權益 的問題,作者徐致凱 這樣論述:
2015年,中國大陸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佈了《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就此開始了相互保險的浪潮。該辦法對中國保險立法在相互保險上的空白做了部分填充,為中國相互保險機構的運作提供了政策性的支持。同一時期開始,許多互助平臺也紛紛出現,行業內以18年出現的相互寳規模最大,也最爲典型。本文從相互寳出發,首先介紹了這款互助產品的特點,而後論述了相互保險組織的內涵和特徵,梳理了相互保險組織的發展歷程,並與互助平臺進行對比。再通過研究美國lemonade案例、德國friendsurance案例和世界各國監管經驗,發現在當前,中國大陸相互保險發展所面臨的重要問題是監管立法層次低、監管內容規定不健全、行
業准入條件寬鬆、缺少行業退出程序、缺少組織變更方式、缺少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最後提出優化中國大陸互聯網背景下相互保險組織相關法律制度的有效建議,從相互保險和互聯網金融兩個方面討論,具體包括如完善監管制度、制定明確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行業協會、完善對組織章程的監管、規範組織變更方式、規範資訊揭露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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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權益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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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傷害保險投保人須知
如業務員未主. 動出示或告知,要保人應向其提出要求以確保本身之權益。 二、告知義務: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否則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於 www.twfhclife.com.tw -
#2.農民保險-農保簡介
為落實農保為農業職域性社會保險本質,避免被保險人因加保身分差異(農會 ... 規定以保障104年12月30日前原以農會會員身分參加農保為被保險人之權益。 於 www.bli.gov.tw -
#3.投保人須知
範圍。」,如業務員未主動出示或告知,要保人應向其提出要求以確保本身之權益。 二、告知義務: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否則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 於 www.nanshanlife.com.tw -
#4.民國108 年01 月16 日第一章總則第一節定義及分類第1 條
本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 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 ... 為保障被保險人之權益,必要時,該基金得請求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報. 於 insurance.pscnet.com.tw -
#5.誰可更改保險契約?
依保險契約精神及保險法原先的規定,保險契約終止的權利在保險契約訂立的當事人,也就是要保人本人。 被保險人也有更改契約的權利. 不過,這項有關更改契約權利的規定,在 ... 於 www.rmim.com.tw -
#6.要保人死亡被保險人
首先是變更要保人的部分。. 要保人身故,原要保人的權利由繼承人所繼承,所以看爺爺的繼承人順位為誰優先,或是有特別立遺矚的話就由誰取得要保人的權利。. 所以如果要陳 ... 於 hotelcamartina.it -
#7.金管會預告「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萬國法律事務所
三、產險業複保險:為明確複保險之適用範圍及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修正複保險及惡意複保險定義,及明定善意複保險各保險人於其約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對 ... 於 www.taiwanlaw.com -
#8.以被保險人(父-王法國)死亡,由立授權書人(子
... 或其他任何人之權益。被授權人如違反上開約定,應依法負擔. 民事、刑事及行政法等法律責任。 (本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共分2 頁,此為1/2 頁). ☆ 本範例-以被保險人. 於 life.cardif.com.tw -
#9.【要保人/被保險人投保須知】 - 明台產險
三、 貴客戶對於本保險契約之權利行使. 貴客戶對於本保險契約之權利行使、變更、解除及終止之方式:. 說明:被保險人如發生保險事故時,應依保險法相關法令及投保商品契約 ... 於 www.msig-mingtai.com.tw -
#10.11A富邦產物汽車限額竊盜損失保險(小型車專用)
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本公司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保全本公司之求償權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本公司同意 ... 於 b2c.518fb.com -
#11.保險金算是遺產嗎?
所指定的受益人可以拿到這筆保險金,而不會被債權人查封。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受益人之權利):「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 ... 於 www.vac.gov.tw -
#12.要保人」、「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 - Human Rights的 ...
在我們保險制度中,按照主體來區分,會發現有「保險人」、「要保人」、「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等不同稱呼,一般民眾可能對這些稱呼不太明白, ... 於 prgsgnc.pixnet.net -
#13.所遺被保險人非要保人之保單,保單價值應併計遺產課稅- 新知 ...
該局說明,陳先生父親為要保人,其對該保單享有隨時終止契約並取得解約金之權利,亦得以保險契約向保險人借款,並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對保險契約享有財產上之權利,故要保 ... 於 www.taiwantaxresearch.com -
#14.想改被保險人沒那麼簡單!連帶保險費需從新計算
太太既然已是要保人,可行使要保人的相關權利,以維護自身權益,但無法變更被保險人。這名太太因而再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出, ... 於 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 -
#15.權利與義務 - 安心網
在你決定已經要購買保險之後,在填寫要保書時應該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在填寫時要特別注意「要保人」、「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的相關資料,尤其要 ... 於 www.anxin.com.tw -
#16.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權利與義務 - 新學林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均依法規範或一般保險契約條款. 而享有各項權利,如要保人本於保險契約當事人之地位. 享有許多權利,如受益人指定權(第110 條、第111. 於 www.sharing.com.tw -
#17.保險案例說明 - 關於愛,我是個小學生。
要保人具有指定或更改受益人、變更保險契約、終止契約的權利。 要保人必須是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之人,如果沒有保險利益,保險契約就會失去效力。保險法 ... 於 repentor.pixnet.net -
#18.保險法第107條 - 中國人壽
被保險人 目前未滿15足歲,而且在99年2月2日(含)以前已經投保人壽保險,是否會因保險法107條修正而有權益上之影響? 於 www.chinalife.com.tw -
#19.名詞解釋 - 彰化銀行
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是指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依據保險法規定:以要保人以外之第三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 ... 於 www.bankchb.com -
#20.保單受益人有限制嗎?填小三的名字可以嗎?資深保險業務員 ...
乙是俗稱的「小三」,不是正宮夫人,甲可以投保並約定乙為受益人嗎?姑不談道德人情,僅依法論事,正確答案是「可以」! 要被保人須有保險利益. 於 www.storm.mg -
#21.要保人比被保險人先過世!遺產稅、保單怎麼辦? - 工商時報
要保人去世之後,保單由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為了保單後續權利行使,繼承人可以透過變更要保人手續,將要保人變更為其中一人。 變更要保人需要準備的文件 ... 於 ctee.com.tw -
#22.論消費者被保險人之告知說明義務—以英國新訂法制為中心
現今以消費者為主之保險市場,縱英國嚴厲法律規定已由實務改變,消費者. 仍難了解其權利與義務。英國現行保險法制規定,無法滿足商人與消費者對於保. 險之合理期待與需求。 於 cpc.ey.gov.tw -
#23.富邦產:陪同隔離從寬認定在途件拚6月底前核保
富邦產險表示,依據防疫險保單商品條款,被保人住院診療時方得請領住院日 ... 另關於「陪同隔離」之理賠爭議,只要被保險人出具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 ... 於 www.moneydj.com -
#24.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第二條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之乘客受有傷害或死亡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於超過 ... 於 ins-info.ib.gov.tw -
#25.保單忘了繳錢未來也要通知被保險人 - 聯合新聞網
其次,當要保人早於被保險人身故,由法定繼承人承接保單權利,避免保單停效,因此不能刪除「其他負有交保費義務者」。金管會最後建議,新增被保險人的未繳 ... 於 udn.com -
#26.第三章工程保險之契約當事人
若將原被保. 險人之法律地位定位於要保人,則其他共同被保險人之法律地位應如何定位,又. 各共同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中是否享有相同之權利,保險事故發生時,是否所有. 之 ... 於 nccur.lib.nccu.edu.tw -
#27.被保險人 - 中文百科知識
被保險人 是指根據保險契約,其財產利益或人身受保險契約保障,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時就是被保險人。在投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不是 ... 於 www.easyatm.com.tw -
#28.複數被保險人之責任保險金分配- 月旦知識庫
卓俊雄,責任保險,保險事故,保險金,複數被保險人,賠償責任,A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 ... 其權益,遂以此為由向B保險公司主張應依據被保險人人數比例保留部分保險金,以供 ... 於 lawdata.com.tw -
#29.保險法上指定受益人之行為 - 【高點法律專班】
按保險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 人或被保險 ... 益人即確定取得請求保險給付的權利,受益人乃基於保險契約取得受益權,要屬. 於 lawyer.get.com.tw -
#30.變更要保人,是否需得保險公司之同意? -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 ...
老楊於89年間及103年間,分別以小雯及小禎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A保險及B ... 保人為保險法所規定相關義務之義務人,要保人的變更涉及保險契約權利 ... 於 www.foi.org.tw -
#31.填寫範例 - 台灣人壽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 要保人 ... 被保險人暨投保金額及受益人︰[□詳名冊,被保險人人數總計. 人】. ※被保險人已知悉 ... 於 www.taiwanlife.com -
#32.如果要保人日後要辦理保單質借,是否需要得到被保險人同意?
一、根據保險法第106條規定,由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者,不生效力。 二、題示情形,張先生所投保的增額終身壽險,是以張 ... 於 www.phew.tw -
#33.更正被保險人姓名/出生日期/年齡(傳統型保單) - 三商美邦人壽
若更改被保險人之姓名時,其新舊名字之簽名樣式請簽至「契約內容變更暨補發保單申請書」簽章處。 要保人/被保險人/法定代理人應親自簽名;未經書面授權同意而逕為 ... 於 www.mli.com.tw -
#34.解釋令函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二年後始生效力。 ... 三、不得有其他損害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權益之情事。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35.被保險人留存在保險公司的聯絡地址異動時,請記得通知保險公司
貼心小提醒. 親愛的車主,您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到期了嗎?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保險到期前趕快投保ㄛ! 有關投保事宜請撥打各保險公司0800服務電話洽詢。 於 www.mvacf.org.tw -
#36.【團體保險要保書填寫說明】
七、 什麼是「受益人」? (一) 所謂「受益人」係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 (二) 受益人通常除有請求保險金之權利外,並可基於利害關係人之身分代繳保險 ... 於 www.transglobe.com.tw -
#37.【投保中】Q4 受益人可以任意指定嗎? | GOGO保
若尚有行為能力者,被保險人仍為完全能保險金之唯一受益人,若為無行為 ...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保戶可以在已經指定之身故受益人的姓名旁邊,再填寫 ... 於 www.xn--ruq77d4w3fo7k.tw -
#38.保單漏繳未來要通知被保人- 其他- 旺得富理財網
但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一人,且要保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就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保單權利,所以法條還是保留催告會通知要保人「或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 ... 於 wantrich.chinatimes.com -
#39.檢視現行法規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三、瞭解並評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保險需求及適合度之政策: (一)要保人已確實瞭解其所繳交保險費係用以購買 ... 七)其他損害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權益之情事。 於 www.lawbank.com.tw -
#40.關於保險契約受益人指定 - 宏泰人壽電子季刊《發現生活A+》
為了保障消費大眾的保險權益,若有像張太太情形者,可以參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 ... 根據保險法第五條:「本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 ... 於 www.hontai.com.tw -
#41.臺灣產物保險
3. 本人(被保險人)知悉貴公司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於特定目的範圍內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個人資料,有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權利。 於 ec.tfmi.com.tw -
#42.人壽保險投保人須知
如業務員未主動出示或告知,要保人應向其提出要求以確保本身之權益。 二、告知義務: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否則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於 www.lia-roc.org.tw -
#43.除外規定壽險有3情況不理賠 - 奇摩股市
還有另一種情況是,假設保戶與受益人並非同一人,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不論是殘廢或是致死,就算是保險公司有理賠,也將喪失權益、無法領到理賠金 ... 於 tw.tech.yahoo.com -
#44.富邦產險陪同隔離、住院日額從寬認定所有保單拚6月底前核保 ...
5 天前 — 富邦產險今(24) 日表示,「陪同隔離」只要被保險人出具依「傳染病防治法 ... 人權益,同時兼顧台灣醫療量能留給緊急使用者,該公司對於住院日額保險 ... 於 news.cnyes.com -
#45.保險百科 - 臺銀保經
是指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繳交保險費義務之人。 □ 被保險人. 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要保人也可以是 ... 於 www.botib.com.tw -
#46.華南產物海運承攬運送人責任保險保單條款
二)為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俾向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所必需之費用。 (三)遇有共同海損或救助費用分攤,被保險人應負擔而無法向託運人收回之部份,但以被保險. 人違反承攬 ... 於 news.south-china.com.tw -
#47.要保書是什麼?3分鐘搞懂填寫說明例示,範例解析好簡單
要保書須填上最重要的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相關資訊,若沒有仔細填寫的話那可能會造成相關權益受損。因此,千萬不要貪圖便宜行事而讓保險業務員幫忙代填,避免你的 ... 於 www.cigna.com.tw -
#48.未成年人死亡保險 - 國試論壇
其餘部分受益人為未滿15歲被保險人生活上之照顧者,為降低道德風險,同時保障未成年人保險權益,未來可以考慮增加於未成年人訂定死亡保險時由行政機關 ... 於 talk.superbox.com.tw -
#49.安心365個人責任險 - 新光幫我保
凡被保險人於有效期間內,因特定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並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除依照主保險契約給付保險金外,另行 ... 於 www.sk858.com.tw -
#50.要保人、被保險人差在哪?!一篇就懂17 個常搞混的保險名詞!
被保險人 :被保障的人,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啟動理賠條件。 受益 人:收到理賠金的人,可能為要保人、被保險人、配偶、家人 ... 於 my83.com.tw -
#51.第二節保險利益
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 致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 ... 保險利益: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 ... 就保護被保險人. 權益之精神以觀,應無保險法第一百. 於 www.angle.com.tw -
#52.保險辭典/要保人、被保險人繳費、理賠請求權人 - ETtoday
民眾投保購買保險商品時,在契約上填寫約定的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涉及保險費及理賠等金額的權益問題,可以先瞭解彼此關係義務,便可依保險契約 ... 於 www.ettoday.net -
#5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介及權利義務說明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係政策性保險,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 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 於 ecard.cali.org.tw -
#54.保險Q&A - 三信商業銀行
要保書不實告知對保單效力及保戶權利有何影響?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定本契約時, ... 於 www.cotabank.com.tw -
#55.何謂保險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 - 天秤座法律網
所謂被保險人參照保險法第4條之規定,是指於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看完這條規定就會發現,雖然要保人才是繳保費的義務人 ... 於 www.justlaw.com.tw -
#56.責任保險契約之研究__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我國保險法第九十條所規定之責任保險,乃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而訂定,被害人並無任何權利。雖然我保險法第九四條規定於被害人未受賠償以前禁止同被保險人為給付保險金額,第 ... 於 ndltd.ncl.edu.tw -
#57.和泰產物空運承攬運送人責任保險商品簡介
致之賠償責任,但以損失在保險期間內發現者為限。 (二)對費用之賠償責任. 1. 為處理貨物因誤運、誤交、指示或安排錯誤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2. 為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俾 ... 於 www.hotains.com.tw -
#58.如有任何疑義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nat.gov.tw
五、保險業從事保險招攬之業務人員應充分瞭解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事項,其內容至少應包括: ... (十一) 其他損害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權益之情事。 於 gazette.nat.gov.tw -
#59.財產保險投保人須知 - Chubb
權益 。 二、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相關事項,若有違反告知義務時,本分公司. 得解除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保險契約係最大誠信契約,故要. 保人及被保險 ... 於 www.chubb.com -
#60.保險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法所稱被保險人,指於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 第5 條. 本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 ... 於 law.moj.gov.tw -
#61.保險契約之類型 - 臺北市首座
者投保適當保險,以致傷亡者無法藉由責任保險獲得合理權益保障,. 甚至政府後續得負擔高額賠償金 ... 究應以誰為「被保險人」而有賠償請求權,以公共意外責任險為例,. 於 www-ws.gov.taipei -
#62.大陸保險法和海商法對待位求償權的規定和我國有何不同?
而我保險法第53 條代位權的規定(卻未慮及此一原則,實務上可能影. 響被保險人獲得完全求償的權利[9]。 三.中共保險法未考慮到妨礙保險人行使代位權的問題. 為避免要保人因有 ... 於 www.stm.nkmu.edu.tw -
#63.被保險人
何謂被保險人? 依《保險法》第4條規定:「本法所稱被保險人,指於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 於 direct.fubonlife.com.tw -
#64.160- 責任保險
被保險人 對於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稱爲“法律責任”(legal liability)。 ... 須理賠」之弊病,為維護受害第三人權益,並確定保險人給付義務,爰增訂本94 條. 於 www.nlus.org.tw -
#65.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郵政法規- 郵政四法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第二十七條,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之運用,除存款外,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 ... 於 www.post.gov.tw -
#66.保險契約當事人/關係人/輔助人
2.受益人是經被保險人或要保人指定而來的,是繼受取得,而非固有權利。 3.受益人可以是一人或數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不限與被保險人 ... 於 soider0520.pixnet.net -
#67.富邦產:陪同隔離符合保單條款即理賠住院日額從寬 - 中央社
針對「陪同隔離」理賠,富邦產險今天宣布,只要被保險人出具依傳染病防治 ... 在輕重症分流原則下改為居家照護,為盡量符合保單條款及被保險人權益, ... 於 www.cna.com.tw -
#68.要保人、被保險人差在哪?一篇就懂常搞混的保險對象關係
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遭受損害,有請求賠償的權利。 上述保險事故、損害、賠償內容,則以保單條款約定為準。 受益人. =拿 ... 於 insuranceqa543.com -
#69.第一章承保範圍 - 兆豐保險
2. 為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俾向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所必需之費用。 第二條自負額. 被保險人對每一意外事故賠款,須先行負擔本保險契約所訂明之自負額 ... 於 www.cki.com.tw -
#70.保險單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要保人:. 被保險人:. 契約變更項目如下(僅填寫需變更的項目及變更後的內容)【填寫時請詳閱注意事項,為保障您的權益,如有必要,本公司將會派員以電話或到府拜訪方式 ... 於 www.ctbcbank.com -
#71.法規名稱: 人壽保險投保人須知 - 植根法律網
如業務員未主動出示或告知,要保人應向其提出要求以確保本身之權益。 二、告知義務: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否則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於 www.rootlaw.com.tw -
#72.保險法中英文對照 -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
二、使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 險人拋棄或限制其依本法所享. 之權利者。 三、加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 義務者。 occurrence or cessation of existence. If, ... 於 www.ls.fju.edu.tw -
#73.第一條保險契約之構成 - 國泰產險
被保險人 已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契約權益移轉,而行車執照尚未辦妥過戶者,仍予賠償,惟須. 俟辦妥新行車執照後,方得賠付。 第九條通知義務. 被保險人或要保人於發生本保險 ... 於 www.cathay-ins.com.tw -
#74.新光產物新平安 - 台新銀行
您投保的內容,及維護您的權益,如業務員及保險公司未主動提供時,請務必要求其提供。 三、告知義務: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否則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保險事故 ... 於 www.taishinbank.com.tw -
#75.要保人變更 - 富邦金控
證明文件,足以辨識要、被保險人關係及是否具“保險利益” ... 變更事涉財產權益之移轉,本公司提醒您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向國稅局辦理申報,以確保您自身權益。 於 www.fubon.com -
#76.富邦產防疫險「陪同隔離」從寬認定在途件拚6月底前核保
富邦產險表示,依據防疫險保單商品條款,被保人住院診療時才能請領住院 ... 輕重症分流原則下改為居家照護,為盡量符合保單條款及被保險人權益,同時 ... 於 ec.ltn.com.tw -
#77.要保人變更宜注意稅負負擔,財富傳承不縮水
是以,要保人於繳納保費保險契約生效後,享有隨時終止契約並取得解約金之權利,亦得以保險契約向保險人借款,並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是要保人依保險契約即享有財產上之權利 ... 於 home.kpmg -
#78.富邦產防疫保單今年來賠7.3億陪同隔離、居家照護從寬認定
... 輕重症分流原則下改為居家照護,為盡量符合保單條款及被保險人權益,同時 ... 另關於「陪同隔離」之理賠爭議,只要被保險人出具依「傳染病防治法 ... 於 times.hinet.net -
#79.美亞產險(AIG Taiwan)-產險速成寶典- 財產保險理論概要
3.保險法第4 條:「被保險人,指於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 請求權之人」(47,141);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被保險財產之所有人(144)得為. 財產保險之被保險人 ... 於 nsgi168.nanshangeneral.com.tw -
#80.投保時,業務員會主動出示登錄證並告知其授權範圍
保人應向其提出要求以確保本身之權益。 二、告知義務: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否則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保. 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於 www.fglife.com.tw -
#81.勞保欠費之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已繳納保險費者,不影響給付請 ...
勞保欠費之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已繳納保險費者,不影響給付請領權益,亦不逕予退保 ... 有關媒體於本月十七日報導「暗槓勞保費老闆沒刑責勞工怒吼」一案,係 ... 於 www.mol.gov.tw -
#82.被保險人合理期待原則
於被保險人權益之保護有相當之助益。被保險. 人合理期待原則於我國保險法並未規定,而實. 務中就此原則早期亦未加以採用。但觀察近. 兩、三年之地方法院判決,似已逐漸 ... 於 www.twba.org.tw -
#83.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請領眷屬喪葬津貼協商切結書
之眷屬喪葬津貼案,業經所有符合請領資格之公保被. 保險人完成協商程序,並均同意推由. 請領而不反悔。如有切結或協. 商不實,致損及其他公保被保險人權益時,依公教 ... 於 hr.ntnu.edu.tw -
#84.大陸《保險法》關於保險受益人規定之評析
於人身保險,包括人壽死亡保險、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常有以被保險. 人死亡為保險事故已發生之要件,故除要保人、被保險人之外,尚有受益人存在之. Page 3. 89. 大陸《保險法》 ... 於 www.mjib.gov.tw -
#85.被保險人 - MBA智库百科
被保險人 (Insured)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在財產保險中,被保險人一般是被保險財產的所有者,當發生保險事故後, ... 於 wiki.mbalib.com -
#86.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
六、有關保險人所負之保險責任,應於母法規範之。惟現行規定僅列於施行細則,以致釐清保. 險人責任時產生法律保留原則之疑義。為保障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權益,爰新增 ... 於 lci.ly.gov.tw -
#87.保險法第六十四條據實說明義務在台灣司法實務運作之情形
為我最高法院對此看法,似乎仍僅從代理人之角度探討,而未進一步考量要保人有無據實告知。本件被保險人田世雄既於系爭保險契約之招攬人即其女田秋香交付之空白投保單上簽名 ... 於 www.jtjb-taipei.com -
#88.1112-2 公保被保險人權益,個人應注意公險給付請求權時效
主旨: 為維護公保被保險人權益,請貴單位轉知貴屬被保險人應注意公保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之規定,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按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3條 ... 於 per.cku.edu.tw -
#89.解析「責任保險人」對於被保險人與被害人進行和解的管控
一、問題意識: · 二、法律依據: · 三、立法目的:避免因和解金額過低而妨礙代位權行使 · 四、假設案例: · 五、請求權人(李四)未經同意和解並拋棄權利的 ... 於 www.public.com.tw -
#90.保險常見辭彙| 友邦台灣
保險人在保險契約上主要的權利義務為收取保費,而於所約定之保險事故發生時,負給付保險金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責。 保險年齡. 關於保險年齡的計算法,假如距前一次生日不 ... 於 www.aia.com.tw -
#91.秉誠聯合法律事務所
在前開大法官會議解釋發布後,終可解決此一長久爭議之問題,亦同時對被保險人之權利更多一層之保障。 ◎【老問禁止員工「跳槽」-- 可以嗎?】. 於 www.abclaw.com.tw -
#92.第二節保險利益 - 保險法
未成年人或依民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得受監護宣告者之父、母或監護人,依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為被保險人時,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得於保險事故 ... 於 www.s338.com.tw -
#93.一般資料變更
申請書上須註明變更後的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關係,變更後的. 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需 ... 新要保人須無條件承受變更前保單之權利義務。 ... 確認受益人身分,保障其權益。 於 www.allianz.com.tw -
#94.保險法(900709)-歷史異動條文 - 電腦版
為保障被保險人之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應分別提撥資金,設置安定基金。 前項安定基金為財團法人;其基金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於 law.judicial.gov.tw -
#95.訂立有效的人壽保險契約,必須熟知法律
問題:投保人壽保險究竟要注意那些問題較能保權益,並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解析:筆者認為投保人應具有以下五方面的瞭解,並加以運用: 一、分辨要保人、被保險人與 ... 於 www.law119.com.tw -
#96.買保險前,這4種「身分」一定要認識! - 幸福熟齡
以上4個「人」,您都有基本的認識誰是誰了嗎?不同的保單在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設定上,還有不同的規定及眉角,投保前務必 ... 於 thebetteraging.businesstoday.com.tw -
#97.投保須知 - 新光產物保險-汽車保險,機車強制險,火險,傷健險
為知道您投保的內容,及維護您的權益,如業務員及保險公司未主動提供時,請務必要求其提供。 三、告知義務: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應誠實告知,否則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 ... 於 www.skinsuranc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