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瑕疵擔保時效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洪正寫的 2023土地法規(地政士適用)(贈地政士專業科目模擬試卷)(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十一版) 和羅揚的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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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楊淑文所指導 何一民的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權利瑕疵擔保時效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程驗收、工程保固、保固期、保固保證金、FIDIC契約條款。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鍾秉正所指導 吳佳蓉的 我國軍人撫卹制度之研究-以勞工職業安全法制為借鏡 (2021),提出因為有 軍人撫卹、職業病、社會保險、社會補償、退輔制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權利瑕疵擔保時效的解答。
最後網站常見契約爭議案例解析-以房屋買賣之瑕疵為討論中心-則補充:3.1.1瑕疵擔保、債務不履行、商品製造人責任. 3.1.2詐欺 ... 民法第366條:「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 ... Q:請求權時效:. A:15年。
2023土地法規(地政士適用)(贈地政士專業科目模擬試卷)(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十一版)
為了解決權利瑕疵擔保時效 的問題,作者洪正 這樣論述:
★收錄最新95~111年地政士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 ★將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2022年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4大法規體系表,建立體系架構! ★隨書附贈地政士專業科目模擬試卷,厚植應考實力! 【本書適用】 這本《土地法規》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約15,000~24,000元/件,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
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優勢】 .土地法與其他特別法重疊或牴觸時,該怎麼釐清適用順序? .閱讀書籍內文一目十行,應試時卻無法完整表達? .申論題要如何破題及清晰論述,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土地法規》這科產生的疑惑及困擾,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為您解開疑惑,消除疑慮,順利於考試時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一、簡明扼要 本書深入淺出整理土地相關法規(土地法及施行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地政士法及倫理法規),去除不必要、繁雜的資訊,留下會考的、能考的及必考的重點,幫讀者釐清概念。以先土地法,後
特別法,依序辨明規範重疊處,降低混淆機率,奪分關鍵盡在我手。 二、掌握重點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並將歷年試題穿插內文相對應位置,讓讀者掌握土地法規精要部分,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更特別的是,本書於每章前都作有體系表,目的是要讓讀者能在閱讀內文前,先有體系概念,並在念完後,能回頭審視自己有無漏掉哪些重要觀念,使讀者不至於見樹不見林,擁有完整概念架構! 三、凸顯關鍵 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使用圖表整理繁雜內文,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
,就是要使土地法規在讀者腦海中建構相關法規體系,更見清晰。 四、實務見解 本書收錄百個以上的實務見解,並將之放置於內文相應位置,使讀者在閱讀本書時,能知悉實務運作模式。在往後執業時,本書亦可成為您的工具書,不用在茫茫函釋中遍尋,本書已替您將重要函釋摘出。因此本書不僅是您考試時的必備良書,亦是您往後執業後的好幫手! 五、題題詳解 本書收錄95~111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共17份,題題詳解。上考場作答時,最怕申論題論述雜亂無章,無法清楚表達自己腦中的解題思路。本書之申論題擬答,具層次感論述考點,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吸引閱卷老師青睞,做到解題思路行雲流水,不絕於卷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土地法(110.01.27) 一、111.06.22修正:現行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若繼承人逾期未聲請,則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倘經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地政機關得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爰修第73-1條規定,使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另地政機關在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時,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並將標售前的公告期間,由現行30天延長為3個月。本法修正施
行後,地政機關處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除依法辦理公告之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有助於繼承人獲知充分資訊俾及時行使權利,以落實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之本旨。 二、110.12.08修正:修正緣由係因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63號解釋,以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僅規定收回權時效起算點,而未規定地政機關應定期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依法公告被徵收土地的後續使用情形,導致原土地所有權人無從及時獲知充分資訊,俾判斷是否行使收回權,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並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而宣告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檢討修正。爰新增第219-1條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並於補償費發給完
竣之次日起,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土地使用情形,至其申請收回土地之請求權時效完成或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止。若地政機關未依規定通知及公告,而有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1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或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等情形,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0年內,申請收回土地。此外,前開規定也適用於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時,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之案件。該條施行後,除有助於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知悉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俾及時依法主張收回權外,也督促需用土地人必須切實依徵收計畫及預定期程使用土地,更審慎地處理徵收相關事宜。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
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
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
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權利瑕疵擔保時效 的問題,作者何一民 這樣論述:
近年來,國內雖以高科技工業如半導體產業為經濟發展核心,以往的工業火車頭「建築、營造工業」成長動能已日漸趨緩,然而,政府意識到前瞻建設計畫之運行、社會住宅及都更危老改建需求仍仰賴於營造工業,遂逐步採取許多改革措施諸如政策性擴張投資、協助技術創新與轉型、完善營造法制環境等,以期帶動營造產業之復甦。其中關於法制現況,工程履約流程中最為常見的議題,除承包商應如期完工外,莫過於工程瑕疵衍生之爭端,此殊值業主與承包商重視。事實上,民法與工程相關法令雖有瑕疵救濟規範,卻不足以因應實務上變化多端之瑕疵紛爭,因此,本論文擬以工程產生瑕疵時應如何救濟作為研究目標。工程生命週期中產生瑕疵並受業主發現的時點,區分為
承商施工期間、業主驗收程序與業主使用階段,雙方就上述三個階段產生之瑕疵該如何處理並界定法律關係?本論文主軸承商之保固責任究係上述三項階段中之哪一階段?為何民法承攬針對工作物瑕疵已存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還需另行創設保固制度?此兩制度之關聯性何在?應如何精準操作?均為本論文所關切之議題。正因我國工程保固法制諸多概念沿襲英美工程契約所慣用條款,並逐步發展成工程慣例,法律人員在無法正確理解保固制度發展脈絡之情況下,時常誤解法律關係進而錯誤適用法律。職此,誠有必要釐清工程保固制度之基本架構與其性質所屬,方能重新認識工程保固制度並定紛止爭工程瑕疵之疑慮。此外,業主若藉定型化契約之手,針對工程瑕疵設計出風險
分配不甚公平、合理的保固條款,承商該如何應對?保固條款若有所缺漏,應如何進行契約漏洞之填補?此時,民法承攬之瑕疵擔保規範與FIDIC國際營建工程契約又扮演著何種要角?工程裁判實務上針對瑕疵之重要爭議又該如何精確地解決?亦為本論文研究方向。以下,本論文將陸續梳理上述爭議並提出一己之見,希冀能夠勾勒出一套完整的工程瑕疵救濟制度,創造美好的工程法制環境。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為了解決權利瑕疵擔保時效 的問題,作者羅揚 這樣論述: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0~111年歷屆試題,100%題題擬答! ★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隨書附贈民法與信託法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適
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本書優勢】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嗎? .信託法如何與民法規定建立連結?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與信託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一、掌握最新修法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最新民法修正條文修訂,一書在手,地政士考試的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體系表建立架構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各編內容,以「體系表」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以「舉個例子」說明,用簡單的方式幫助讀者理解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提醒」,「補充說明」附上實務見解,學說與實務兼備!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三、掌握重點滴水不漏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收錄民法總則、債編總論、債編各論、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內容,重點整理最詳盡,上考場不怕遇到漏網之魚;搭配表格做統整
,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易混淆的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書末更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與《信託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 四、題題擬答脈絡清晰 本書收錄100~111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並由作者100%題題擬答。擬答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
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信託財產、公益信託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民法修法重點: 1.民法(110.01.13修正) (1)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第12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另現
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2)修正條文第九百八十條修正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爰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十七歲。又因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故已無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爰予刪除第九百八十一條。第九百八十一條規定亦配合刪除。 (3)配合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四項「且未結婚」、「或已結婚」等文字刪除。第一千一
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配合將「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等文字刪除。 2.民法(110.01.20修正) (1)鑑於近年來存款利率相較於本法制定時已大幅調降,本條所定最高約定利率之限制亦應配合社會現況作適度調整,另考量本條之適用範圍廣泛,仍須保留一定彈性容由當事人約定,不宜過低,爰將第205條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百分之十六。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之目的,原在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使其對婚姻之協力、貢獻得以彰顯,並於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使弱勢一方具有最低限度之保障。然因具體個案平均分配或有顯失公平之情形,故原第1030-1條文第2項規定得由法院審酌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惟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爰修正第二項規定,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以資適用。法院為第二項裁判時,對於「夫妻之一方有無貢獻或協力」或「其他情事」,應有具體客觀事由作為審酌之參考,爰增訂第三項規定「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含對家庭生活之情感維繫)、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例如夫妻難以共通生活而分居,則分居期間已無共通生活之事實,夫妻之一方若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法院即應審酌,予以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
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
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
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我國軍人撫卹制度之研究-以勞工職業安全法制為借鏡
為了解決權利瑕疵擔保時效 的問題,作者吳佳蓉 這樣論述:
軍人執行職務導致生命、身體受有損害之情形,應如何救濟與保障?本文從職業災害角度檢視軍人在執行職務期間,因積勞成疾、引發慢性疾病或是因職務上原因致自殺等問題,分析現行因公致身心障礙之要件有何限制因素,並藉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障概念,研究軍人職業安全保障應有何改進與借鏡之處。而就所受損害部分,受害之軍人須負擔舉證責任,其因果關係應如何證明,又受限於時間歷程較長,往往難以評價,以致在現有法令下無法保護或僅以因病為由辦理撫卹,將使受害人承擔極高之風險;此外,對於受職場因素導致精神疾病,進而自殺者,其家屬亦只能請求因病之撫卹,對於當事軍人服役期間的辛勞與國家給予的保護照顧之間將有所失衡。本文從社會法角度觀
之,以軍人撫卹制度作為預防及補償的功能,而退輔制度作為預防與重建的功能,架構軍人職業安全保障網,使軍人受有完善的職業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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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_1_債各期中考試題(1011115法3C)信和追蹤修訂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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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 兼評最高法院九十六年第八次民事庭 ... 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係屬獨立併存之請求權,各有其時效之規定,互不影響。 於 repentor.pixnet.net -
#14.消費者保護規範與實務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瑕疵請求權利. 媒體消費 ... 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出賣人應擔保第三人就 ... 瑕疵. 不要式契約. 解除契約. 減少價金. 損害賠償. 交付新物. 時效. 於 www.ncc.gov.tw -
#15.消滅時效
避免時間長遠後訴訟上舉證困難,法律上對於長期在權利上睡眠者及. 不宜再加以保護。故時效制度具有濃厚的 ... (4)一年時效期間定作人的瑕疵修補請求權及修補費用償還. 於 web.ntpu.edu.tw -
#16.瑕疵擔保責任時效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萌寵公園
| [PDF] 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區別因此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可能為法律效果準用或構成要件準用之. 規定18。 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又可分 ... 於 neon-pet.com -
#17.【法學】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 - SamuelHuang0722的 ...
此與不完全給付在買賣瑕疵擔保僅額外賦予買受人請求修補瑕疵權利之情形,有所不同。 在舊法之下,上述時效的利益並不是非常明顯,因舊法第514條第1項之一年短期時效並 ... 於 samuelhuang0722.pixnet.net -
#18.買受人於瑕疵未獲補正時得否依不完全給付規定請求不履行之 ...
擔保 外,並得依不完全給付行使權利,因而. 買受人得請求出賣人補正及損害賠償。 ... 法之規定,將買賣及承攬瑕疵擔保責任與債總之規定整合,並統一消滅時效之規定。 於 www.twba.org.tw -
#19.【投書】買房有漏水瑕疵,可以解約嗎? | 蕃新聞
一、 買到漏水屋,買方得主張什麼權利? 二、 瑕疵擔保責任之請求權時效為何? 三、 賣方有無得不負瑕疵擔保責任之情形? 四、 「 ... 於 n.yam.com -
#20.论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论文集萃
另外,瑕疵担保请求权应当可以与买受人基于其他法律规定享有的一些权利并存,包括基于欺诈和重大误解而享有的合同撤销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 ... 於 www.civillaw.com.cn -
#21.瑕疵擔保請求權造句
在通常情形,瑕疵擔保請求權的訴訟時效自買賣標的物交付后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在建筑物情形,消滅時效為5年;在特定的權利瑕疵情形,為30年(注:具體內容參見2002年1 ... 於 tw.ichacha.net -
#22.買的東西有瑕疵出賣人有何責任? - 聯晟法網
指出賣人應擔保第三人就買賣之標的物,對於買受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如出賣人未盡此項義務,買受人可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解除契約、違約金、或損害賠償 ... 於 www.rclaw.com.tw -
#23.漏水、壁癌、鋼筋外露...屋況有瑕疵,押在買賣合約上就能免責 ...
瑕疵擔保 責任時效?特約免除OK嗎? 依據民法366條規定: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24.NO. 904 - FreeContent : 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談定作人「瑕疵修補費用償還請求權」時效問題. 鄧勝軒技師 ... 復依定作人請求承攬人負瑕疵擔保責任之期間,分為「瑕疵發見期間」及「權利行使期間」。 於 www.twce.org.tw -
#25.民法債編之買賣-效力-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出賣人之義務即買受人的權利:1-移轉財產權之義務。2交付之義務。3瑕疵擔保之義務。 ... (1) 權利瑕疵擔保之義務: ... E. 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之短期消滅時效: 於 www.3people.com.tw -
#26.吴香香:《民法典》第598条(出卖人主给付义务) ∣法典评注
[4]后世从追夺担保中发展出所有权移转义务,[5]与权利瑕疵担保(追夺担保 ... 权请求权,即便移转所有权的请求权罹于时效,[96]买受人也无返还义务。 於 www.tiantonglaw.com -
#27.民法§365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關於六 ... 於 law.moj.gov.tw -
#28.實用法律與思辨
民法上所謂的時效,指的是對於一定事實狀態繼續達一定的時間,就會發生一定法律效果 ... 瑕疵擔保:出賣人應擔保買賣標的物完整無缺, 包括權利的瑕疵擔保及物的瑕疵擔保. 於 ecourse.nutn.edu.tw -
#29.【投書】買房有漏水瑕疵,可以解約嗎? - 奇摩新聞
本文探討問題: 一、 買到漏水屋,買方得主張什麼權利? 二、 瑕疵擔保責任之請求權時效為何? 三、 賣方有無得不負瑕疵擔保責任之情形? 於 tw.sports.yahoo.com -
#30.舊瓶新酒裝
使期間,此兩者之立法目的均在於督促定作人從速行使權利,故承攬瑕. 疵擔保責任之瑕疵發見期間亦「滲透」進入不完全給付責任21。 (2)承攬瑕疵所生個別請求權時效差異 ... 於 www.readerplace.com.tw -
#31.天秤座法律事務所
本件涉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所謂物之瑕疵,是指存在於物的缺點。 ... 交付於買受人後)始有適用,但出賣人既有給付無瑕疵物之義務,買受人亦有拒絕受領瑕疵物之權利, ... 於 mobile.justlaw.com.tw -
#32.物之瑕疵擔保時效的評價費用和推薦,EDU.TW - 教育學習補習 ...
物之瑕疵擔保時效的評價費用和推薦,在EDU.TW、FACEBOOK、DCARD和這樣回答,找物之瑕疵擔保時效在在EDU.TW、FACEBOOK、DCARD就來教育學習補習資源網,有網紅們這樣 ... 於 edu.mediatagtw.com -
#33.契約違反之履行與強制履行.pdf
2 獨立於債務不履行責任之瑕疵擔保責任 ... D 所謂「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之成立要件」 ... 1 時效. 2 消滅時效制度存在理由. 3 以契約請求權為主要規範對象. 於 homepage.ntu.edu.tw -
#34.民法第三百五十條規定註釋-權利瑕疵擔保(權利存在)
此為有價證券(含股票在內)之出賣人應負擔之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 ... 損害賠償請求權,既未有法律特別規定其時效期間,則此部分請求權應適用之時效 ... 於 shuofeng.com.tw -
#35.债权让与人对转让债权是否负有瑕疵担保责任? - 手机搜狐网
有关法条:《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 ... 於 www.sohu.com -
#36.房屋坪數縮水,買受人如何主張權利? - 台灣法律網-律師事務所
但是仍要注意的是,買受人在出賣人交付房屋後,必須從速檢查房屋有無瑕疵,若發現有瑕疵,必及立即通知出賣人,並應於六個月內行使權利,否則就不能對出賣人主張瑕疵擔保 ... 於 www.lawtw.com -
#37.出賣人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之研究:兼論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 ...
權利瑕疵擔保 責任 ;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 追奪占有制度 ; 債務不履行制度 ; 有償契約之對價均衡理論 ; 擔保責任制度 ; warranty against defects ... 於 www.airitilibrary.com -
#38.買賣關係之「不完全給付」與「瑕疵擔保責任」之曖昧關係
於承攬案件,最高法院以限縮承攬瑕疵擔保賠償範圍之方式,使「加害給付」之損害不受民法第514條第1項所定1年短期時效之限制,對定作人保護周到,殊值 ... 於 www.legalworks.info -
#39.求償時效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廠商交付之影印紙不符契約規定之規格,向廠商求償之時效? ... 行使解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應於通知廠商後六個月或交貨後五年內行使權利(若已知悉瑕疵 ... 於 www.vac.gov.tw -
#40.物之瑕疵擔保 - 土地王
※民法第366條: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六、消滅時效. (一)自發現瑕疵通知賣方後,六個月不行使 ... 於 www.kings.tw -
#41.焦點判決| 元照出版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責任間之關係為何?—最高法院一○七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九三號判決. 【主旨】. 出賣人就其交付之買賣標的物有 ... 於 www.angle.com.tw -
#42.买卖合同中有哪些担保责任-
所谓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就买卖标的物上的权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承担的 ... 其次,在诉讼时效上也有不同;对于瑕疵担保请求权,大陆法系各国大都规定 ... 於 www.dinghonglawyer.com -
#43.崔建远: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定性与定位(第2页) - 爱思想
[17]而不再像《德国民法典》的旧买卖法那样减少价金的权利是针对出卖人的 ... 根据新买卖法第438条第1项第3款的规定,一般瑕疵担保责任的消灭时效为2 ... 於 www.aisixiang.com -
#44.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 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
我國民法學者通說主張,權利瑕疵與物之瑕疵,共同構成瑕疵擔保責任制度,其理論根據,係法律為維持有償 ... 關鍵字:民法;債務不履行;瑕疵擔保責任;請求權時效制度. 於 www.grb.gov.tw -
#45.買賣瑕疵擔保(二) - 博客來
書名:買賣瑕疵擔保(二),語言:繁體中文,ISBN:9789575111731,頁數:294, ... 出賣人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之研究──兼論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4114號民事判決/ ... 於 www.books.com.tw -
#46.民法中英文對照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 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 ... 時效因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而中. 斷者,若調解之聲請經撤回、被 ... 第351 條(權利瑕疵擔保之免除). 於 idv.sinica.edu.tw -
#47.買賣契約中減少價金請求權性質上係形成權所規定六個月行使 ...
... 受領瑕疵物之. 權利,並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給付剩餘買賣價金252. 萬元,自無遲延給付價金情事。 ... 之瑕疵擔保責任,依民法第360 條規定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 於 www.chang-law.com.tw -
#48.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民典法-找法网
找法网民典法栏目,为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这一法条, ... 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作者:麻增伟律师联系 ... 於 www.findlaw.ex2.https.443.ipv6.zhuhai.gov.cn -
#49.買賣瑕疵擔保
出賣人之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 我國民法物之瑕疵規定在買賣效力款,與權利瑕疵擔保及 ... 償請求權,且區別動產及不動產,不動產買賣消滅時效期間為. 於 wenchuan.oss-cn-hangzhou.aliyuncs.com -
#50.瑕疵擔保、加害給付與請求權競合 - 人人焦點
[24]其典型情形是買賣、租賃、承攬合同中提供具有物之瑕疵或權利瑕疵的 ... 至於《德國民法典》第438條第1款瑕疵擔保責任的短期消滅時效是否也應該 ... 於 ppfocus.com -
#51.【基本介紹】民法:債編各論-買賣-瑕疵擔保責任(包含 - Azumin
民法:債編各論-買賣-瑕疵擔保責任(包含:權利瑕疵&物之瑕疵) 壹、權利瑕疵 ... (三)損害賠償:民法§353準用民法§226→時效期間:15年(民法§125). 於 ayiyusw.pixnet.net -
#52.઼̂̚ౙĶЪТڱķ̚ ٚឦ ஷయЇ - SSRN Papers
「合同法」中承攬瑕疵責任具有諸多不同於瑕疵擔保責任的立法特. 色,以下分述之。 ... 請求權,其權利行使亦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割裂訴訟時效期間與. 於 papers.ssrn.com -
#53.第伍章減價收受與瑕疵擔保責任 - 政治大學
求權15 年時效之規定,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依民法第498 條至第501. 條、第514 條之規定,有瑕疵發見期間及權利行使期間。原判決竟認為上訴. 於 nccur.lib.nccu.edu.tw -
#54.物之瑕疵擔保(一) 意義、認定,並以凶宅為例
但是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話,買受人若未即刻通知出賣人有瑕疵,也不會失去對出賣人得主張的瑕疵擔保權利。 買受人得主張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 依照民法第359條,買受人 ... 於 www.legis-pedia.com -
#55.房屋漏水問題歸屬-物之瑕疵與權利之瑕疵(轉載於PTT) - Mobile01
民法第366條: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六、消滅時效 於 www.mobile01.com -
#56.債務不履行之精義(五)
瑕疵 給付依民法第二二七條第一項規定,債權人遇有債務人為瑕疵給付者,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權利,惟其二者關係如何?又其行使之權利內涵如何,民法 ... 於 enews.open2u.com.tw -
#57.我要回覆] 討論主題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兼評最高 ...
換言之,買受人支付價金之目的,係為了取得無瑕疵狀態下之買賣標的物。而我國民法第354條以下之規定所產生之權利,乃為替代履行請求權。採此說之主要論點 ... 於 www.lawspace.com.tw -
#58.105年最新→「法學大意」 - 考前命題
(A)乙得向甲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B)乙得向甲請求不完全給付之損害賠償(C)乙為無償取得,故不得請求 ... 現行行政程序法,關於公法上請求權罹於時效,係採何立法主義? 於 donhi.com.tw -
#59.買到海砂屋,如何注意時效問題 - 敦維法律事務所
貳、買方應注意:主張賣方負擔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有六個月除斥期間之限制 ... 他一知道房屋有氯離子過高的情形,就立刻向賣方主張權利,在法律上並沒有超過除斥期間。 於 www.tunwei.com.tw -
#60.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 契約法講義III (第2版) | 誠品線上
... 清償期屆至仍未為給付/32 二期前違約/41 II 權利瑕疵與物之瑕疵/46 一統一的瑕疵擔保責任?/46 二權利瑕疵/49 三買賣物之瑕疵/62 四承攬工作之瑕疵/96 III ... 於 www.eslite.com -
#61.瑕疵擔保請求權時效 - Zikple
瑕疵擔保 責任關於時效的依據為民法第365條,依其規定。」 民法第126條: 「利息,且民法承攬瑕疵救濟權利行使之時間限制規定為強行法,依民法第513條之規定,因15年間不 ... 於 www.folkswggn.co -
#62.權利瑕疵擔保 - MBA智库百科
權利瑕疵擔保 又稱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的一種,移轉財產權利交會對方的債務人,未依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將應移轉的財產上的權利完全轉移給對方(即轉移的 ... 於 wiki.mbalib.com -
#63.論契約法之補正制度– - 東海大學機構典藏系統
較為充足的權利行使空間,以貫徹對於種類物買受人與消費者的特別保障意旨。 【關鍵字】錯誤、意思表示、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不完全給付、補正、修補 ... 於 thuir.thu.edu.tw -
#64.【法律小常識】簽訂契約時,應注意哪些履行條款?
10、瑕疵擔保條款在買賣契約中,出賣人應負權利瑕疵擔保及物之瑕疵擔保 ... 通知書面之證據,以掌握六個月之時效期間,並在時效期間內依法行使權利。 於 law.moeasmea.gov.tw -
#65.瑕疵擔保 - 雅瑪黃頁網
搜尋【瑕疵擔保】相關資訊的網站及服務公司,方便你快速正确找到所需的資料。 於 www.yamab2b.com -
#66.房屋發現瑕疵,主張權利時效應如何計算?
法律上規定,應以買受人知悉之日六個月主張,買受超過五年不得再行主張,此觀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台上字第160號所示:按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請求 ... 於 sf-realestatelawyer.com -
#67.因買賣標的物瑕疵所生權利之時效起算點- 月旦知識庫
林誠二,時效起算點,不完全給付,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債務不履行,瑕疵給付,甲向乙建設公司購買其所建造之住宅大廈二樓某戶,於交屋過戶時系爭住宅外觀上並無明顯瑕疵, ... 於 lawdata.com.tw -
#68.債各 -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
惟出賣人依第349條對於買受人需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買受人可依第353條主張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 權利存在之擔保: ... 其與消滅時效及取得時效有何不同? 於 140.127.213.190 -
#69.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 百度一下
权利瑕疵担保 责任,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出卖人保证出卖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如果第三人对标的物拥有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质权、租赁权等,买 ... 於 g13.baidu.com -
#70.物之瑕疵擔保 - 阿摩線上測驗
權利瑕疵擔保 出賣人必須保證,買受人買了東西後,不會有第三人前來主張關於本物的 ... 條物之瑕疵擔保效力-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民法第197條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 於 yamol.tw -
#71.民事承攬--瑕疵發現期間及權利行使期間 - 林世勳律師
瑕疵 發現,定作人應向承攬人主張瑕疵修補請求權,該請求權之時效,依民法 ... 查定作人請求承攬人負瑕疵擔保責任之期間,分為瑕疵發見期間及權利行使 ... 於 yc-lawoffice.blogspot.com -
#72.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94.11.29.北市法二字第09432275300號函
二、有關定作人對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與不完全給付請求權,民法第492 ... 換言之,本件時效期間仍應自瑕疵發現或權利可行使之時起,因1年不行使而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73.論物之買賣瑕疵擔保責任及買受人之客觀選擇訴之合併
買受人有何權利可得行使,並論述有無瑕疵修補請求權,考察德. 國、日本及美國立法例及實踐情況, ... 關鍵字:買賣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後受損屋、. 於 lawjournal.nuk.edu.tw -
#74.Time is up!發現房屋瑕疵後,沒在時限內處理,就難以讓賣方 ...
其實,嚴格來說,民法規定瑕疵擔保責任的時效是從標的物交付起算五年,但為什麼幾乎所有房屋仲介都說半年,是因為民法有提醒你,買方在受領標的物時有 ... 於 today.line.me -
#75.民§355、359 物之瑕疵擔保
民法第366條: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六、消滅時效. (一)自發現瑕疵通知 ... 於 thomaeslee.pixnet.net -
#76.【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時效】與【中古屋相關問題 ... - dow10k logo
【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時效】的網路資訊大全.【中古屋相關問題......】,【20點~~~>>關於消費爭議問題】,【賣出房子6個月內需要承擔滲漏水保固責任嗎】的新聞內容, ... 於 dow10k.com -
#77.本文係依據發行日期有效之法規撰寫而成,之後法規若有修正 ...
(一)1、張先生是否可以房屋有瑕疵,建設公司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或債務不履行責任 ... (一)1、買賣契約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買受人最主要之義務是交付買賣價金,而出賣 ... 於 www.dzlaw.com.tw -
#78.消費者買到瑕疵商品,可依情形向業者主張減少買賣價金 - 行政院
而主張權利的期間,民法第365條 規定,必須在買受人為瑕疵通知後6個月內或自商品交付後5年內為之。 三、隨函檢附民法第354條至第366條有關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與效力等相關 ... 於 www.ey.gov.tw -
#79.物之瑕疵擔保 - 台中市仲介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但如賣方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366條: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六、消滅時效 於 xn--fiqwoxdw6sioo5es43dhrev26d.tw -
#80.物之瑕疵擔保@ 小蔡房訊服務站
但如賣方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366條: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六、消滅時效 於 vichouse168.pixnet.net -
#81.[民事] 若定作人有關承攬的權利,已逾法定一年期間 - WE
... 權、契約解除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均已逾民法第五百十四條所定除斥期間、消滅時效,堪認被告之瑕疵擔保相關權利均已經除斥期間屆滿、時效消滅。 於 wangesquire.blogspot.com -
#82.工程承攬瑕疵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 -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
相對於承攬契約,在買賣契約的情形,依據最高法院77年第7次民事庭會議決議認為,買賣契約成立後,因可歸責於出賣人之事由所致的瑕疵,構成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債務 ... 於 www.justuslaw.com.tw -
#83.一、財產法
按民法第128 條前段規定,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同法第 ... 權利瑕疵擔保「擔保出賣之債權、無體財產權之權利本體存在(. 民5246之特別規定,. 於 www.sharing.com.tw -
#84.瑕疵擔保 - DJGH
權利瑕疵擔保 又稱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的一種,移轉財產權利交會對方的 ... 多少手,只要在「瑕疵擔保時效」內提告,原則上售屋者都要負責,但是法拍屋卻是. 於 www.lebrainstrm.co -
#85.民法債各 - 小雄律師
3 (二)權利瑕疵擔保... 3 (三)物之瑕疵擔保... 3 (四)受領標的物... 4. ... (1)租地建屋,得請求登記地上權(時效15年,土地法§102「2個月內」僅訓示規定). 於 harryd1229.pixnet.net -
#86.房屋瑕疵擔保責任
民法第498條第1項規定:「第493條至第495條所規定定作人之權利,如其瑕疵自工作交付後經過一年始發見者,不得主張。」 ... 另依據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 ... 於 www.homewell.tw -
#87.瑕疵担保责任与相关制度的比较探析 - 参考网
所谓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就买卖标的物的本身或物上的权利存在瑕疵所应承担的 ... 对于瑕疵担保请求权,大陆法系各国都规定一个比较短的诉讼时效, ... 於 m.fx361.com -
#88.物之瑕疵擔保探討@ 探討人生千百樣 - 隨意窩
【A8】民法第365條之規定,係指買受人”發現瑕疵”後應及時通知出賣人,並應於發現後六個月內行使請求權,超過前述期間未行使時,請求權則消滅。 另外同條規定,交付後五年始 ... 於 blog.xuite.net -
#89.民法之時效制度
權利 也是一樣,為了避免法律關係與權利狀. 態長期的不確定,權利的存續與 ... 於介紹民法上的時效制度,至於刑法上與行 ... 條物之瑕疵擔保之規定行使房地預定買賣契. 於 www.tgpf.org.tw -
#90.法律艾注意/房屋瑕疵擔保責任(時效篇) - 住商不動產房屋網
一、「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5年而消滅」:此即所謂5年時效,不動產交易中物之交付時即為交屋時,故交屋後5年內無主張瑕疵擔保之權利即消滅,此亦為瑕疵擔保的最長時效。 於 www.hbhousing.com.tw -
#91.房屋瑕疵擔保責任免除有效嗎?不動產專業律師報你知! | 方格子
瑕疵擔保 責任時效?特約免除OK嗎? 依據民法366條規定:. 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 ... 於 vocus.cc -
#92.民法第349 條規定之物之權利瑕疵擔保 - 張孟權律師
最高法院109 年台上字第2601 號民事判決. 按 依民法第349 條規定,出賣人應 擔保 第三人 就買賣之 標的物 ,對於買受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於 rfcpalaw.com -
#93.凶宅為物之瑕疵,無論賣方是否明知,不能免除其擔保責任
法院認為契約中雖有載明賣方持有產權期間之凶宅告知義務,但不因此當然排除買方於發現瑕疵時,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之權利: 該房屋於90年9月4日確曾 ... 於 www.tri.tw -
#94.出賣人擔保責任與債務不履行之關係 - 【高點法律專班】
出賣人負債務不履行責任之判斷時點以履行時為準、物之瑕疵以「物之. 交付時」為準、權利瑕疵於採權利移轉時說與債務不履行責任無異;在. 法律效果上,債務不履行責任又 ... 於 lawyer.get.com.tw -
#95.權利瑕疵擔保 - 中文百科知識
權利瑕疵擔保 ,又稱“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是瑕疵擔保責任的一種,移轉財產權利交會對方的債務人,未依法律的規定或契約的約定將應移轉的財產上的權利完全轉移給對方(即 ... 於 www.easyatm.com.tw -
#96.不完全給付之適用兼論不完全給付和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關係
按「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民法第227條定有明文。所謂不完全給付指債務人雖 ... 於 cyuantailaw.pixnet.net -
#97.如該他人之返還利益請求權,已逾租金短期消滅時效之期間
二)民法§351規定:「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可知(D)之論述「甲仍須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係 ... 於 www.facebook.com -
#98.物之瑕疵 - 法律諮詢家
民法規定中的物之瑕疵擔保的解除契約權利 依法有除斥期間限制最長就是五年 ... 您是要依物之瑕疵擔保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或者是依不完全給付的相關規定為主張的話 其時效 ... 於 www.law110.com.tw -
#99.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債法各論(第一冊)
1有瑕疵 2在法定期間內發現瑕疵 3無免責約定. b, 瑕疵(擔保)責任之內容 ... 六危險負擔之移轉. 七消滅時效. 八次承攬契約 ... 承攬人因工作而侵害他人權利. 於 www.root.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