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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反 托拉斯 法 案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魏杏芳寫的 新時代的市場競爭與管制:我國與歐盟競爭法的觀點 和的 聯合行為要件之評析及競爭法與智財法之交錯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綜合專業文章部落格| 談反托拉斯法的結合管制也說明:幾日後,美國司法部又宣布,其與美國三州的州檢察長(Iowa、Mississippi與Montana三州),共同向美國歌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禁止陶氏化學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王立達所指導 張維哲的 歐盟競爭法下之忠誠折扣——從Intel v. Commission案重新啟航 (2021),提出美國反 托拉斯 法 案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歐盟競爭法、濫用獨占地位、忠誠折扣、基於形式的檢視法(以形式作為依據之研究途徑)、基於效果的檢視法(以效果作為依據之研究途徑、更經濟的檢視法)、Intel案、公平交易法。

而第二篇論文嶺東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 李陳國所指導 郭添文的 互聯網企業反壟斷管制與分析架構之研究-以雙邊市場理論為觀點 (2021),提出因為有 雙邊市場屬性、相關市場界定、市場支配地位、反壟斷、互聯網平台企業的重點而找出了 美國反 托拉斯 法 案例的解答。

最後網站“反托拉斯法案例讲解”专题讲座讲稿則補充: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美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美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美国的反托拉斯法之间的区别;. 联邦反不正当竞争法由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5节规定,该法由且仅由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美國反 托拉斯 法 案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新時代的市場競爭與管制:我國與歐盟競爭法的觀點

為了解決美國反 托拉斯 法 案例的問題,作者魏杏芳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探討我國公平法與歐盟競爭法各別觀點的論文集。主要的範疇包括持續自由化進程的電信業、電子商務中普遍存在的經銷議題,以及現行公平法相關規定可能的再詮釋等,以因應數位經濟對競爭法立法與執法帶來的挑戰。書中絕大多數的專論,即使題目未特別指出是以歐盟法為比較對象,但內容都會以相當篇幅,討論歐盟競爭法的政策、立法與執行,以及對我國相關領域的借鏡參考意義。作者以歐盟競爭法為各篇獨立的文章建立連結,呈現一貫的研究脈絡,是本論文集的特色,與制度介紹性質的書寫不同,對嘗試進一步瞭解歐盟競爭法的讀者或研究者而言,本論文集實具高度參考價值。

歐盟競爭法下之忠誠折扣——從Intel v. Commission案重新啟航

為了解決美國反 托拉斯 法 案例的問題,作者張維哲 這樣論述:

本文聚焦於歐盟競爭法下之忠誠折扣,試圖藉由歐盟之經驗向競爭主管機關、法院與事業(尤其是獨占事業)提供建議。忠誠折扣乃附條件折扣之一種,其目的在於誘導需求方對己身之忠誠,進而擴大或集中市場需求,最終實現市場力量之維持或強化。鑑於獨占事業之行為可能對市場產生重大影響,且忠誠折扣可能同時產生促進競爭與反競爭效果,如何精準而明快地評估忠誠折扣之違法性乃是競爭法之一大難題。在Intel案之前,歐盟競爭法有關忠誠折扣之分析方法存在割裂,即「基於形式的檢視法」與「基於效果的檢視法」。前者起源於歐盟競爭法之早期案件,形成一套穩定維持的實務見解,後者則起源於執委會於2009年發布之《關於執委會就獨占事業之濫用

排他行為適用歐洲共同體條約第82條規定時之執法優先次序指南》,執委會試圖以經濟分析方法革除歐盟競爭法「過於形式化」之弊病。考量忠誠折扣並非必然有害於競爭秩序,兩害相權之下,本文認為「基於效果的檢視法」乃是相對合宜之選擇。然而,將二種檢視法加以揉合,除去「基於形式的檢視法」對反競爭效果之「視為」,此亦不失為一種可行的折衷取徑。在Intel案中,歐盟法院正是採取此種作法,本文認為此將引領歐盟競爭法迎向正確的方向。在歐盟法院作成Intel案判決後,其評估框架在Qualcomm案與Google Android案中得到執委會之遵循,普通法院亦在Intel案更審中遵從歐盟法院之見解。至此,忠誠折扣的形式與

效果主義之爭終於在歐盟競爭法上有了止戰的端緒。本文將歐盟競爭法之啟示應用於我國公平會實際執法案例,發現公平會於歷來個案中所表示之觀點流於形式,可能導致積極錯誤,亦無益於效能競爭之維繫。為此,本文歸納歐盟競爭法當前所採之評估框架,希冀能敦促公平會改變其執法方法,建構妥善而完備的審查體系,最終完滿實現維護競爭秩序與促進消費者福祉之重責大任。

聯合行為要件之評析及競爭法與智財法之交錯

為了解決美國反 托拉斯 法 案例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在公平交易法限制競爭行為之實務上,聯合行為之案例最多,事業為聯合行為常受主管機關處分之禁止與處罰,並常引起行政訴訟。從而本書多篇有關聯合行為要件評析之文章,針對聯合行為是否成立之關鍵爭點,深入分析,對於實務界及學術界,均有重要參考價值。此外,專利、商標與競爭法之適用、限制轉售價格、相對市場優勢地位、不實廣告、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亦是競爭法領域一向之熱門議題,本書均有專文討論,對於研究競爭法之實務工作者,應有極大的幫助。

互聯網企業反壟斷管制與分析架構之研究-以雙邊市場理論為觀點

為了解決美國反 托拉斯 法 案例的問題,作者郭添文 這樣論述:

本文利用互聯網平台企業濫用行為管制的相關研究成果,來建構了互聯網平台企業濫用行為反壟斷管制的分析架構,認為平台壟斷對市場進入可能產生的影響,應該成為互聯網平台企業濫用行為反壟斷管制的重點考察對象。經研究結果顯示:在相關市場界定方面,採用傳統的需求替代法和供給替代法界定相關市場。在濫用(abusing)行為的認定方面,則有必要從結構分析轉向行為分析,淡化市場佔有率和市場集中度指標。